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是不是大侠--一评刘晓波:《杨佳式暴力复仇仅仅是"原始正义"》 - 1 views
--"个人行使暴力反抗权利的正义性,首先要区分被动的自卫暴力和主动的行凶暴力,其次要区分反体制的暴力和个人复仇的暴力,最后还要视暴力反抗的客观效果来界定。如果暴力反抗是个人复仇的主动施暴,其结果是双方的生命代价,那就是没有赢家的玉石俱焚,也就谈不上正义。" --"但杨佳不是英雄或大侠,因为他结束了六个生命。" "自卫暴力"和"主动暴力"的确有区别,但那是针对一般匪徒而言的,对于特殊的、身...
--"个人行使暴力反抗权利的正义性,首先要区分被动的自卫暴力和主动的行凶暴力,其次要区分反体制的暴力和个人复仇的暴力,最后还要视暴力反抗的客观效果来界定。如果暴力反抗是个人复仇的主动施暴,其结果是双方的生命代价,那就是没有赢家的玉石俱焚,也就谈不上正义。" --"但杨佳不是英雄或大侠,因为他结束了六个生命。" "自卫暴力"和"主动暴力"的确有区别,但那是针对一般匪徒而言的,对于特殊的、身...
一男子杨佳7月1日闯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办公场所,用利刃袭警造成6死4伤的惨案。嫌犯的身份已经查明,乃皇城根长大的北京人,少年时父母离异,和母亲相依为命,其住处离即将举行大典的鸟巢不过数百米。 北京人千里迢迢赶赴上海袭警,这个情节有相当的戏剧性,难免让人联想翩翩。中国最繁华执法也相对文明的两大都市,其市民享有了其他地区所没有的一些特权,哪怕是下岗职工,他们得到政府的关照也比别处下岗工...
题外的题内话: 人类陷在自己的主观里,无以自拔。如果他们偶尔能看清自己的形象,将会惊出一身冷汗。 但人们依然陷在自己的主观里,他们的判断、行为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自己主观取向的摆布,而他们自己却不自知。可能有的人会不耐烦地说,想这么多干什么呢?开心就好。我时常听到人们这么说,可是我也时常很沮丧地发现,说这些话的人经常会因为不能超越自己的主观,而被主观所奴役,作出不准确和不理智的判断,尤其...
笔者再以最近比较敏感的杨佳杀人案为刑事诉讼事例,来说明三者至上的统一与实现,以此来纪念无辜者--拿警察身份来说事,以证明杨杀人事出有因,是对死者的漠视和轻贱,也是放任不特定的生者生命于暴力中。杨佳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正进入死刑复核阶段。依照上述分类,首先分析杨佳与被他杀死的六名警察及其家属的各自利益立场。死者长已矣,生者永存念!杨佳以故意杀人的暴力行动剥夺了六名警察的生命,于他而...
--2008年7月17日《南方周末》长篇通讯读后 【提 要】《南方周末》如此旗帜鲜明地同情和歌颂杀人犯,有选择地、牵强地、依据自己报纸的需要重新结构故事,将一个意外事件的背景罗织得无比详密,把一切责任都推给社会。这样以主题先行之,有悖客观性、真实性基本新闻理念的反体制行为,虽然受到来自读者的批评,但是由于信息平台的严重不对等...
来源:警察网 入夏以来,沪上发生了一起建国以来为所未闻的暴力袭警事件。扼腕叹息之余,笔者以一个法科学习者的眼光回顾思忖这起必将引以为教训的事件。 从媒体报道得知,犯罪嫌疑人杨佳系因不满于上海警方对自己所涉的一桩行政案件的处理,从而心怀怨愤,产生犯罪动机,继而视整个公安机关为犯罪对象欲实施报复行动泄愤,最后不分青红皂白,在并非自身案件处理地的闸北分局,对无辜的众民警保安当...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杨佳不死,天理不容。 七日内杨佳必死,毫无悬念,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一个人杀了人,还不受法律的制裁这是一个什么样子的社会?无论是过去的封建社会还是现在的法治社会,都不会容忍杀人者不偿命的情况,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最高法院的批复告诉草民一个不变的道理"杀人偿命"。 一个30岁不到的青年,持刀杀害六位手无寸铁而毫无瓜葛的警察,是一个丧尽天良的行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