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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 杨佳案件之民众视点/ Contents contributed and discussions participated by dafeng qi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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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网言:杨佳可以不被判处死刑吗 - 3 views

杨佳 判处 死刑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20 Feb 09 no follow-up yet
dafeng qixi

中鼎网:杨佳事件我们怎么应对? - 3 views

杨佳 事件 怎么应对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9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发生在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机关的袭警案,令人悲恸和震惊。剖析教训,思谋对策,我想,应该从执法人员及机关的防卫、警民关系的总体改善和社会冲突的化解三个方面齐抓并进。

      尽管发生了这样严重的安全事件,好像上海警察自身难保,但是改变不了我对上海治安状况在全国大城市名列前茅的评价???本单位上海工作站的年轻女同事说,她们深夜单身上街过地道也从来不用担心;已经公布的袭警者杨佳去年10月在上海被警察盘查时的对话录音,显示警察执法时态度是相当文明的,在我看来,法治完备的发达国家,警察也不一定都有那样的耐心来说服。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用杨佳的个人经历和性格(成长在单亲家庭,个性易扭曲,敏感而偏执,诸如此类)来解释,只能说明"为什么是他"下手的偶然性,却可能遮蔽了偶然中的必然。

      事件发生后,给执法人员包括保安加强警具配备,在机关大院派特警加强保卫,乃至改建办公场所以利防范,这是硬件配置的改善。保护执法者的安全,从现实的情境出发,这是必要的,但显然又只是治标之术。警察特别是交警总不能不上街,巡逻盘查也不能呆在装甲车里,执法者不能没有家没有父母孩子等亲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过来说也一样),斗法是没有止境的。正如俗话说的,"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因此,从高一个层面来说,改善警民关系很重要。就像有些人失恋后会恨所有的女人或男人,杨佳这样的人会把对某个警察的怨恨"移情"到所有的警察。且不管他是否在外省曾遭警察盘查殴打,从此对警察心怀成见;这次在上海,也不是找与他"结仇"的警察,而是见警察就砍。应该正视,在人口流动性极大的今天,改善警民关系,事涉警察全行业安全。(我写此稿时,看到报道说,近日陕西府谷县司机贺立旗为躲交警检查跳入黄河身亡,引发一起围攻警察砸警车的群体冲突。我想不通,他又不是贩毒,不过是农用车隐藏牌照并违章载了人,为啥那样怕警察?难道他不知"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躲警察而接受处罚最大的损失也不会超过失去他的这辆车?)要改善紧张的警民关系,还有一点,就是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说的,不要发生什么事都出动警察压服。把群众"有困难找警察"的口号错位成"有冲突上警察",警察形象在人们心中就不可能不变形。还有,改善警民关系,不仅是警察执法要慎用强制权,行政长官要慎用警力,而且要在全社会规范警民关系。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不可否认,确有警察滥用权力执法不公;另一方面警察执法也缺少威严,全社会基于对警察职业安全特殊性的理解而产生的配合意识十分匮乏,更谈不上敬畏。杨佳那样不肯与盘查的警察合作,并在现场长时间发生争执,在美国可能是不可思议的。据说对美国警察喊"站住"而不听,对警察挥手指戳,后果可能极其严重;当然,与保护一线执法警察安全相匹配的,是可以先服从后在法庭上讨公道。警民相对时的行为规范应该有法律明确,并在全社会形成行为规则。

      在更高的层面上,警察安全系数高低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社会和谐程度上的。我在一定程度上理解杨佳被盘查时的不满。前年我在法国国内从尼斯飞回巴黎,机场警察单挑我们一行三个中国人开包检查,那种受歧视的屈辱感令人非常不舒服。杨佳虽然是北京人,一口京片子在外地就成了"外来人口"。他一再质问警察"为什么就查我",却不知"外省"的打工者无论在哪个大城市,总是首选的盘查对象!细想一下,在上学、就业、社保各方面,我们有多少看人下菜碟的歧视性规定,哪一种歧视不可能留下反社会的安全隐患?至于石宗源在总结贵州瓮安事件时所说的,"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矿权纠纷、移民纠纷、拆迁纠纷突出,干群关系紧张,治安环境不够好……"等等,都是"公平、正义"这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没有得到落实的结果。公平正义的实现才是社会安定包括警察安全的根本保障,所谓"无招胜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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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候坡:是"刀客"还是"暴徒"?? - 3 views

刀客 暴徒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9 Feb 09 no follow-up y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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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杨佳,是可忍乎? - 3 views

杨佳 是可忍乎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9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你携燃烧瓶、匕首,走上一条不归路。六条人命亡于你手。

      有人以你为英雄,有人以你为疯狂暴徒。
      
      然而,世人皆知,你绝对是先不要自己的命了,然后才要了别人的命。
      
      有人说你,竟然承受不了这么一点点小小的委屈,竟然要剥夺无辜者的生命,对你惊为异类。
      
      人跟人的底线的确不同,司马迁可以承受腐刑,韩信可以钻他人的胯下,勾践可以去品尝夫差的臭屎……这些人以能忍世人之所不能忍而著名。可是另一些人却相反:比如吴三桂冲发一怒为红颜,比如宋江一怒为妾奸,比如泼皮牛二怎么死的,再比如数不胜数的人因为别人骂了一句"娘的"……
      
      所以,我明白,每个人的底线不仅程度不同,而且方向也不同。
      
      六个穿制服的人死在你手里,总的来说是无辜。可是,如果活着的人要把一切罪恶归咎于你,那也是万万不科学的。
      
      激怒你的人大概就在这座楼内,也许只是一个人、两个人。也许他们不过是对你态度傲慢、举止粗鲁,也许也曾扇过耳光戴过背铐,也许还有拳脚相加……有没有,恐怕将永远没有答案了。
      
      但是,无辜的死者并非绝对无辜。我想对制服职业内的好人们说一句:当你的同事穿着跟你一样的制服,行使不正确的手段的时候,你再也不要置若罔闻了,你再也不可以熟视无睹了!因为,害群之马正在用他的错误对你们构成潜在威胁。他在殴打嫌疑人,而你却可能成为疯狂报复的对象之一。扪心自问吧,假如你没有违规办案,你没有徇私舞弊,你没有简单粗暴过,那么,当你的同事在违规、在贪污、在勾结B社会的时候,你斗争了吗?如果没有,那么,你已经不站在道德制高点了。
      
      对于杨佳,无语。
      
      三年前,我的一位同事被派出所绝对违法的抓走,我去交涉,亲眼看见那穿着制服的流氓们如何胁迫打架斗殴的人交钱,然后手里拍打着一沓钞票向我暗示"交钱"。叫嚣着要把我铐起来,叫嚣着要让我过不了年……真的,如果当时他再狂一点,完全可能把我置留。他们有办法的,如果把你打出伤痕,那么就多拘留几天,等伤痕不在了才放你。
      
      我想,放弃自己的生命维护某种尊严,也许也是一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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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杨佳事件不应仅停留在同情 - 3 views

杨佳 事件 不应 停留 同情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9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杨佳袭警一案,已过去十天了。直到目前,关于杨佳袭警的真实原因,仍未有令人信服的答案。

    从目前媒体公布的事件真相来看,杨佳袭警,准备充分、计划周密、目标明确、行动迅速、下手凶狠、后果严重,属于刑法关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况。如果不出意外,很有可能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自杨佳一案公布至今,网上对于杨佳和死于刀下的六名警察采取了完全不同态度。简言之,对杨佳是赞许有加,对六名警察之死是拍手称快。这令人不禁怀疑网民判断事物的是非曲直到底采取了什么样的标准,是法律、道德还是其他?

    实际上,杨佳具备了一名恐怖分子的全部特征,抱着必死的决心采取行动,行动的对象指向与他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体,行动的目的就是报复社会,发泄愤怒。看来,同那些有是明确政治目的的恐怖分子相比,杨佳还是差了一个档次。有人以杨佳采取行动的原因来论证其行动的正当性。但是,无论上海警方如何侵犯了杨佳的合法权益,都不能成为杨佳滥杀无辜的理由,正如劫持飞机撞击世贸中心和解放被压迫的巴勒斯坦人民并无当然联系一样。有人以梁山好汉称誉杨佳,但杨佳和那些被逼上梁山的好汉相比,有着天壤之别。除了黑旋风大斧一轮,砍的是看客外,梁山好汉都是被逼杀人,林冲如此、杨志如此,鲁智深更是如此。而且,滥杀无辜,本身就是江湖好汉的大忌。

    也许杨佳确实在上海警方那里受了天大的委屈而无处申诉愤而杀人。即便如此,行动的对象也应当是那些给他委屈受的警界败类。死于杨佳刀下的六名警察,对家庭,可能是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对单位可能是好领导、好同事、好下属。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杨佳到底受了什么委屈,需要六条鲜活的生命和他们身后六个家庭的无限痛苦为他陪葬?

    当然,杨佳不会无缘无故地拎着小刀冲进警察局。但是杨佳的袭警杀人行为,无论如何都不应当值得一个思维正常,具有主流道德价值观的成年人的同情。杨佳的行为不值得同情,但他的悲剧并不在于杀人。相信杨佳也愿意作一个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也有自己追求的人生幸福,这一点从曝光的杨佳博客上可以看出来。是什么力量把杨佳推走这条极端的自我毁灭之路呢?

    人们常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人生道路的选择固然有他自身的因素,但更具决定力量的社会。如果杨佳自幼父疼母爱,当他受到警方不公正对待时,有一条合法有效的申诉渠道,如果警方能够放下身段,平等地与杨佳协商解决问题等等,相信杨佳会开心地返回北京,然后享受奥运会带来的欢乐。也许其中任何一方面都不足以使杨佳痛下决心,但所有因素综合在一起,便彻底摧毁了他脆弱的价值观,使复仇充满了胸臆,怒火燃烧着的神经,想不冲动都难。

    杨佳事件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当下,突发性事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指向目标,往往不是和他有过冲突的人,而是与他的利益根本无关的人。这一特征决定了事后严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民已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杨佳将被送上法庭,押上刑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将渐渐从人们的脑海中淡忘。但是,这件事谁都可以忘记,惟独警方不能忘记!和六月贵州事件一样,这件事实质上是警民关系矛盾的一次大爆发。正如一位高官所说: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而且迟早都要发生。如果警方遗忘,那么,这些偶然的事件,将一次次地重现,最终成为必然现象。

    在政府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仍发生这样激烈的不和谐事件,说明了现在距离和谐社会的目标仍相去甚远。和谐并不是一堂和气,也不是死气沉沉,靠专政手段和暴力机器维持的"和谐"注定不会长久。杨佳事件无疑为各级各类官员敲响了警钟,和谐社会是以法治为基础和核心的,但同建设法治国家一样,任重而道远。
dafeng qixi

网言:杨佳做了什么? - 2 views

杨佳 做了什么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9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杨佳做了什么?"

    这样提出问题,如果不被认为愚蠢至极的话,至少也会被认为完全是废话,因为问题明摆着,杨佳是凶手,杀了6个人。但是切慢,这是发案,也就是说,是结果,是就案件本身来说的,如果我们向前追究一下,即看看杨桂在发案前的所作所为,就会发现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发现这个问题,是因为看了第32期《南方周末》。

    这期报纸在一版头条以《杀人者杨佳青春档案》为题刊登了记者的报道。报道称,杨佳从小就有一特点,即凡事讲究规则,不乱穿马路,看不惯父母乱丢垃圾,会跑过去捡起来。其母亲王静梅脾气也有点古怪,有点拧,凡事非要找出个理来,她2000年因为与同事一次肢体冲突,就开始了长达8年的上访,别人劝也不行。几年前,杨佳在太原火车站被警察打了,门牙被打掉了,补牙花了好几千,于是母子又开始了不断的上访告状,一直告到公安部,他们到底打盈了官司,对方赔礼到歉,还赔了3万块钱。2007年10月5日,杨佳在上海闸北区普善路因骑一辆租来的无牌照自行车被警察盘查,当时杨很生气,竟然像是在盘问警察:"你有什么理由在这占用我的时间?这是法律规定的吗?你把法律拿过来……之后他被带到派出所,此后发生的事直到现在没有公布。而杨佳回到北京后继续像前次状告太原警方一样,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投诉,直到两次让上海警方赴京对其进行疏导劝解,但杨仍不满意。这篇报道让我们看到了一户北京下层居民,一个单亲家庭的艰难生活境遇,更主要的让我们看到了不惧打官司,凡事要找出个理来的母子俩;如果换了一个人,可能早就适可而止了,因为上海警方最后一次也答应了要赔1500元钱。

    这样一种思想和行为是什么?

    是权利意识,是维权行为;而这是许多中国人非常缺乏的。对此,胡适曾经说道:"先进的民族得着民权,不是君主钦赐的,也不是法律授予的,是无数先知先觉奋斗来的,是用血写在法律条文上的,是时时刻刻靠着无数人的监督才保障得住的。没有长期的自觉奋斗,决不会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有了法律规定的权利,若没有严重监督监护自己权利的习惯,那些权利还不过是法律上的空文。法律只能规划我们的权利,决不能保障我们的权利。权利的保障全靠个人养成不肯放弃权利的好习惯。"(《民权的保障》)

    这也是一种政治参与行为。密尔在其名著《代议制政府》中指出:"政治机器并不自行运转,正如它最初是由人制成的,同样还需由人,甚至由普通人去操作。它需要的不是单纯的默认,而是人们积极的参加;并使之适应现有人们的能力和特点。"

    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皇权专制历史的国家。皇权专制从不承认普通老百姓有着任何,那怕一丝一毫的权利,因而百姓也不认为自己有任何权利,此种思想根深蒂固。建国以来,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制定了许多包括宪法在内的各种法律法规,我们的国家也在向着依法治国的方向不断进步,可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执法的现象仍然极为普遍。这种状况的存在,一方面在于执法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同时也在于广大民众的权利意识淡薄,不知,或者不敢维护自己的权利。杨桂母子的可贵之处正在于他们具有这种强烈的维权意识。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杨佳终于走错了路,中国目前政治参与的各种障碍使他走错了路,他自身的性格和思想使他走错了路。他残忍地杀害了闸北警方的6名无辜警员,也使自己走上了不归路。这完全是一次失败的参与,痛哉!惜哉!悲哉!

    中国如何建立法制国家?执法者如何增强执法意识,正确地执法?广大民众如何增强自己的权利意识,如何正确地维权?如果全社会都来思考、讨论这些问题;这,或许才是这一震惊国内外的血案让我们可能获得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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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晓平:丧钟时时为己鸣 - 2 views

丧钟 时时 为己鸣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8 Feb 09 no follow-up y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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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杨佳案 中国的公民们理当有所期待 - 2 views

杨佳 案件 中国 公民 有所期待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8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杨佳案 中国的公民们理当有所期待--整个司法体制为上海闸北个别违法警察背书,值吗?

    杨佳案在中国几乎妇孺皆知。关心此案的人应在四万万人以上,这些人都是中国的中坚人士,是任何当政者都不能匆视的民意源泉,四万万双眼睛在盯着杨佳案!当然,全世界关心中国的华人,关心中国前途的友好人士,以及那些希望中国好,或者希望中国坏的人都在关注着杨佳案,杨佳案成为一个载入史册的公案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杨佳案是否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关系到中国当政者的信誉,关系到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信心,关系到港、澳、台民众对大陆法治的信心,关系到中国大陆公民们对司法体制的信心,关系到中国法治的生死存亡!

    但是,人们注意到,在杨佳案的处理上,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现在的审判阶段,没有公开、公平、公正的迹象,处处充斥的是遮掩、不公、不义。这里有"受害方"闸北公安分局的上级(老板)--上海市公安局的侦查;有原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现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2008年2月25日不再兼任公安局局长)协调公检法司四家;有受有关方面协调一出场就定杨佳死刑的的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谢有明担任"辩护律师";有将发布消息的郏啸寅拘捕关押;有知道情况的杨佳之母王静梅失踪;有杨佳父亲委托的律师被承办检察官挡驾,不得与杨佳相见并履行辩护之责;有没有鉴定资格设在上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超常规"一天时间作出的杨佳精神正常的鉴定书;杨佳的投诉材料至今没有公布;杨佳上海杀警前与警方冲突的真实情况公民至今蒙在鼓里;8月26日的公开庭审不允许旁听,不允许采访,连杨佳的亲人也一个都不允许旁听,整个一个内部人秘密审判!

    同时,杨佳案消息的传播越来越受限制,网上关于杨佳的文章大部分都被明令删除,一些张贴杨佳案相关消息文章的网站博客,甚至因此被封网封博!四万万双眼睛越看越迷茫--中国的当政者怎么啦?众目睽睽之下,竟然上演现代版的掩耳盗铃,以为控制了杨佳案的媒体报道,控制了公民发声的管道,就能蒙住四万万双眼睛?就能堵住八万万只耳朵?就能顺利地对杨佳实行"司法暗杀"?操作者的目的不会得逞,要知道,这已经不只是在暗杀杨佳,而是在暗杀整个司法体制,谋杀公民们对法治的信心,四万万双眼睛看得很清楚。

    其实,杨佳案给公民一个交待不难,它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不涉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只要实施回避原则,异地审理,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审判,杨佳有罪,罚当其罪,闸北警察有罪,亦罚当其罪,杨佳本人,杨佳的亲人,犯罪的警察,犯罪警察的亲人,被害警察的亲人,九泉之下的被害警察,四万万双关注的眼睛,都应无话可说,如果不明智地一味坦护违法,炫耀专横,忤逆公意,只能使人认为决策者不公、不义、无德、无能、无智,随之产生憎恶和蔑视,最终倒霉的还是决策者自己。

    陕西"华南虎案"殷鉴不远,在公民们的穷追猛打下部分真相大白于天下,华南虎被打回原形,变成了年画虎,周老虎,陕西省官方的形象随着华南虎的显形而轰然倒地,声名狼藉……。华南虎案只关涉一个纸老虎,亿万公民们尚且穷追不舍,杨佳案关涉七死(如果杨佳也被暗杀的话)六伤,关涉中国的法治前途,公民们没有理由不关心,不要忘了,只要杨母、郏啸寅不死,他们迟早是要说出直相的(我们假设他们一直不被灭口)。 司法暗杀杨佳,就得冒暗杀中国法治,暗杀中国人民对公开公平公正的向往之心,在四万万双如炬的目光下,任何凶手都会双手发抖……。人死不能复生,杨佳若果真死于司法暗杀,这种结果必向亿万公民心中注入怀疑、排斥、鄙夷的毒素,它足以使中国的现行司法体制死于公民们的蔑视,它足以消解世界上任何强大权力的万年基石。

    请操作者想一想,为坦护几个闸北违法警察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整个司法体制绑架,强迫当政者用整个司法体制搭进去背书,如果当政者明白其中的猫腻,他会作何感想?如果此事为当政者的意思,就请他们想一想,这样作,值吗? 杨佳案是一个危机,有危险也有机会,完全在乎当政者的选择。对此类案件的公允处理,中外皆有实例: 1786年8月-1787年2月,美国人谢斯领导农民起义,队伍一度扩大到1.5万人,后兵败被俘,被判死刑,但美国政府在1788年宣布赦免谢斯,并完全解决了农民们提出的一系列要求,赢得了农民们对国家的忠诚。 1891年5月11日,日本大津城发生了警察津田三藏行刺来访的俄国尼古拉皇储的案件,史称"大津事件",后来日本大审法院院长儿岛坚持司法独立的原则,外不惧俄国威协,内顶内阁压力,拒绝按日本刑法"加害皇室之罪"判决凶犯死刑,而适用普通谋杀罪的规定,以谋杀未遂判津田三藏无期徒刑,判决后,日本外务大臣,法务大臣,及内政大臣辞职。此事判决后,日本的法制逐渐受到欧美各国的信任,也让暧昧不清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定义出明确的三权分立,国际上对日本司法权的肯定,是后来促成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基础,由于使日本司法获得独立,使日本最终成为法治国奠下根基。

    1978年的新疆蒋爱珍持抢杀人案(枪杀三人),一审被定为反革命杀人罪,判处死刑,但由于当时人们对诬陷和迫害他人的坏人非常厌恶和憎恨,对官僚作风也深为不满,民意普遍同情受到诬陷和迫害的蒋爱珍,杀蒋爱珍不光不能平息民愤,反而引起更大的民愤,中国官方审时度势,针对此案,《人民日报》发表了《蒋爱珍为什么杀人?》的采访报道,全面披露了案件真相,1985年,新疆高院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蒋爱珍有期徒刑十五年,那时的政府,顺应了民意,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的作为,得到民意的普遍支持。

    今天,中国已经搞法治建设三十年了,从政府层面说,讲究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并谋求中国的和平统一,谋求与世界各国的和平共存,从公民的层面上讲,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提高,渴望真相,不愿再做不明真相的群众,此时的社会环境,法治意识理当比文革浩劫之后的蒋爱珍案时要强,杨佳案,中国法治的试金石,中国的公民们理当有所期待。

    『注:4万万的说法是本人猜测,不准确,目的只想引发大家对数字的关注。』
dafeng qixi

网言:杨佳案件......又有内幕 - 3 views

杨佳 案件 内幕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8 Feb 09 no follow-up yet
dafeng qixi

网言:杨佳案 - 2 views

杨佳 案件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8 Feb 09 no follow-up y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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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心铁:杨佳之死和司法之死 - 3 views

杨佳之死 司法之死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7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杨佳在这个冬日死了。他终于没有活过多难兴邦的2008年。

    正如我在不久前写的:

    "……可以想见的是,20多岁的北京青年杨佳,会在不久后某个凄冷的冬日,在陌生的上海吃完他最后一顿早餐,然后上路,走完他最后的生命历程。"

    午饭前大家相互在网上传递着这个消息。虽然是意料中的事,但还是觉得来得快了一些。其实前几天杨妈的出现、再去上海看儿子,就已经预示着今天的结果。一切都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没有奇迹甚至一点的意外。

    我的读者问我,不打算为杨佳写点什么么?我说我不想写。你们可以去看我在前不久写的那篇《我为什么关注杨佳》。该说的似乎都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但我还是在一个跟贴后面写了一行字:中国的司法死了。



    中国每天都在发生着杀人案,好像有一年苏州就有300多起,平均一天会有一个人被杀。一年有那么多人杀人或者被杀,有那么多杀人者被处以极刑,为什么只有杨佳案被这么关注?

    中国一直有杀人偿命的传统。有网友也责问道,杨佳杀了六个无辜的警察,难道不该处决么?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同情他、声援他,甚至奉为英雄?

    是啊,杨佳该死么?以一命抵一命的说法,他可以被判处六次死刑了。

    尽管杨佳是抱着必死的信念去杀人的,尽管我当初也认为杨佳应该也必须死去的,但,我现在真的怀疑,杨佳真的应该死去么?

    这不是出于任何感情的因素。而是出于纯理性的分析--既然杨佳家族中有人因为精神病而自杀,既然他的妈妈被政府认定是精神病而关进精神病医院,那杨佳的遗传因子中难道真的没有这个病的隐性基因么?一个没有前科、心理正常的人会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开杀戒么?那个所谓的鉴定真的那么可靠么?



    好吧,我们认同杨佳没有精神病,他罪大恶极理应被处以死刑。那么,到底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的直接原因和深层的社会根源是什么呢?对于一个恶性的刑事案件,为什么不能做到真正的公开审理甚至电视全程直播呢?这么一个典型的案件的公开审理,完全可以警示更多的社会公民遵法守法,是多好的普法活教材?!

    但我们看到的却是一连串的诡谲动作--官方指定律师、母亲离奇失踪、录音录像不被完整公布、关键证人不能到庭作证、媒体集体缄默失声、网上疯狂删贴、异议人士不断被盯梢……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耶,难道不奇怪么?

    一个社会要维持正常的运转和秩序,除了道理的教化外,法制的完善必不可少。而我理解的法制应该是两个层面的--公民的遵法守法,司法的公开公正。

    而司法的公正,不仅要体现在结果上,也要体现在过程中--过程的公正与否必然会影响到结果。

    我不得不再次引用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正是由于过程中一些微细节的疏忽--如凶器、有种族歧视的警官、陪审团的组成等,这些程序上的瑕疵最终导致杀人者从刑事角度来说无法被定罪。这从公众的感觉上看似乎是难以接受的,但法律的公平和尊严得到了维护。

    杨佳案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疑惑--他到底有没有被暴力侵害?他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被他"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授权的辩护律师到底合不合法?……在这一切都没弄清之前就草草把人毙了,实在很难说体现了司法的公正。



    和孙志刚案、高莺莺案一样,杨佳案将会是这个社会--包括普通民众和统治者(或说是管理者)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也将作为一个符号和象征被写进中国的司法史甚至当代历史之中。

    我说司法死了,不仅因为上述的种种程序不公开公正。

    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在杨佳杀警后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杨母便被作为精神病患被关进了北京公安局所辖的精神病医院,而且被改掉了姓名。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个精神病患者在半个月后居然亲笔授权委托了杀人儿子的辩护律师!

    一个公民在长达四个月的时间里被失踪、被改名、被精神病,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在一个貌似法制健全的社会里简直不可思议而又让人毛骨耸然!

    一个频频上访的人就会被认定"有人格障碍""偏执性",进而以"精神病患者"名义关进医院,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安全感可言?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谁又能保证下一个被失踪、被改名、被精神病的人就绝对不是你或我?

    杨佳死了。一个没有前科的青年死了。一个渴望认识漂亮女孩的男孩死了。

    对于这个没有悬念的结果,我们说了该说的话,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对6+1朵生命之花的凋零而无限唏嘘。

    杨佳开了一个以暴易暴的先例。对于主张非暴力的我来说,我是不认同的。但我必须无奈地说,如果一些由来已久的社会弊端--执法者滥权、弱势者无助、司法不独立、舆论监督受限……不彻底解的话,这样的事情不会是最后一起。

    杨佳案的审理也开了个很不好的先例。它不断地用一个更大的错误掩盖前面的错误,用新的违法掩盖着先前的违法;它在众目睽睽下耍了很多很小儿科的花招,以至于让我这样的门外汉都看得出破绽百出。

    这些以一个年轻生命为代价的破绽一点也不搞笑,反倒让人感觉到脊背上嗖嗖的冰凉。
dafeng qixi

网言:期待"杨佳案"推动警权体制转型 - 3 views

期待 杨佳 案件 推动 警权 体制 转型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7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到5日止,造成6名民警牺牲的上海--7月1日袭警案,受伤民警升至5人。目前,上海市公安局已就此案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杨佳。(7月7日《楚天都市报》)
      
    持刀行凶,连杀数人的暴行,必须要得到法律的严惩和舆论的强烈谴责。面对这样一起影响恶劣的特大袭警案,有这样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深

      反思和警惕--当前公安机关和警察在进行执法管理时,如果工作能到位一些、方式方法能更细节性和人性化一些,很多警民矛盾是可以消弭在无形之中的。在笔者看来,我们不能简单地由此批评公安机关缺乏亲民神经和责任思维--而在于,体制性的某些"缺陷",限制或者说是束缚了警权创新执法的脚步。
      
      我们正处在一个飞速的社会转型期,"当下的社会转型表现在行政上,就是从一个'全能政府'转型为一个'有限政府',由一个'人治政府'转型为一个'法治政府'"。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警权管理体制转型却严重滞后于整个公共管理体制转型的进程,这是附着在这起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切入现实,现在的公安机关特别是常年工作在一线的派出所,既要维护社会治安,又要打击形形色色的刑事犯罪,还要向公共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管理服务。警力少,事件多,负担重,压力大,有求必应成了常规,加班加点成了义务,受伤受气后还要忍辱负重,各种非警务活动应接不暇。一则,处于长期的超负荷运转之中,直接影响到民警的积极性和追求工作高层次的上进心;二则,管理职能不明晰,执法责任不明确,过于泛化,客观上很容易导致管理被动、执法空白和责任缺位。
      
      从这个角度看,从体制入手,无论是进一步赋予警权力更大的独立性、剥离地方政府对于警权的"制约",还是出台相关法律制度,让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不同领域和层面的职责,得到完善的界定、明确和划分,以及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来减少执法的强度,整合资源的利用率,提高执法效率,都是应有的题中之义。
      
      我以为,当前,公安机关必须要尽快从传统的、粗放型社会治安管理模式,过渡到严格依法要求实施社会治安管理、履行法定职责的细节型执法管理模式。这是公安机关应对新矛盾、化解新问题,增强应急处变能力,确保自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障社会和谐重要途径。期待"杨佳案"能推动警权管理体制的转型,对此,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dafeng qixi

网言:杨佳事件--专制社会的悲剧缩影 - 5 views

杨佳 事件 专制社会 悲剧 缩影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7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题记:杨佳不是杀死了警察,是社会制度先杀了杨佳,然后杨佳的灵魂杀死了警察。



    杨佳屠警事件发生后,网络评论竟然一边倒的倾向于杨佳,种种溢美之词不绝于耳,和胡文海案发生后情况雷同,鲜有抨击暴力与血腥屠杀的人。

    用暴力结束他人的生命,并且以屠杀这种残忍的方式,在当今社会任何一个国家,无疑都应该是被唾弃的。除去腰斩、凌迟等古代酷刑,没有比这更加血腥和残酷的了。死者溘然长逝无法复生,活着的亲人感情和精神无疑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没有比这更令人绝望和痛苦的了。

    是什么让年轻的杨佳选择了如此残忍和血腥的行为?并且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

    事件发生后上海警方一直试图独吞杨佳事件的背景真相,不仅在第一时间控制(请注意,不是拘留不是传唤不是逮捕)了杨佳母亲的人身自由,并且拘捕了在网上"大放厥词"的浙江公民郏啸寅。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将知情者控制起来,让官方(也等于警方)发布的信息成为唯一的信息源,以达到控制事态控制舆论导向的目的,使事情朝着他们理想的方向发展,通过控制人达到控制整个事件。

    专制者其实有时候傻得天真可笑,在信息交换如此发达的今天,难道事件真相就可以掩藏在地下,成为永久不为人知的秘密?

    比较可靠的说法是杨佳租自行车在上海游玩受到警察的无故盘查,因态度不好被上海闸北警方以租车证看不清为由要求配合调查带回警所,在杨佳被审讯的六个小时内发生了什么?我们至今无从得知。郏啸寅所说的杨佳失去生育能力的说法也仅可作参考。总之杨佳在被上海闸北警方审讯后一直在向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纪委投诉,要求3万元赔偿,多次未果。在对司法公平与社会正义彻底丧失信心后,杨佳选择了"共同死亡"。

    在屠杀事件发生后,上海闸北警方的表现,不仅违法,并且狂妄不可一世。丝毫没有司法的程序公平和正义可言。诸多法律界人士透彻分析了上海警方的行为。其一杨佳涉嫌违法,但其母亲并没有同案犯嫌疑,警方在没有任何手续前提下是否有蒸发她的权力?其二郏啸寅说杨佳被殴至失去生育能力,是否构成对上海闸北警方这一"诽谤"?(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些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上海警方并非自然人,自然也没有人格,被损客体不存在的情况下,居然主体就能够构成犯罪?由屠杀发生后的警方表现可以推断其之前的表现。如果没有对杨佳人格与人权的肆意践踏和侮辱,对法制本身的亵渎和玩味,作为正常的公民,杨佳怎么会选择可怕的"共同死亡"?在警方看来,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们就是法律本身。他们愚蠢且蛮横地认为,杨佳于他们,不过是足底的一只蚂蚁罢了。

    留给杨佳这只蚂蚁的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选择卑微屈辱地活着,用残酷泯灭天良的现实压抑高贵的灵魂。二是选择做"杨佳"。当一个人对社会公平正义彻底丧失信心的时候,有哪一个血性男儿不会选择做杨佳呢?
dafeng qixi

网言:杨佳的悖论 - 4 views

杨佳 悖论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7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亿万民众都在关注着"杨佳案"的审理,同时也关注着中國法治建设的进程。

    很多人对杨佳抱有一种矛盾态度,既认为他杀害6名警察是罪不容赦;又对他被公安部门"逼上梁山"的"义举"击节赞叹,称之为"杨大侠"。"侠"是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抗击暴政、伸张正义的"勇士"和"英雄"。杨佳竟然成为把"杀人犯"与"抗暴勇士"、罪恶与荣光集于一身的一个悖论。杨佳的悖论不仅折射出中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同时也反映了中國法治进程的尴尬。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等级特权社会,法律是用来维护统治集团特权利益和等级秩序,控制和压迫人民的工具。经过百年的立宪斗争和30年的改革开放,人民的公民权利意识大为普及,要求建立保护公民自由和平等权利的民主宪政国家的呼声日益增强。然而,取代传统皇权国家的党权国家依然与现代民主宪政南辕北辙,宪法和法律的重心也不在维护公民的自由和平等权利,而在维护党的绝对权力和国家对人民的统治。作为党权工具的公检法机关在面对公民的权利诉求时,很难站在维护公民权利的立场上给公民"一个说法"也就毫不奇怪了。杨佳在他的权利受到侵害之后,经过半年多的合法申诉,不仅未能得到公正对待,反而还受到威胁。杨佳就是在法律不给"一个说法"的情况下,以流血的方式给了法律"一个说法"。

    杨佳不仅在作案前其公民权利未能受到尊重和保护,在作案后其被告人权利(辩护权和受到公正审理权)仍然未能受到尊重和保护(对此很多法律界人士都已指出)。作为党权代表的公检法机关不能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恰恰暴露出党权体制与公民权利的矛盾。

    杨佳本是一个品行端正、富有爱心的守法公民,他与被害的6位警察素不相识,更不可能有什么冤仇。是什么力量逼迫他一定要以犯罪的方式拿自己的一条命去换6条命呢?是中国的法律制度。根本宗旨是制止犯罪、消弭犯罪的法律制度却成了推动犯罪的原因,岂不令人深思。

    当法律不能保护公民的权利、伸张正义时,以血溅五步、破坏法律(犯罪)的方式伸张正义的"侠"也就应运而生了。这就是杨佳悖论的谜底。

      法院在依法判处杨佳死刑的同时,中国的法律制度也将不得不接受中國人民的质疑和审判。
dafeng qixi

网言:杨佳经典语录 - 4 views

杨佳 经典 语录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7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虽然一审没有任何媒体能进入法院,普通百姓,就是杨佳的亲人也无法知道杨佳说了什么,但还是有正义人士,将杨佳在一审和二审中的经典语言,也是我等百姓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说给了权贵们听,预计不久的将来,杨佳语录将流行中华大地!!!

    律师问杨佳:是否同情死者,杨表示否定。说:因为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 (有点残酷)

    公诉人认为杨佳回答问题有态度问题时,杨佳镇定自若道:我记得的都说了,不记得的只能说不记得,信不信由你。(够爽)

    杨佳表示对一审鉴定结果没有意见,说: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男子汉,拒绝用精神问题逃避死亡,更揭露了社会实质)

    杨佳当庭直言:我是无罪的,是他们违法,有罪的是他们。(指警察,发人深思啊)

    法官问:你有什么补充意见?杨佳说:"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震耳欲聋的正义之声)

    被告律师问杨佳: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杨佳答: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在我们的宣传片中,旧社会的警察没有一个是好人,今天呢?)

      法庭最后陈述,杨佳说:"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说出了绝大多数民众的心里话)

    杨佳最著名语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中国有这样的人,对社会公正和完善,对百姓绝对是福音!
dafeng qixi

我的老天爷:再论杨佳之死 - 2 views

再论 杨佳之死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5 Feb 09 no follow-up y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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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7 00:59:18)

    杨佳被处死,至今已十天了,有关这件事的热论,也迅速降温,速度超过寒流来袭,差不多已结冰了,没人再提起了。"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歌声之中,我要再论杨佳之死。
    《纽约时报》11月27日,作者DAVIDBARBOZA:中国人的警察杀手、英雄被处决(节译)

    对于很多中国人,杨佳成为小人物反抗警察骚扰和政府不公的代表。两次审判,支持者成群地聚集在上海市的法庭门外,一些人穿著印有杨先生图片的T-shirts,一些人称他英雄。
    杨佳的律师说,杨佳情绪不稳,不适宜出庭。可是,检举人却给他贴上冷血的警察杀手的标签,称他袭警是"有预谋、蓄意和精心准备的"。杨佳被判死刑后,法院拒绝了他的几次上诉申请。


    在他被判死刑的那天,晚上,杨先生的父亲接受电话采访时说,他对中国的司法制度感到愤怒,对儿子被处死令他感觉天昏地暗。"为了救儿子,我竭尽全力,仍然失败了。让我怎么说才好呢?这是令人悲伤痛苦的四个月,是我们生命中最残酷、最黑暗的时期。我会牢记所经历的苦痛、努力和祈求;我发誓我永远不会忘记。如今,我失去了儿子,我体会到作为小人物的无助。"

    杨先生被控袭警的第二天,他的妈妈在北京被拘留,关入一家精神病院。她的家人说,他们从未被告知关在哪里,由谁控制着;只知道,她消失了。上个星期天,她被放出来,看望儿子一次。

    杨先生的父亲说,他曾于10月16日探望过儿子一次,其后就不允许再见了。"我仍旧不知他是在哪里被处死的,使用了什么手段,他是否死得安静或是痛苦,他原本打算对我和他妈妈说点什么的,"杨先生说,"政府剥夺我看望儿子的权利是不人道的。这件事给我痛彻心菲的教训:正义和法律的天平总是倾向握有权力者,倾向政府的威权。
dafeng qixi

网言:杨佳案二审判决后想到的 - 2 views

杨佳 案件 二审 判决 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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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网言:杨佳案已到最紧要关头 - 3 views

杨佳 案件 最紧要 关头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5 Feb 09 no follow-up yet
  • dafeng qixi
     
    为杨佳,我已经写了3篇评论。因为我和很多支持司法程序正义的朋友一样,都不愿意见到司法正义被宣判"死刑"。每次看到杨佳的新闻,我就想起了2006年的邱兴华,于是,我的心更是处于紧张状态。

    《新京报》17日就报道:杨佳案10月13日二审第一次开庭时,上海市高院未当庭宣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其网站上公告,"杨佳袭警案"将在20日上午9时30分开庭。那刻我就预料,二审二次开庭危矣!

    二审第一次开庭之后,我曾撰文《杨佳案二审风向突转 期待程序正义坚挺到底》。我还是要对上海方面的这些转变表示赞许,因为或多或少,我们看到了杨佳案二审的风向已经发生改变,正随着民意向标而动:杨佳的父亲和姨妈被准许旁听,同时,尽管记者所有随身物品都必须寄存,只有纸笔可以随身携带,但审理对境外媒体开放。种种迹象表明,杨佳案二审公开、透明程度远胜于8月底的一审。

    所以,我更期待杨佳案之后的审理,能进一步彰显司法的程序正义。但美中不足,当天,法庭当庭驳回了辩护律师提出的,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提议。根据司法程序,17日时我推断,如果杨佳方面,在下周一的二审第二次庭审上,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和辩驳,杨佳案即有可能当庭宣判。事实果真如此,维持原判之快超乎想象。话说了很多遍,杨佳生死,不是最介意的。如果程序彰显正义,即便杨佳判处死刑,我甚至还会拍手称快。杨佳生死一线,司法正义命悬一线!

    而程序正义,恰恰是我们这个将终极正义挂在嘴边,同时却又只追求恢宏目标的民族,最欠缺又缺乏体认的东西。有悲观者认为,杨佳案黑办"势不可挡",甚至将原因推及到国民性的卑劣。我承认,自己也悲观,但我一向在悲观里还是愿意"战斗",反对国民性决定论。我只看到,同文同种的香港、台湾法治民主初长成。日本、韩国历经磨难,也融入世界主流。

    按照中国情理,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况且,被杀的是警察,还是上海的警察,不止一名,多达六名。所以,杨佳案悲观情绪弥漫。悲杨佳,其实是悲司法的正义,更是对行政权力干扰司法独立的抗议。些许的悲观里,我始终相信只要努力,只要有更多民众为杨佳案坚持呼吁,有更多律师以及广义上司法界人士的努力,以及行政权力减少对司法的干预,司法系统秉公审理,保持公开、公正、独立、透明的程序,杨佳案或许不会成为第二个"邱兴华案"。

    还是以下这几项质疑:杨佳为何袭警,其动机该如何解释;杨佳在案发前是否遭受过警方虐待;杨佳的母亲在哪里,公检法有义务告知公众;杨佳与亲人见面的申请为何得不到批准,这明显违法更不合乎中国人情理;一审中杨佳要求和警察对质,为何未获批准;杨佳是否存在精神问题,二审第一次庭审上,杨佳律师向法院提出的精神鉴定申请为何不批准。如果鉴定,能否保证独立、公正。

    即便到最后一刻,我还是吁请上海高院和上海相关行政部门,在司法审判和调查过程中,分别正面回应以上民意诉求。当然,二审第二次庭审依旧未正视以上问题,甚至就这样宣判了杨佳死刑,不过杨佳还是有最后的机会。理论上,只要杨佳依旧坚持上诉,也是个机会,但更像是压力。到那时,这个皮球踢到最高人民法院身上。民众对警方的恶感,对行政权力的失望自然不用说,对司法正义的最后期待,可能要真正再次彻底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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