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天上的归天上,农民的归农民_网易新闻中心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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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提出疑问,一旦地权回归农民,公民可以自由拥有土地,会不会出现个人滥用土地的现象?如果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的话,农民不珍惜自己的土地怎么办?在国有制和官有制下,土地不属于农民,农民当然没有理由去珍惜它。有能力珍惜土地的人没有权利。再说,农民使用自己土地的效率,就一定比国家垄断土地的效率低吗?关于人性的常识告诉我们,每个人会更珍惜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公有制之所以失败,正是在于它违反了这一人性的常识。但国家做不到这一点,不可能非常珍惜地使用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没有能力管好这么多土地。中国生态环境的恶化,滥卖土地、特别是荒漠化问题说明,垄断正是低效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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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常见的假定认为,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地使用土地。这个问题无论是从效率的角度,还是从法权的角度都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包括土地在内的任何财产都有被滥用的可能,像其他任何财产的所有权一样。对此,国家可以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规范,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滥用。就像一个人拥有一把刀子,虽然刀子的所有权归属某个人,但是法律仍然可以禁止他用这把刀去伤人。同时,即使农民有滥用地权的现象,也不足以证明农民不配享有土地所有权。国家应该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同时可以对土地所有权的使用作一些限制,以确保土地的所有权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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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产权的在根本上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效率和效益的问题。财产权利的正当性与财产的使用方式和效果是分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