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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r Ding

新"蜜蜂的寓言" -搜狐财经 - 0 views

  • “企业公民”(Corporate Citizenship)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在中国商业世界正成为时尚话题。

    正如我们屡屡见到的,一种严肃的话题被通俗化,不是其幸运反而可能是其被庸俗化的开端。无论其本身的内涵如何丰富,一个话题一旦成为人们在不明所以中竞相谈论的话题,或者将与之无关的东西附会其上,那么它不仅不会变成一种普遍的共识,而且可能在被过度谈论中迅速变得空洞无趣,直至成为一个人所共知的笑柄。

      但真正的危险还不在这里。“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不是(至少不仅仅是)企业有余钱余物时向公众示好买好的捐款捐物,不是以“转移支付”方式巧妙变相的“事件营销”,更不是问心有愧的企业和商人为洗白自己或包装自己而进行的“非常投资”。正如老子所言:“天下皆知善之为善者,斯恶也。”当“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被作为一种善行来提倡时,诸多的恶行或与善恶无关的行为很可能“假汝之名而行”。这就是企业公民面临的真正的危险——成为“伪善”的代名词,最终让人们避而远之。

      作为一种商业伦理,企业公民要想成为商业世界普遍的共识,它一定不能作为一种外在的规范来提倡。道德说教只能导致对伪善和对道德的抵触。只有当企业家意识到企业公民行为与企业家自身的需求和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有一种内在的、隐秘的关联时,企业公民才可能成为企业家们内在的共识。

  • 蒙古草原上无数的敖包是如何建起来的呢?我们容易以为是某个权势巨大的统治者下令建起来的。在如此地广人稀的土地上,把一个个行踪不定的游牧部落组织起来进行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所有的敖包都是千百年来,人们自发建成的。在蒙古民族中有一种民间信仰:如果你看到了石头(在草原上石头是很稀少的),就是看到了你的“福气”,如果你拿着石头绕着别的石头走一圈,然后把它与别的石头放在一起,你就是在为自己增添福气。人人都愿意自己的福气尽可能地多,所以当一个人看到一块石头时就会捡起来,等看到别的石头时就把它放在那儿。这种信仰代代相传,草原上的石头堆(即敖包)就越来越多,每个敖包也越垒越高。就在一代又一代人为各自“谋福利”的过程中,一个服务于所有人(包括后代子孙)的导航系统就在广亵的蒙古草原上建成了。
  • 在《国富论》中他这样写道:“每个个体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提升多少公共利益。他只在乎他自己的保障,自己的收益。个体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最终达到的结果并非他自己的意图。个体通过追求自身的利益来促进社会收益,往往比他真正打算促进社会收益时更有效率。” “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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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亚当·斯密认为是后者。人类在道德问题上的传统焦虑被宣布为庸人自扰,人尽可以放心大胆地追求自己的利益,根本不用担心“自利”会有损公共利益,相反,只有当个体专注于自己的利益的追求,在追求自利上精益求精(即“分工”),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时,一只看不见的手就会神奇地将个人的追求转化为社会的利益。“总体收益的结果,有别于创造收益的个体意向”。
  • 1720年,曼德维尔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蜜蜂的寓言,或私人的恶行,公共的利益》。他把人类社会比喻为一个蜂巢:“这些昆虫生活于斯,宛如人类,微缩地表演人类的一切行为。”在“这个蜜蜂的国度”里,每只蜜蜂都在近乎疯狂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虚荣、伪善、欺诈、享乐、嫉妒、好色等恶德在每只蜜蜂身上表露无遗。令人惊异的是,当每只蜜蜂在疯狂追逐自己的利益时,整个蜂巢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后来,邪恶的蜜蜂突然觉悟了,向天神要求让他们变得善良、正直、诚实起来。“主神终于愤怒地发出誓言:使那个抱怨的蜂巢全无欺诈。神实现了誓言……”接着,在整个蜜蜂的王国中,一磅贬值为一文,昔日繁忙的酒店渺无人迹,不再有人订货,全国一片萧条景象。   这就是说,私欲的“恶之花”结出的是公共利益的善果。这就是著名的“曼德维尔悖论”。从道德的角度看,以自利驱动的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如果想以“公共精神”的道德情怀来建立一种充满美德的繁荣社会,那只是一种“浪漫的奇想”,因为私欲和私欲支配的个人恶行恰恰是社会繁荣的能源,离开了这个能源,公共利益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益心和道德感这样的善之花,都将结出贫困和伪善的恶之果。   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是现代自由主义经济学和经济伦理的基本隐喻。其理论主旨是弘扬私欲,相信市场对私人恶行具有神奇的转化和净化力量,认定出于道德情怀的行为不仅不可行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利益。
  • 简言之,“公民”是一个既独立又不独立的概念,指的是一个有所属的个体而不是原子式的个体。所谓“企业公民”,就是自觉地把自己归属于社区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和人类共同体的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将社会成本、环境成本考虑在内,在计算收益时将企业收益、社会收益和环境收益同时计算在内,在做投资决策时将市场、社会和环境的投资回报率计算在内。拥有“企业公民”身份和资格的企业,就是在“公地”上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守望、养护“公地”,力图避免“公地的悲剧”发生的企业。   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把这种企业描述为同时追求“三重盈余”——经济盈余、社会盈余和环境盈余的企业。企业公民意识的有无,首先表现在对企业的所有权的认知。没有企业公民意识的企业,认为企业的股东仅是为企业提供资金者,企业经营的目的,就是为股东的投资带来回报并且使回报最大化。但追求三重盈余的企业认为企业的股东至少有三个:自然环境、社会和投资人。企业经营者的真实身份是受托于这三个股东的“公民CEO”,他的经营行为是确保三个“出资人”同时受益,而不是为了一个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牺牲其他两个股东的利益。
  • “公地的悲剧”包含的真实问题是:个体如何在利用产权不可能明晰的资源时避免资源的衰竭,从而导致公共利益的丧失?在人生活的世界上,有许多资源,而且是对人的生存最重要的资源(如阳光、空气等自然资源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社会道德氛围、文化资源)往往是难以确定产权的。在利用这些看似免费的资源时,我们如何才能避免“公地的悲剧”?
  • 公共利益的总量并非私人在交易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总和。我们得到的许许多多“好处”(比如呼吸清新的空气、感受到的良好的社会氛围)都不是从交易活动中来的,个体拥有产权的东西所带来的好处往往超出(有时是大大超出)我们从交易活动中得到的个人收益。
  • 林地不仅生产木材,它从事的“生产”包括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清新的空气、保持水土、为各种动植物提供生存环境等等,这些都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当你因为木材价格暴涨而把整个林地砍伐尽净,获得了巨量的个人财富时,公共利益却受到损害。你不能说你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促进了公共利益。
  • 一、人们在寻求自己私欲的时候,既有可能是个体间的相互利用、交易、竞争甚至相互欺诈、掠夺,也有可能是没有节制地利用无人所有的资源,人们出于私利为他人生产时,既包含自己承担的成本,也包含看似免费的社会成本。
  • 一、蜜蜂型企业:影响力高且对环境的回报率高。蜜蜂为了酿蜜,就必须从各种植物中采集花蜜——这可以看作是对环境资源的索取。而它在采蜜的同时,它翅膀上粘附的花粉就会给花授粉。如果没有蜜蜂来采蜜,花也就成了不结果实之花。(经济学家张五常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了一篇著名的经济学论文《蜜蜂的寓言》,涉及到了到底是果农该付给养蜂人钱还是该向养蜂人收钱的问题。)曼德维尔只注意到蜜蜂间的生存竞争,没有看到蜜蜂与环境之间的这种索取回报的关系——在从环境中索取资源的同时回报环境,使自己的“盈利”空间获得了可持续性和成长性。蜜蜂的这种获利模式是一种远比曼德维尔的寓言深刻的隐喻。   二、蝴蝶型企业:对环境有回报但自身的成长性和影响力小的企业;   三、毛毛虫企业:对环境有损害但自身的成长性和影响力小的企业;   四、蝗虫型企业:破坏环境且由于其成长性和影响力大而对社会和环境有巨大破坏性的企业。(见图一:企业的四种类型)
  • 企业的利益相关方,除了三重盈余对应的三个“股东”外,还有客户、员工和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它寻求所有这六个利益相关方(“持股人”)的平衡。企业是股东的,也是员工的,是社会的也是自然环境的……公民行为体现为六个“善待”:一、善待股东;二、善待员工;三、善待客户;四、善待环境和资源;五、善待合作伙伴(供应商);六、善待整个社会。企业公民行为就呈现为一个六边形,这正好是一个蜂巢的形状。(见图二:企业公民行为的六个利益相关方)
fd cn

冉云飞:"爱国者"的十七大自由 - 中国报道周刊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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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
  •   我知道国与黨、政府是不一样,这是应然状态。但从目下中國的实然状态以及被置换、偷换、绑架的实际效果来看,目前中國这样的国其心脏是政府,其灵魂是黨。所以在中國目前这种现实环境及语境中,爱国难免更多时候是在爱黨,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便是你不理智爱国的吊诡。不承认这样的吊诡,而不分清红皂白地爱,反而可能被这个“国”把你卖了。下面我们就来说点爱国青年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充满吊诡意味的事吧。政府才开到十七大,所以就来个十七大自由吧。官方才开十七大,你来个十八大,不是太僭妄了吗?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所以不惮说出来,请大家批评。
  •   一:你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你更有回国不能游行的自由。   在别国你可以随意游行,在我们这里你结伙散步就有麻烦,爱国的权利没有配发给你,你咋能不经同意随便爱呢?你有异地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回国不能随便爱国的自由。在美、法、英等国你可以上大街去爱你的国,当然回国了,你还可以到网上爱国。   二:你有当众指斥别国政府及该国领导人的自由,你更有不能当众指斥自己政府和领导人的自由。   将八十年代的政治笑话延伸一下吧(后面一句是我加的):美国人有到白宫去骂里根的自由,苏联人有到克里姆林宫去骂里根的自由,中國人有不能到中南海去骂里根的自由。   三:你有看不到CNN的权利,但你却有抗议CNN的自由。   在中國找不到像CNN这样的软柿子,因为这里没有私人媒体,抗议官方喉舌的后果可想而知。   四:你有建网站反CNN的自由,但你更有不能建网站反《人民日报》的自由。   我们需要像反CNN一样有反《人民日报》的自由,这才是深层的爱国方式。   五:你有在纸面上反台獨、藏獨、疆獨的自由,你更有不能结社、集会去公共场所反他们的自由。   主统一、反分裂好像是万分的爱国,但国是你随便爱的么?你只有听从官方让你怎么去爱的自由。   六:你有爱国的自由,但国更有不爱你的自由。   老舍《茶馆》里的常四爷说:我爱大清,可谁爱咱啊。   七:你有爱国的自由,但更有让你办暂住证的自由。   作为一个爱国青年,你为何暂住在中國?除非你能给我证明那些要办暂住证的人都不爱国。   八:你有反对国外将奥运政治化的自由,你更有支持国内政府将奥运政治化的自由。   中國可以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当然更可以“集中一切力量”反对别人来抗议他这样伤害人權地办“大事”。   九:你有不能随意接受诸种信息的自由,你更有夫妻俩在家中都不能看黄碟的自由。   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把爱国青年需要的自由发挥到了极致,毋须赘述。   十:你有被官方当作一张牌来打的自由,你更有被官方随意抛弃的自由。   你爱国反日游行,他看到有用,就让你去游。过两天他怕事态弄到他无法控制,就免了你爱国的权利。这两天你的“爱国”情怀得到他们允许,于是你感到扬眉吐气,但过两天他们为了奥运就要收了,某种意义上讲不准你“爱国”了,这就是官方对于你“爱国”的态度。   十一:你有发表支持政府言论的自由,你更有发表批评政府言论而遇上危险的自由。   胡佳、郭飞雄等就是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呢还是吓得魂飞魄散呢?如果哪天批评中國政府像批评任何别国政府一样自由(实质上批评别国政府也不自由,你看传媒的国际版如何统一口径就知道了),那么爱国便成了一件名正言顺的事情。   十二:你有公开表扬政府的自由,你更有在笼子里爱国的自由。   布什说,人类的伟大成果之一,就是民众将政府关进笼子,让政府驯服地在笼子里说话,而不是相反。   十三: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有拥护的自由。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更有反对的自由。   这是对毛澤東语录的深入学习。   十四:你有在网络上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深陷敏感词、过滤词而发不出来的自由。   包括你在网络上爱国,恐怕都会遇着这样的尴尬。“爱国”尚且不能自由,何况其它乎?   十五:你有维护“圣”火的自由,你更有必须警察陪同才能进京观看奥运会的自由。   维护“圣”火要几十个彪形大汉,陪你看奥运更要有几万警察,泱泱大国真壮观哉!巍巍乎?荡荡乎?真乃可爱之国也。   十六:你有抵制中國家乐福的自由,你更有明天就去法国而不回来的自由。   想一想克林顿北大演讲时的“爱国者”马楠吧,她到美国的速度比她批评美国时的激昂要令人难忘得多。不是说你批评了美国,就不能去美国,而是说你至少在某段时间要心口如一吧,比川剧变脸王还快,就让我们这些脑筋不够用的人想不明白了。同时,你到家乐福去抵制的自由说不定到头来都会被绑架你爱这国的政府制止,不信大家拭目以待。我是反对抵制家乐福,我认为这抵制很愚蠢,但你有抵制的自由,可是这自由到时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再次告知这样的“爱国者”,国可不是随便爱的。   十七:你有到西方国家去享受民主的自由,更有说中國不适合搞民主的自由。   有不少海龟或者海不龟的“爱国者”都有这样的想法吧,这样的“爱国者”比例好像也不少吧。大概是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中國人只能到别处去享受现成的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国家争取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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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国与黨、政府是不一样,这是应然状态。但从目下中國的实然状态以及被置换、偷换、绑架的实际效果来看,目前中國这样的国其心脏是政府,其灵魂是黨。所以在中國目前这种现实环境及语境中,爱国难免更多时候是在爱黨,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便是你不理智爱国的吊诡。不承认这样的吊诡,而不分清红皂白地爱,反而可能被这个"国"把你卖了。下面我们就来说点爱国青年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充满吊诡意味的事吧。政府才开到十七大,所以就来个十七大自由吧。官方才开十七大,你来个十八大,不是太僭妄了吗?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所以不惮说出来,请大家批评。   一:你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你更有回国不能游行的自由。   在别国你可以随意游行,在我们这里你结伙散步就有麻烦,爱国的权利没有配发给你,你咋能不经同意随便爱呢?你有异地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回国不能随便爱国的自由。在美、法、英等国你可以上大街去爱你的国,当然回国了,你还可以到网上爱国。   二:你有当众指斥别国政府及该国领导人的自由,你更有不能当众指斥自己政府和领导人的自由。   将八十年代的政治笑话延伸一下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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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笑话:你说谁呢? | 阿Q周刊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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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支部讨论时事形势,大家对西方媒体污蔑北京奥运形同纳粹奥运的报道十分愤慨,纷纷声讨西方媒体的狼子野心。轮到王二傻发言时,他一脸疑惑地问,纳粹的奥运是咋办的?博古通今的书记赶忙介绍, 第一他们通过火炬传递活动传播国家社会主义,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繁荣昌盛的国家。第二他们禁止任何人发表反对自己的言论,有个煞笔写了两篇反对文章就被判刑三年。第三他们好大喜功,不惜民力,声称要办成一届最好的奥运会。第四他们坚决反对体育与政治挂钩,反对各国以任何形式抵制奥运会。第五…… 没等书记说完,他的话语就被众人打断了,王二傻之外的与会者都钻到了桌子底下,大家一边捂住耳朵,一边嚷道,“我们啥也没听见!”只有二傻正襟危坐,他一脸正气地盯着书记,咽口唾沫,一字一句地问道, 草你妈地,你说谁呢?
  • 第一他们通过火炬传递活动传播国家社会主义,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繁荣昌盛的国家。第二他们禁止任何人发表反对自己的言论,有个煞笔写了两篇反对文章就被判刑三年。第三他们好大喜功,不惜民力,声称要办成一届最好的奥运会。第四他们坚决反对体育与政治挂钩,反对各国以任何形式抵制奥运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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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他们通过火炬传递活动传播国家社会主义,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繁荣昌盛的国家。第二他们禁止任何人发表反对自己的言论,有个煞笔写了两篇反对文章就被判刑三年。第三他们好大喜功,不惜民力,声称要办成一届最好的奥运会。第四他们坚决反对体育与政治挂钩,反对各国以任何形式抵制奥运会。第五……
Clement Chen

20081125政府信息公开受阻"第33条"-民主与法制日报 - 0 views

  • 《条例》出台前,也曾有法官问周汉华,能不能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错开时间搞,“实际上他们也是想先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往后拖拖,这样可以多一些准备时间。”周汉华说。
    • Clement Chen
       
      法官立场
  • 许志永认为,一种理解方式是:“政府不公开信息,或者你去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不搭理你,你可以投诉,不能起诉;不过,一旦政府选择信息公开,而这些公开的信息又侵犯到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才可起诉。” “按照这种理解,最匪夷所思的地方还在于,在政府决定信息公开的情况下,申请者不能去起诉,只有相对方,那个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信息公开’遭受到侵犯的人,才可以去起诉。”许志永说。 “这种理解,包括现实生活中按照这种理解的实践,将绝大部分‘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告诉记者。 “这样下去,几乎所有申请‘信息公开’的行为,都不可诉。”许志永告诉记者,之前的大部分法院,对于“信息公开”案不予以立案,几乎都是援引该款,并且以上述理解为由,告知申请人,“只能投诉,不能起诉”。
    • Clement Chen
       
      法律解释上的分歧--保守解释
  • 早在2007年5月20日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上,时任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就有提及:“ 在信息公开的救济上,通常是先行政救济……并力求把冲突和矛盾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尽量避免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簿公堂,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法院的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
    • Clement Chen
       
      监督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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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自己就能有感受,比方说,你电脑用了三五年,我问你,你电脑里都存了什么东西,你可能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你从网上下载东西,下载一遍,下载两遍,下载三遍,你存的过程中就可能不知道存哪儿去了?”周汉华认为,有的时候,政府可能真的不知道信息“应该到哪儿去找”,当然也不想信息“不存在”的事情闹到法院。 “当然,有些情况下,也不排除政府就是为了掩盖,为了拖延,故意不给你。”周汉华说。
    • Clement Chen
       
      起草者立场
  • “从广义上解释,33条第一款并没有说不能起诉,第二款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自然也可以起诉。”许志永说。
    • Clement Chen
       
      解释上的分歧--立法者原意解释
  • 8月25日,公盟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对《条例》第33条作出司法解释。
    • Clement Chen
       
      ngo推动
  • “据我所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拟定司法解释。”许志永告诉记者。而另据媒体报道,《条例》施行两个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过一次研讨会。该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透露:“最高法院已经委托上海高院在作调研,《条例》司法解释第一稿已经出炉。”
    • Clement Chen
       
      最高院立场
  • 《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湖南省汝城县5位市民,向县政府申请公开“原县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的信息,遭当场拒绝,理由是:“政府调查报告不属信息公开的范围。”
  • 几个月前,四季青镇居民朱福祥也曾就拆迁之事申请过信息公开,未果。之后,朱满怀信心地向海淀法院起诉,得到的结果却是“不予受理”。
  • “为什么不受理?”朱福祥一脸疑惑,他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其中第33条第二款写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发生这种结果,是因为在理解上存在偏差。许多法院对第33条的理解,还局限在字面上。仅仅从字面上理解,很容易产生歧义。”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公盟研究员许志永告诉记者。
  • 区别只在于,数个月后,类似的诉讼,海淀法院已经开始受理。 “该案是一个极好的开端。”许志永表示,过去海淀法院驳回过多起类似案件,在他所在的研究机构公盟,记录在案的就有好几起,都是“不予受理”。“不过现在开始受理了”,尽管诉讼结果还得等待,“这已经是一个进步”。
  • 民权团体公盟认为《条例》第33条存在“非常关键的歧义”,理解上的偏差将绝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
  •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的调查,截至8月底,某直辖市两级政府收到的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为1080 条,其中,得到满意答复的占到50.8%;有17%的申请被告知信息不存在;21.3%的申请被告知为“非本行政机关掌握的信息”;另外5.7%的申请被要求“补正手续”;明确告知申请人信息不予公开的占到4.5%。
    • Clement Chen
       
      统计数据
  • 根据马怀德提供的数据,自《条例》施行后5个月内,该市因申请政府信息引发的复议案件只有7起,而因为对复议不服,或者直接对政府的处理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只有3起。
    • Clement Chen
       
      统计数据
  • 崔凤燕足够幸运,该案一经提交,法院即予以受理。
  • 兰靖远、朱福祥、崔凤燕等人已经能将这部只有38条的《条例》许多条款倒背如流。在7月份由公盟举办的一次研讨会上,许志永介绍朱福祥时,称他“自学法律成才”。
  • 兴奋地发现,《条例》出台后,似乎为征地、拆迁纠纷找到了一个进入法院解决的突破口。按照相关规定,之前这两种纠纷只能在政府解决,法院一律不管,“现在依据《条例》,也能进法院了”。
  • 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认为遇到这样的境况“并不奇怪”。在7月份那次研讨会上,周汉华将美国与英国的信息自由法拿来与中国作对比,“美国1966年就制定了信息自由法,但是,直到1974年,这个法基本上没多大用处,带来的冲击太大,官员观念、制度的准备跟不上。而英国2000年信息自由法刚通过时,也暂时只局限在‘主动公开’这一块,‘依申请公开’是在5年之后才实施,他们觉得,一开始就搞依申请公开,困难太大。”
    • Clement Chen
       
      起草者立场
  • 四季青镇政府给他的不公开信息理由,“涉及第三方利益”,一度令兰靖远哭笑不得:“我的土地,怎么就牵涉到了第三方利益?”
  • 原本绝大部分应当受理的“信息公开”案,实践中情形却是多数“诉讼不立案”。这些,在许志永看来,是因为有《条例》第33条的存在,才使得是否受理变得模糊不清。
  • 其实,暂不论该种理解正确与否,仅是存在的现状,就从侧面反应出“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对“信息公开”诉诸法院的审慎态度。
    • Clement Chen
       
      法官立场
  • 对此,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郭玉闪则表示不太认可,他认为政府完全具有“信息公开”的能力,不仅有这个能力,“有些政府还有能力将信息卖给商家,我们经常收到的垃圾短信,可能就是相关部门泄露用户资料牟利”。 通过政府卖信息给商家这件事,郭玉闪觉得政府的信息收集工作“并非无章可循”。而在这种思维下,对第33条的理解,则会与之前的理解截然相反。
    • Clement Chen
       
      知识分子立场
isaac Mao

立法会主席疑似中共党员风波 / 沈宇哲 - 0 views

  • 昨天在网上流传着一封贺信,内容是——曾钰成同志:热烈祝贺您当选香港特区第三届立法会主席。这是我党在香港战线取得的重大胜利,体现了党要管议会的精神。希望你尽快在立法会成立党组,发挥核心作用,为建设和谐立法会而努力。落款是:中共香港工委。乍看之下或许会很蒙,但仔细咀嚼后,味道就出来了
  • 早前,有媒体得到消息说,社民连“三壮男”将在宣誓时搞出点名堂,特别提点记者,他们会有不同寻常的宣誓方法,比如: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祸国”香港特别“神经区”立法会议员,定当“嗡护”《中华人民“共祸国”香港特别“神经区”“鸡笨法”》,效忠中华人民“共祸国”香港特别“神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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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文道在今天的香港《明报》有一篇题为《满街孙子,但是找不到阿爷》的专栏文章,写的就是这事。梁文道连续问了N个问题:中国共产党不只是当今中国的执政党,还是世界第一大政党。堂堂正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造者为什么搞到要在国土上藏头露脸的地步呢?曾先生这番话几近间接承认了他的党员身分,但他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地告诉大家他的理念、他的信仰。这里不是“白区”,更不再是英国殖民地,为什么共产党还一直处于地下党的状态呢?什么叫做“所谓共产党”?什么叫做“负面看法”?难道党员不应该努力为自己所属的政党正名?为它洗刷大家的误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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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笑话,说明这个政党何等阴暗
isaac Mao

国耻,举世瞩目拍卖会上国人的公然欺诈 / 陈更 - 0 views

  • 今天充斥于世界报端和中国报端的最大新闻是中国收藏家蔡铭超在举世瞩目的巴黎拍卖会上的公然恶意欺诈。他以2800万欧元巨价竞得两件兽首,但是他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不会付款。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每一个中国人都会站出来,我只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他投标不是为了中标,而是为了爱国.这玩笑可开大了,这是一种公然的恶意欺诈.对于他的这种恶意欺诈行为,中国报纸竞相报导,言称他是“一位令人钦佩的中国人”。
  • 继续从法律上分析,善意第三人,是法律上的一个重要名词。它的基本概念是:一个人出卖的东西哪怕是抢来的,但购买者不知它的来源而购买了它,失主发现后不能向购买者追索所有权,它可以向出卖者请求赔偿。兽首持有人贝尔热正是这样一位善意第三人,佳士德拍卖的正是这样一种善意第三人所合法持有物品。
isaac Mao

不要做中国孩子的母亲 - 0 views

  • “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 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 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吸毒的妈妈七天七夜不回家 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艾滋病在血液里哈哈的笑 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爸爸变成了一筐煤,你别再想见到他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饿极了他们会把你吃掉 还不如旷野中的老山羊,为保护小羊而目露凶光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爸爸妈妈都是些怯懦的人 为证明他们的铁石心肠,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
  • 周云蓬说,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我却说,不要做中国孩子的母亲。这都是“政治不正确”的“不爱国”的言论。但是,如果爱国爱到了母亲必须失去孩子,孩子必须离开母亲的地步,这样的爱谁能承受呢?
  • 学者丁学良建议说,震后重建家园时,四川要给震灾中涌现的感人不朽的“善”行立碑,也要给震灾中暴露的不可饶恕的“丑”行立碑。为夺去了几千个孩子生命的“丑”立碑,是爱国主义价值观的体现:你若真爱这个国家,你不能不爱它的国民,不能不爱这个民族的未来——孩子们。他深情地呼吁说:“四川同胞们,如果我不建议你们建这座碑,我对不起你们。如果你们不建这座碑,你们对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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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么,我们有没有反省呢? 至少我还没有看到一丝的反省。 不把无耻当无耻,这是无耻的极致。
  • 当山西省洪洞县的黑窑童奴事件发生的时候,这首歌曲在网络上广为传播。黑窑奴隶童工事件,当然不是中国孩子的悲惨遭遇的空前绝后的“顶峰”。果然,此次汶川大地震,孩子们的命运更加凄惨。周云蓬应该在这首歌的末尾增添一句:不要做四川人的孩子,他们被豆腐渣工程埋葬……
  • 香港“苗圃行动”在四川南部资助监督建造了六十一所学校,其中有六所位于震央附近,它们没有倒塌,也没出现伤亡。该机构义务总干事梁建华在接受BBC中文部采访时表示,这六所学校包括三所正在建设当中的和三所已经建好可以使用的。他说,其中有一所比较靠经这次的重灾区汶川,地震之后该学校只出现了一些裂缝。
  • “十九年”,是一段多长的时间呢?当我还是一名刚刚十六岁的少年的时候,根本无力测量它的长度,因为它长过我自己的年岁。 “十九年”,是一段多长的时间呢?当我终于成为一名三十五岁的成人的时候,伸开两边的胳膊去,却拥抱不住这段流逝的光阴。 是的,十九年的时间如同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它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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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是"政治不正确"的"不爱国"的言论。但是,如果爱国爱到了母亲必须失去孩子,孩子必须离开母亲的地步,这样的爱谁能承受呢?
isaac Mao

林云海:司法史上的最大笑话 - 0 views

  •   一个精神正常,且二十几年来一直遵纪守法,堪称楷模的人,仅仅因为警察依法盘查就对警察的同袍大开杀戒以作报复,照此推断,那精神正常的十三亿人岂非都是潜在的凶手?
  •   终审判决出来了,回过头去看,赫然发现,那个被抓的造谣者第一时间造的谣,仍然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符合逻辑的“真相”,是不是很有讽刺意味?
  • 6、这件事发生后,张震同志很快的赶到了部队,而团里也组织特务连进行追击,特务连的一个战士后来将其打死,立了二等功,回家了,但是隔了两年,最后得了精神病。
isaac Mao

舒非:奥运圣火的闹剧 - 0 views

  • 遇上别人提到西藏提到人權,就说奥运不应与政治挂钩,但这趟火炬来到香港,一看那份在火炬到达前一天才公布的火炬手名单,一百二十人之中,运动员占不及三分之一,一大半的人不是富商巨贾,便是政治圈里的“自己人”,都跟体育八辈子拉不上一点关系,把火炬手的位子分给他们,完全只是政治酬庸,活生生地显示了什么奥运不应牵涉政治,完全是自打嘴巴。   香港火炬手的一百二十人名单,其实早在公布前已传得沸沸扬扬,人们都估计得八九不离十。这张要由中國奥委会批准的名单(可说是国家机密)内容外泄,明显是有人放风,结果舆情大哗,嘲骂之声四起,指责香港政府和香港奥委会把火炬手位子用来作政治交易,特别是“疑似特首候选人”梁振英和连路也走不动的过气人大曾宪梓高调抢位,有人干脆就说是“圣火之耻”。
  • 本来也就一个“奥林匹克火焰”(Olympic Flame)而已,中國人硬是要把它封神封圣,好了,加上一个“圣”字,就变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民族尊严象征”,挨不得碰不得更骂不得熄不得抢更不得,把好端端的火炬世界巡游变成了一场抢夺圣火与誓死捍卫圣火的闹剧。
  • 其实就是有人闹事,把火炬抢了灭了,又有啥大不了?要是中國人一笑置之,将抢火炬者当小丑,你灭了我就再点,你抢了吗,我干脆点上一支新的,那支就送给你也可以?风度泱泱,更显得搞事者的无理取闹如几只苍蝇。但如今头筋暴涨,咬牙切齿,把这点小事说成是国际反华大阴谋,大有火在人在火灭人亡之慨,或声色俱厉或偷偷摸摸,反教天下人笑掉大牙。
isaac Mao

carolbeings: 除了福娃還有胡佳 - 0 views

  • 除了福娃還有胡佳看電視上鋪天蓋地的奧運新聞,我發笑,笑得眼淚也湧出來。傳送奧運火炬的新聞持續多時,細緻入微到關心曾蔭權的手臂能否舉火炬跑二百米,至於胡佳被指「顛覆國家政權」被判監三年半,只是一堆一堆奧運公關新聞的花邊。
  • 前陣子,不少朋友還到她家送過奶粉賀滿月。記者訪問她,她沒有上得電視的精警句子,像一位尋常百姓碰到一件倒楣事。憑這份日常感覺,當年胡佳大概也沒有想到今天,而且應該還很樂觀
fd cn

» 简要回顾前5年我国人权建设发展历程 » Bear's Blog Chinese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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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开讲过,中国今天的人权状况就比美国的人权状况要好,中国人口比美国多五倍,如果按照人口比例来讲,我们问题至少应该比美国多五倍,那才说明我们人权状况和美国一样。但现实是,我们目前人权状况比美国的好,说明中国人权至少比美国好五倍。我在大会上讲这话引起会场上哄堂大笑,大家都鼓掌,也可以看出美国不得人心,他们把人权问题高度政治化,为本国政治服务,把人权问题作为工具,做法很不得人心。”
  • “和谐内含人身与人心的和谐、人心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三个重要素,在此意义上,和谐社会中人们对人权的诉求有着与前三代人权迥然不同的视野与境界。”
  • “我挨饿过,我知道什么是人权,你挨饿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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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认为人权不仅仅是个人权利,也包括集体权利、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和个人权利是相辅相成的,个人人权若得不到保障也就谈不上集体的人权;同样集体人权也 是个人人权得以充分实现的先天条件和必要的保障,只有整个社会都进步了,个人人权才能真正实现。中国既重视保障个人人权,又重视保障集体人权,这是中国之 所以实现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与人民自由的重要原因。”
shi zhao

爱国与卖国 - 一路远行 - 博客大巴 - 0 views

  • 最有可能卖国的就是政府中的官员,他们有利用价值,他们有卖国的资本。想一想,敌人最想贿赂最想策反的不会是清洁工人和建筑工人,而是身居高位的掌权者。爱国不是爱政府,恰恰相反,爱国是要爱国民,是要提防政府。美利坚民族的启蒙思想家托马斯.潘恩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政府侵犯。——民众从来不是洪水猛兽,掌权的政府才有可能胡作非为。特别是在政府的权力缺乏制衡,一家独大的时候,就会为了政府的权力而限制民众的权利,为了政府的私利限制民众的公利,为了政府的权威限制民众的言论,为了政府的统治限制民众的自由……而政府倡导的爱国,常常不过是“爱政府”的暗喻罢了。不过,可笑的是,有的府把“爱国等于爱政府”的暗喻变成了赤裸裸的明喻,而其他的政府则走得更远,他们把“爱政府”放在“爱国家”前面,公然地宣称政府即是国家,国家即是政府。
  • 国家永远是国家,而政府却是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民众有爱国家的权利,但并没有爱政府的义务。
  • 爱国,就要敢于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无论这种权利被自己的政府侵害了,还是被别国的政府侵害了。
shi zhao

酥餅的BLOG:王千源與台灣的大學生 - 樂多日誌 - 0 views

  • 要談王千源之前我先說ㄧ下,昨天在清大碰到一件讓我其實還蠻困惑也蠻擔憂的事。昨天下午上完第八節高等計算機結構的課後,我去清大餐廳吃晚餐,清大的餐廳都有架電視給同學邊吃飯邊看新聞,那時候三立新聞正在報導印度藏獨人士抗議北京奧運聖火,畫面上呈現有幾個藏獨人士對於警察的驅逐不停的哭喊、咆哮, 結果就坐在我隔壁桌的三個清大大學生,故意模仿藏獨人士哭喊痛苦的表情,然後互相的嘲笑,當中還有一個同學竟然還說 : 「他們到底要鬧到什麼時候!?」
  • 王其實只是想牽線讓挺西藏與挺中國兩邊的人有機會對話罷了,就被當成最大的女漢奸,要誅九族,下油鍋而後快。
isaac Mao

于丹伦敦街头撒泼记 - 0 views

  • 我在伦敦给《论语心得》的作者于丹当翻译, 经历可谓惨痛。 该作家真真是个欺负弱者的大怪物。她会在众人面前呵斥从国内来"伺候" 她的女随从。 她把她下榻的酒店 (海德公园旁一家伦敦数一数二的酒店) 闹了个天翻地覆, 称其不够她的档次,三天换了三个房间 -- 尽管住的是酒店最好的房间之一,她仍会深夜给我打电话让我向酒店投诉说对房间不满意。我因此晚上只能睡一两个小时但第二天却又有很大的工作量。我还听另一 个随她一起来的中国人说,此作者把出版其书的整个中华书局的200多号人都欺负的没有办法,见之则战栗。
  • 她对任何人都没有起码的尊重,对人(尤其是中国人)如对奴隶……我对其真是忍无可忍,觉得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我的工作。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刁难和不体谅,因为 她对待工作人员的粗暴行为让我无法集中精神翻译;更重要的是我心里忍不住想,她对记者所说实在是虚伪的可以呀,我思想不能集中。本来预计给她翻译一周直到 周五,我周一就决定拒绝继续为其工作然后离开了伦敦…… 此作家真是让我开了眼,我对其变脸的本领佩服得五体投地:头一分钟还张牙舞爪对中国人呵斥,另一分钟马上笑逐颜开面对镜头和记者。我做梦也想不到一个对论 语有研究的知名学者竟然能做出如此匪夷所思之事。我泱泱大国14亿人,竟让斯人来向西方大众代言我中华文化之精髓,实乃悲哀之至 -- 焉知这个世界还能虚假到何种程度。
isaac Mao

熊炜:中国工人,谁让你不幸是个中国人 - 0 views

  •   几个月前,当国内小愤愤和五毛们“大闹家乐福”的时候,往往只知洋鬼子们抵制奥运是因为西藏那里有人權危机,却不知地球上还有个地方叫达尔富尔。也难怪,当时“黨的喉舌”只着重报道了斯皮尔伯格等人的退出奥运开幕式,却对导致他们退出的达尔富尔问题几乎只字未提。咱不管老斯是因为公众压力,还是因为他很反華,但既然达尔富尔那里已经死了几万人甚至几十万人,这个能拍出人文三部曲的斯导演也就绝不可能在良心上继续支持奥运、支持这个国家了。
  • 5000年了,5000年来,中國人从来没有产生过人權观;自从1840年英人叩关距今,也有160多年了,但是我们还是不把自己当人看!人之不存,国将焉附!
  •   1949年,只站起了一个毛澤東;1989年,倒下了一片纯真的笑颜!
isaac Mao

香港杂志批评中共 出版过程中内容遭人窜改 - 0 views

  • 以评论中国政情为主的香港政论月刊《开放》杂志今年10月号出版后,发现被人选择性窜改,其中每期的主打栏目“北京消息”的三篇文章遭到窜改。其中包括独家报导“御用理论家围攻温家宝”和当前的若干敏感话题,如毒奶事件与中南海食品特供、国际记者联会指责中共禁止采访毒奶事件、中国女体操选手年龄丑闻以及胡锦涛访问韩国闹笑话等等。
  • 蔡咏梅还表示,这次事故发生后,曾请教过不少熟悉电脑技术的行家,以及根据读者的反映,足以认定上述窜改不是电脑病毒或技术故障所造成,而是人为所致, 而且作案相当有心思:不触及大小标题等易发觉之处、不改变版面行数,只改动内文, 并选择付印时间紧迫的最后一个印张,以致猝不及防。“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现场资料是被人动了手脚的,就是人为的一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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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丑恶!
number5

BBC 中文网 | 时事专题 | Pundit Commentary | 在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的背后 - 0 views

  • 一是以民族主义为新的意识形态纽带,把大国外交和大国崛起的官方口号与反美反日反台独捆绑在一起。与此同时,引导整个社会向皇权时代回归,伟大的帝王与伟大的盛世变成大众文化的主旋律。
  • 二是向"一切向钱看"的原始资本主义的突进,中共鼓励发财致富,整体性政党之利益分化为派别利益,整体性国家利益分化为特权集团利益,集团利益又最终量化为权贵家族及个人德利益。
  • 三是放纵物质上的奢侈消费和文化上的轻浮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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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是在政治上严禁一切政治异见,特别是对有组织的民间挑战更为严厉。
  • 五是对知识精英进行利益赎买。六四后,中共对在八九运动起到巨大作用的知识精英,先以血腥镇压恐吓之,继而以利益诱惑之,很快就将知识界变成了屁股决定脑袋的犬儒。
  • 在这样的"经济奇迹"背后,是制度腐败的奇迹、社会不公的奇迹、道德沦丧的奇迹、挥霍未来的奇迹,不仅是经济成本和人权成本极为高昂的奇迹,更是社会综合成本难以估量的奇迹。
isaac Mao

一个法官的难言之隐 - 0 views

  •     我开玩笑说“我这字不值钱,如果三十年后我们国家的民主与法制进步了,我们可以自由地思想自由在言论了,我的作品有幸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再给你签名吧!”
isaac Mao

你真的在乎吗? - 0 views

  • 留言里提到:Censorship is accepted in China - 99% of internet users don't care。那这是不是真的呢?百分之九十九这么高的几率我不敢确定,大部分这个词我还是敢用的。我武断的觉得,比之Linux的用户们,更多的人似乎更不太清楚GFW的存在,所以网络审查于他们来说基本上是一种模糊甚至根本不存在的概念。推而广之,有多少人知道2006年被禁的八本书?有多少人知道曾经被走狗媒体们报道过的高耀洁老人现在正在被忠国正腐软禁?有多少人知道陈光诚也获得了时代杂志亚洲英雄的称号?有多少人知道广电总局规定2007年黄金时间只准播放主旋律的电视剧?有多少人知道现在省级电视台需要播放的电视剧都要送到广电总局层层审批?有多少人关心现在是不是讲述婚姻三角恋的电视剧为什么少了?有多少人关心现在看到的境外动画片也少了?没有多少吧?
  • 以至于我一个刚从德国回来的同学跟我说她觉得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在拼命丑化忠国,唯有CCTV的新闻才是事实的真相。回头再看这些自诩会独立思考的宣言,就有些荒诞可笑了。Lie_Ex说有些人习惯于把自己的自由换成面包,现在看来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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