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contributed and discussions participated by dafeng qixi
网言:杨佳案不得不说的一些事 - 6 views
拈花一笑万山横:杀人者杨佳 - 3 views
网言:他们必定还要为杨佳的死而继续恐惧 - 3 views
廖康:杨佳强似武松 - 3 views
网言:关于"滥杀扬佳天理不容"的再论证 - 3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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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论证和理性的对话,对健全民主法制而言很关键。"
请各位尊敬的关注杨佳案者,进一步注意。
事的发生,并非党和国家有关行为规范的意志不完善逼迫使然,相反杀人者杨佳原本就已经是一位急待我们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来大力培育的社会成员。
直接的原因是警方的执法督查部门没有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基础上,与信访人杨佳相互配合,分工合作贯彻实施信访条例依法办事,至少违背了必须求同存异遵守的"不得拖延"(敷衍和推诿等一切滥用公权力行为都必然包含拖延行为)的明确规定所致的。
从比较可信的第一时间的纸质媒体报道的情节介绍来看,直到杀人后,杨佳还在努力找(情绪激动)执法督查部门依信访条例规定询问投诉请求的处理进展情况。
由此有理由怀疑,杨佳杀人的性质(动机)很可能是为了排除对他坚持依法办事有阻碍威胁而被迫为之的。有一情节还可佐证这种怀疑:对威胁性通常认为比较低的女性警官他选择了避开。
所以,检方除非能理由充分证明其在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杀了人,才构成本案非正当杀人的主观故意,否则,我宁愿相信自己"杨佳是在为我们现在和未来以身护法"而不是间接导致此事不可避免发生的他父亲所言的"以身试法"(相信杨佳比他父亲和许多人都懂法守法尊敬国法和社会公德,根本不需要试,原本就在实实在在视死如归践行。)的心声。
因此,我还会说出"滥杀杨佳天理不容!(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制度的"公开心证"围绕"泄愤报复"动机善始善终处理此案)"。
2008年10月22日我在深圳市罗湖区宝安路雷鸟震天网吧制作发表本博客的图片证据材料.
网言:时代呼唤杨佳!!!!! - 3 views
网言:还会有"杨佳"再出现吗 - 3 views
董峰:四问"好读书"的杨佳 - 2 views
简宁:哀悼杨佳 - 3 views
水中沙:杨佳事件之问 - 3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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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28岁内向的男青年为什么会选择在上海杀死无辜内勤警察?其家庭经历对他究竟造成了多大影响?其心理问题研究出在哪里?谁应该为行为负责?社会应该为死者作出怎样的反思与警醒?还有多少与杨佳类似的孩子或青年正准备像他那样做或者想像他那样做?
对于这件事,我们到底最应该关注什么?是网友的评论吗?还是事件本身的法律性质?抑或是这个扭曲人格和可怕行为产生的土壤--社会之乱象?
中国人难道真的要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搬动一个桌子也要血"?
为什么袭警事件在这段时间内接二连三地出现?警察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团体?他们为什么此时成了矛盾的聚焦点?
一个杨佳引出了我们如此多的疑问与思考。因为这些问题我们总是忽视的多一些,我们对我们社会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了解的少一些。我们总是以心理问题去螳臂当车,拒绝作更深入细致的全方位思考,要知道,心理学解决不了社会内在的重大矛盾。它最多只能治表而不能治里。
民生是个重大的课题,什么是真正的民生?究竟是生活水平的提高重要还是生活环境的公正重要?为什么许多所谓高层、所谓主流、所谓喉舌拒绝或者暧昧地谈论这个问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还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究竟应当如何去避免发生更多类似的事件?是应该加强警察更强有力的防卫,还是应当使这个国家机器更加服务于人民、亲和与人民?
无尽的思索等待答案……
网言:哀杨佳 - 3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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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水浒,总止步在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节。听完金氏父女的申诉,鲁达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郑屠来不及分辨半句,红的、黑的、紫的,就已经绽将出来。只觉得往后满卷就尽是无边的暴力,那些滚滚的头颅和心、肝、肠、肺,就都这般无来由的被砍下、剐出、晾晒,似乎谁的拳头最大谁就是正义的一方。这之后再也看不下去。
前人学者志士曾根据西人学说指出过,种种问题的根源,是地主和农民的阶级矛盾,大家都去斗地主了就好了。阶级分析者云,到了最简,我看无非就是权势者和无权无势者两种。在三皇五帝以后的数千年间,从诗经到秦皇汉武到卖炭翁、捕蛇者、石壕新安诸吏,再到水泊梁山、一直到聊斋红楼、晚清怪现状,不论是一片白、一片黑、一片红的年代,还是上谕三令五申大伙儿闷声发大财和气知荣辱的盛世,饥荒、兵乱未必年年有,而官民势同水火的对立引发的大小祸事,却从来没有消失过。权贵们金枝玉叶,庶民却不被当作人看待,这恐怕这才是最能激起草根们不顾头颅也要奋起一搏的根源。若是苟活而不可得,除了用两个拳头押上一个人头,草民还有什么可以倚仗?
从媒体对杨案前人生轨迹等种种报道中看,他的生命中有过阳光也有过阴影,他不是无证小摊贩,他文化层次不低,他有过健康的爱好和同样健康向上的小理想,他的精神状态也没啥毛病,他还有北京户口。他甚至算不上是弱势群体--如果不是无权无势就算弱势群体的话。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本来应该和你我没什么不同,如果也会在一夜之间被逼上铤而走险的不归路的话,我们如何才能确信自己会是安全的?
闸北警局的血迹,和多年前白玉栏杆上的一样,也已经被冲洗干净了吧。"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哀杨佳,却不是哀杨佳。
xjaltr:被称"刀客" 网友为杨佳捐款20万元 - 3 views
网言:违反常态"警钟"的敲响 - 4 views
网言:从杨佳事件看两个中国 - 4 views
释裟若羽:说说杨佳袭警 - 4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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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在关注着发生在上海的"7.1袭警特大刑事案件",袭警嫌犯杨佳已经被检察机关批捕,本人已经与律师见面交谈,警方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嫌犯袭警的作案动机,公安机关还侦破抓获了造谣的肖某。这起恶性的袭警刑事案件,导致6死4伤,比较罕见,令人发指,令人惊讶。
据媒体报道,嫌犯杨佳系北京无业居民,28岁,单亲家庭,其母子在京居住时就与邻里关系紧张,经常与人争吵耍横。后来杨佳"南漂"到上海,以偷自行车为生。因骑无照自行车受到执勤民警的盘问,与民警发生争执。事后多次诬告民警殴打他,提出一万多元的经济精神赔偿,经过警方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事实真相后,与本人多次调解无果后,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极其残忍的报复袭警手段。从这个作案过程来说,他是做了充分准备,行凶前还吃了五个包子,被抓获后与律师见面,还保持冷静,还不是一个法盲。
这起袭警案件,我想在全国公安范围会引起强烈震动,在社会上已经造成了极大影响,上海警方的新闻发布会,就是要向社会公布案件的真相,消除各种谣言。抓获的造谣者给了我们一个警示,凡是遇到重大的突发事件,总会谣言四起,议论纷纷,个别人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造谣中伤,最后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我们一定要以冷静理性的态度去关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千万不要冲动,更不能轻信传播谣言。
杨佳袭警,有人说他专杀男的不伤女的,是与他的单亲家庭有关,这样说是符合情理的,我在想他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残忍极端的手段去袭警?他肯定知道杀人偿命的结果,他的性格、人格、人性、心理等深层次的问题,估计事后会引起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界的重视。一个28岁的年轻人仇视社会、仇视警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杀死这么多的警察,可能是创下了开国以来的最高纪录。杨佳出生于80年,与我儿子算是同龄人,我和他的父母也算是同龄人,我在想家庭对子女的性格形成、心理健康都有着重要影响,他走到这一步,他的父母难脱责任。这是他们这个家庭的悲哀。有的父母与人不善,甚至好恶不仁,其一举一动会给子女带来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子不教,父之过,儿不善,母之错,不是没有道理。
杨佳袭警,也给公安队伍一个警醒,尽管上海警方提出解释袭警现场的很多客观不利因素,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无论怎么说,一个嫌犯杀了这么多的警察,不能不让人惊讶。警察连自己的生命都难以保护,怎么去保护老百姓和社会的安全。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我也有理由相信上海大都市的民警素质是高的、执勤行为是文明的,但我不敢说全国的公安队伍都是高素质的,少数的警察"警匪勾结、欺负百姓"成了黑社会的保护伞,失去了民心,让广大好警察为他们背黑锅,这个问题也应该引起公安高层的重视,记得几年前公安高层下过一次禁酒令,在当时还是起了很大作用,我在企业公安部门呆过4年,多少还知道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现状,有些警察的作为,确实让我不敢恭维。
还是那句老话,无论什么行业职业,都要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做事,否则,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没有好果子吃。
胡泳:奥运会完了,杨佳也完了 - 51 views
网言:杨佳死刑一月祭 - 2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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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小杨佳被依法执行死刑的第三十一天。三十一天前我曾写了一篇博文说小杨佳必须死去作为国家职能工具的警察才能活过来。待发到网站上时才得知,小杨已于当天我发博文之前,其生命竟随了清风明月远逝,而自己在无意中却做了其生命的诅咒者,心下悚悚然有些胆寒。在为其生命祈祷的同时,也提醒自己到杨佳满月之祭,给他写篇短文,以志纪念,愿小杨佳灵魂安息永生。在此也向小杨佳的父母亲属表示同情与安慰。
没人不为小杨佳和那六位警察的生命惋惜。站在小杨佳的立场上来看,只要警察当局诚心诚意出于完全道歉善后的立场来做这件事,并满足小杨佳并不过分的个人要求,这完全是一场本可以完全避免的悲剧,但是警察方的做事原则和方式却将事情演化的结局导向了最恶劣惨痛的境地。那么我们需要对警察方从这场惨案中获得什么教训以改进今后的工作来表达对小杨佳的纪念--毕竟是一个年轻的生命,本可以不以如此极端的方式给他自己、那六位警察及其亲属带来永远都抹不平的伤痛。
为不使问题空洞化,我以自己同警察打交道的实例来说明,为什么小杨佳以如此凶残手段结束无辜他人生命还能得到许多平民百姓的同情与声援!
因为读书求学探亲访友,我经常要坐火车出行,在火车站和火车里经常会碰到警察查旅客身份证的情形。几乎每次出门都会遇到这事。自己就开始想这其中的缘由。那就先从自己身上找起啰!自己的长相看起来有点象漏网或脱逃的罪犯或犯罪嫌疑人(当然是被网上通缉的),所以警察每当看见我,就象嗅觉灵敏的狗嗅到猎物的独特味道,马上就走过来脸色凛冽态度生硬又端正地对您说"哎哎,前面那个停一下,""是叫我吗""是的,把身份证拿来看一下",多数情形下我会情愿或不情愿地出示给他看。看完后他就不作任何表示地走开。有时我看到,除了我以外,还有如我一样的人,面相看起来都有点儿象前面所说的"犯或人",但是非常奇特的是我碰到的所有警察几乎都不查女性的。在男性中很少查软卧车厢的,硬卧车厢被查的可能要小于硬座的;有时候有的人又拖又背着很多行李也会被叫下来查身份证。
我前面叽叽喳喳半天想说的就是,警察查人身份证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查,查谁不查谁也没有什么定规,而是完全依据他心中的那杆秤,想查谁就查谁。再往上溯,他随意查人的身份证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大概有两部,一个是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一个是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照这两部法律的两个条款,就会发现我等被查身份证的理由就是那个"想"查我的警察认定我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这是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和警察法共同得出的结论。天哪,难怪后来我要和他们大大地吵了一顿:我等良民竟然被这些水平不高的警察莫明其妙地当成了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但是警察实际的做法是完全违背了警察法和居民身份证法的。这两部法律的规定是只有当您有证据认定此人有嫌疑时,您才能去找他要身份证询查之!而实践中警察操作的逻辑是如果我不去查他并借机盘问他,我怎么知道他有犯罪嫌疑?也就是说警察将法律的规定倒果为因,而法律则在他们看来如此规定根本就缺乏操作性。但是他们这种做法也有一致命的令被查者极其反感的前提:您凭什么要查我的而不查别人的,有的警察理直气壮地回答说是警察法的规定,但很显然不是。他们的依据是什么,就是他们的工作经验或警察所特有的麻衣相法,这显然是不能放在阳光之下的。而且就我与不同地方不同警察打交道的经历看,除非是熟人,一般情形下多数警察都是凶神恶煞极其粗暴的,完全违背警察法的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勤的规定。据说小杨佳与上海警方"结梁子"以至酿成悲剧,就与警察的执法方式有关。
小杨佳的脾气不好,我的脾气也好不到哪里去:有一天下午,我从学校出发到车站里售票大厅买票,刚准备进去一警察就走过来了,要我出示身份证,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天气极热,我穿得很少也未提包,没带身份证。我就和他好言解释,说自己就是本城人,是来预购车票的,没带身份证,他不依也不相信我说的。我这时就不再和他求情了,我就问他这么多人为什么独独要查我的而不是每个人都查,就算您是具体的行政行为,那么又不是由我发动并去找您的。他愣住了,可能一是没想到有人顶他,二是没想到我口里嘣出个具体行政行为还有执法等"专业语词",还有我事先告知他我是老师。他就说,我不管你说什么,你今天不把身份证拿出来就是不行。我说凭什么就不行?我就开始抨击他们这种水平低劣成效也不高的做法,犯罪又不是写在脸上,就算您曾经通过查验身份证查到了一些个罪犯,也不等于此方法有效,听说过守株待兔吗?那农民在树下撞大运捡到了一支死兔子,也不等于那树下能够天天有死兔子等您拿!声音大且互不相让,引来了七个警察把我团团围住,大有不出示身份证绝不罢休的架势,最后争吵的结果是我报出号码他一查了事。
以后只要是查身份证我就要和警察理论一番,但总是被查,最后我开始主动和警察的眼光对接,并将身份证高扬起来,说也奇怪他就不看您了;不看也就不查了。但是我对此的思考并没有完。我再举一例,说明警察随意使用嫌疑的权力有时会给某个具体的人带来多么大的伤害:
这个故事是我听来的。讲这个故事的是我的朋友,主人公则是他的校友J。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J大学毕业分到一家位于山区的中央级大企业工作,那时大学生不要说是在乡里,就是城里也是宝贝,很快他就当官了,很快就被准备提拔到下属一个二级厂当厂长,但就在那个准备性的考查期里,他居住的那小家属院里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案发夜晚他老婆出差在外,他们的女孩儿也送到了丈母娘家里,他一个人睡在夫妻俩平时住的小屋里,当时所有住在小院里的男人们都由自己的妻子作证与此案撇开了联系,唯有他,既没有妻子也没有朋友与他作证,而恰恰坏就坏在这被杀的女孩平时跟他关系还不错,大学生嘛,哪怕结了婚,也还是蛮有人气的。办案的警察就把他留下了,说是配合案件调查,而此时组织上正在考察他,但警察没完没了地找他,而且每次来都是开着警车,戴着大盖帽,到单位上去找他。最后的结果是他的竞争对手或者说是他的替补取代了那个厂长的位置,不仅如此,他从局级干部的后备梯队中涮下来了,原因组织干部虽未明说是此案引起的,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与此案脱不了干系。后来他离婚了,后来他辞职了,后来他离开了那个小地方。看到我的朋友沉重的叹息声,我知道此案肯定不是他的校友做的。但是警察不受约束的嫌疑决定权却完全改变了一个人的生活轨迹。听了这个故事后,我一直都在担心:假如我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们上课,突然呼啸而来的警笛警车将我从教室里带上车,然后又随车扬长而去。等我下星期再去上课时,我就会向我们同事领导同学们解释,那天是这么回事,解释多了,不就成祥林嫂了吗?我的正常生活秩序由此就会乱;而那些个带我上车的警察们肯定不会来到我的生活圈子中正式宣布某某人是无辜的。
在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事,就是在电视里,也经常出现警察耀武扬威的场面,要么是大盖帽,要么一出来必定是警笛声一路扬长而去扬长而来,有必要在大街上如此嚣张吗?警察的权力地球人都知道很厉害,但是警察有必要时时处处强调这种厉害吗?要学会谦恭地使用权力。我看过一部不知是哪国拍的电影,名字叫《巴别塔》,女孩的妈妈从家里阳台跳楼自杀,地点是在日本东京,东京警方来调查女孩的爸爸,注意来的时候在公寓门卫登记时使用的个人名字,而且身着便装,也不到男人的单位里去耀武扬威地调查,当双方对峙时,只听到男人咆哮,警方低眉顺眼点头哈腰,又是道歉又是鞠躬。普通人面对警察能那样,活着才叫个爽!
如果小杨佳和警察同道的死依然不能让警方学会尊重平民百姓,学会谦恭地使用手上极为厉害的权力,那么被小杨佳杀死的警察权威,就会在警方手里自动地再次死去,从而永远活不过来。我想这就是小杨佳的死,后人能够勉强挂上去的意义。平时我极为反对将某个人的生命与死亡赋予某种意义,因为我认为那是极为邪恶的做法。但小杨佳现在业已逝去,我们追怀他,还是希望他死后的世界能够也应该因他的死亡恰当减少些邪恶与张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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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德明:杨佳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 6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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