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言:关于"滥杀扬佳天理不容"的再论证 - 3 views
"理性的论证和理性的对话,对健全民主法制而言很关键。" 请各位尊敬的关注杨佳案者,进一步注意。 事的发生,并非党和国家有关行为规范的意志不完善逼迫使然,相反杀人者杨佳原本就已经是一位急待我们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来大力培育的社会成员。 直接的原因是警方的执法督查部门没有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基础上,与信访人杨佳相互配合,分工合作贯...
"理性的论证和理性的对话,对健全民主法制而言很关键。" 请各位尊敬的关注杨佳案者,进一步注意。 事的发生,并非党和国家有关行为规范的意志不完善逼迫使然,相反杀人者杨佳原本就已经是一位急待我们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来大力培育的社会成员。 直接的原因是警方的执法督查部门没有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基础上,与信访人杨佳相互配合,分工合作贯...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公安部孟建柱部长: 你们好! 作为一名海外华人,我就杨佳袭警案第二次直接给你们写信。既然杨佳已经在二审中,被『法官』枉法维持了一审死刑的判决,那么再想挽回或修改的可能性,似乎已经微乎其微。也就是现在你们还没有收到此信的时刻,杨佳就被冤枉地执行了死刑。尽管如此,我认为还是有必要给你们写这封信。以下就是我在此信中,应该跟你们详谈的几个问题。 我认为:从表面上来看...
要杀,只可慎杀,不可滥杀,否则,天理不容。 为了杀人者杨佳与被害人及其亲友们的安宁、也为了我们的党和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安定团结的前途,人民法院应当在既有的公开审判法制建设成果基础上,围绕一审已判定的"泄愤报复"的杀人动机,针对天下人所共知的有关情节,"公开心证"按程序办,以不负我们改革开放30年来,独立自主、艰苦奋斗,继承发展古今中外法制文明,"摸石头过河"取得的辉煌进步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