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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相干:司马南手里的刀刺向哪里 - 6 views
爱上一条鱼:是什么让杨佳选择了终结自己的青春 - 2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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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上海袭警案的主角杨佳,退掉了他在招待所的房子,拿一把刀走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临行前他对招待所老板说:"明天不用住了。"
一个前程尽毁的青年,六个瞬间破碎的家庭,一场两败俱伤的悲剧,以及无尽的伤痛,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沉痛思考。
网络日志中的杨佳,阳光,健康,活跃,渴望结交女友;现实中的他,倔强,阴郁,沉默。28岁的他如何走过自己的青春旅程?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位北京青年在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后,选择用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别人的生命,同时终结自己的青春?
杨佳与自行车相关的仇恨
接近杨佳的权威人士称,杨佳指控当日在派出所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杨佳在讯问期间被殴打的说法给予了否定。
杨佳的仇恨似乎总来源于自行车。杨佳的姨妈说,刚工作时杨佳攒钱买的新自行车被偷。结果在冬夜,杨佳在大雪中走了近6个小时才回到家。从此,杨佳特别痛恨偷自行车的人。
据杨佳陈述,他对警察的仇恨,亦源自涉嫌偷盗自行车一事。
2007年10月5日傍晚时分,上海市闸北区普善路口。杨佳为了旅游方便租用的自行车被警察拦下。
上海市火车站在闸北区,黑车肆行,治安相对混乱,警方查证很严格:一般说来,没有车牌,警察即有权拦车询问。杨佳正在上海旅游,骑着租来的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受到巡逻民警盘查。
杨佳对于盘查的民警十分抵触:"你为什么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查看我的证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为什么不拦(他们),就拦住我一个……"
这样的对抗在路口一直持续了40分钟。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录音,场面更像是杨佳在盘问警察:"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你会背!你就这样子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有什么理由?"
"法律?什么叫法律?法律哪一条规定你临检无缘无故要这样地抢我的证件。你怎么可以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杨佳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继续接受讯问。此后所发生的事并没有被公布。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律师谢有明在听完杨佳的陈述后,表示自己完全能够理解杨佳。但他说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因为那只是杨佳的一面之辞,有待核实。
接近杨佳的权威人士称,杨佳指控当日在派出所遭到"七八个警察的殴打"。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杨佳在讯问期间被殴打的说法给予了否定。
有消息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进一步透露:当时杨佳和民警们发生了误会,杨佳说自己只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的动作,民警却以为他要反抗,将他按倒在地,"他说民警们搜查了他的包,还把他的衣服都搞脏了"。
在杨佳的要求下,督察到场。但督察并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相反激起了他更大的怒火。
被释放回到北京之后,像前次状告太原警方一样,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认为不应对他进行盘查。
对此,公安督察部门经过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但杨均不予理睬。
上海权威人士称:当时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为了息访,警方二次派人去北京做工作。
亦有可靠人士透露:期间,上海警方曾在京找过杨佳,跟他商量1500元数额的赔偿,但杨佳不肯罢休。6月份,上海警方给杨佳去了电话,"你不要把这件事情搞大了。"
几乎与此同时,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又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铁栓说。
王静梅大怒:"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几天后,一语成谶。
艾未未:杨佳为什么会死 - 6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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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生长在工薪家庭,父母没有离异.如果父亲没有在几年前,用净所有积蓄为他买了一台电脑和一辆山地自行车,生活空间和路线变得更加自我孤僻。
如果他十一没有一个人去上海旅游。
如果在闸北他没有租到一辆没有牌照的自行车,在路口没有被一个名叫薛耀警察盘查。
如果警察陈银桥没有硬将杨佳带回所里,杨佳没有据理相抗。
如果警察陈银桥高铁军陈红彬吴钰骅没有对他羞辱施加暴力。
如果他没有呼救110,没有三次电话他的母亲。如果没有被非法拘押至凌晨二点。
如果警方不能销毁录音录像证据而提供伪证。
如果杨佳回北京后没有写信电话电邮多次投诉,如果杨佳接受上海警方的赔偿协议,接受交换条件。
如果杨佳没有他母亲8年上访讨公道的辛苦经历,如果杨佳不是坚信"凡事都要有一个说法"的朴素道理。
如果杨佳没有在山西旅游时被车站的警察殴打成重伤。
如果杨佳在冲上闸北大楼时已经被警方击毙。如果不敢出庭作证的七个警察中有一个能良心发现。
如果上海公安局尚存一点遵纪守法精神,还是一只干净的队伍。
如果精神鉴定中心有一点职业伦理和专业水平。
如果公检法讲一点法律程序,有一点法律水平,而不是视党性高于人性。
如果律师,中国的律师不是谢有明不是翟建之流尚存良知。
如果北京拔刀相助的李劲松刘晓原可能成为杨佳的辩护律师。
如果杨佳的母亲没有仍然被失踪一百多天而不能说出唯一的事实真相。
如果杨佳父亲和姨妈的苦苦申诉有效。
如果新闻媒体不是装聋作哑混淆是非的共谋,白岩松不只是一张没有人智的烂嘴,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不是欺人之谈。
如果最高法院还是中国法治精神的最高法权代表,如果这基本上还是一个讲理的世界,如果今天的中国与昨天有所不同,杨佳都不会轻易这样的死。
社会不正义是如何实现的呢?社会的不正义来自闸北路口的那个警察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的制服帽子上的那颗国徽是个鸟,败类们视集团的利益高于人的生命和荣誉,权力对宪法人权的习惯性蔑视,来自于每一个人的无限的忍受和退让。这是考验人性的制度。在一个恶的体系中,为善可能吗?
一次不公平的审判是悲剧,是谁的不幸,悲剧从来都是关于他人的吗?毁灭人的价值的历史会有善的终结吗?文明是延伸他人的命运。不为他人的困境流泪,是这个社会最后的不幸。
阿也:没有做杨佳,是因为比他能忍 - 7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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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没有做杨佳,是因为我比他能忍
说到杨佳,人们总会众说纷纭,给予不同的评价。对于杨佳,我能说什么呢?我不想对其做任何评价,只觉得他其实挺可怜的。
按照宿命论的说法,我觉得他走上杀人的可悲道路,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命运的使然。不是吗?如果杨佳从小就生活在蜜罐中,有着健全健康的家庭环境,有着顺畅、快乐、幸福而又阳光的人生,如果他有一份好职业,他会走上杀人的道路吗?一个生活从来就充满阳光的人,即便受了一点委屈,他也会有一个很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不至于因心理防线的崩溃而走极端。
在杨佳的博客中,我看到了杨佳的生活照,这些照片既有他个人的独照,也有与他人的合影,可是,不论看哪张照片,我都会发现杨佳的脸上没有笑容,给人一种郁郁寡欢的感觉。即便隐隐约约露出一丝笑容,那笑意也很勉强。再看看与他合影的那些人,一个个脸上挂着多么灿烂的笑容。从杨佳的照片,我似乎可以看到他从前的生活,读懂他以前的生活,至少可以读懂一部分。
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杨佳的心理一定会有不健康之处,我不敢冒失地以扭曲、变态之类的词汇来形容,但至少其心理是不健康,不阳光的。
从新闻报道来看,我感觉杨佳以前的生活并不顺畅,在他的心中,一定在经年久月中积累、积压了太多的痛苦、不快乐和诸多负面情绪,他活得一定很压抑、很孤独、很郁闷、很无助。一个人,不论其多么的坚强,若心中的负面情绪积压的太多太多,而久久不能得到很好地疏散和宣泄,他的心理一定会生病,会出问题,到了无法承载的地步,他可能就会走极端,自杀,或杀人。
我坚信,杨佳一定有善的一面,也许,他根本就不想杀人,他与那些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放火的恶人相比,与那些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比如贪官污吏、滥用职权者)相比,有着本质的区别。当他快要被生活逼疯时,他无法抵御杀人的恶念。一个很偶然的导火索,彻底引爆了他。
其实,我并不赞成杨佳这样的行为,因为不管怎样,那些被杀的警察也是无辜的。我们绝不能因一时之气,一时之恨而滥杀无辜。杨佳的行为,理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是诛杀恶人者,我不但不会认为他可恨,相反,我会赞其为英雄。在这个世间,有些人的确该杀,哪怕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比如,面对那些曾经猖狂一时,滥杀无辜,践踏他人家园的魔鬼般的日本鬼子,我们不该奋起反抗而杀之吗?
再比如,当强盗侵我家室,奸我妻女,夺我家财,我们不该奋起反抗而杀之吗?
在这个世间,有些杀人者就是杀人犯,该遭到恶报,而有些杀人者实乃英雄,该遭到良报。
在我的生命历程中,也曾经有过犹如杨佳般的苦闷、抑郁、烦恼、愤怒、仇恨等等不良情绪,给我带来这些情绪的,也有他人的过错,但在很多时候,我选择了忍让。可是,忍让的太多,只会让自己的心理无法承受。
这几年,我也曾经有过杀人的恶念,当我因他人的伤害而极度的愤怒、狂躁不安时,我真的很想手起刀落,杀了那个心中的王八蛋。我想,在那一刻,若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将仇人咔嚓一下,结果了事,那一定是一个无比痛快的过程。可是,之后呢?该如何承担杀人的责任?
说到杀人,我很羡慕过去的皇帝们。若恼羞成怒,可以大肆屠杀,而不必承担任何责任。说到皇帝,我又想到了有关秦始皇的典故。
据说,秦始皇在年幼时,曾流落赵国邯郸,受到了当地人多年的百般羞辱。而百般的羞辱,让他从小就在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后来,当他将赵国邯郸攻克之后,下令将邯郸城凡是身高高于马车车轮的人,不论男女老少,一律皆杀无论。他复仇了,我想,那复仇的感觉一定很痛快。虽然,他给后人留下了暴君的骂名,但我觉得他的复仇有情有可原之处。
可是,回到我们的现实,我们都是普通的凡人,我们怎能与那些皇帝相比?在文明法制社会,不论你杀人的理由多么充足,终究还是会承担一定责任的。若一个人因他人的欺凌逼迫,奋起反抗杀人,沦为杀人犯,我们又能说什么呢?又能对其有何帮助?只能哀其可怜、可悲、可叹,仅此而已。
生活的磨砺,让我形成了一个善恶分明的性格,在这个世间,在我的眼中,是有善有恶的,善恶的区分是鲜明的。生活的磨砺,让我最痛恨这样一类人:卑污官员和小吏,仗着手中有那么一丁点权力,就高高在上,飘飘然,不可一世,狂逞能,不是利用权力为百姓造福,而是利用权力欺压弱势,肆意践踏,草荐人命。这样的人,我只能用低素质来形容,这样的人,我要强烈地谴责,这样的人,我强烈鄙视之。某一天,我若沦为杀人犯,一定是因杀此类人而起。这样的人,杀了也便杀了,斩妖除魔,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如果杨佳能够回头,我很愿意成为他的朋友,我愿意在相互的开导和帮助中,让彼此的人生不断走向光明和新的辉煌。
可是,世间哪有这样的如果?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杨佳的教训,对我何尝不是一种警醒?杨佳再次告诉我,很多时候,我们要学会忍耐,否则,我们将会堕入万劫不复之地。
忍字头上一把刀。忍耐毕竟是一件令人难受的事情,当我们难以忍耐之时,还需学会宣泄,当然,这样的宣泄必须是适当的。比如,我现在以文字来宣泄一番,感觉心理舒坦多了。
TMD110:写给杨佳 - 4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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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终于要被枪毙了,此事到此为止似乎也该画一个句号了。以往看某些文学作品写枪毙人的时候总爱用一句:"一颗正义的子弹结束了这个罪恶的生命"。我也想引用这句话,但不知道"正义"和"罪恶"两字是否应该换换位置。
记得我读卫校的时候,学割阑尾,用的是兔子活体。要先把兔子呈个大字绑手术架上,在绑兔子的时候,那兔子大概很清楚地知道大限已到,忽然大叫起来,那叫声和小狗一样,至今回忆起这个声音依然很清晰。最终这个兔子依然没有逃脱厄运,因为实验始终要进行的。
说完兔子再来说杨佳;杀JC以前,不,应该是自行车事件以前,他也是象兔子一样热爱阳光草地的;我们都知道他是一个驴友,一个有闲暇时间和富余金钱去玩户外的驴友。驴友给我的印象是比较阳光的,有开朗的笑声和黝黑的肌肤。而且驴友应该是热爱生活的,他们用富余的时间和金钱去购买大自然的气息,夜宿野地看满天星斗听聆听小虫轻唱。这样的一种心境,怎么可能干出那么出格的事?
然后继续说兔子,绑兔子的手法是先绑四只脚,然后再勒住它的兔牙;刚听老师讲到要勒兔牙的时候有点不理解,老师解释:免得它咬你。于是我知道了,兔子急了是真的会咬人的。
哎,越写思维越混乱,到最后不知道想写的是杨佳还是兔子,或是其他什么。
兔子死后,我们学会了一个手术,这就是兔子的价值;杨佳死后,我们学会了一些思考,这也是杨佳的价值!!!
------------------------------------------------------------------------------------------------横线以上纯属放屁,和屁过不去的只能是肛门,所以,各位千万别和屁过不去。
Newliuniu:杨佳案"另类"公开审理--是定力,还是愚蠢? - 6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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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片段是关于杨佳案公开审理的报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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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8月27日《新京报》报道,26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审理杨佳袭警案。当记者准备登记进入法院时,被告知媒体谢绝入内。而在法院
门外,还有几名打算旁听此案的上海市民。据他们反映,法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
此次庭审并不对外发放旁听证。
下午一时开庭后,法院门外聚集了至少20多家境内外媒体。多位记者表示,
他们昨天早上,赶到法院后得知,媒体不能旁听。晚7时35分,庭审结束,五辆
黑色轿车陆续驶出法院大院,保安告诉记者,这是前来听审的重要官员。晚7时
55分,至少有两辆依维柯和7辆警车组成的车队出现,它们没有从法院正门出去,
而是绕进隔壁的检察院大院后,从边门驶出,躲过了部分在大门口守候了7个小
时的记者。
报道中还称,由于不让旁听,记者以咨询者身份致电上海市二中法院立案庭,
工作人员答复,依照法律规定,杨佳案属于公开审理案件,旁听群众只需持身份
证即可。至于昨日的情况,他表示不知情。
据记者了解,之所以出现开庭后旁听席即满的情况,是因为上海市公安局已
预定完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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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关注杨佳案的原因,并不是其生死,在这一点上,我没有任何冒充慈悲圣
者的念头,其残暴至此,任何慈悲都显着做作与多余。我所急于知道的,不是杨
佳残暴的行凶过程,尽管这也是一种用于确定杨佳生死的真相,但想必已毫无悬
念。我更想知道"真相"背后的"真相",这可能无涉于杨佳的生死判决,却能
揭示一种背景性的判断,这种判断对于社会的警醒、客观的评价,甚至说被哄着、
被推着、被逼着的进步,是紧缺的。
我曾经对那些试图让公安机关变得坦诚而着急上火的网友们建议:一切等待
公开审理时自然水落石出。但出于对现实的不乐观,我还是有些担心,未料竟成
又一次让人瞠目的现实:名曰公开审理,但拒绝媒体,拒绝市民,偌大的审判旁
听席,全然给公安局预定-----有这种包场方式么?
一群脑子进水的官员们,被一个脑子装填TNT的家伙给吓着了,什么都模糊
不清,现在恐怕连最后揭示真相的机会,也开始消失了。在真相被公开之前,我
们不妨厚道些,尽量不做预设,但真相因一场"不公开的公开审理"而继续"不
明真相"时,我们只好预设、臆想。因为真相供给紧缺,大家只能自己解决。我
可以负责地说:这种由大家自产自销的所谓臆想的真相,永远不会是真正的"真
相",在一切讳莫如深的昏暗中,一切得以维持,一切得以苟全。
唯独公民的忠诚、信任,政府的公信、尊严,以及与此相系的正义将被侵蚀。
确实很难揣摩~~~~~那是一群什么样的脑袋,能够想出这样的"哗世大谋",
做出这样的"公开审判",具备这样千夫所指而不惧,山崩于前而不变的胆量,
勇敢地放弃坦诚的机会而乐于将一切覆盖?
是赞美它的定力?还是怀疑它的愚蠢?面对国足,我们无话可说,难道面对
我们的司法、我们的政府,我们也将无话可说吗?
Joeone:杨佳案的一点思考 - 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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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就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实现的这个目的刑罚应当而且必须公开、公正,"为了使惩罚不致于成为某一个人或许多人对社会某个别成员使用暴力的行为,它必须是公开的、直接的和必要的,在处理案件中依法量刑时,应采取最轻的一种刑罚。"
而处在二十一世纪的引起全国甚至世界各国媒体、律师和法律界人士关注的上海闸北区刺警杨佳案却在排斥了所有媒体(除新华社)和禁止群众旁听的秘密状态进行了所谓的"审理"。仿佛中国一下回到春秋时期的秘密刑罚时期。所有审判公开、罪刑法定、罪刑相当等等文明社会中近现代刑法最基本的原则此时在此案中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没有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的刑事犯罪案件必须公开审理是法治文明社会刑法的最基本原则。如果没有此基石,罪刑法定、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等刑法原则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孤立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法院和被指定的身为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的代理律师组成的秘密审判组织下,能有什么权利可言?这种审判能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的否定这次审判的过程和结果。因为不管出现什么样的审判结果,程序上的违法已经否定了剩下的一切。程序合法公正是保证实体合法公正的前提,这是法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
在审判之前杨佳的权利已经被侵犯是显而易见的。事出的原因不用多说了,一个受到公正待遇的人不会作出玉石具碎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母亲的"失踪",绝不是私人行为。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和近亲属、以及律师被拒绝会见当事人,被拒绝查阅卷宗。犯罪嫌疑人父亲为犯罪嫌疑人委托代理律师被拒绝,而强行为犯罪嫌疑人指定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为代理律师。等等一切,连作出依法行事面子上的事情都那么蹩脚。真不如直接把杨佳拉到刑场毙了算了。省着做这些蹩脚的戏让人看了恶心!
杨佳案是个人犯罪,但绝不是个案。其社会影响力绝不下于云南瓮安事件、孟连事件等群体性事件。这件事不仅考验这中国社会底层群体忍耐力,而且考验着中国的司法制度。
Jenny:杨佳兄弟,一路走好,敬酒! - 1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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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只有一步之遥 - 我为什么支持杨佳
via WilliamLong's shared items in Google Reader by Robert on 7/18/08
"你以为我卑微,不美,我就没有了感情了吗? 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像我们都是赤裸着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 《简.爱》
我得说我并没有真正看懂《简.爱》, 至今。 大学的时候看电影,看书,看英文版,更多是为了附庸风雅,或者说增加自己的视野和谈资 -- 但简的这句话却是深刻的和震撼的。
我说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杨佳,绝不是支持他的杀人暴行,但是我支持他作为一个人--他和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像我们都是赤裸着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他用极端的方法维护了自己的认可的规则,他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必须为此而付出代价,但是把他逼向绝路的社会和权贵阶层就没有责任吗?!就可以继续一如既往地暗箱操作把一条和我们平等的灵魂和生命消灭吗?!
当翁安的俯卧撑暗无天日的时候我没有说什么,因为已经无话可说,而且我的确属于"不明真相"之列,不必要因言而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我很欣慰我已经呼吸着民主的空气,但那种挥之不去的阴影和丝藕相连的牵挂让我远隔重洋依旧感觉到那种力量的存在。 然而,为什么我会为我一个素不相识、甚至在现实中也许都没有共同语言的"杀手"而呼吁呢?
如我前文所说,听到警方公布的那段录音,我觉得是那么的熟悉和似曾相识。 看了《南方周末》的"杀人者杨佳的青春档案"一文,我的这种感觉可以说更明显了。 因为我曾经就是这样的一个"凡事讲究规则",任性而又执着的孩子,所谓"认死理"的那种,这种性格在阅历的打磨下可能已经有些不那么明显,但我知道这其实从来没有改变过。 幸运的是,我成长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环境下,我也生活在哪个曾经还有梦想和希望的时代,在青春的叛逆年代校园里,我已经因这种性格而多次"以身试法"提高了"经验值",那一个春夏里的血与火的洗礼,让我更现实地认识到了自我保护和理想现实的平衡。 尽管如此,我还是经历过几次有惊无险的插曲,每一次都让我对某种自小被根植的东西产生了更多疑惑。 看到杨佳的故事,其实我有一种后脊发凉的庆幸,我感到幸运这样的厄运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
"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 杨佳
《南方周末》的这篇文章我不敢说作者对杨佳或者民意有一定的倾向性,但至少不是一篇普通的官话连篇的文章。 从上海警方发表的各种言论中,我们看到数不清的谜团,无数不能自圆其说的谎言,当然这是他们一贯的作风而已,并不只是在这件事情上可以如此。 比如说,我们至今不能了解到那些调查的全面材料,我们至今没能看到公布是哪些人如此"尽职"地调查了杨佳以及这些人和这次的被害者是否存在某种联系。 相反,我们看到的是杨佳可怜的母亲所谓被上海公安配合调查却在北京被报失踪的事情,以及看到其母亲和杨佳在这个社会上被一再欺凌的事实。 我们更无法理解如此高高在上的上海警方既然没有侵害杨佳,后来也只是扭扭捏捏地承认"肢体接触",缘何会需要主动跑到北京去和草芥小民"沟通"? 在这一切的迷雾之下,"不知真相"的群众们只能各自联想了。
如果杨佳的确是如文章所说的性格,如果我可以用自己的性格试图其理解和揣测其实一个我完全不了解的人,我却相信杨佳本却是一个天真地相信一些基本信念的人 --也就是正义、平等和法制。 从其对粗暴执法的公安的言语、从其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执着做法,可以看到他对法律和公平曾经有着天真的执着和梦想,也许90%的中国人早已经不再有或者从来就没有这种梦想和期望了。 然而当这些最基本的信念都被彻底粉碎的时候,选择是消沉、逃避、接受或者是反抗,抑或苟且偷生,就因人性格、环境、境遇、机遇而异了。
不幸的是,各种原因的纠结,杨佳选择了最原始的暴力方式,我们无法去知道他只是单纯去泄愤,还是意在把"事情闹大"用血腥的结果来挑战这个他本来曾经相信、曾经以为还有一丝基本公正的的体制的弊端。
当他们屠杀犹太人时,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屠杀基督徒时,我没有作声,因为我不是基督徒;当他们来抓共产党人时,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后来他们要杀我,已经没有人能为我作声了……
-- 马丁尼莫拉(Pastor Mantion Niemoller)
也许我这类的人极少数,也许我只是自以为是地把一个毫不相识的人某些略有相似的想法用自己的片面之间来理解。然而,正如《简爱》让我如此深刻地让我相信了"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像我们都是赤裸着来到这个世界一样", 我不想把一个杀人者捧为"梁山好汉"(事实上我一直不认可所谓梁山好汉的作法,甚至认为这是中国传统糟粕思想的经典代表),也不想只是因为处于对于警察的延误而幸灾乐祸地颠倒黑白地支持他,更不想把这件事情上升到某个政治观点的程度,因为我说过那股阴影至今还会之不去。 但是,我呼吁让我们能更深刻地分析这样的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让公众去更清楚地了解到杨佳背后的真相和动机,让造成杨佳悲剧的社会为杨佳承担些须应该承担的责任。
如果让我们处身置地的想一想,不知道您是否像我一样地认为,你我其实只有一步之遥 --所谓一步走错,全盘皆错 --如果命运不小心让你我遇到类似杨佳的处境,我们是否能够做得更有意义?
也许我的声音是如此苍白无力,但是每当我想起Pastor Mantion Niemoller所说的"后来他们要杀我,已经没有人能为我作声了…", 我总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说些什么。就算并不能改变什么,也能让自己的声音有一丝共鸣,有存在过的意义。
正如您从我文字中看到的那样, 我仍然天真地相信些一些东西有机会在中国存活,虽然对此我很绝望。
旗帜鲜明地支持杨佳
河蟹社会, 激流中国, 电影, 观点, 随笔 July 11th, 2008
当然,本文是标题党,首先声明如下:
--用官腔的"旗帜鲜明地xxx"实在是因为年轻时候被那篇"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的党八股伤害太深,算一次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吧
--我支持的绝不是杨佳的杀人行为,无论如何每一条生命是可贵的。正因为如此,杨佳的生命和尊严也同样可贵,决不应该成为专制体制下不明不白的牺牲品。
--我本文支持杨佳是支持他作为一个人、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所应有的尊严;支持对杨佳案应该给与符合法律、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的、符合人道主义、公正的调查和审判。
这个刀客不太冷
"这个刀客不太冷"用这样的开头来说杨佳:
"有人称他为大侠壮士,有人说他是冷血恶魔,有人为他一时冲动而惋惜,有人为他敢作敢为鼓掌叫好……北京刀客杨佳在上海大开杀戒,恶性袭警,影响虽不及稍早贵州人民"放火点灯"的冲动,但是二者根源上却一致--无论是在繁荣昌盛的上海大都会,还是在西南偏僻的山野小城,普罗大众之冲动何其多也!社会反响上更是惊人相同,全国人民似乎都站在冲动一边,似乎都想冲动一把。就此而言,上海不过是一个大瓮安,瓮安也不过是小上海。"
这个刀客不太冷中引用了杨佳自己的作品,让我们看到他是和我们一样的,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理想、有情感、爱生活、爱旅行的人。他并不是如那些说谎成性的部门所编造的那样,是一个孤僻、没有朋友的冷血杀手。
这样的一位热爱生活、热爱旅游、热爱摄影的驴友,为什么会毫无先兆地去公安局连杀多人成为"冷血杀手"? 这本身是一个谜,不幸的是一些高高在上的人们可能根本不打算去解开这个谜,也不愿意甚至惧怕去解开这背后的秘密。
这样的冷血杀人事件,为什么会得到大多数人叫好? 这个分析已经太多了,不需要我去重复了。因为如今警察如同土匪、甚至比土匪更可恨已经是公认的事实。在如今的和谐社会下,除了权贵阶层,谁不痛恨这些欺行霸市的家伙?!其实最需要反省和痛心疾首的应该是那些高高在上的权贵阶级们,他们过去声称靠群众力量取得了江山,如今这些基础还存在吗?!
"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很小的时候学习的一句话,其实那时候一点也不懂。 把一位驴友变成冷血杀手的社会是什么社会呢?和谐社会?
拜托谎言编得更圆一些好不好?
其实从嫦娥照片事件、到周老虎,到最近的俯卧撑,发现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一些所谓的"有关部门"的官方文字和解释水平实在太差,或者说,说谎水平实在太差 - 差得根本不需要多少思考就能看到破绽百出的漏洞,比起网络上的文章来说不知道要差多少倍。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我在过去一篇文章说为什么嫦娥图像处理水平如此之差的文章中提过类似的问题和原因,扪心自问,你我愿意去为那样的"科研机构"工作写程序吗?我不会,我认识的好多一流好手也不会… 在中国一流的科研人员可能基本都出国了,留下来真正有理想有水平的被打压了,能去领导那些项目的"专家"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部分都是擅长于官场的一套而专业水平只能算三流的角色(抱歉,他们连二流也算不上)。
同样,处理这些政府部门的笔杆子们,大部分也不幸是些三流角色的家伙,按他们的文笔和智商也许写些"幸福鬼"之类的歪诗还行,但连编些能自圆其说的谎言也很困难。 当然我想,也许还有少数高人大隐于市,但他们恐怕根本不愿意为这些丑陋的行为而倾力而为。 所以我们看到的尽是这些拙劣的谎言。
艾未未 写的"宝贝你说谎了吧"已经逐字逐句分析了"上海警方披露闸北袭警案详细经过"中那些难以让人信服的漏洞,如其所说这些官样的文字"令人哭笑不得,说了那么多的谎,却仍然无法职业化。显露出作风不严谨,疏漏颇多。"
我也遭遇过类似杨佳的经历
看到警方公布的2007年10月5日民警盘查录音,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自己 - 因为我在差不多10年前年少轻狂的时候也有非常类似的经历, 而且是很多次- 幸运的是在一次最危险的经历中我在LP大人规劝下压住了怒火 - 屈服了 - 在中国作为一个可怜的守法公民,人权和尊严只是在少数场合的奢侈品,在流氓和恶棍面前你还可以去放手一搏,但是在那些拿着杀"杀人许可证",或者"侵犯人权许可证"的"合法匪徒"们面前,你面对的是所谓"国家机器"这样残酷而冷血的群体,你的力量太单薄了,与其斗争如同以卵击石。
我想起王朔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中的一句话,改造一下,就是"人权"、"法律"在那些权贵阶层嘴里、在那些权贵阶层的打手们眼里,和"屁"其实没有任何区别。我回忆起去年被公安"请"去喝茶的时候,我被要求在没有说过的话的"笔录"上签字、我被迫满手涂上油墨按手印、我被恐吓不如何如何就晚上回不了家而且没人知道去了哪里,我也依稀说出了"权利""法律"等几个苍白无力的字样, 对方幽默地笑了,他们的笑让我记忆深刻,因为那种笑就是一种所谓看到"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的笑; 他们这样的笑最终也让我笑了,因为原来我是如此的天真,或者说我知道了我的心居然依旧如此地年青,我不需要再犹豫当时是否接受出国的offer了。
看到警方公布的剪辑水平并不高明的录音,我在杨佳的回话中依稀看到了10年前我自己的声音,是那么的理想、那么的对法律条文咬文嚼字、那么地对自己的守法公民身份充满信心、那么的嫉恶如仇、那么地不惧怕挑战权威 - 甚至是国家机器。 幸运的是,我没有在自己最"气焰嚣张"的时候遭遇杨佳这样的厄运,相反在几次忍气吞声之后,也在公司发展接触更多丑恶部门之后,逐渐变得"气量更大"了,更加灵活机动了。
怒火风暴
很多年前看过一部片子,至今记忆犹新。 迈克尔道格拉斯主演的《怒火风暴(Falling down 1993)》, 这片子又翻译为"城市英雄",说的是一个失业、失婚的老实男人,在女儿生日那天开车去看自己的女儿,他遭遇了堵车结果试图徒步穿过危险的城市,他先后遭遇到劫匪、种族歧视者、小流氓、黑帮、新纳粹分子… 随着他和这些家伙的作战,他的武器也不断升级,从棒球棍变成匕首、然后是枪、进而冲锋枪、炸药,最终是火箭筒… 这个看起来不可思议,如同打游戏般过关斩将的故事,揭示了一个中年危机的男人是如何在社会的阴暗面压力下,一步步走上杀人生涯的故事。 最终,男主角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给他的女儿送上了玩具熊的生日礼物,在和警察的对决中饮弹而终。
看到杨佳的故事,我不知道这些事件是那些事情让他一步步地发展过来,最终采取了如此极端而又暴力的方法来发泄其内心的气愤,但我相信,他对警察的怒火,他对当今社会的阴暗的怒火、并不是突然的冲动,而是一种被步步紧逼而升级的怒火风暴。
旗帜鲜明地支持杨佳的什么?
如同本文前面的声明,我"旗帜鲜明"地支持的不是他的暴力行为,我也不想没有由头地称他为"侠客",我认为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和动机付出自己应负出的责任和代价。 但是,我们应该支持杨佳作为一个人的尊严,应该支持杨佳应该具有的基本法律权利。 今天的社会已经把杨佳把一个热爱生活的驴友变成了了冷血的杀手,这个社会也应该对此付出责任。
不幸的是,看到新闻说,"杨佳的被指定的辩护律师,同为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谢有明,一个没有廉耻的人,称其"难逃一死"。杨佳十恶不赦,但是必须死的明白。"
我呼吁要让我们看到对杨佳的公开公正的审理!我呼吁让公众看到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真相!
等待黎明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她寻找光明。
夜太黑,但我们依旧在等待黎明…
If Be:如果杨佳换作我 - 4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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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的一审,通过网络许多人都有所知了。很多人都看过电影"东京审判",电影中战犯们在庭上可以为自己辩护,电影中的主角之一就是记者,可以在庭下旁听,杨佳的罪大过军国主义的甲级战犯么?何以连这些我们都没有看到?何况更有甚者。在牛博上看到一段评论,先摘在下面:
"没有程序正义,实质正义何在?软禁杨佳母亲,不让杨佳母亲发表自己意见,不让杨佳自行选择律师,不听取很多律师对利益相关者谢有明律师之质疑,不让媒体深入报道,不让各方激辩,所有的审判不透明,你就是宣判杨佳一万次死刑,公理公正又何在?任何一次对犯人的宣判,不能激起民众半点对法律的遵守,对司法机关的尊重,你这样的判决对社会的正面示范作用以及对犯人的惩处作用何在?杨佳袭警是事实,但你任何判决必须公正公开公平,否则你只会带来更多的民怨。一次不公正的判决(何况是一次次!),带给社会的负面效应,胜过罪犯带给社会的不安。换言之,上海二中院的审判,给人不公的印象如此之深,使得杨佳的罪行从某种意义变得无足轻重。这样的价值倒错,给整个社会造成的价值判断的撕裂--如视杨佳为英雄等--这才是整个社会应该为此忧心的。但遗憾的是,我们的法院与警方的不公,给视杨佳为"英雄"的这一社会价值判断带来了最新注脚,从而更进一步地助长了民众对暴力的热爱,以及对警察和法院的不满甚至憎恨。警察被袭我当然深表同情,但有什么样的因种什么样的果,警方和法院再一次证明了杨佳袭警在社会意义的普遍性,包括血酬定律上的"正当性",因为警方和法院的确让他看不到公正何在。概言之,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违背程序正义之判决,其害胜过许多杨佳加在一起的暴力行为之总和。"
我认为该案审判造成的恶劣影响还不止于此,任何有理性的公民都会思考:杨佳定罪之前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在违背程序正义的判决之下,他可以经过非常的"审判"被判处死刑,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相信一个无罪的嫌疑人不会因受同样的"审判"而被施以极刑呢?如果今天被告席上的杨佳有一天换作无罪的我们,射向杨佳的子弹,是不是一样会以"法律和正义"的名义射穿我们的脑门呢?想到此,令人不寒而栗。
我们再为那些受害警察的亲人想想,她们是否知道杨佳真正的杀人原因,她们将以什么样的真相来告慰九泉下的亲人,难道说:杀害你们的人已经正法了,不过真相没人知道,还是请你们亲自问他吧。
武文建:我们每个人都是杨佳 - 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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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犯罪是污染了社会的水面,那么不公正的司法(法律)则是污染了水源。法律强制的合法性来自于公平、公正,公平、公正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民众的利益避免遭受侵害并给以制度性地保障。从古至今所有专制社会的共同特点之一是,所谓的法律是维护当权者和既得利益者个人私利工具。社会整体道德素质滑坡往往是不公正的法律(政体)所造成。
托马斯*阿奎那(1227--1274)说:无论任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杨!!佳案牵动了亿万华人的心,这不仅仅是一件杀人案,它直接折射出中国司法系统人治特色和地方与中央相互博挛的复杂关系。围绕杨!!佳案等一系列公然挑衅民众暗箱操作的明目张胆是来自何方力量?我们从一位退了职务的国家领导人频频出现在媒体上可分析一二,从1921年南湖那条小舢板上算起,至今只有这位退了职务的老人出现在公众面前时排在一把手的后面。说上海是国中之国毫不过分。
受冤屈上告无门因此精神失常杀人的案例在中国如此轰动杨!!佳案并非首位。1979年人民日报长篇刊登《蒋爱珍为什么杀人》,讲述新疆知青蒋爱珍遭受"作风问题"的诬陷诽谤上告无门,在巨大心理压力所造成精神失常的情况下开枪杀了与诬陷她有关的3人。蒋爱珍事件暴光后,声援蒋爱珍及为她辩护免死的书信如雪花般飞入人民日报社和其他部门,最终1985年新疆高法终审判决蒋爱珍有期徒刑15年。蒋爱珍是幸运的,她的幸运是案发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大讨论和"拨乱反正"期间,是邓与华谁能得到更大的民意支持谁就能保住官位期间,更是中央内部集团双方争斗民间才得以空隙的权利自由期间。杨!!佳与蒋爱珍的案件基本相同,精神病人杀3人与杀6人同样应该受到法律公正的判决,蒋爱珍案的审理方式同样适用于杨!!佳案。当年蒋爱珍案宣判结果经北大等多家院校法律系的专家在几年里论证此案,结果无论在刑法规范和法理上都具合法及公正性。
司法程序的非正义性不可能产生出公正的结果。杨!!佳案整个审理过程其荒唐漏洞百出,其狂妄嚣张是近些年少有之例,如此的挑衅人类文明与尊严还谈何"共创和谐社会"?封建帝王都懂得"民可载舟也可覆舟"的道理,时常或真或假、或多或少地听从民意安抚之。上海当局在处理杨!!佳案的所作所为就是地地道道的反人类行为,与文革暴行和法西斯暴政在本质上相同。上海当局滥用公权力可以枪毙一个杨!!佳,但亿万人关注杨!!佳的心你何以枪毙掉?如杨!!佳最终走向法场,因此案所造成的负面社会成本难以估量,"亲民政策"将再次彻底推翻回归谎言。
中国之所以有"以暴易暴"传统,其根本原因便是匮乏自由、平等、人权、民主等理念。西方历史中虽然也有众多血腥事件,但较中国历朝历代因自然资源争夺、权力相争、朝代变更、官逼民反等大规模惨杀相差甚远。"大禹治水"的道理仅仅应用在水利工程层面,而没有真正根植于法律、政治文化中(即使有也是出于暂时策略需要)。历史中所有"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暴力事件无一不是权力者逼迫的。可悲的是,在21世纪的华夏仍然没有摆脱愚昧的历史惯性。
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自由的终极标准是国民个人,"以人为本"政策应具体在个人中,而不是抽象的人民群众概念。人权的基础是自由,一切自由权利的基础是言论自由。如没有言论自由其他一切权利无以表达,还谈何人权?事实上,没有言论自由就是具体在"生存权"上也是一种奢望。生存权这个在畜牧业领域也许更有意义的权利被"别有用心"地理解为人权的核心,那么好了,杨!!佳的生存权又如何呢?如果权力者用养猪的思维理解生存权的话,以后会出现千万个杨!!佳绝不是危言耸听。
杨!!佳在9月1日秘密一审判为死刑。现行的中国司法程序是这样的,一审(中级法院)的死刑犯(包括死缓)必须要有二审(不上诉也有二审),如二审继续维持原判,对死刑犯(不包括死缓)还要通过全国最高法院核准,如核准通过下达,执法队方可择日将其死刑犯拉出去枪决或注射强剂。熟悉司法的人都清楚,一审死刑在二审改判或在全国最高法院核准时改判是常见的。我的意思是,杨!!佳本人具体到执法队来打开他的号门之时还要有一段时间,我们可以回顾蒋爱珍案,高层原因我们不提,强大的社会舆论给了蒋爱珍活命的概率是不能忽视的。杨!!佳案现在最需要的是一波高于一波的强大社会舆论,舆论越大其审理的过程就会越慢,审理越慢杨!!佳保住性命的机会就越大。假如在这段期间很有可能国外元首、高官或其他重要组织过问、呼吁此事,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况且杨!!佳犯案又在精神病发作之时,改判杨!!佳以示"亲民政策"的体现又何乐而不为呢。
无论如何,为了杨!!佳我们必须呼吁!千万不要认为自己私下说一句话、在网上同情一下或转载篇呼吁改判的文章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每发出一声呼吁,杨!!佳就离生命越近、离死亡越远。为杨!!佳争自由权利就是给我们自己争自由权利,在这样的体制下,我们每个人都是杨!!佳。让我们回顾一下马丁*尼莫拉发人深省的诗句: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我本人不是基督徒,但我愿意为杨!!佳祈祷:仁慈的上帝啊,请您发发慈悲,给迷途的杨!!佳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
2008年9月9日深夜
左担道:杨佳案是这样形成的 - 5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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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杨佳的博客以及他的生平介绍。以及他能连杀六名警官。杨佳以他的体魄和力量,他完全可以加入黑*社会。但杨佳没有骚扰老百姓,因为他是一个上车让位,是一个不穿红灯走人行斑马线的人……他是一个对事认真的人。然而就是这种钉是钉铆是铆的性格,注定了他一生的悲剧。
杨佳没有明白,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不能过于较真的。杨佳在心理上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看不惯那些不遵守行为规则的人。也许他能容忍一个普通的人,但他无法容忍一个政*府机关这样做。他就是这样执拗--他之所以不能容忍,政*府机关,因为他知道这些执法人员,头上都有一把剑。国家对警察的执勤,以及他们的行为道德都有相关的管理条例。不幸的是,这个执拗的杨佳,抱着这个死理走天下。他总是认为天底下的公仆都应该是一样的,对人和谐,尊重。不会违法伤害每个纳税人。但不幸的是杨佳遇到了这些乱纪的所谓的公仆,虽然他们在国家机关的只占有一小部分。
其实中国警察,包括一些政*府机关。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如果你需要到这些政*府部门去办事,我真想问问你们,你们有几个没有遭受过他们白眼的,他们可以打电脑,可以看报喝茶,也可以对你带答不理的,不当你是个人的存在。哪位办事的老百姓能不烦不恼不愤怒,只是很多人不敢发作而已,因为很多事情本来就没有头绪的时候,你发火得罪人,那你的事情究竟还想办吗?
杨佳在遇到这些不作为或者傲慢的机关人员面前,表现出的一种不耐烦,不合作的态度,这与他的经历有关的。可以看到其母多年的上访道路,以及上访给自己家庭造成的经济拮据。之所以上访,至少说明他们本人觉得自己获得了不公平的待遇。正如杨佳所说:你们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要给你们个说法。其实杨佳的这句话,其实就是他母亲曾经的翻版,他母亲在不断执著的上访道路上,就曾经对他人这么说过--要给自己找说法。
可见杨佳身上具备了他母亲的性格。他们母子都是很孤独的。他们的倔强执拗,以及不是太风顺的生活,给这对母子的心理上都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她母亲多年的上*访(其实这种上*访在其他人眼里,也许是种刁民行为),其实这也是一种性格的趋势。一位名人说过:性格决定的命运。多年的上*访没有获得自己心理上所要的答案,这也许就是杨佳在处理警民关系中有了一种天生的抵触心理。如果杨佳在与警方接触的时候能够态度和蔼一些,能够心态平常一些,也不会接连与警方,乃至发生冲突。这与双方的态度都有关系,其实我们的警察,身为人民的公仆,为什么也不能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和语气处理平民问题呢?在杨佳两次与警方发生冲突矛盾之前,如果警方能够以一种和谐的心态,也不至于发展到肢体的接触。其实看杨佳生活上的种种表现,杨佳并不是那种毫无道理可讲的人,相反还是一个很注重道德的人。只是他太认真了,对人对事。其实世界上的人都知道,杨佳到了派出所,那是弱者,正如前些年在在太原警局里被揍掉了几颗门牙。虽然警方后来也对杨佳有了赔偿,但警方在杨佳的心理,已经没有了公信力可言了。正是他的这种偏见,才造成了日后的悲剧发生。
其实杨佳如果有一个和满的家庭,如果他的母亲没有因为一次打架而造成的上访之路,如果我们的警方能体贴于民,如果杨佳心理没有对警方的抵触心理……这次上海袭警案件就永远不会发生。
杨佳是悲剧,我之所以同情他,是因为这样的人,他不应该走到这样的犯*罪道路上的。
我同情杨佳,但我不认为他无罪,一个手上沾满六条生命鲜血的人啊。杨佳其实应该和中国千千万万个老百姓一样,过着一个简单充实的生活。或许里面有坎坷,有泪水,但他至少可以以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身份,走完自己自然的一生。究竟是谁剥夺了杨佳的这个权利的呢。如果将这些责任推卸给那几个没有完全认真遵守自己职业道德的警员,这对于他们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杨佳案让我很伤心。杨佳案件的形成不是单纯的,也不是是某一时刻突然产生的。杨佳虽然有很多朋友,可以在他博客的空间里,看到他与朋友相聚时候的他的灿烂的笑容。但杨佳心灵却没有人维护,也许象杨佳这样的处境的人不是太多,以及他的性格的执著,是平常人难以理解想象的。杨佳是孤独的,他那么多年一直缺少一个可以心理沟通的朋友,也缺少一个可以为他心理释怀的好的导师。虽然他也经常和朋友们聚会,游玩。但实际上杨佳在心灵上已经被人抛弃了。这是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很突出的现象,只是表现在杨佳身上的太突出,以及他做出了这滔天的罪行,才将他性格的悲剧真真切切的体现在我们眼前。如果杨佳早些时候,就能找到一个人可以沟通,如果早一些能有个家长或者导师给他心理上的安抚。杨佳就不会走到今天。
其实杨佳的这种心态在现实中的人群中太多了,只是因为文化教育以及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以才一直没有出现杨佳这样的大案。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每个人的心态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心理上的疾病,只是轻重的区别不同而已。尤其现在的年轻人,比如网络里的视频出现的开平少女被虐案件,那些孩子的疯狂变态行为,其实都是一种心理缺失的体现。
所以我建议每个人都应该交几个心灵的朋友。而不是为了维持发展庞大的关系网才交识的那种朋友,这样的朋友也许对我们事业有帮助,但对于那些日益荒漠的心灵来说,更需要那些犹如小溪绿草能够滋润我们生活的朋友,有烦恼有心事有不解我们可以对他们说出来。这样就可以有效地缓解自己心灵上的压力,也会将处于执拗钻牛角尖中的我们拯救出来。因为我们每个人的想法都是有限的,看问题的角度经常也是不对的。只有那些可以体贴我们心灵的朋友才能给我们这些拯救自我的机会。如果杨佳在上海遇到不公对待,能有个朋友为他贴心,我想他不会重现上海的。当我们处于偏执的时候,也就只有朋友才能会提醒让我们知道我们思想上,有哪些偏额和不足。当朋友和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的时候,就会让我们有一种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豁达。
现在很多网友"挺"杨佳,因为此案发生所具备因素之一--是警察在处理人民关系素质过低,那种高高在上的恶劣态度,才最终加剧了杨佳的心理仇恨。其实这也是很现实的问题,如果警方,能对杨佳和谐一些这次惨案也会避免。所以严格警察的行为规范,也是对社会的和谐做出的巨大贡献。胡总一再谈到社会和谐,这是人民之福。但和谐不是口号,是需要我们的支持和行动,只有各行各业都能行动起来,认真恪守职业道德,这种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到来,我们的警察也是。
杨佳的行为最终要使自己付出生命代价,受害的六个家庭更是祸从天降。可以体会这些受伤害的家庭,以及他们的亲属是如何的悲伤,六个缺失的家庭,在瞬间失去了家庭的和谐。我更可以理解他们失去亲人后的愤怒。杨佳是可恨的,杨佳也是受害者。六个家庭是被杨佳摧毁的,而杨佳又是谁把他推到这条路上了,并且有六个家庭受到拖累。杨佳是死罪难逃,但为了更多的家庭之后都能平安,我们不能就这么草率地仅仅杀了杨佳了事。
因为在他身后埋藏着更深层的东西还需要我们去深思去努力。关于公判杨佳是所有网友所期望的,我想这六个家庭也一定会渴望这一天,因为这些死去的人,他们是无辜的,他们没有过错,他们不该因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如果真的是因为杨佳在遭受盘查,甚至受到了粗暴的不公平对待才导致成了他的杀人之心。那么他们就是将杨佳推向审判台的凶手,而这六个不幸的家庭也是这几个凶手的间接受害者。
杨佳最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但那几个隐藏在杨佳身后的凶手也要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才真正地抚平那些无辜失去生命的亡灵。愿他们在天堂安息。所谓的暗箱操作,其实是放过了真正的凶手,也是对这种警民关系不和谐的逃避。这是网友所不能容忍的,因为每个人都不想成为第二个杨佳。
网言:又一个萌芽中的杨佳 - 7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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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被谁抢走了 我的妈妈为什么而死了
贪官落马了 可是各个部门依然如故,我一个老百姓的房子就这样被抢走,没地方住,依然没人管,连法院的人都说上海的拆迁就是默黑,坑蒙拐骗诈抢的集合体,但是一个人不可能与一个制度抗衡
"以人为本 ",何必喊这样的口号呢
上海市中心(步行至人民广场10分钟路程)房屋3000*80%=2400/平方米
6年前,大学毕业不得不租房,与三个外地同学一起挤在一个11平方的小屋子里,因为我的房子在之前的古城绿化二期市政动迁中被抢走了.
我没有房子了,得到的是一张薄薄的纸片------拆迁补偿支票
6年前,我的房子还在,拆迁组连哄带骗,让我回到住读的大学继续安心读书,等待我的新房
可是等来的是一片瓦砾,和补偿款2400元/平方米,而当时的郊区,所有房子的价格也超过3000/平方
6年了,不断的上访,名目繁多的监管部门,虽然理由并不一致,
结果却是相同,没人会管你是不是就这样被赶上大街
6年后,我终于第一次看到了那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上面赫然签着我的名字,原来6年前我就在这份我从来没见过的文件上签上了大名
妈妈听闻那不知道哪里出来的签名,当场脑溢血,几个小时后永远离开了我身边
从6年前,我就知道我不应该去争取什么,是妈妈一直相信他们,一直代我去争取,一直不间断得上访,可是现在她死了,死在为我争取权益上
我想我应该做点什么
为她
为我自己
她死后,第二天,我站到了上海市政府的门口,我想问问到底我的房子被谁代表走了,我想知道我妈妈是为了谁而死了
我安安静静站在那里等着,等着某个可能帮我找出答案的人或许会坐着黑色的奥迪从那里经过
没等到那黑色的奥迪,不过人民警察来了,他们告诉我"不能站着不动,人行道是用来走的",然后他们可能觉得一个身高158,体重45公斤不到,穿着一条单裙,手里捏着一包面纸的女子,可能会对市政府门口的治安产生威胁或者影响市容,出于保护市政府的考虑,他们把我带到了派出所,他们说并没有拘留我,我是自由的,但是我不被允许离开
其实他们里很多人还是很温和,他们体谅我的痛苦,我突然想起在6年前动迁的时候某个工作人员说的话,"你不要恨我们,我知道你吃亏的,我们也是没办法"
但是派出所的空调真的很冷,我穿着一条单裙
我知道这是人民警察要执行保护人民的任务,不过------我真的好冷
有人告诉我,我的事情里面有暗箱操作,钱或者房子被黑走了,我想我应该上诉到法院,律师告诉我,如果我拿不到暗箱操作的证据,那么败诉是我唯一的可能,可是他们暗箱操作怎么会把证据给我呢
我想那么碰碰运气吧,说不定哪里就有些蛛丝马迹呢,于是我跑到黄浦区房地产管理局申请信息公开,那张有"我本人签名"的拆迁补偿协议上写着黄埔区房地局有存档
但是,房地局的同志很负责的回复我,他们那里没有关于我家房子拆迁的任何资料
可能那只是个几亿小项目,所以房地局没有把他的支出金额和使用途径等等存入档案吧
好吧 内部证据我老百姓搞不到,伪造我签名总是铁板钉钉的事情吧,一纸诉状进法院,法院告诉我,这个咱们管不了,立案都没门,人家认定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有房变没房这个事实,不在人家考虑范围内
Z国的法律 很强大 Z国的某些人不受保护
四个字,走投无路…….
我决定写信
我写了好多信给领导,不过他们很忙,所以我没得到回复
我又写了好多信给媒体,不过可能事情太小,所以他们也没有理会
后来一个媒体的朋友告诉我,我这种事情是普遍现象,但多说会给政府脸上抹黑,所以大家都不说
我突然想到了杨X,我现在特别能感受他------一个人面对一个强势集团的那种绝望
就象被狼群围攻的野牛,临死前的绝望给了疯狂反噬的力量
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把我的房子代表走了,那群不可见的幽灵狼在把我的房子,我的妈妈从我身边夺走以后,消失不见
没有人需要为我被夺走的东西负责
这里有没跟我一样的人?
网言:我为什么要关注杨佳案 - 9 views
杨佳只能天生是暴民?--读司马南《汪洋书记如何解读杨佳杀人案》 - 9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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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国家,很多时候就是一个极度推崇与笃信因果的国度。就是说,如果有什么结果出现,那必定是有什么原因在勾引。譬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又譬如,有其父必有其子,等等。
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反而与现代科学论非常契合--按某位很权威的科学家的解释,一个得了绝症的人,是由其潜伏的病因DNA决定了的,如果及早剪断掉这个致病DNA的小弟弟的话,那么什么癌啦绝症啦等等统统都就没这回事了。科学家说的话,有时候总会让人无限膜拜与景仰的,如果你不幸得了绝症,那么,不好意思--肯定就是你不幸有着了一个挺着无比坚挺小弟弟的病因NDA。
《水浒传》里那大大小小的一百单八个"叛乱头子",开篇的描写就注定了他们的使命与最后的归宿--都是天罡与地煞星下凡的,因此在凡间聚众作乱与朝廷对着干是必然的,倘若做了良民,那他们倒才是失了职。
贱人天生贱种、恶人天生暴戾,这就是大多数国民们的因果观。
因此,那杀死了6个无辜警察的暴民杨佳,他小时候肯定就是一个坏孩子--桀骜、暴戾、阴暗、自私……这才是他所应该具有的性格描述。然而新一期《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①,以较长的篇幅对杨佳进行了一次与我们的因果观似乎很不一样的描述--在这篇文章里,杀人者杨佳有点理想也有些抱负、热爱生活也经常帮助身边的人,如果把"杨佳"的名字抽掉,很多的段落就已接近一个典型的三好学生事迹报告。
--原来,贱人也有天生非贱种、恶人亦有天生非暴戾!这让人意外啊,《南方周末》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媒体,怎么可以这样费尽了笔墨来为暴民做那些涂脂抹粉的事?有何居心?!
以反伪科学著称的司马南先生,就决定不反伪科学了,其最新的一篇博文,《汪洋书记如何解读杨佳杀人案》②,就吹响了反对南周粉饰暴民、表达维护社会正义与正气的集结号。
在司马先生的这篇檄文里,他对《南方周末》的那篇文章进行了反伪科学式的解读--他认为,"《南方周末》是如此旗帜鲜明地同情和歌颂杀人犯,有选择地、牵强地、依据自己报纸的需要重新结构故事,将一个意外事件的背景罗织得无比详密,把一切责任都推给社会。这样以主题先行之,有悖客观性、真实性基本新闻理念的反体制行为,虽然受到来自读者的批评,但是由于信息平台的严重不对等,也由于《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同为广东报业集团的摇钱树,他们似乎总能争取到拥权爱财者的庇护,得以我行我素,变本加厉地坚持错误的舆论导向,明目张胆地偷塞自己的私货。"
一片文章竟然可以解读出如此惊动天地与鬼神的内涵--真是不服不行了!不过,按司马先生一贯反南周的立场,请勿诧异于他的理解力和战斗力。
突然又想起了那个小时候熟读的"盲人摸象"寓言,看来,"象"长成什么样子,有时候还真的没那"象"什么事--倒是由那几个摸它的盲人来决定的。
注①,见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14731;
注②,见网址: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89254.html
网评:六评杨佳案 公权的嚣张 - 28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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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让百姓自己评08年最感动中国的人物,我是非选杨佳不可的,他的一句"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恐怕是当今中国最得人心、最荡气回肠、气冲云霄的一句话,因为官家历来想给百姓一个什么样的说法都是由他们随心所欲,而无权无力的杨佳用最无奈的壮举实践了自己的理念。他用他的一刀向官员们宣战,用官员们最畏惧的方式告诉了他们,百姓如果以命相搏是同样可以给个让他们害怕得发抖的教训,给一个让他们在世间显得鄙琐与彻底孤立的说法的。他还有一句话也许就是对英雄行为最好的注解:有些委曲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这是何等的豪气!如果中国人早都是这样,中国如何会是这个样子?在杨佳面前,不仅我感到惭愧,更多无奈的人同样应感到惭愧,当然,更应感到羞愧的是这个制度的制订者与监管者,因为一个光明的社会本应该就是阳刚气十足的,只有百姓的懦弱与一盘散沙、公权不断膨胀的嚣张,才会形成如今的阴戾世道。
杨佳对法制正义感到绝望的这次拼搏,让不少人觉醒了,我看到网上一张法庭外穿着杨佳T恤的全国各地群众合影的照片,这完全是一种被分裂的正义所表现的众志成城。觉醒的中国百姓以这种和平的方式来表达对不公正社会的愤怒,只能算是黎明前雄鸡的报晓,历史与民心,通常就是以这种并不盛大似乎不经意的方式地记录了。但官方是否觉悟了呢?从二审情况看,仍然没有。
杨佳是中国最需要的勇士。说他是勇士,是因为他秉持了中国文化中最值得歌颂的正直,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在如今纸醉金迷、拜金主义盛行世道,敢于向公权中凶暴的警察挑战,一扫沉郁在百姓心中的阴霾,让万千民众勇敢地集中倾泄心中的怒气。有人自称是沈阳的杨佳,有人声称新水浒,不同样预示嚣张的公权不得人心,将继续杨佳的事业么?在一个笑贫不笑娼,官员的情人都不知比百姓高贵多少的中国,是杨佳平地率先响起震动山河的春雷!这几十年来,像诸如厚黑学之类的庸俗腐败文化大行其道,对于腐败,敢于揭露者不断受到严酷报复,从失去饭碗到锒铛入狱,公权的嚣张使多少人望而却步,大家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天坍下来由高个顶着的思想,才使得中国公权腐败的变本加厉。有人曾以杨佳被山西警察打坏牙齿,让警方赔了三万元(从杨佳口中说出的是3000元)高价而影射杨佳是丧良心的。三万元对一个平民来讲的确不是个小数目,对于官员们来讲可能连收一次红包的底子都不够。这三万元能买到正义么?能买回百姓的不平么?除了被打掉牙齿的百姓,有谁会愿意区区三万元就能买到自己的牙齿与尊严?我说中国最需要杨佳这样的勇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明有山西警察打人的前车之鉴,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在上海警察面前,该讲理时就讲理,即使对凶神恶煞也毫不示弱,面对黑拳与无耻的手段,面对几乎不可战胜的公权,以人类应有的凛然正气,对黑恶势力表示了最大的藐视,显示了人的应有尊严。杨佳还是一个智者,他并不是简单地以牙还牙,以血洗血,而是以怒向上级机关的行为表明,负有监管职责的上级机关坐视不管的行为比作恶的警察恶行更加不可容忍,而中国的许多社会乱象根子都在上面,他们更应当受到正义的惩罚。
中国的2008年是以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开头的,在天子的眼皮底下,对连小布什也要畏惧三分的无冕之王,一个小地方的县官就敢于下令这样做。前几天看到一个帖子,女大学生维权被关10月冤狱,为什么很受伤的都是平民百姓?为什么一个百姓的权利就这么容易受侵犯?不能不说公权的嚣张到了何等无忌的地步。
夜幕下的哈尔滨,为了一次小小的口角警察就痛下杀手,而周口市的警察们杀人则是为了一桌酒席,类似这样的事件,在中国早已司空见惯,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山西的警察借助于流氓将北京的警察活活打死。韶关市一个公安局长,在一处宅子里就被搜出了3000万,再次证明猫鼠一家;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黄松友,据说还特别贪恋少女的美色,象征了法制的淫秽;直到现在,我们不得不面对电视中的屏蔽画面与广告,和谐社会,说穿了就没有百姓的座位。依法治国,成就了公权的嚣张,改革开放,造成了百姓遭殃。这些年来,不知多少苦难百姓的正义,被法院的大门所关闭,不知多少呼唤正义的百姓,为金钱的门槛所阻挡。警察本是光明社会的活门神,似乎一夜间便成了凶神恶煞,检察官本是脚踏正义风火轮的执行官,却成了对腐败熟视无睹的泥菩萨,法官本是蒙着双眼也能衡量是非轻重的正义女神,却成了法律皮条客、店家跑堂阿三。一个世界遍入文明的时代,公权在中国却没了根本。在官员们的眼中,百姓早已如草芥蝼蚁,想铲就铲,想灭就灭。警察如此,法官如此,检察官如此,连城管都是如此。为什么百姓认为杨佳是英雄,为什么大家高呼杨佳杀不得,因为杨佳是这个社会逼出来的勇士,杨佳是社会的火眼金睛。杨佳是这个社会被压迫的象征,杨佳高举的是正义之火,是火山爆发之前的氤氲云霞。
杨佳事件是中国社会严重分裂的象征,当检察院准备对杨佳公诉的材料时,普罗大众则称颂杨佳是草莽英雄,当法庭在里面审判杨佳时,外面在呼喊着杨佳万岁。不是公权的傲慢,不是公权的嚣张,何至于此?
对杨佳的审判表明,法院仍在为官家隐讳,官家欲早置杨佳于死地而后快。对杨佳的审判,本来也应当作为对滥用公权的审判,因为正义只分谁对谁错,决不分官家百姓,只对杨佳进行审判,却连杨佳要求出庭的证人都要进行阻挠,欲盖弥彰的目的无非就是迁罪于杨佳一人身上。
杨佳早已捏在官家的手里,杨佳的小命也决不会逃出官家的手心,但是公义是掌握在百姓心中的。我是坚信杨佳是被暴打过的,如果没有被屡屡施暴,没有冲天大恨,杨佳为何不杀北京的公安?非要从北京到上海来复仇?为何审判法院总是表现得投鼠忌器?如果仅仅是为了报匹夫之仇,他何不先杀山西警察、上海施暴的警察?而是对其上级机关痛下怒手?对百姓受害的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在杨佳看来更加十恶不赦!在我看来,审判杨佳的同时,就应审判施暴的警察,在审判杨佳的同时就应当审判不作为的上级官员。在毛泽东时代,对党员干部、对军人警察,其要求标准总是在普通百姓之上,当两者发生冲突时,首先严格要求的是前一类人,而现在恰恰相反,公权的嚣张,也表现在对象的选择之上,这不是文明社会能够容忍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中国公权的嚣张就是因为缺少正义的阳光。杨佳多活一天,嚣张的公权就存在被怀疑的一天,忌惮的一天,这就是为什么对杨佳的快速审判,与天门城管打死人案庭审相比,显得是如此急急匆匆。身份的不同,必然导致过程的不同,结果的不同,这并不是中国人民所愿意看到的。
与法院的审判相比,杨佳显然更加光明正大。当律师谈及杨佳可能存在精神障碍时,他说:"我个人认为我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派出所的那些民警倒可能不正常。",显然并不想借此推脱责任,当辩护律师询问杨佳对所作所为是否后悔时,他答:"我不后悔!"当被询问"下身有无受伤时",杨佳回答没有。"在关系生命的一线生机时,他仍然是这样的坦然,从披露的信息看,他对庭审的看重却是在"警察到底打过我没有"这样的事实认定上,说明他对事实的看重甚至高于对自己生命的看重,这种草民所看重的原始正义价值显然胜过审判的价值,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价值。
对于杨佳是否在派出所被殴打,法庭的录影显示,几名警员将杨佳团团夹住,拖出镜头监控范围外。杨佳自称:"七、八个警察把我摁倒在地,围着我拳打脚踢,大约有两、三分钟时间,我的裤子、T恤被扯破、蹭脏"无疑是真实的。法庭让杨佳证明自己被打的事实,本身就是不公正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面对事先毫无思想准备的暴力,没有谁能冷静记录,没有任何警察会允许你记录。从一审到二审,处于极其弱势地位的杨佳提出让证人出庭作证的要求,无异是让施暴者凭良知承认自己的恶行,在如今的社会,无异于缘木求鱼,与虎谋皮,但就是这一丝幻想都让法庭给否决了,让人再次看见嚣张的公权是如此没有一点理性。从网上对杨佳案的质疑看,终审本应对所有的质疑有一个正确完整的处理与澄清,但是对杨佳的审判表明,与其是对杨佳的审判,不如说是为了一张死刑行刑书,与其是对杨佳的审判,不如说是对法律不忠的审判,不如说是对正义的一次羞辱,不如说是对良知的再次摧残,不如说是公然对大众的大脑的强奸!这样的审判表明,法院不是为百姓开的,法律决不是为正义而战的,公权背叛了大众,他们掌握了枪杆子、笔杆子,印把子,垄断了众多的解释权仍嫌不够,在强权露出马脚时,他们还要掐住当事人的喉咙以掩饰真相!
这场审判不能不提到律师问题,一位是身份颇受争议且未曾辩护就先有结论的谢有明律师,而上海知名刑案律师翟建的话却更加意味深长:说老实话,他不是很想接这个案子。
之所以不想接这个案子,我想并不是太复杂了,而是当事一方的特殊身份,作为名律师,当然见多识广,北京的律师争着上,当地的律师不敢扛,是不是对中国法制的要作另一番解读?北京16位律师联名致信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全国网民声浪滔天,二审依然是我行我素,显然不是这些法官们坚持司法独立的正义理念,其背后必然是当地公权的强大与操纵。
在自我辩护时杨佳说:"我认为我是无罪的,是他们先打人,我一级级投诉都没有结果,而是(警察)一级级地侮辱我的人格。所以七月一日发生的事是完全正常的。"他最后陈述:"我站在这里证明一件事:在这些警察管理的社会里,即使几十年遵纪守法,还是一样会被判刑坐牢的"。我不知公诉人听了心里是怎么想的,不知道法官当时听了是什么滋味,但我确实是有种唇亡齿寒的感觉,一个公权十分嚣张的社会,一个房地产商都会千方百计争取解释权的社会,只会让好人发疯,让好人受压,如何不是权力的悲哀、社会的悲剧呢?杨佳的横空出世,会不会是对嚣张的公权致命的一击呢?我们无法知道,但历史终究会知道。
这些年的经历证明,强权可以限制百姓的声音,却不能扼制自身的腐败,可以为自己谋取不当的利益,却不能瞒过百姓愤怒的眼神。从前些年阴险毒辣、自以为得计地宣传"让人民群众承受得起"到划定深水区,无不是嚣张的公权在不断试探人民的底线,当人民承受不了,当百姓发出了愤怒的吼声,公权就突然失去了底气,在社会面前是如此的孤立。杨佳事件,同样使百姓看到了自己的力量,这种力量只要坚持,社会之船终有一天是按我们自己的航向前进。
政治的根本就是为人民服好务,一方面讲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方面却是让百姓感受的是为权力所迫,官官相护,利为官谋。哪怕是谱成曲子在太阳歌唱也是无济于事的。
杨佳事件,可以转圜的机会不会多了,嚣张的公权应当向人民低头,作为社会和解的契机,宽大杨佳,实则是救济社会正义,最终是善待自己,因为任何嚣张的公权都不可能持久。如果杨佳事件不被官方正确解读,必然是一个杨佳倒下去,千百万个杨佳站起来。当千百万个杨佳站起来时,任何嚣张的公权都只是洪水中的一片刨花,历史向来都是这样书写的。
网评:今日战俘杨佳被宣告处死 - 1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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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直认为,杨佳虽然可能受到伤害,但滥杀无辜,法院依法审判判处他死刑是正当的。但是,今天上海市二中院的秘密审判表明,上海没有传说中的代表正义的法院,没有公正可言,杨佳与警方之间的关系不是违法犯罪的问题,而是纯粹的私力救济关系,法院不过是警方雇佣的打手。
法治社会与非法治社会的最大区别在于法治社会任何纠纷都可以提交给一个中立的裁判者--法院。本来,在一个法治国家,杨佳事件的法律关系是:第一阶段,杨佳受到伤害,个别警察应当承担责任而有关部门偏袒警察没有妥善处理,杨佳报复杀人;第二阶段,凶案发生后,法院公开公正审理,综合考虑杨佳被伤害等因素之后,杨佳被判处死刑,同时,杨佳母亲以及警察死难者家属获得警方赔偿。最后,全社会反省警察执法方式,促进社会法治进步。
由于上海法院的秘密审判,杨佳与上海警方之间的恩怨成了这样的关系:第一阶段,上海个别警察伤害了杨佳,杨佳虽努力但无法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寻求救济,杨佳报复杀人杀害六个警察;第二阶段,上海警方报复绑架了杨佳无辜的母亲,挟持了检察院拒绝了杨佳的辩护律师,同时还挟持法院秘密审理在不追究警方责任的情况下判处杨佳死刑。缺少了司法正义的背景,杨佳杀警察的行为性质发生了根本转变,杨佳与警方之间不再是违法犯罪的问题,而是战争或者私力救济关系,杨佳杀害的不再是无辜的警察,而是消灭了对方的士兵,最后,杨佳也被对方消灭。当一个人受了屈辱却在这个社会里根本找不到说理的地方,除了报复又能怎样?因此,杨佳为了捍卫尊严以一人之力勇敢杀入敌营灭了对方六个士兵,公众称之为英雄是可以理解的。
我一直期待着上海法院能够有起码的尊严,能够公开审理杨佳案。但令人痛心的是,上海有关部门将无耻进行到底,电视新闻里一个镜头都没有,杨佳可能就这样被以法律的名义报复杀害。面对如此场景,人民也许不会说什么,但会记在心里。
王天增:就杨佳案 致公安部长、高院院长 - 43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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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公安部孟建柱部长:
你们好!
作为一名海外华人,我就杨佳袭警案第二次直接给你们写信。既然杨佳已经在二审中,被『法官』枉法维持了一审死刑的判决,那么再想挽回或修改的可能性,似乎已经微乎其微。也就是现在你们还没有收到此信的时刻,杨佳就被冤枉地执行了死刑。尽管如此,我认为还是有必要给你们写这封信。以下就是我在此信中,应该跟你们详谈的几个问题。
我认为:从表面上来看,如果按照杨佳一人手刃六命,无疑是罪大恶极,即使是死刑也难解受害者的悲痛之情。但是这个案件绝不单纯是一个杀人命案的问题。尤其在审判过程中,是存有极大的问题的。这些问题就是:
一,杨佳杀警察案之谜:
京沪线沿线,自北京起步,各大城市都有大批警察。为什么杨佳偏偏选择到上海去杀警察?1,杨佳没有犯过罪,根本不是警察监控的对象。无论在北京,还是沿线各个城市只要他想杀警察作案,就很容易得手。可是他却选择了上海;这就不得不令人分析和猜疑。2,杨佳的母亲被上海搞到什么地方去了?3,法庭出示杨佳母亲的亲笔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获得的?!--以上这些问题在下面还要提出。
二,(一)『法官』公开偏袒原告方
无视人犯的合法权利,拒绝杨佳提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合法要求!有以下事实为证:
1,杨佳要求曾经扣留他的派出所警察出庭作证,遭遇『 法官』非法拒绝!
2,非法捕抓知情人、无锡居民陕啸寅;并阻止其出庭作证。
3,杨佳的母亲王的失踪,是在案发后的当天上海警方去北京找其母亲后;而且在第一次开庭前,『法官』却向杨佳父亲聘请的律师出示了杨佳母亲要求法庭为杨佳安排辩护律师的委托信。但是当询问杨佳母亲的下落时,『法官』却坚决否定知道其母亲的踪影。
以上三条『法官』公开违法的案例,不仅仅是做给中国人看的,更是做给全世界关心杨佳案的人们看的。因为在人们印象中,他杀的不是普通的过路人,而是警察;而且是一次竟然手刃六人,这在全世界都是『奇迹』。所以引起全世界人们的注意也就不奇怪了。
(二)『法官』会同上海司法部门公然联合作弊;
在庭审杨佳的过程中,理应全部播放最初警察扣留杨佳时的录像经过;这是揭开杨佳杀警案的关键线索。然而,『法官』只播放四分钟。而且只是经常跟杨佳争吵的过程。至于四、五名警察将杨佳押入另一间房间的录像,却拒绝播放。这是公开的执法违法。这在任何真正具有法制权威的国家,都是根本不容许的!可是它却发生在上海。
究竟上海『法官』为什么如此做,究其原因其实非常简单:包庇故意违法的警察,以阻截人们的质疑和责问。
其实上海、甚至于全中国警察暴力执警的案件,时有发生;我们今天只以上海警察为例:记得在上一次我给你写的公开信中,一共举出六例他们配合上海地方当局,在处理强制逼迁的时候公然勾结黑社会打手,打死、烧死人命的案例。其中在国际上引起巨大震撼的是:段惠民被打死案、杜荣林被打死案,以及未达到逼迁,故意纵火烧死一对老年夫妻案。这些案件没有一例得到合法解决,甚至于根本就无意解决!
也就是说:警察可以随便打死人民群众,而从来也不需要被法律制裁!如果说是上海司法部门故意包庇警方,这也太不明智了;包庇警察暴力犯罪究竟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是杖著权势欺压百姓的问题!说到家就是暴政问题!暴政的结果是什么?在杨佳二审开庭时,法庭外面大街上声援群众的口号:「打倒共产党!」已经给出了回答。
请记住:这是共产党夺取政权五十九年以来,在中国最大的也是最繁华的城市上海,人们第一次公开呼喊出口号,也是人们发自内心的怒吼!
请不要忘记:在中国谁要是公开喊出这个口号,那就必然要自负其果。这在过去是要杀头的。至于今天,也许还不至于,但是共产党肯定会追究政治责任的;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罢了。但是人们还是呼喊出来了。为什么?--因为是暴政!
难道这还不是暴政吗?!
警察代表的是政府,那么既然如此,政府滥施暴力打死无辜人民,就是典型的暴政!
警察有什么特权,可以打死人命而不受制裁?!
司法部门有什么权利不予受理人民的控诉?!
如果说这还不是暴政,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天理了。
所以就是暴政!
三,海外华人、华侨的请求:
好了,在此信中,向您提出以下要求:
1,首先杨佳是人,既然是人那么就应该享有做人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罪犯或普通人的区别。我们控诉上海司法部门拒绝杨佳的一切合理的要求:如拒绝其证人出庭要求,拒绝其父为其聘请律师的正当要求;为此上海司法部门是故意违法!
2,在杨佳案尚未下达执行命令之前,我们请求更换杨佳案的二审开庭的地区,即:异地审判!更换原上海的律师。
理由是:案发于上海,被害者又是隶属于上海市政府的公务员;即使是为了避嫌,上海也必须放弃审判权。更何况前两审上海的『法官』就已经公开偏袒原告而枉法裁判!
我们说:不管判决杨佳什么刑罚,都必须追究犯罪的原因,这不仅仅是面对法律的尊严,更重要的是:接受教训,避免再度重现同样的案件。在此案发以前,杨佳是一名从来没有案底的青年,这是公认的事实。不仅如此,他还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再说,杨佳要的是「给个说法。」然而法庭上却根本不给说法。你们即使是明天就叫他受死,也必须给他个名正言顺的说法,以让他死得明白。这是法律的基本常识。如果法官连这么个简单的道理都不懂,或者是根本就不想懂,那么它就不是『法官』。起码它代表的上海司法部门,就根本无视法律的尊严!
那么无视法律尊严的司法部门,还能叫做司法部门吗?!下面的话我不必说,你们完全能够猜想的出来的。
本来杨佳案是一个教育警察执行法律、依法执法的机会,你们不去教育警察,反而包庇他们,这不就是纵容警察继续犯罪又是什么?
再重复一遍:尊重法律的尊严,给杨佳一个说法,给人民一个正确的回答!人民期待著,海外华人期待著。
公开信到此搁笔。 谨祝
顺安。
旅日华人 王天增(日本名 唐山 泰)
于2008 10 26东京家中
网言:祭杨佳 - 8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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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法律,尽管我人情上同情你,但是,您做的这件事必须要付出代价,在这只希望您不会被执行死刑)
7月1号,你提着刀冲进警局的一刻,宣告你从此将未来的青春与生命付之一炬
说实话,我并不是冷漠或是暴力,我也同情那无辜的6名警察
但是,我同样同情你
为什么?
很多情况下,在我们之中
很多人都是胆小的
我们痛恨一些权力机构的为非作歹
痛恨新闻中某些警察机构(甚至是整个政府机构)的不近人情甚至暴力的报道
冤枉,拷打,非法剥夺我的权利(例如强制拆迁,毒打诬告,黑白同流)
但我们无能为力,不,严格来说应该是"不敢"
并且当自己亲身遇到这种不公平时
我们也往往没有反抗的勇气
也没有求索自己正当权益的毅力
而你
却敢于用自己接下来的生命作为代价让那些权力机构明白
"做人要厚道"的真谛
让他们明白普通小市民的正当权益也是不容侵犯的
而我也深深感慨,"为什么凡事都要通过血的代价
某些人才会意识到和反省"
就如北京小贩扎死城管之后,政府才下令禁止没收小贩的东西
至少,这次事件之后,警察们都会懂得
调查时也需要平易近人,不要仗着自己的身份和权利在审讯室里为非作歹
在这一点上,真的感谢你
同时也诚恳希望,所有人都要试着尊重和理解他人
而不要每次都付出血的代价
才能换来尊重与权益
石飞:"杨佳袭警"与"群警袭民" - 8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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