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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ac Mao

"美妙新世界"是怎样造成的? - 0 views

shared by isaac Mao on 31 Jan 09 - Cached
  • 作者认为,今日中国,虽然还保留了奥维尔(George Orwell)《1984年》的若干成分,但它已经更像是赫胥黎(Aldous Huxley)笔下的《美妙的新世界》(Brave New World)。众所周知,《1984年》和《美妙的新世界》都是20世纪出现的反乌托邦、反极权主义的经典名著。但是这两本书所描绘的极权主义却分别属于两种不同的类型。《1984年》里的极权社会主要是建立在无处不在的监视控制和严厉的政治迫害之上的;《美妙的新世界》里的极权主义则主要是建立在满足人的物质欲望和娱乐享受之上的。瓦瑟斯托姆教授认为,从1989年之后,中共认真吸取了东欧共产国家垮台的教训,得出结论,要确保政权稳固,就必须发展更有活力的经济,给民众提供更丰富的物质享受和娱乐。
  • 是的,今日的中共政权在处理国内外许多重大问题时表现得很灵活,故而被黎安友(Andrew Nathan)教授称之为“有弹性的威权主义”(Resilient Authoritarianism)。我要指出的是,中共政权的这种灵活性也是来自六四。六四屠杀彻底消解了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促成了中共政权由权力到暴力的转变。
fd cn

王力雄:解决中国西藏问题的钥匙 - 中国报道周刊 - 0 views

shared by fd cn on 23 Mar 08 - Cached
  •   其实仔细斟酌一下双方提出的根本要求,彼此并不构成矛盾,甚至不处在同一个领域,完全没有发生冲突的必然性。北京要保证的是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按照鄧小平的话说“除了獨立,什么都可以谈”;達賴喇×的要求则是保存西藏宗教和文化。他说:   “我并不需求西藏的獨立。我过去多次提出,我需求的是西藏人民能有机会享有名副其实的自治,以保存自己的文明、独特的文化、宗教、语言、生活方式,并使之发扬光大。我最为关心的是确保西藏人民极其独特的佛教文化遗产。”35   一个要的是主权,一个要的是宗教和文化,这两种要求没有不能互相包容的理由,而且達賴喇×反复申明过不谋求獨立,北京也反复允诺过保护西藏的文化与宗教,但是为什么没有实现包容,反而发展到双方日益对立呢?   问题就在于如何让双方放心。達賴喇×提出的标准是——“中国不用担心西藏獨立,藏人也不用担心西藏的庙宇会消失”,“让中国人放心,让西藏人放心”。 36然而放心不能来自口头,必须有一种可靠的保证。从達賴喇×的角度,真正做到保护西藏宗教与文化,“西藏人民必须掌握西藏的内部事务,自由地决定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政策”37,具体就是要“在大西藏的范围以民主方式实现高度自治”。不实现这一点,藏人不能放心。   而对北京,把四分之一的国土交给藏人“高度自治”,同样不能使它放心。这除了有專制政权不愿分享权力的一面,也的确存在着任何治国者——不管是專制的还是民主的——都不能不担心的另外一面。在我看来,“大西藏”并不需要真正担心,那只是一个地域:“高度自治”也不需要真正担心,如果不存在獨立的威胁,西藏自己管自己只能减轻中国的负担;值得担心的是“民主”。我这样说,不是出于專制权力反对民主的立场,而是考虑民主对中国的西藏主权可能形成的威胁,那种威胁即使在中国实现民主化后也一样存在。对缺乏民主传统同时又积聚较多怨恨的民族关系,民主非常容易成为爆发民族主义的锅炉。在突然释放的民主环境中,大众、精英和传媒三者互动形成的“广场效应”,几乎一定展开趋于极端的比赛,以极端淘汰理性,以更极端的淘汰极端。那种转轮我们在1989年的天安門广场已经看到。那时西藏所有的民主方式和程序——公决、选举、立法、民意表达和自由言论,都可能在“广场效应”的作用下支持獨立,而若四分之一国土的“大西藏”从此割出中国版图,哪一个治国者能够承受呢?对这个问题,不仅是现在的北京政权要考虑,未来的北京民主政权也不能不考虑,而且应该考虑得更仔细慎重,因为现在的北京还可以采取暴力解决问题,未来的北京却没有可能再去对民主的结果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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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 cn

冉云飞:"爱国者"的十七大自由 - 中国报道周刊 - 0 views

shared by fd cn on 16 Apr 08 - Cached
  •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
  •   我知道国与黨、政府是不一样,这是应然状态。但从目下中國的实然状态以及被置换、偷换、绑架的实际效果来看,目前中國这样的国其心脏是政府,其灵魂是黨。所以在中國目前这种现实环境及语境中,爱国难免更多时候是在爱黨,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便是你不理智爱国的吊诡。不承认这样的吊诡,而不分清红皂白地爱,反而可能被这个“国”把你卖了。下面我们就来说点爱国青年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充满吊诡意味的事吧。政府才开到十七大,所以就来个十七大自由吧。官方才开十七大,你来个十八大,不是太僭妄了吗?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所以不惮说出来,请大家批评。
  •   一:你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你更有回国不能游行的自由。   在别国你可以随意游行,在我们这里你结伙散步就有麻烦,爱国的权利没有配发给你,你咋能不经同意随便爱呢?你有异地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回国不能随便爱国的自由。在美、法、英等国你可以上大街去爱你的国,当然回国了,你还可以到网上爱国。   二:你有当众指斥别国政府及该国领导人的自由,你更有不能当众指斥自己政府和领导人的自由。   将八十年代的政治笑话延伸一下吧(后面一句是我加的):美国人有到白宫去骂里根的自由,苏联人有到克里姆林宫去骂里根的自由,中國人有不能到中南海去骂里根的自由。   三:你有看不到CNN的权利,但你却有抗议CNN的自由。   在中國找不到像CNN这样的软柿子,因为这里没有私人媒体,抗议官方喉舌的后果可想而知。   四:你有建网站反CNN的自由,但你更有不能建网站反《人民日报》的自由。   我们需要像反CNN一样有反《人民日报》的自由,这才是深层的爱国方式。   五:你有在纸面上反台獨、藏獨、疆獨的自由,你更有不能结社、集会去公共场所反他们的自由。   主统一、反分裂好像是万分的爱国,但国是你随便爱的么?你只有听从官方让你怎么去爱的自由。   六:你有爱国的自由,但国更有不爱你的自由。   老舍《茶馆》里的常四爷说:我爱大清,可谁爱咱啊。   七:你有爱国的自由,但更有让你办暂住证的自由。   作为一个爱国青年,你为何暂住在中國?除非你能给我证明那些要办暂住证的人都不爱国。   八:你有反对国外将奥运政治化的自由,你更有支持国内政府将奥运政治化的自由。   中國可以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当然更可以“集中一切力量”反对别人来抗议他这样伤害人權地办“大事”。   九:你有不能随意接受诸种信息的自由,你更有夫妻俩在家中都不能看黄碟的自由。   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把爱国青年需要的自由发挥到了极致,毋须赘述。   十:你有被官方当作一张牌来打的自由,你更有被官方随意抛弃的自由。   你爱国反日游行,他看到有用,就让你去游。过两天他怕事态弄到他无法控制,就免了你爱国的权利。这两天你的“爱国”情怀得到他们允许,于是你感到扬眉吐气,但过两天他们为了奥运就要收了,某种意义上讲不准你“爱国”了,这就是官方对于你“爱国”的态度。   十一:你有发表支持政府言论的自由,你更有发表批评政府言论而遇上危险的自由。   胡佳、郭飞雄等就是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呢还是吓得魂飞魄散呢?如果哪天批评中國政府像批评任何别国政府一样自由(实质上批评别国政府也不自由,你看传媒的国际版如何统一口径就知道了),那么爱国便成了一件名正言顺的事情。   十二:你有公开表扬政府的自由,你更有在笼子里爱国的自由。   布什说,人类的伟大成果之一,就是民众将政府关进笼子,让政府驯服地在笼子里说话,而不是相反。   十三: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有拥护的自由。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更有反对的自由。   这是对毛澤東语录的深入学习。   十四:你有在网络上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深陷敏感词、过滤词而发不出来的自由。   包括你在网络上爱国,恐怕都会遇着这样的尴尬。“爱国”尚且不能自由,何况其它乎?   十五:你有维护“圣”火的自由,你更有必须警察陪同才能进京观看奥运会的自由。   维护“圣”火要几十个彪形大汉,陪你看奥运更要有几万警察,泱泱大国真壮观哉!巍巍乎?荡荡乎?真乃可爱之国也。   十六:你有抵制中國家乐福的自由,你更有明天就去法国而不回来的自由。   想一想克林顿北大演讲时的“爱国者”马楠吧,她到美国的速度比她批评美国时的激昂要令人难忘得多。不是说你批评了美国,就不能去美国,而是说你至少在某段时间要心口如一吧,比川剧变脸王还快,就让我们这些脑筋不够用的人想不明白了。同时,你到家乐福去抵制的自由说不定到头来都会被绑架你爱这国的政府制止,不信大家拭目以待。我是反对抵制家乐福,我认为这抵制很愚蠢,但你有抵制的自由,可是这自由到时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再次告知这样的“爱国者”,国可不是随便爱的。   十七:你有到西方国家去享受民主的自由,更有说中國不适合搞民主的自由。   有不少海龟或者海不龟的“爱国者”都有这样的想法吧,这样的“爱国者”比例好像也不少吧。大概是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中國人只能到别处去享受现成的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国家争取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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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国与黨、政府是不一样,这是应然状态。但从目下中國的实然状态以及被置换、偷换、绑架的实际效果来看,目前中國这样的国其心脏是政府,其灵魂是黨。所以在中國目前这种现实环境及语境中,爱国难免更多时候是在爱黨,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便是你不理智爱国的吊诡。不承认这样的吊诡,而不分清红皂白地爱,反而可能被这个"国"把你卖了。下面我们就来说点爱国青年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充满吊诡意味的事吧。政府才开到十七大,所以就来个十七大自由吧。官方才开十七大,你来个十八大,不是太僭妄了吗?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所以不惮说出来,请大家批评。   一:你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你更有回国不能游行的自由。   在别国你可以随意游行,在我们这里你结伙散步就有麻烦,爱国的权利没有配发给你,你咋能不经同意随便爱呢?你有异地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回国不能随便爱国的自由。在美、法、英等国你可以上大街去爱你的国,当然回国了,你还可以到网上爱国。   二:你有当众指斥别国政府及该国领导人的自由,你更有不能当众指斥自己政府和领导人的自由。   将八十年代的政治笑话延伸一下吧(后
Clement Chen

20100417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_杂志频道_财新网 - 1 views

  • 诬告陷害罪可能是中国的特产,在其他国家法律中少见。美国法律中的诬告陷害(malicious prosecution)的概念,主要存在于侵权法中,且适用条件严格不涉及刑罚。   至于诽谤罪,虽然大多数国家有之,但已日渐没落。诽谤罪在历史上的起源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故事。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打击政治异议者而设立诽谤罪。时过五个世纪,2010年1月,英国终于废止了诽谤罪。在美国,虽然1962年《标准刑法典》保留了诽谤罪,但是,适用极少。目前,多数州已经废除了诽谤罪。
  • 参照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对这两类案件的裁决应当严格遵循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规则和相当因由(Probable Cause)规则,以保障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法律环境。   在美国,为防止政府官员滥用诽谤罪名,继The 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民事判例后,最高法院在1964年Garrison v. Lousiana刑事判例中,确立了实际恶意规则,即:在诽谤官员的案件中,除非可以证明诽谤人具有实际恶意,否则诽谤罪不成立
  • 中国《刑法》第243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中,也鲜明地存在着“实际恶意原则”。第3款但书曰:“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在福建网友案中,判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是否犯诬告陷害罪时,三人行为是否“有意”或“故意”是定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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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诉人认为,“三人代写帖子和制作视频,有主观故意,使聂某等受到刑事处罚”。但需注意的是,此“故意”非彼“故意”,仅证明“故意控告”远远不够,必须证明是“故意诬告”。   公诉人认为:三人在警方发布真相说明后,仍在网上传布不实信控告,可证明三人“明知控告的事实虚假,仍然有意诬陷”。这种推理非常粗陋
  • 参照美国侵权法上“诬告陷害”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即要证明举报人有诬陷恶意,需经过相当因由规则的检测:即使举报不真实,但如果存在相当的原由与事实,使得举报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合理地相信被举报人存在犯罪嫌疑,诬告陷害则不构成
  • 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政府的调查结论造假现象频出,培育了民众对政府调查报告的普遍不信任心理。游精佑等人对政府的调查结论质疑并反驳,既是法律权利,也是常人的反应。   再者,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
  • 随着民众权利意识日盛,在维稳的借口下, NGO不断被打压,律师介入敏感案件也被严控,制度化的法律援助供应因此减少。由此,中国社会出现一批职业或半职业的“维权个体户”,他们利用“一呼百应”的网络环境,以维护公民权利为事业,虽然时有极端言行,但在道义和人格上令人尊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即属此列
  •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一旦
isaac Mao

胡适分析极权主义与共产主义异同 - 0 views

  • 伊司曼为了证实他对这巨大斗争所下的判语确极重要,他列举极权主义的二十个重要特点,“其中每一点在共产主义的苏俄和法西斯主义的德意都可找到,而在英美则找不到”。他所开列的二十点,具体说出这两种相反的生活方式,而这相反的生活方式之所以发生,都是由于主义的冲突。我在这里把他的二十点,加以缩短,抄录在下面。极权主义的二十个重要的特征是: 
isaac Mao

袁伟时:批判普世价值是没文化的表现 - 0 views

  • 有些人肆意批判普世价值;那是愚蠢,是知识不足的愚蠢!刚才说的体现普世价值的联合国三个人权文件,中国政府是签了字的。如果官员发表批判普世价值的言论,对中国形象的伤害太大了。
  • 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怎样适应这个世界潮流,为中国人谋取最大的利益,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谋取最大利益,不是说耀武扬威高喊什么爱国主义,不是靠人多势众,而是看你愿不愿不断改革落后的制度,你能不能促进生产力最好发展,你能不能令公民的权利得到最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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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世纪中国,比较成熟的知识分子群体是胡适及其追随者。要是说老一辈的思想家因脱离中国专制文化的母体未久而有种种缺陷,理应获得人们的同情和惋惜的话,时下反自由主义的那帮人,则实在不敢恭维。广东人称西学、中学两头都不通的人为“竹篂(竹筒)仔”,准确生动刻画了此辈的形象。
  • 知识阶层中仍然有一些人尚未懂得,西方非主流文化中的极端思潮在其诞生地有挑剔、净化主流文化之功,传入东方蜕变为主流,会引发巨大祸害。任何国家要摆脱不发达状态,提高人民福祉,必须融入世界一体化的洪流。有些吃过几天洋面包的学人没有受到足够的通识教育,应该补习世界和中国近代史。
  • 为什么我总是那么乐观?我深信人性;或者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独立宣言》说的“不言而喻”的真理:“人人生而平等”;“ 不可转让的权利……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都是人性。自由、平等带来快乐;没有人生来就爱当奴隶,当奴才。三纲和计划经济制度培育出奴性,靠的是在暴力支撑下的闭关锁国。一旦接触外部世界,享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某些自由,生命的威胁减少,生活开始改善,人性的复苏便势不可挡。一股巨大的要求自由和幸福的潜流已在中国形成,它会在各个领域逐步冲决一切网罗。为此必须逐步建立保障公民自由权和其他公民权利的制度——法治、民主、宪政,这是谁也阻挡不了的。过程是长期和曲折的,但要回到官长控制一切的时代肯定不可能了。
isaac Mao

「道路」 › 诺贝尔和平奖颁给胡佳支持中国人权事业吧 - 0 views

  • 胡佳,在中国具有极大的勇气,即他所坚持的”利他不利己”精神,使自己失去自由,成为一名囚徒。因为他在被囚禁之前,中国正准备举行奥运会,他也被称为”奥运会的囚徒”。
  •     胡佳若能获奖,却不应该是他一个人的荣誉,也不仅仅是他的妻子曾金燕与新生女儿一家人的荣誉,这个荣誉还应该属于所有为争取人权、平等、自由而利他不利己的人权活动者,无论他是否有知名度,是否有很大成绩,只要坚持”利他不利己”,坚持爱的价值观,坚持生命权利平等自由,言行如一,都是可贵的,都是世界上真正的勇士,都是正义之国的公民。
  • 今年正好是世界人权宣言60周年。奥斯陆诺贝尔和平奖机构负责人滕内森周三与外国媒体见面时透露,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可能会授予一位中国异议人士;滕内森还说,他本人倾向于推举中国人权活动人士胡佳。外界也普遍报道说,今年4月被中国当局以颠覆国家罪判三年半徒刑、目前被关在监狱里的中国人权活动人士胡佳获奖的呼声很高。
isaac Mao

小昭"喝茶"第一回 - 0 views

  • 警察是上午给我打的电话,当时问我:“你在哪里?”我不希望自己的住处或办公室变成他们的“执法”场所,于是很大度地说:“我去你们办公室吧。”网上看来的故事,许多被喝茶的人似乎很忌讳去公安局。但我不在乎,在哪里喝都一样。
  • 我就客气些,不暴露他们的名字。给我打电话的那个,称为“皮夹克”吧,年约四十(后来他告诉我他69年出生),主要由他询问。另一个要大几岁,主要做记录,就称为“记录者”吧。
  • 如果让我给几千个签 名 者分类的话,我会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知名群体”,有一定知名度,也就有了影响力,官方会比较紧张;第二类是“被侵权群体”,如拆 迁 户、下岗工人、失地农民等,合法权益受到直接侵犯,情绪不稳定,容易出事,官方也很紧张;第三类就是我这样的“普通人群体”,既没啥影响力,也没有直接利益被侵害,情绪比较稳定,在官方那里从无“前科”,相对来说最不受重视。如果我无声无息,可能连这喝茶的机会都可免了;但我既然接受了外媒采访,这茶就非喝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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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盛顿邮报说你是从邮箱看到的。”
  • “也是在网上。先是看到有人说晓波被抓了,后来又有人说晓波被抓是因为08 xian 章,我就好奇:0 8 xian 章是什么东东?就去搜索。那时候很多网页都被删了,但还是有很多漏网之鱼,我一搜就搜到了。”
  • “哈,没什么好说的。它对我而言太简单了,很多东西本来就存在于我的脑子里。它的内容并没有什么新意,都是网上很多人说过的,而且有些内容我们宪法里面本来就有的。总之我觉得,08 xian章的内容是陈旧的,都是大家讨论过无数遍的;但它把这些内容集中在一起,作为一个倡导性的文件公开发布,无论是谁,只要你同意它的主张,都可以 签 名,这种形式是新的。”
  • 想起一个网友的话:“小昭,你blog上写那些东西还是让我有些担心,要是被当局盯上就麻烦了。到时你会背上一辈子都卸不下的烙印,想做任何事情都会受到限制。某校一位老师,当年曾经参加过陆驷事件,当时如果不是一位老先生力保,就会啷铛入狱,虽然被保了下来,但是此后他的人生发展受到了极大限制,这是一个水平极高的老师,校长助理干了多年,早就该提为副校长的,可是数次都是在政审的关键时刻被拿下,档案上那一笔永远存在,年龄越来越大,估计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不郁闷是不可能的,这样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 “你最初决定不 签 名,这是很理性的,是正确的决定。但后来又签了名,像你说的,因为转贴的文章被删了才签的,这就是冲动,不理智的行为。”
  • “政治上不成熟”,这个句子我从小在小说里看惯了,没想过有一天会放到我自己身上。嗯,按照党国的标准,我确实政治上不成熟,而且永远不会成熟。在中国这种环境下,如果谁“政治上成熟”了,基本就意味着他失去了人性,变成了一台冷血机器。
  • “我希望我能够行使xian法保障的那些权利。你想想,我都××岁了,还没见过选票是什么样子呢!”
  • 我想起我有个朋友,上海人,已经移民,他说过他从来不投票,“居委会把选票送上门来,我每次都把它撕掉”。他为什么要撕掉选票?因为他不认为手里这张纸片是真正的选票,没有公正的选举程序作保证,就不可能有公正的选举结果,民意既然被强奸,他宁可弃权。最后他的移民,就是更为彻底的弃权。
  • 起码一个月前,我就在网上看到了关于“定性”的传言。这“定性”貌似十分严厉,但我看了漠然置之,半点没感到害怕,只感到滑稽。都什么时代了,解决问题还要靠几个人关起门来“定性”?呵,莫非我不是身在2009年,而是公元前221年嬴政那会儿?但,流光如水永向前,时代已经不同了!
  • “你没看出来?”他很惊讶,“08 xian章说要实行多党制,这就是要推 翻××党的领导!它要实行三权分立,就是要推 翻 社×主义制度!”
  • “个体的公民不可能违 宪,只有国家机关才能违 宪。徐友渔写过一篇文章论述这个问题。”(小昭后注:也许我的记忆有误,以前看过一篇关于“违 宪 主体”的文章,忘记是不是徐友渔写的了。)
  • “刘 晓 波 在6  4的时候……”他对晓波作了一番“官方介绍”,我不记得原话,大意是说晓波当年是幕后主使之一,这些年一直和海外势力有联系,背景很复杂,像你(指我)这种单纯冲动的人根本就不了解他,你是被他们利用了……
  • (几天后,有个朋友告诉我,华盛顿邮报是著名的反华媒体,我大吃一惊。怪不得喝茶时警察那么注意看我的反应呢。偏偏我就是被愚民愚成了白痴,压根儿就不知道哪些媒体“反华”哪些媒体“亲华”。不过,就算事先知道,对我也无影响。我不认为美国的媒体敢“反华”,因为这涉嫌种族歧视,而种族歧视在美国绝对是个敏感雷区;“反 共”还差不多,这属于政治观点不同,在美国是正常的。基本上,西方国家的主流媒体都不会亲近伟光正的。)
shi zhao

起诉书_wmr的网络日志中国大陆版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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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9日,本人数次试图访 问网址,zh.wikipedia.org,blogspot.com,发现不能访问。设置好代理服务器,这些网址又能 够访问,据此,本人认为该网站正常工作,本人不能访问是宽带服务的缺陷。据此本人向10060公司进行了电话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宽带服务没有缺陷,同 时它没有提供真实合理的解释。我认为这种缺陷损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该公司对这种缺陷的态度更是对我的权利的极大漠视,是对我人格的侮 辱。鉴于该公司使用中国网通的商标提供宽带服务,本人认为商标的拥有者应该承担宽带服务质量的责任。 本人现委托律师,向被告中国网通提起了质量投诉,仍然没有获得让人满意的答复。现决定参加集体诉讼,委托上述律师继续处理我和被告之间的纠纷。希望法院在开庭审理前通知代理人,以便出庭。
isaac Mao

萨哈洛夫奖致谢辞 - 0 views

  • 我认为,这个奖项是颁发给中国所有的维权者以及他们遭受磨难的家人的。不管政治环境多么恶劣,在中国,始终有一批良心之士,孜孜不倦地追求司法公正、社会正义。在漫长和艰难的维权道路上,这些维权者和他们的家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被压制、被孤立、被解雇、子女被迫失学或失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殴打、被构陷入狱、甚至被驱逐出境……他们当中,有记者、有作家、有律师、有自由职业者、有教师、有普通企业职工、有许许多多的农民和小商贩。中国庞大的上访者群体,便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为此,我遵从胡佳以前对我表述的意愿,他曾经多次希望成立维权者家属支持网络,在目前无法做更多工作的情况下,我决定将胡佳的5万欧元奖金捐出作为启动资金,成立支持维权者家属的基金会,致力于缓解维权者家属们所承受的苦难。相互支持,共度难关。
isaac Mao

助理国务卿克雷默在北京外交学院发表人权讲话 - 0 views

  • 谢谢你们的掌声──甚至在我开口讲话之前就鼓掌,对此我非常感激。
  • 请允许我代表美国代表团、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向在座各位和全体中国人民就四川遭受严重地震灾害表达我们的诚挚慰唁。我们对极其惨重的伤亡损失深感悲痛,但也为参加救援和救灾行动的所有人员所表现出的巨大关爱和勇气而深深感动。
  • 民主是最能长期满足公民日常需求的政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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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然而,我们谋求促进的人权和民主原则并非仅属于美国的价值观,甚至不仅属于所谓的西方价值观。它们是包含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的深刻的人类价值观,而中国在谈判起草该文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普世价值观得到不同国家和文化、不同背景和信仰的人的认同。
  • 为实现让我国所有人享有自由与正义的道路是漫长的、艰巨的,而且远未终止。然而,我们的三权分立,我们的新闻自由,我们对世界的开放,最重要的是,热切的美国爱国人士的公民勇气──例如马丁·路德 ·金(Martin Luther King)和罗莎·帕克斯(Rosa Parks)等,他们勇于在他们认为必要的时刻站出来捍卫自己的信念,批评我们的政府,即美国政府──这一切促使我们始终保持我们的建国理想以及我们的国际人权义务。
  • 再次感谢你们今天上午来这里听我讲话,谢谢你们的盛情接待,谢谢你们愿意听取我的观点。我们开始对话吧。
  • 我们知道,贵国政府提出了发展和谐社会的目标,也就是,政府要努力听取和回应公民的关注,例如对腐败的关注,与此同时,政府在努力把中国的新财富进一步扩大到农村地区。尽管如此,我们认为,中国公民在行使国际公认的言论、宗教和集会自由的基本权利方面仍然面临限制。即使是在政策事务上,允许不同观点及其自由表达其实是形成最佳政策的一个途径;让公民抒发不同观点、甚至反对意见,能够使公民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感到他们与国家的前途利益相关。
isaac Mao

李云迪遭解约的背后 - 0 views

  • 李云迪1982年出生于中国重庆市,相对于同样签约在Deutsche Grammophon门下的另一位中国钢琴家郎朗(Lang Lang)那种取悦大众、但却极为平庸粗糙、毫无艺术感可言的风格,李云迪的演奏一直都在维系一块宝贵的净土。
  • “第一名”只在体育竞技场上或者极权政府里才有意义。郎朗的父亲是一位军人,正是他逼迫郎朗无休无止的练习钢琴。有一次郎朗练琴迟到,还被父亲下令“要么跳楼、要么喝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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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格拉夫曼曾语带讥讽地表示,如果舒曼(Schumann)听到郎朗对他的音乐的诠释,他可能会突发心脏病,尽管“可能不至于致命”。
  • 这些新生代钢琴家包括出生在中国旅居纽约的Di Wu。Wu是一位敏捷的年轻女性,她那热情、有力、真挚的演奏应该很快会为她带来唱片合约,希望她将来签约的唱片公司不会试图把她包装成一个惹人爱怜、浓妆艳抹的玩偶。1987年出生于北京的王羽佳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钢琴家,她刚刚与Deutsche Grammophon签约,虽然她的加盟还未正式宣布。Universal Music Classical的公关总监芮贝卡•大卫斯(Rebecca Davis)表示,王羽佳的首张唱片将于5月份发行。即便是对于年纪更小的天才, 例如神童钢琴演奏家、作曲家陶康雷和龚鹏鹏,唱片公司也应该推出更加成熟的市场策略,以免重蹈李云迪的覆辙。陶康雷出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厄本那,而龚鹏鹏来自中国。这两位少年钢琴家目前均在朱丽娅音乐学院(Juilliard)预科班就读,他们的演奏要比多数成人钢琴家更加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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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极权下的艺术如何变成钢铁
Xinge Yong

许允仁:从《集结号》看后极权主义的艺术创新---天益:学习型社会领航者 - 0 views

  • 极权主义者总是喜欢将军队和战争的逻辑,推广到整个社会生活的所 有领域
  • 《集结号》解构了这种传统的,建立在幼稚和轻信基础上的个人对组织的一厢情愿 的盲目信任,但却力图在某种更加真实的基础上,重建个体对组织的忠诚。
  • 国家社会主义运动的真正魅力在于,它使投身于它的人,从卑贱的臭虫变成了一条巨龙 身上闪闪发光的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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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旦被抛到这个地球上,就注定了是一个精神上的孤儿,不得不永不停息地为自己焦灼的灵魂寻求寄放之所
  • 之所以说谷子地是一个精 神上的幼儿,是因为他具有的完全是一个从组织从外部寻求价值评价的外部导向的人格,而不是将内在体验作为价值源泉的自我导向的人格
  • 最关键是必须保有一种通过不断的自我教化使一个自我主导的人格得以持续生长的精神上的成熟
  • 在我们社会目前的自由主义思潮中,存在着一个肤浅和激进的分支,在这种激进的自由主义思潮看来,极权主义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存在,只是由于少数统治者的邪 恶,它至多只是我们从外部感染的一种病毒。因而,只要通过一场激烈的政治革命,就可以彻底消灭这种邪恶和病毒,将人民从奴役中解放出来。
Clement Chen

20081214年终特稿:2008信息公开促建"透明政府"_新华网 - 0 views

  • 突如其来的灾难堪称对条例实施的第一场“大考”。令人欣慰的是,救灾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良性互动,已经成为2008年中国努力建设“透明政府”的一个缩影。
  • 2008年,从大地震到重庆出租车停运事件,从瓮安事件到三鹿奶粉事件,许多正反事例都证明: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是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政府妥善处置各类事件的“不二法宝”,更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推进器”
  • 财政预算决算、行政收费、政府采购、行政许可,无不涉及政府权力运作的“核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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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以及征地拆迁、补助发放,无不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无不关系群众的生死安危
  • 值得一提的是,地震发生当天,北京、上海、重庆、贵州、河南等地的政府部门,针对当地群众的疑虑和恐惧,及时发布信息稳人心、辟谣言。
  • 事实上,直到最近的11月21日,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四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等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灾后重建的各项数据,包括住房重建、救灾资金到位的情况,特别是过冬棉被的缺口仍有33万床。
  • 11月3日,重庆市主城区发生了大规模出租车停运事件。11月6日上午10时,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四楼会议室。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就主城区出租车运营事宜与出租车驾驶员和市民代表进行座谈。
  • 在三鹿问题奶粉事件、襄汾溃坝事件、瓮安事件和四川广元“蛆柑”事件中,一些基层政府部门或者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者听任谣言散布,终于尝到了忽视群众知情权的恶果。
  • 典型事例:律师郝劲松要求公布“华南虎照”的相关信息,广东深圳公民吴君亮要求市政府公开财政支出信息,辽宁沈阳律师温洪祥、安徽合肥章先生要求相关部门公开招待费信息……
  • 正是这些“好事者”点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把火”,触动了那些对信息公开神经麻木的人。为什么会有“好事者”,就是因为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屡碰“玻璃门”,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公开信息不积极,走到了被公民“倒逼”的地步。而不积极的态度背后是什么?是“不宜”公开的既得利益:公车购置费、公款招待费、征地拆迁费……
  • 他(她)在上海地铁上捡到的一个公文包,里面装着浙江温州、江西新余官员出国考察的路线图,更有江苏张家港一个“领导太太考察团”的相关信息。
ocde yin

错乱的激情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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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套宣传体制可以上溯到1942年的延安,并在1949年后的中国社会不断演练,在文化大革命中达到巅峰。当这种宣传以信息封闭为基础时,它的能量是惊人的,它闭塞人们的头脑,腐蚀人们的内心,摧毁道德原则,并赋予人们一种"self-righteous"的意识。所以,在文化革命中武斗的双方,都宣称自己信仰毛泽东思想,而对方是"保皇派",有理由以各种残暴的方式对待…… 但当信息逐渐开放,人们发现自己曾经确信的东西不过是一种欺骗时,一种玩世不恭、嘲讽的态度开始在社会中弥漫。此刻,宣传机构和公众之间开始了一场游戏。前者在惯性的轨道上继续滑行,而后者从翘翘板的盲目相信的一端,滑向了什么也不相信的另一端。 但对极权体制犹在的恐惧,使游戏继续运转。人们习惯了在公然的谎言中生存,并熟练的、习惯性的从相反的角度去理解一切官方的宣扬。但表面上相安无事的相处,却通向了危险之路--政治与社会肌体被严重的腐蚀。政府在宣传所带来的幻像中,丧失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宣传的畅通无阻的效果,继续麻痹着权力本身,它的反应越来越迟缓,越来越依赖惯性而非智力判断、信念原则生存。公众也同样变得越来越怀疑和怯弱,他们或许知道该反对什么,却不知道该建设什么,他们也逐渐失去了直接说出反对的道德勇气,长期生活在谎言与怀疑中,也使人们缺乏力量与信心与建构起社会网络和社会机构。
Clement Chen

20081125政府信息公开受阻"第33条"-民主与法制日报 - 0 views

  • 《条例》出台前,也曾有法官问周汉华,能不能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错开时间搞,“实际上他们也是想先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往后拖拖,这样可以多一些准备时间。”周汉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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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立场
  • 许志永认为,一种理解方式是:“政府不公开信息,或者你去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不搭理你,你可以投诉,不能起诉;不过,一旦政府选择信息公开,而这些公开的信息又侵犯到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才可起诉。” “按照这种理解,最匪夷所思的地方还在于,在政府决定信息公开的情况下,申请者不能去起诉,只有相对方,那个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信息公开’遭受到侵犯的人,才可以去起诉。”许志永说。 “这种理解,包括现实生活中按照这种理解的实践,将绝大部分‘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告诉记者。 “这样下去,几乎所有申请‘信息公开’的行为,都不可诉。”许志永告诉记者,之前的大部分法院,对于“信息公开”案不予以立案,几乎都是援引该款,并且以上述理解为由,告知申请人,“只能投诉,不能起诉”。
    • Clement Chen
       
      法律解释上的分歧--保守解释
  • 早在2007年5月20日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上,时任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就有提及:“ 在信息公开的救济上,通常是先行政救济……并力求把冲突和矛盾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尽量避免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簿公堂,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法院的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
    • Clement Chen
       
      监督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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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自己就能有感受,比方说,你电脑用了三五年,我问你,你电脑里都存了什么东西,你可能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你从网上下载东西,下载一遍,下载两遍,下载三遍,你存的过程中就可能不知道存哪儿去了?”周汉华认为,有的时候,政府可能真的不知道信息“应该到哪儿去找”,当然也不想信息“不存在”的事情闹到法院。 “当然,有些情况下,也不排除政府就是为了掩盖,为了拖延,故意不给你。”周汉华说。
    • Clement Chen
       
      起草者立场
  • “从广义上解释,33条第一款并没有说不能起诉,第二款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自然也可以起诉。”许志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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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上的分歧--立法者原意解释
  • 8月25日,公盟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对《条例》第33条作出司法解释。
    • Clement Chen
       
      ngo推动
  • “据我所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拟定司法解释。”许志永告诉记者。而另据媒体报道,《条例》施行两个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过一次研讨会。该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透露:“最高法院已经委托上海高院在作调研,《条例》司法解释第一稿已经出炉。”
    • Clement Chen
       
      最高院立场
  • 《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湖南省汝城县5位市民,向县政府申请公开“原县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的信息,遭当场拒绝,理由是:“政府调查报告不属信息公开的范围。”
  • 几个月前,四季青镇居民朱福祥也曾就拆迁之事申请过信息公开,未果。之后,朱满怀信心地向海淀法院起诉,得到的结果却是“不予受理”。
  • “为什么不受理?”朱福祥一脸疑惑,他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其中第33条第二款写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发生这种结果,是因为在理解上存在偏差。许多法院对第33条的理解,还局限在字面上。仅仅从字面上理解,很容易产生歧义。”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公盟研究员许志永告诉记者。
  • 区别只在于,数个月后,类似的诉讼,海淀法院已经开始受理。 “该案是一个极好的开端。”许志永表示,过去海淀法院驳回过多起类似案件,在他所在的研究机构公盟,记录在案的就有好几起,都是“不予受理”。“不过现在开始受理了”,尽管诉讼结果还得等待,“这已经是一个进步”。
  • 民权团体公盟认为《条例》第33条存在“非常关键的歧义”,理解上的偏差将绝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
  •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的调查,截至8月底,某直辖市两级政府收到的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为1080 条,其中,得到满意答复的占到50.8%;有17%的申请被告知信息不存在;21.3%的申请被告知为“非本行政机关掌握的信息”;另外5.7%的申请被要求“补正手续”;明确告知申请人信息不予公开的占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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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数据
  • 根据马怀德提供的数据,自《条例》施行后5个月内,该市因申请政府信息引发的复议案件只有7起,而因为对复议不服,或者直接对政府的处理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只有3起。
    • Clement Chen
       
      统计数据
  • 崔凤燕足够幸运,该案一经提交,法院即予以受理。
  • 兰靖远、朱福祥、崔凤燕等人已经能将这部只有38条的《条例》许多条款倒背如流。在7月份由公盟举办的一次研讨会上,许志永介绍朱福祥时,称他“自学法律成才”。
  • 兴奋地发现,《条例》出台后,似乎为征地、拆迁纠纷找到了一个进入法院解决的突破口。按照相关规定,之前这两种纠纷只能在政府解决,法院一律不管,“现在依据《条例》,也能进法院了”。
  • 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认为遇到这样的境况“并不奇怪”。在7月份那次研讨会上,周汉华将美国与英国的信息自由法拿来与中国作对比,“美国1966年就制定了信息自由法,但是,直到1974年,这个法基本上没多大用处,带来的冲击太大,官员观念、制度的准备跟不上。而英国2000年信息自由法刚通过时,也暂时只局限在‘主动公开’这一块,‘依申请公开’是在5年之后才实施,他们觉得,一开始就搞依申请公开,困难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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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者立场
  • 四季青镇政府给他的不公开信息理由,“涉及第三方利益”,一度令兰靖远哭笑不得:“我的土地,怎么就牵涉到了第三方利益?”
  • 原本绝大部分应当受理的“信息公开”案,实践中情形却是多数“诉讼不立案”。这些,在许志永看来,是因为有《条例》第33条的存在,才使得是否受理变得模糊不清。
  • 其实,暂不论该种理解正确与否,仅是存在的现状,就从侧面反应出“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对“信息公开”诉诸法院的审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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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立场
  • 对此,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郭玉闪则表示不太认可,他认为政府完全具有“信息公开”的能力,不仅有这个能力,“有些政府还有能力将信息卖给商家,我们经常收到的垃圾短信,可能就是相关部门泄露用户资料牟利”。 通过政府卖信息给商家这件事,郭玉闪觉得政府的信息收集工作“并非无章可循”。而在这种思维下,对第33条的理解,则会与之前的理解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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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分子立场
arden dzx

我们如何感受民主--兼答友人 - 兽兽@越界之想 - 博客大巴 - 0 views

  • 一旦政治被感知为仅仅关乎权势、算计和利益之争,而无关进步理想,社会系统工程中那些所谓梦想的东西,随着中国数十年极权统治之乌托邦实验的失败,被大多数人抛弃了。此种关于政治的狭隘理解,也影响到日常生活领域,那些可以开展文化斗争的契机和可能性,或消耗殆尽。在我看到国内有关美国大选的评论中,论者往往重选举策略而不重选举议题:堕胎、同志权益、环境保护、枪械控制、互联网管理此类日常生活的议题,由于看起来不够“政治”,缺乏深入分析,甚至进不了评论者法眼:“这些东西,离中国太遥远了”、“谈论这些,到底跟我们的生活有什么联系?”(由于美国强势的经济和文化实力,我们确实需要反抗其文化霸权,然而我们同样应该反省,这种反抗,有没有可能被另一种霸权所操弄利用。我希望在此提出的要点是,媒体对美国大选的评论,哪些议题可见,哪些议题不可见,作为读者应有所警惕。)
  • 我要说,媒体和网络评论回避或有意忽略了某些实质性的社会议题,这就是我们谈论美国大选和“西方民主”时遭遇的中国语境。如果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对关乎生命的议题缺乏敏感,或者,遇到某个问题的第一反应是评估回答这个问题可能存在的风险,而不是直指问题核心,(这一点正如我们时常在学生那里遇到的反应,这个论文题目,敏感不敏感,能不能碰,而不是说,这是我们的社会和文化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我要解决它),有必要提问,我们理解美国民主,形成此种感受力的社会氛围是什么,背后的前提假设是什么,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shi zhao

壹报 › 我们在救胡佳 胡佳也在救我们  谈和解之美 - 0 views

shared by shi zhao on 14 Mar 08 - Cached
  • 我一直困惑,那些痛打胡佳,陈光诚,郑恩宠的人和这些维权者并不相识,无缘无故,为何这般痛恨,直到我看了戴维麦尔斯所著《社会心理学》才明白,这是良知的另一种表现。人有肯定自己的行动的倾向,而行动也会改变人的心理,当政府雇来的打手受令打维权者,他必须在心里丑化,妖魔化对方,才能让自己在心理上承受自己的暴行,这是良知的另一种变态。而通过暴打,他潜意志中更加妖魔化对方,获得平衡,久之仇恨就形成了。
  • 专制者往往用逼你沉默来让你参与他的思想中,因为沉默本身就会改变你的心理,会让你找到借口,变得更麻木。首先用恐惧与收买让你加入他的行动,而让你的心态与之趋同,深得心理学妙法。
  • 胡佳不属于朋友,而是公众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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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内的民主元老杜光老先生最近发表的文章《关于促进社会全面和解的建议》,呼吁和解。他写道:“解除对某些公民的监视,盯梢,跟踪,如维权律师,上访代表,天安门母亲,家庭教会人士,持不同政见者。撤销对他们自由权利的剥夺,把警力,财力用到真正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事件上。应当肯定,这些人都是守法公民,有的是真正的爱国者,是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有些人仅仅是为了保卫自己的权利,要求讨回公道,而公安部门却总是把他们看成威胁国家安全的危险分子。是非黑白,如此颠倒。既破坏了社会和谐,也进一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应当从根本上扭转指导思想上以友为敌的错误观念以理解代替敌视,以宽容和解取代暴力镇压,……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某些官吏进行适当的合理处置,以息民怨,以平民愤。”
isaac Mao

读《陆铿回忆与忏悔录》 - 昝爱宗 - 法天下法律博客 - 0 views

  • 七十年代末,陆铿被释放后赴香港,继续从事新闻工作,创办《百姓》杂志,发挥舆论影响力。其对中共总书记胡耀邦的一席访谈,成为保守派逼胡下台的一大“罪状”——在此意义上,胡耀邦本人亦是中共扼杀新闻自由传统的牺牲品。“六•四”惨案之后,陆铿积极支持海外民主运动,出力帮助许家屯赴美,因而再次成为大陆“黑名单”上的人物。
  • 国民党高层放心让陆铿这样思想上的“自由化分子”和身份上的“自由职业者”出任党中央机关报副总编辑,在相当程度上说明当时的《中央日报》仍按照现代专业报刊的方式来运作。
  • 这些小小花絮,均说明即便是在受国民党党部控制最强的《中央日报》内部,依然有着相当的自由与弹性。倘若以中共《人民日报》层层严格审查——清样必须由社党委、中宣部和毛办签字之后方能付印——的制度来运作,十个陆铿也得老老实实地“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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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惟果居然请陆铿这个差点让自己去职的下属赴家宴,李夫人亲自下厨,殷勤待客。此种重人情、轻党性、对新闻自由有着相当认同的国民党宣传部长,在共产党中的历史中惟有至今仍被“冰冻”的朱厚泽可比拟。
  • 此种差异,既有蒋、毛两位领袖性格、品性上的差异——两人皆有浓郁的流氓性格,蒋是一个半吊子的基督徒,且有传统文化中忠孝观念的熏染,故而“独裁无胆、民主无量”;毛是一个翻云覆雨的厚黑大师,是古今中外最大的黑帮头子,故而“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这种差异,更是两党及两个政权本质上的差异——用储安平的说法,在国民党的“威权主义”统治下,自由是多与少的问题;而在共产党的“极权主义”统治下,自由则是有和无的问题。
isaac Mao

我的告白 - 0 views

  • 你们要我做胡佳的思想工作,让他早日回归社会,我何尝不想他早日回家。但是我没有任何积极的机会,我连和胡佳写信谈谈社会上发生的事情,信件都要没收,我还能做什么呢?我现在只剩下半条命在折腾,为了孩子努力活着。如果你们要我的臭皮囊而不要我的独立的精神和意志,那我要这副臭皮囊干什么呢!如果我的精神和意志消失了对你们来说是一个省事的解决方法,对我来说我的臭皮囊消失了才是一个省事的解决方法。可是只有神才有权利这么做。我们没有权利放弃自己的生命。世间的诸种罪恶,除了一个生命剥夺自己或另一个生命的生存权利,还包括一个生命奴役另一个生命的精神和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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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燕的文作让人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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