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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件之民众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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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杨佳事件不应仅停留在同情
网言:杨佳事件不应仅停留在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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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
事件
不应
停留
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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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on 19 Feb 09
#1
dafeng qixi
on 19 Feb 09
杨佳袭警一案,已过去十天了。直到目前,关于杨佳袭警的真实原因,仍未有令人信服的答案。
从目前媒体公布的事件真相来看,杨佳袭警,准备充分、计划周密、目标明确、行动迅速、下手凶狠、后果严重,属于刑法关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况。如果不出意外,很有可能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自杨佳一案公布至今,网上对于杨佳和死于刀下的六名警察采取了完全不同态度。简言之,对杨佳是赞许有加,对六名警察之死是拍手称快。这令人不禁怀疑网民判断事物的是非曲直到底采取了什么样的标准,是法律、道德还是其他?
实际上,杨佳具备了一名恐怖分子的全部特征,抱着必死的决心采取行动,行动的对象指向与他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体,行动的目的就是报复社会,发泄愤怒。看来,同那些有是明确政治目的的恐怖分子相比,杨佳还是差了一个档次。有人以杨佳采取行动的原因来论证其行动的正当性。但是,无论上海警方如何侵犯了杨佳的合法权益,都不能成为杨佳滥杀无辜的理由,正如劫持飞机撞击世贸中心和解放被压迫的巴勒斯坦人民并无当然联系一样。有人以梁山好汉称誉杨佳,但杨佳和那些被逼上梁山的好汉相比,有着天壤之别。除了黑旋风大斧一轮,砍的是看客外,梁山好汉都是被逼杀人,林冲如此、杨志如此,鲁智深更是如此。而且,滥杀无辜,本身就是江湖好汉的大忌。
也许杨佳确实在上海警方那里受了天大的委屈而无处申诉愤而杀人。即便如此,行动的对象也应当是那些给他委屈受的警界败类。死于杨佳刀下的六名警察,对家庭,可能是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对单位可能是好领导、好同事、好下属。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杨佳到底受了什么委屈,需要六条鲜活的生命和他们身后六个家庭的无限痛苦为他陪葬?
当然,杨佳不会无缘无故地拎着小刀冲进警察局。但是杨佳的袭警杀人行为,无论如何都不应当值得一个思维正常,具有主流道德价值观的成年人的同情。杨佳的行为不值得同情,但他的悲剧并不在于杀人。相信杨佳也愿意作一个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也有自己追求的人生幸福,这一点从曝光的杨佳博客上可以看出来。是什么力量把杨佳推走这条极端的自我毁灭之路呢?
人们常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人生道路的选择固然有他自身的因素,但更具决定力量的社会。如果杨佳自幼父疼母爱,当他受到警方不公正对待时,有一条合法有效的申诉渠道,如果警方能够放下身段,平等地与杨佳协商解决问题等等,相信杨佳会开心地返回北京,然后享受奥运会带来的欢乐。也许其中任何一方面都不足以使杨佳痛下决心,但所有因素综合在一起,便彻底摧毁了他脆弱的价值观,使复仇充满了胸臆,怒火燃烧着的神经,想不冲动都难。
杨佳事件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当下,突发性事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指向目标,往往不是和他有过冲突的人,而是与他的利益根本无关的人。这一特征决定了事后严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民已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杨佳将被送上法庭,押上刑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将渐渐从人们的脑海中淡忘。但是,这件事谁都可以忘记,惟独警方不能忘记!和六月贵州事件一样,这件事实质上是警民关系矛盾的一次大爆发。正如一位高官所说: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而且迟早都要发生。如果警方遗忘,那么,这些偶然的事件,将一次次地重现,最终成为必然现象。
在政府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仍发生这样激烈的不和谐事件,说明了现在距离和谐社会的目标仍相去甚远。和谐并不是一堂和气,也不是死气沉沉,靠专政手段和暴力机器维持的"和谐"注定不会长久。杨佳事件无疑为各级各类官员敲响了警钟,和谐社会是以法治为基础和核心的,但同建设法治国家一样,任重而道远。
杨佳袭警一案,已过去十天了。直到目前,关于杨佳袭警的真实原因,仍未有令人信服的答案。
从目前媒体公布的事件真相来看,杨佳袭警,准备充分、计划周密、目标明确、行动迅速、下手凶狠、后果严重,属于刑法关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况。如果不出意外,很有可能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自杨佳一案公布至今,网上对于杨佳和死于刀下的六名警察采取了完全不同态度。简言之,对杨佳是赞许有加,对六名警察之死是拍手称快。这令人不禁怀疑网民判断事物的是非曲直到底采取了什么样的标准,是法律、道德还是其他?
实际上,杨佳具备了一名恐怖分子的全部特征,抱着必死的决心采取行动,行动的对象指向与他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体,行动的目的就是报复社会,发泄愤怒。看来,同那些有是明确政治目的的恐怖分子相比,杨佳还是差了一个档次。有人以杨佳采取行动的原因来论证其行动的正当性。但是,无论上海警方如何侵犯了杨佳的合法权益,都不能成为杨佳滥杀无辜的理由,正如劫持飞机撞击世贸中心和解放被压迫的巴勒斯坦人民并无当然联系一样。有人以梁山好汉称誉杨佳,但杨佳和那些被逼上梁山的好汉相比,有着天壤之别。除了黑旋风大斧一轮,砍的是看客外,梁山好汉都是被逼杀人,林冲如此、杨志如此,鲁智深更是如此。而且,滥杀无辜,本身就是江湖好汉的大忌。
也许杨佳确实在上海警方那里受了天大的委屈而无处申诉愤而杀人。即便如此,行动的对象也应当是那些给他委屈受的警界败类。死于杨佳刀下的六名警察,对家庭,可能是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对单位可能是好领导、好同事、好下属。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杨佳到底受了什么委屈,需要六条鲜活的生命和他们身后六个家庭的无限痛苦为他陪葬?
当然,杨佳不会无缘无故地拎着小刀冲进警察局。但是杨佳的袭警杀人行为,无论如何都不应当值得一个思维正常,具有主流道德价值观的成年人的同情。杨佳的行为不值得同情,但他的悲剧并不在于杀人。相信杨佳也愿意作一个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也有自己追求的人生幸福,这一点从曝光的杨佳博客上可以看出来。是什么力量把杨佳推走这条极端的自我毁灭之路呢?
人们常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人生道路的选择固然有他自身的因素,但更具决定力量的社会。如果杨佳自幼父疼母爱,当他受到警方不公正对待时,有一条合法有效的申诉渠道,如果警方能够放下身段,平等地与杨佳协商解决问题等等,相信杨佳会开心地返回北京,然后享受奥运会带来的欢乐。也许其中任何一方面都不足以使杨佳痛下决心,但所有因素综合在一起,便彻底摧毁了他脆弱的价值观,使复仇充满了胸臆,怒火燃烧着的神经,想不冲动都难。
杨佳事件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当下,突发性事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指向目标,往往不是和他有过冲突的人,而是与他的利益根本无关的人。这一特征决定了事后严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民已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杨佳将被送上法庭,押上刑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将渐渐从人们的脑海中淡忘。但是,这件事谁都可以忘记,惟独警方不能忘记!和六月贵州事件一样,这件事实质上是警民关系矛盾的一次大爆发。正如一位高官所说: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而且迟早都要发生。如果警方遗忘,那么,这些偶然的事件,将一次次地重现,最终成为必然现象。
在政府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仍发生这样激烈的不和谐事件,说明了现在距离和谐社会的目标仍相去甚远。和谐并不是一堂和气,也不是死气沉沉,靠专政手段和暴力机器维持的"和谐"注定不会长久。杨佳事件无疑为各级各类官员敲响了警钟,和谐社会是以法治为基础和核心的,但同建设法治国家一样,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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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媒体公布的事件真相来看,杨佳袭警,准备充分、计划周密、目标明确、行动迅速、下手凶狠、后果严重,属于刑法关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况。如果不出意外,很有可能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然而,自杨佳一案公布至今,网上对于杨佳和死于刀下的六名警察采取了完全不同态度。简言之,对杨佳是赞许有加,对六名警察之死是拍手称快。这令人不禁怀疑网民判断事物的是非曲直到底采取了什么样的标准,是法律、道德还是其他?
实际上,杨佳具备了一名恐怖分子的全部特征,抱着必死的决心采取行动,行动的对象指向与他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体,行动的目的就是报复社会,发泄愤怒。看来,同那些有是明确政治目的的恐怖分子相比,杨佳还是差了一个档次。有人以杨佳采取行动的原因来论证其行动的正当性。但是,无论上海警方如何侵犯了杨佳的合法权益,都不能成为杨佳滥杀无辜的理由,正如劫持飞机撞击世贸中心和解放被压迫的巴勒斯坦人民并无当然联系一样。有人以梁山好汉称誉杨佳,但杨佳和那些被逼上梁山的好汉相比,有着天壤之别。除了黑旋风大斧一轮,砍的是看客外,梁山好汉都是被逼杀人,林冲如此、杨志如此,鲁智深更是如此。而且,滥杀无辜,本身就是江湖好汉的大忌。
也许杨佳确实在上海警方那里受了天大的委屈而无处申诉愤而杀人。即便如此,行动的对象也应当是那些给他委屈受的警界败类。死于杨佳刀下的六名警察,对家庭,可能是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对单位可能是好领导、好同事、好下属。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杨佳到底受了什么委屈,需要六条鲜活的生命和他们身后六个家庭的无限痛苦为他陪葬?
当然,杨佳不会无缘无故地拎着小刀冲进警察局。但是杨佳的袭警杀人行为,无论如何都不应当值得一个思维正常,具有主流道德价值观的成年人的同情。杨佳的行为不值得同情,但他的悲剧并不在于杀人。相信杨佳也愿意作一个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也有自己追求的人生幸福,这一点从曝光的杨佳博客上可以看出来。是什么力量把杨佳推走这条极端的自我毁灭之路呢?
人们常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人生道路的选择固然有他自身的因素,但更具决定力量的社会。如果杨佳自幼父疼母爱,当他受到警方不公正对待时,有一条合法有效的申诉渠道,如果警方能够放下身段,平等地与杨佳协商解决问题等等,相信杨佳会开心地返回北京,然后享受奥运会带来的欢乐。也许其中任何一方面都不足以使杨佳痛下决心,但所有因素综合在一起,便彻底摧毁了他脆弱的价值观,使复仇充满了胸臆,怒火燃烧着的神经,想不冲动都难。
杨佳事件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当下,突发性事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指向目标,往往不是和他有过冲突的人,而是与他的利益根本无关的人。这一特征决定了事后严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民已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杨佳将被送上法庭,押上刑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将渐渐从人们的脑海中淡忘。但是,这件事谁都可以忘记,惟独警方不能忘记!和六月贵州事件一样,这件事实质上是警民关系矛盾的一次大爆发。正如一位高官所说:看似偶然,实属必然,而且迟早都要发生。如果警方遗忘,那么,这些偶然的事件,将一次次地重现,最终成为必然现象。
在政府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仍发生这样激烈的不和谐事件,说明了现在距离和谐社会的目标仍相去甚远。和谐并不是一堂和气,也不是死气沉沉,靠专政手段和暴力机器维持的"和谐"注定不会长久。杨佳事件无疑为各级各类官员敲响了警钟,和谐社会是以法治为基础和核心的,但同建设法治国家一样,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