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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ment Chen

20081125政府信息公开受阻"第33条"-民主与法制日报 - 0 views

  • 《条例》出台前,也曾有法官问周汉华,能不能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错开时间搞,“实际上他们也是想先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往后拖拖,这样可以多一些准备时间。”周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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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立场
  • 许志永认为,一种理解方式是:“政府不公开信息,或者你去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不搭理你,你可以投诉,不能起诉;不过,一旦政府选择信息公开,而这些公开的信息又侵犯到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才可起诉。” “按照这种理解,最匪夷所思的地方还在于,在政府决定信息公开的情况下,申请者不能去起诉,只有相对方,那个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信息公开’遭受到侵犯的人,才可以去起诉。”许志永说。 “这种理解,包括现实生活中按照这种理解的实践,将绝大部分‘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告诉记者。 “这样下去,几乎所有申请‘信息公开’的行为,都不可诉。”许志永告诉记者,之前的大部分法院,对于“信息公开”案不予以立案,几乎都是援引该款,并且以上述理解为由,告知申请人,“只能投诉,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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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解释上的分歧--保守解释
  • 早在2007年5月20日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上,时任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就有提及:“ 在信息公开的救济上,通常是先行政救济……并力求把冲突和矛盾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尽量避免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簿公堂,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法院的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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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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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自己就能有感受,比方说,你电脑用了三五年,我问你,你电脑里都存了什么东西,你可能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你从网上下载东西,下载一遍,下载两遍,下载三遍,你存的过程中就可能不知道存哪儿去了?”周汉华认为,有的时候,政府可能真的不知道信息“应该到哪儿去找”,当然也不想信息“不存在”的事情闹到法院。 “当然,有些情况下,也不排除政府就是为了掩盖,为了拖延,故意不给你。”周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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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者立场
  • “从广义上解释,33条第一款并没有说不能起诉,第二款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自然也可以起诉。”许志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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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上的分歧--立法者原意解释
  • 8月25日,公盟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对《条例》第33条作出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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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go推动
  • “据我所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拟定司法解释。”许志永告诉记者。而另据媒体报道,《条例》施行两个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过一次研讨会。该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透露:“最高法院已经委托上海高院在作调研,《条例》司法解释第一稿已经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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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院立场
  • 民权团体公盟认为《条例》第33条存在“非常关键的歧义”,理解上的偏差将绝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
  • 几个月前,四季青镇居民朱福祥也曾就拆迁之事申请过信息公开,未果。之后,朱满怀信心地向海淀法院起诉,得到的结果却是“不予受理”。
  • “为什么不受理?”朱福祥一脸疑惑,他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其中第33条第二款写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发生这种结果,是因为在理解上存在偏差。许多法院对第33条的理解,还局限在字面上。仅仅从字面上理解,很容易产生歧义。”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公盟研究员许志永告诉记者。
  • 区别只在于,数个月后,类似的诉讼,海淀法院已经开始受理。 “该案是一个极好的开端。”许志永表示,过去海淀法院驳回过多起类似案件,在他所在的研究机构公盟,记录在案的就有好几起,都是“不予受理”。“不过现在开始受理了”,尽管诉讼结果还得等待,“这已经是一个进步”。
  • 《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湖南省汝城县5位市民,向县政府申请公开“原县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的信息,遭当场拒绝,理由是:“政府调查报告不属信息公开的范围。”
  •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的调查,截至8月底,某直辖市两级政府收到的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为1080 条,其中,得到满意答复的占到50.8%;有17%的申请被告知信息不存在;21.3%的申请被告知为“非本行政机关掌握的信息”;另外5.7%的申请被要求“补正手续”;明确告知申请人信息不予公开的占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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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数据
  • 根据马怀德提供的数据,自《条例》施行后5个月内,该市因申请政府信息引发的复议案件只有7起,而因为对复议不服,或者直接对政府的处理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只有3起。
    • Clement Chen
       
      统计数据
  • 崔凤燕足够幸运,该案一经提交,法院即予以受理。
  • 兰靖远、朱福祥、崔凤燕等人已经能将这部只有38条的《条例》许多条款倒背如流。在7月份由公盟举办的一次研讨会上,许志永介绍朱福祥时,称他“自学法律成才”。
  • 兴奋地发现,《条例》出台后,似乎为征地、拆迁纠纷找到了一个进入法院解决的突破口。按照相关规定,之前这两种纠纷只能在政府解决,法院一律不管,“现在依据《条例》,也能进法院了”。
  • 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认为遇到这样的境况“并不奇怪”。在7月份那次研讨会上,周汉华将美国与英国的信息自由法拿来与中国作对比,“美国1966年就制定了信息自由法,但是,直到1974年,这个法基本上没多大用处,带来的冲击太大,官员观念、制度的准备跟不上。而英国2000年信息自由法刚通过时,也暂时只局限在‘主动公开’这一块,‘依申请公开’是在5年之后才实施,他们觉得,一开始就搞依申请公开,困难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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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者立场
  • 四季青镇政府给他的不公开信息理由,“涉及第三方利益”,一度令兰靖远哭笑不得:“我的土地,怎么就牵涉到了第三方利益?”
  • 原本绝大部分应当受理的“信息公开”案,实践中情形却是多数“诉讼不立案”。这些,在许志永看来,是因为有《条例》第33条的存在,才使得是否受理变得模糊不清。
  • 其实,暂不论该种理解正确与否,仅是存在的现状,就从侧面反应出“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对“信息公开”诉诸法院的审慎态度。
    • Clement Chen
       
      法官立场
  • 对此,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郭玉闪则表示不太认可,他认为政府完全具有“信息公开”的能力,不仅有这个能力,“有些政府还有能力将信息卖给商家,我们经常收到的垃圾短信,可能就是相关部门泄露用户资料牟利”。 通过政府卖信息给商家这件事,郭玉闪觉得政府的信息收集工作“并非无章可循”。而在这种思维下,对第33条的理解,则会与之前的理解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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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分子立场
Clement Chen

20081214年终特稿:2008信息公开促建"透明政府"_新华网 - 0 views

  • 突如其来的灾难堪称对条例实施的第一场“大考”。令人欣慰的是,救灾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良性互动,已经成为2008年中国努力建设“透明政府”的一个缩影。
  • 2008年,从大地震到重庆出租车停运事件,从瓮安事件到三鹿奶粉事件,许多正反事例都证明: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政府妥善处置各类事件的“不二法宝”,更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推进器”
  • 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无不涉及政府权力运作的“核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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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以及征地拆迁、补助发放,无不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无不关系群众的生死安危
  • 值得一提的是,地震发生当天,北京、上海、重庆、贵州、河南等地的政府部门,针对当地群众的疑虑和恐惧,及时发布信息稳人心、辟谣言。
  • 事实上,直到最近的11月21日,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四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等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灾后重建的各项数据,包括住房重建、救灾资金到位的情况,特别是过冬棉被的缺口仍有33万床。
  • 11月3日,重庆市主城区发生了大规模出租车停运事件。11月6日上午10时,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四楼会议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就主城区出租车运营事宜与出租车驾驶员和市民代表进行座谈。
  • 在三鹿问题奶粉事件、襄汾溃坝事件、瓮安事件和四川广元“蛆柑”事件中,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或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者听任谣言散布,终于尝到了忽视群众知情权的恶果。
  • 典型事例:律师郝劲松要求公布“华南虎照”的相关信息,广东深圳公民吴君亮要求市政府公开财政支出信息,辽宁沈阳律师温洪祥、安徽合肥章先生要求相关部门公开招待费信息……
  • 正是这些“好事者”点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把火”,触动了那些对信息公开神经麻木的人。为什么会有“好事者”,就是因为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屡碰“玻璃门”,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公开信息不积极,走到了被公民“倒逼”的地步。而不积极的态度背后是什么?是“不宜”公开的既得利益:公车购置费、公款招待费、征地拆迁费……
  • 他(她)在上海地铁上捡到的一个公文包,里面装着浙江温州、江西新余官员出国考察的路线图,更有江苏张家港一个“领导太太考察团”的相关信息。
Clement Chen

专题:南阳市民王清向181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被当间谍 - 中新网河南新闻 - 0 views

  • 王清,男,1982年生人,现为南阳市一公司计算机技术人员,自2003年起,开始介入公益诉讼,常为某一件侵害公民权利之事,四处奔波。
  • 王清的信息公开申请规模之大、数量之巨,在河南史无前例,全国也可称得上第一个。而他要各部门公开的最主要一项内容——“三公”消费: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
  • 评论者认为,“三公”消费公示,是成本最小的反腐措施之一。各政府部门对“三公”消费信息公示的回避心态,官民双方在这个问题反复对峙,恰恰将中国改革此时该从何入手这一问题的答案,清晰地呈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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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书是在2008年12月30日全部寄出,到1月4日,就不正常了。一些收到申请书的单位问我是不是间谍,把我当成了间谍,认为我在收集情报。家门口也突然出现一些陌生人,晃来晃去,打听我的情况。我告诉邻居,再有人打听,让他直接去我家。还有把我当成要账的,什么反应都有。
  • 不是避重就轻,就是“没有公开依据”,没有实质回复内容,让我很不爽。
  • 要多少“间谍”推动,才可将国家的一项法律法规深入“官”心?
  • “刺头”王清勇尝螃蟹,舍身普法,宁负“间谍”之名,也要将官场暗箱看清,这股不依不侥的劲,正是时下最稀缺但却蓬勃兴起的公民意识。针对那种间谍之天方夜谭般的指斥,让我们以公民的名义,狠啐一口——“呸”!
  • 王清的信息公开申请规模之大、数量之巨,在河南史无前例,全国也可称得上第一个。但是,王清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三公”消费不能再“潜伏”下去。“三公”吞食着公共财政,滋生着腐败,抬高着行政成本……唯有公开,才能监督;唯有透明,才能遏止。
  • 辽宁有一个区的“公仆”,他一年的“车补”就达七、八万,相当于普通老百姓天天加班加点苦干加巧干一年甚至二年的工资。这 “车补”就是给媒体“三公”出来的消息,难道教训还不深刻?
arden dzx

上海发布新版《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综合-《财经网》 - 0 views

  • 饱受争议的《条例》第八条内容,在上海被“特殊处理”。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由于规定本身的表述过于模糊,不少行政法专家担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条会被行政机关滥用,成为其规避公开的托词。刘平对此强调,正是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上海方面特意强调了在适用这条时,必须“恪尽审慎义务”,并且要向市或者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Qien Kuen

安徽阜阳病毒疫情调查 - 不倒翁 - 网易博客 - 0 views

  •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样大规模发生手足口病的新加坡,今年以来该国手足口病病例累积已有9026起。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引发诸如心肌炎或者脑膜炎等严重的并发症。
  • 尽管阜阳政府极力辩解,但坊间仍有多数人认为,政府在试图通过“危机公关”,用极个别孩子的生命消亡,弥补行政渎职和决策荒唐。民意一时汹汹。
  • 现在看来,这次辟谣显然是个极大错误,导致患儿迅速增加,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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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经过数次类似的公共突发事件之后,政府的心态才能真正扭转过来,真认识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 阜阳市各医院、幼儿园也被安排“不准乱说”。昨日下午,记者在阜阳市人民医院采访拍照时,相机险些被夺。数名医务人员及保安威胁说“要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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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应该是常态而不是例外
fd cn

冉云飞:"爱国者"的十七大自由 - 中国报道周刊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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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
  •   我知道国与黨、政府是不一样,这是应然状态。但从目下中國的实然状态以及被置换、偷换、绑架的实际效果来看,目前中國这样的国其心脏是政府,其灵魂是黨。所以在中國目前这种现实环境及语境中,爱国难免更多时候是在爱黨,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便是你不理智爱国的吊诡。不承认这样的吊诡,而不分清红皂白地爱,反而可能被这个“国”把你卖了。下面我们就来说点爱国青年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充满吊诡意味的事吧。政府才开到十七大,所以就来个十七大自由吧。官方才开十七大,你来个十八大,不是太僭妄了吗?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所以不惮说出来,请大家批评。
  •   一:你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你更有回国不能游行的自由。   在别国你可以随意游行,在我们这里你结伙散步就有麻烦,爱国的权利没有配发给你,你咋能不经同意随便爱呢?你有异地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回国不能随便爱国的自由。在美、法、英等国你可以上大街去爱你的国,当然回国了,你还可以到网上爱国。   二:你有当众指斥别国政府及该国领导人的自由,你更有不能当众指斥自己政府和领导人的自由。   将八十年代的政治笑话延伸一下吧(后面一句是我加的):美国人有到白宫去骂里根的自由,苏联人有到克里姆林宫去骂里根的自由,中國人有不能到中南海去骂里根的自由。   三:你有看不到CNN的权利,但你却有抗议CNN的自由。   在中國找不到像CNN这样的软柿子,因为这里没有私人媒体,抗议官方喉舌的后果可想而知。   四:你有建网站反CNN的自由,但你更有不能建网站反《人民日报》的自由。   我们需要像反CNN一样有反《人民日报》的自由,这才是深层的爱国方式。   五:你有在纸面上反台獨、藏獨、疆獨的自由,你更有不能结社、集会去公共场所反他们的自由。   主统一、反分裂好像是万分的爱国,但国是你随便爱的么?你只有听从官方让你怎么去爱的自由。   六:你有爱国的自由,但国更有不爱你的自由。   老舍《茶馆》里的常四爷说:我爱大清,可谁爱咱啊。   七:你有爱国的自由,但更有让你办暂住证的自由。   作为一个爱国青年,你为何暂住在中國?除非你能给我证明那些要办暂住证的人都不爱国。   八:你有反对国外将奥运政治化的自由,你更有支持国内政府将奥运政治化的自由。   中國可以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当然更可以“集中一切力量”反对别人来抗议他这样伤害人權地办“大事”。   九:你有不能随意接受诸种信息的自由,你更有夫妻俩在家中都不能看黄碟的自由。   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把爱国青年需要的自由发挥到了极致,毋须赘述。   十:你有被官方当作一张牌来打的自由,你更有被官方随意抛弃的自由。   你爱国反日游行,他看到有用,就让你去游。过两天他怕事态弄到他无法控制,就免了你爱国的权利。这两天你的“爱国”情怀得到他们允许,于是你感到扬眉吐气,但过两天他们为了奥运就要收了,某种意义上讲不准你“爱国”了,这就是官方对于你“爱国”的态度。   十一:你有发表支持政府言论的自由,你更有发表批评政府言论而遇上危险的自由。   胡佳、郭飞雄等就是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呢还是吓得魂飞魄散呢?如果哪天批评中國政府像批评任何别国政府一样自由(实质上批评别国政府也不自由,你看传媒的国际版如何统一口径就知道了),那么爱国便成了一件名正言顺的事情。   十二:你有公开表扬政府的自由,你更有在笼子里爱国的自由。   布什说,人类的伟大成果之一,就是民众将政府关进笼子,让政府驯服地在笼子里说话,而不是相反。   十三: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有拥护的自由。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更有反对的自由。   这是对毛澤東语录的深入学习。   十四:你有在网络上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深陷敏感词、过滤词而发不出来的自由。   包括你在网络上爱国,恐怕都会遇着这样的尴尬。“爱国”尚且不能自由,何况其它乎?   十五:你有维护“圣”火的自由,你更有必须警察陪同才能进京观看奥运会的自由。   维护“圣”火要几十个彪形大汉,陪你看奥运更要有几万警察,泱泱大国真壮观哉!巍巍乎?荡荡乎?真乃可爱之国也。   十六:你有抵制中國家乐福的自由,你更有明天就去法国而不回来的自由。   想一想克林顿北大演讲时的“爱国者”马楠吧,她到美国的速度比她批评美国时的激昂要令人难忘得多。不是说你批评了美国,就不能去美国,而是说你至少在某段时间要心口如一吧,比川剧变脸王还快,就让我们这些脑筋不够用的人想不明白了。同时,你到家乐福去抵制的自由说不定到头来都会被绑架你爱这国的政府制止,不信大家拭目以待。我是反对抵制家乐福,我认为这抵制很愚蠢,但你有抵制的自由,可是这自由到时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再次告知这样的“爱国者”,国可不是随便爱的。   十七:你有到西方国家去享受民主的自由,更有说中國不适合搞民主的自由。   有不少海龟或者海不龟的“爱国者”都有这样的想法吧,这样的“爱国者”比例好像也不少吧。大概是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中國人只能到别处去享受现成的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国家争取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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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国与黨、政府是不一样,这是应然状态。但从目下中國的实然状态以及被置换、偷换、绑架的实际效果来看,目前中國这样的国其心脏是政府,其灵魂是黨。所以在中國目前这种现实环境及语境中,爱国难免更多时候是在爱黨,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便是你不理智爱国的吊诡。不承认这样的吊诡,而不分清红皂白地爱,反而可能被这个"国"把你卖了。下面我们就来说点爱国青年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充满吊诡意味的事吧。政府才开到十七大,所以就来个十七大自由吧。官方才开十七大,你来个十八大,不是太僭妄了吗?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所以不惮说出来,请大家批评。   一:你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你更有回国不能游行的自由。   在别国你可以随意游行,在我们这里你结伙散步就有麻烦,爱国的权利没有配发给你,你咋能不经同意随便爱呢?你有异地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回国不能随便爱国的自由。在美、法、英等国你可以上大街去爱你的国,当然回国了,你还可以到网上爱国。   二:你有当众指斥别国政府及该国领导人的自由,你更有不能当众指斥自己政府和领导人的自由。   将八十年代的政治笑话延伸一下吧(后
Qien Kuen

教育部门户网站_MOE.GOV.CN-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 0 views

  •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isaac Mao

追寻清华女生"铊"中毒案15年悬疑-《财经网》 - 0 views

  •   多年以来,朱令年近古稀的父母从未放弃寻求真相。就在20多天前,她68岁的母亲朱明新还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再次要求公开朱令案的侦查情况。此前,她曾向北京市公安申请信息公开,但得到的却是相关案件信息不予公开的答复。
Clement Chen

世界各国踊跃制定信息自由法 - 0 views

  • 乔治·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国家安全档案馆(National Security Archive)首席法律顾问梅雷迪思·富克斯(Meredith Fuchs)
  • 设在华盛顿的美国科学家联合会(Federation of American Scientists)的高级研究员史蒂文·阿夫特古德(Steven Aftergood)
Qien Kuen

政府API | 我blog故我在 - 0 views

  • UK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称为Power of Information Task Force的组织来引导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共享,他们还设置了一个基于wordpress的blog
  •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举动,当然这样的举动也只有真正为纳税人考虑的民主政府才可能实施起来。和提供公共数据公开化和共享化相反,我们的政府却把大把纳税人的钱浪费在让互联网数据分享更困难的GFW项目上。
Kenyth Zeng

八部门联手治理网上地图 谷歌地图成整治难点 - 地图,谷歌 - 0 views

  • 在今年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中,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就出现了灾情分布地图,谷歌中国推出了“春运交通图”,用标注式电子地图的形式提供了全国春运沿线各主要城市的天气和交通整合信息。
  • 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损害国家利益
  • 由网民自己根据地图底版,标注一些感兴趣的地理信息后上传的互联网地图,在方便之余也带来涉密问题,导致我国的一些不适宜公开的重要地理信息在互联网上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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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也将视情况采取限期纠正“问题地图”、限期履行审批手续、关停等处罚措施
  • 如果是网民自用,或者想合法上传自己标注的自助游“攻略地图”,需视情况而定。“我个人建议,网友可以将地图发给相应的地图审查单位,通过网络传送很方便,而且审核批准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闵宜仁建议,还可以拨打010—68489486咨询。
    • Kenyth Zeng
       
      这跟内容审查是一个模式,主管部门不是脑子秀逗了,就是想自己再造一个Google来审查各种信息。
isaac Mao

冉云飞:有这样的政府是我们的国耻 - 中国报道周刊 - 0 views

  •   二:官员撒谎成性,简直令人怒不可遏。李长江说质监总局以前没有发现过三聚氰安,这是当众撒谎,且不说徐州销往美国的宠物饲料,已被闹得沸沸洋洋(据网上资料显示李局长还说美国之所以在意毒饲料是一种反華行为,我觉得李局长这样的官员如此对待民众应该是反人类的行为),同时三聚氰安至少在今年三月已被发现,但国家质检局为什么视而不见?他们所实行的免检产品,不仅是推卸责任,而且是变相为质检局谋重大的私利,这就像工商局评名牌产品一样,其实是国家公共利益部门化的行为。关于三鹿奶粉为何不公开的问题,河北省政府也公开承认石家庄市政府隐瞒(其实我怀疑中央政府都早已知道,何况河北省政府?他们只不过想把压力往下压,将民愤的方向下移而去掉对最高当轴的烈火罢了)不报三鹿奶粉的问题。而三鹿奶粉事故和当地政府联合起来推迟公开发布毒奶粉的信息,致使大批婴幼儿受害,这是一种公然的刑事犯罪,理应通过法律,通过受理民众的索赔,使他们受到更为强劲的惩处。
isaac Mao

什么是"情报"? - 0 views

  •     这是一条明显悖理的法条,可却堂而皇之地载在我国刑法上。如果严格执行,则中国许多国民将被定罪。而模糊执行,则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进行选择性合法伤害 提供法律依据。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中国有太多人每天都在和境外交流信息,而信息自由是明载于《联合国人权宣言》里的。这样明显侵犯人权的法条应该 立即从法律中剔除。并且,应该审查过去立法中,有没有其它侵犯人权的类似条款。这对国民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在没有人权保障的国家里,人人都有可能随时成 为权力的牺牲品。
  • 2001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情报"做了司法解释,即"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依照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由此亦可知,"情报"不属 国家秘密,否则就无须再对"情报"做解释了)
  •    由是可见,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情报"是一个十足的空白概念,它象一个突然从坟墓里钻出来的阴影,或者象一个猪、牛、狗杂交的怪胎,无人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 ...1 more annotation...
  •    上面牵涉到"情报"的六个问题,事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究竟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宪法还是仅仅只是某个利益集团的"王法",事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老百 姓究竟是国家的公民还是权力者的臣民,事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究竟是得到国家保护还是不受国家保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必须认真、负责、及时地予以答复。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高高在上,蔑视公民,对公民的合法提问不屑理睬,那么,你们就 是在无声地宣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中国人民的全国人大常委会。
arden dzx

周汉华: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始末 - 0 views

  •  2004年又给国务院法制办报上了这个稿子,因为我们国家的立法现在是瓶颈制约,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开六次常委会,一次大概三到四天,能够审议的法律案是非常有限的。重要的法律草案如果国务院起草的要往全国人大提交的话,也得上常务会,行政法规也得上常务会,法律草案也得上常务会,因为一年就那么多个星期。所以有人专门一算,每年我们国家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只能有40到50件,因为常务会不可能每次都讨论法律,当然现在都是讨论两个。
arden dzx

地震使我们产生感动也有疑惑--孤独的人生体验 - 0 views

  • 我们从地震发生到现在,并没有看到任何政府大楼倒塌;却是中小学房屋倒塌的倒是不少。因为同样是财政拨款,学校是精打细算;再遇上回扣之事,那当然只能是比民居还差的建筑了。而我们的政府大楼,全部是财政包干体制;用多少就是多少。所以豪华的是政府大楼,坚固耐用的还是政府大楼;这好像不是我一个人的疑惑,网络上对此评价的很多。
  • 这次中央电视台全天候的播报,并没有人厌烦;相反大家却感到亲切。所以这次中央电视台全天候地播报地震实况,使我很受感动;然而感动过后却又产生了疑惑,因为全国仅此一家;其它的全部是‘统一口径’。看凤凰台,它们就是用自己的信息而同步播报;使人看到信息更加广。试想全国各电台记者自己的播发,是不是比一家同一口径的更亲切。信息公开也可以百花齐放吗,没有必要一家独揽嘛。
isaac Mao

有选择的信息公开可能比不公开更坏 - 0 views

  • 最大的问题,是陇南当局公布的受伤数字。"部分聚集人员向市委门口维持秩序的武警投掷砖块、石头、酒瓶,打伤武警六十九名,公安民警两名,新闻记者三名。其中,十一名伤者住院,包括十名武警战士、一名记者。"这里的数字很精确,我当然愿意相信都是真的。但这些真实的数字并不能反映伤害全貌,道理很明显――它反映的情况是片面的情况。换句话说,它反映的只是某些方面的受伤情况,而其他方面的受伤情况,则完全置而不论。陇南当局自己也承认,在十分危急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执法部门果断处置,使事态基本得到控制。"所谓"果断处置",不可能是请客吃饭吧?那么大规模的冲突,血与火的冲突,执法部门猛虎下山而竟然不造成任何伤害?而事实上,我们从关于此次事件的各种图片中,也能看到现场访民头破血流的镜头。
shi zhao

在这桃花盛开的鬼地方与奥你妈的运(转贴合辑) - ddyykk_helloyakun - 网易博客 - 0 views

  • 借用奥运,国际商业巨头无耻的垄断市场,媒体和行销渠道。这时国家(尤其是专制的国家)和帝国主义商业集团绑在一起,从市场上赚个盆满钵溢。这就是为什么大的企业一定要挂上奥运这班快车。不为别的,只要上了这车,才有资格才能享用媒体资源和市场平台这杯香羹。否则,在一定时间,稀缺的媒体将封闭,资讯渠道将断裂,品牌和产品的信息将不见天日。不信?到了08年看看电视,报纸就知道了。
  • 首先,奥运会就是一场竞技体育比赛,体育比赛就应该是公正、公平、公开,而不是什么口号。如果是口号,那铁板订钉的说明,竞技体育肯定是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的。就像马路上到处贴的温泉市民须知一样,“请不要随地吐痰”,就因为人民群众喜欢满地淬吐沫,才成为了标语口号的。不是么?回顾第十届全国运动会,除了丑闻就是丑闻。艺术体操的“金牌内定”、“药瓶”风波、“中指事件”、孙福明“假摔”、拳击和跆拳道“弃权”自行车“摔倒”事件……丑事、怪事、荒唐事,接连不断。当无声被认定是无知的时候,一切的愤慨已经无法保持沉默。我不沉默!
  • 只是我就有点不明白,咱们这些爱国青年早干吗来着,房价暴涨他们不抗议;医院暴利他们不抗议,天价学费这些人不抗议,纳税人的血汗钱被贪污这些人也不抗议,比比五四运动的时候学生敢烧政府大楼,8*9 6*4大学生可以为了民族的未来直面坦克和炮火,我只能说现在的爱国青年真是不一样,爱国已经爱到犬儒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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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来举办奥运会是好事情,不过现在奥运会越来越成为当局维护统治,粉饰太平的工具了,也不看看国内都和谐成什么样了,环境污染,人身安全,强制拆迁,贪污腐败,连我玩个游戏都要被和谐,这样的国家不爱也罢。
  • 现在越来越发现爱国主义真是个好东西,不管干啥事只要挂个爱国的名号就会被堂而皇之地被默许,什么打砸抢啊,咱们都是爱国的,你也不能把我怎么着,只是我有的时候想咱们这些爱国青年也不容易,平时心里怨气多,还得藏着噎着,这次好不容易有个机会总要发泄一把,全国人民打一次奥运的鸡血也不容易,300亿美金花下去总要见个响吧
  • 当一个事件,一个人只有正面报道没有反面意见时,问题就该出现了。国人不缺少这样的教训吧,当年亿万国人狂呼:文化大革命就是好的时候,中国走向了灾难。希望这次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isaac Mao

告密摧毁道德 - 0 views

  • 山东某高等院校不知是否由此得到灵感,公开在自己的官方网页招募「小天使」,邀请一些学生埋伏在同学之间,监督他们的言行,看他们学习用不用功,操守纯不纯正。如果出了纰漏,就向校方通报(莫非学校以为自己是全能的上帝?),好及时帮助同学改邪归正。「小天使」是个很有创意的名字,但它的实质却很古老。这种学生,过去叫做「信息员」,在台湾则称为「职业学生」。一般而言,大家对这类同学的印象多半不大好,因为他们就像特务一样,隐没身份,随时盯着我们,随时发掘各种各样的「政治错误」。因此就算你只是私下批评政府几句,也可能会惹来种种不测。换句话说,「信息员」不只是校方的工具,还是国家伸延到每一位同学身旁的灵敏触角。
  • 一般的小学老师最怕孩子互相告状,那种全班举手打报告,下课之后还死缠着你不放的场面,真是想起来都烦。当老师教训过学生不要老告状之后,孩子们会渐渐摸出一套互动的规则,甚至意外地养成内在的价值观。假如学校不只不压抑小孩喜欢告状的本能,反而鼓励他们用更聪明更隐匿的方法一路告状告到大学去,我们的下一代会变成甚么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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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是那些怂恿的大人的罪恶
Kenyth Zeng

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内幕 - 0 views

shared by Kenyth Zeng on 03 Sep 08 - Cached
  • 中国是世界上为网络封锁投入资金最多, 监控最严厉的国家。中国政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封锁,监控网上关于人权、自由、民主的言论以及信仰自由的信息,对互联网实施严密监控。 中国的网络监控制度目前是世界上最严厉的网络控制制度。 但是网民们已经开始使用宪法和法律中关于保障人权与公民基本自由的条款为武器,奋起维权,一点一点地扩展网民的言论表达和信息自由空间。比如像贺卫方、浦志强、萧翰、许志永致书新浪博客,要求新浪博客公开解释删贴的理由。 也有网民尝试通过法律手段突破禁制。中国政府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的控制,先后出台了等行政法规,对网络媒体尤其是民办网络媒体严加限制,动辄给予处罚、查禁甚至取缔。但民办网络媒体和广大网民决不会听之任之、任其宰割,他们已经要求有关部门审查这些法规的违宪性。许多网民投入揭露网络控制的真实面目,呼吁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收敛明目张胆的封网行径。如“世纪中国”、“爱琴海网”被关闭或查封后,中国知识界与广大网民曾共同发出强大的抗议声浪,使得其在国际上的形象受到很大挫伤。
    • Kenyth Zeng
       
      看这段话简直百感交集。。。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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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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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内幕
Qien Kuen

中国发展简报--大灾中的NGO之一:在灾害救援中成长 - 0 views

  • 首先,阪神之后,日本政府建立了灾害对策本部,并指定民间组织“社会福祉协议会”(简称社协)担任接待和管理志愿者的任务
  • 其次,加强了沟通和信息公开
  • 灾害发生时,人在精神上容易陷入混乱,而信息的获得则能稳定人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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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完善志愿者队伍的管理。
  • 他尽可能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什么能力,都能参与救灾,这里一定有你可以出力的地方。
  • 迅速及时、细致灵活是NPO?志愿者的优势、也是灾民们的需求
  • NPO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社会服务,因此,当社会发生重大危机时,NPO首先要做的就是思考自己能做什么。救灾并不是救援队、警察、军队的专利。比如和小孩子做游戏、陪老人说话、或者是搀扶一下行动不便者,能做的事情很多,只要有心做,大家必然能够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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