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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云飞:"爱国者"的十七大自由 - 中国报道周刊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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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
  •   我知道国与黨、政府是不一样,这是应然状态。但从目下中國的实然状态以及被置换、偷换、绑架的实际效果来看,目前中國这样的国其心脏是政府,其灵魂是黨。所以在中國目前这种现实环境及语境中,爱国难免更多时候是在爱黨,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便是你不理智爱国的吊诡。不承认这样的吊诡,而不分清红皂白地爱,反而可能被这个“国”把你卖了。下面我们就来说点爱国青年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充满吊诡意味的事吧。政府才开到十七大,所以就来个十七大自由吧。官方才开十七大,你来个十八大,不是太僭妄了吗?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所以不惮说出来,请大家批评。
  •   一:你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你更有回国不能游行的自由。   在别国你可以随意游行,在我们这里你结伙散步就有麻烦,爱国的权利没有配发给你,你咋能不经同意随便爱呢?你有异地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回国不能随便爱国的自由。在美、法、英等国你可以上大街去爱你的国,当然回国了,你还可以到网上爱国。   二:你有当众指斥别国政府及该国领导人的自由,你更有不能当众指斥自己政府和领导人的自由。   将八十年代的政治笑话延伸一下吧(后面一句是我加的):美国人有到白宫去骂里根的自由,苏联人有到克里姆林宫去骂里根的自由,中國人有不能到中南海去骂里根的自由。   三:你有看不到CNN的权利,但你却有抗议CNN的自由。   在中國找不到像CNN这样的软柿子,因为这里没有私人媒体,抗议官方喉舌的后果可想而知。   四:你有建网站反CNN的自由,但你更有不能建网站反《人民日报》的自由。   我们需要像反CNN一样有反《人民日报》的自由,这才是深层的爱国方式。   五:你有在纸面上反台獨、藏獨、疆獨的自由,你更有不能结社、集会去公共场所反他们的自由。   主统一、反分裂好像是万分的爱国,但国是你随便爱的么?你只有听从官方让你怎么去爱的自由。   六:你有爱国的自由,但国更有不爱你的自由。   老舍《茶馆》里的常四爷说:我爱大清,可谁爱咱啊。   七:你有爱国的自由,但更有让你办暂住证的自由。   作为一个爱国青年,你为何暂住在中國?除非你能给我证明那些要办暂住证的人都不爱国。   八:你有反对国外将奥运政治化的自由,你更有支持国内政府将奥运政治化的自由。   中國可以集中一切力量办大事,当然更可以“集中一切力量”反对别人来抗议他这样伤害人權地办“大事”。   九:你有不能随意接受诸种信息的自由,你更有夫妻俩在家中都不能看黄碟的自由。   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把爱国青年需要的自由发挥到了极致,毋须赘述。   十:你有被官方当作一张牌来打的自由,你更有被官方随意抛弃的自由。   你爱国反日游行,他看到有用,就让你去游。过两天他怕事态弄到他无法控制,就免了你爱国的权利。这两天你的“爱国”情怀得到他们允许,于是你感到扬眉吐气,但过两天他们为了奥运就要收了,某种意义上讲不准你“爱国”了,这就是官方对于你“爱国”的态度。   十一:你有发表支持政府言论的自由,你更有发表批评政府言论而遇上危险的自由。   胡佳、郭飞雄等就是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呢还是吓得魂飞魄散呢?如果哪天批评中國政府像批评任何别国政府一样自由(实质上批评别国政府也不自由,你看传媒的国际版如何统一口径就知道了),那么爱国便成了一件名正言顺的事情。   十二:你有公开表扬政府的自由,你更有在笼子里爱国的自由。   布什说,人类的伟大成果之一,就是民众将政府关进笼子,让政府驯服地在笼子里说话,而不是相反。   十三: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有拥护的自由。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更有反对的自由。   这是对毛澤東语录的深入学习。   十四:你有在网络上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深陷敏感词、过滤词而发不出来的自由。   包括你在网络上爱国,恐怕都会遇着这样的尴尬。“爱国”尚且不能自由,何况其它乎?   十五:你有维护“圣”火的自由,你更有必须警察陪同才能进京观看奥运会的自由。   维护“圣”火要几十个彪形大汉,陪你看奥运更要有几万警察,泱泱大国真壮观哉!巍巍乎?荡荡乎?真乃可爱之国也。   十六:你有抵制中國家乐福的自由,你更有明天就去法国而不回来的自由。   想一想克林顿北大演讲时的“爱国者”马楠吧,她到美国的速度比她批评美国时的激昂要令人难忘得多。不是说你批评了美国,就不能去美国,而是说你至少在某段时间要心口如一吧,比川剧变脸王还快,就让我们这些脑筋不够用的人想不明白了。同时,你到家乐福去抵制的自由说不定到头来都会被绑架你爱这国的政府制止,不信大家拭目以待。我是反对抵制家乐福,我认为这抵制很愚蠢,但你有抵制的自由,可是这自由到时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再次告知这样的“爱国者”,国可不是随便爱的。   十七:你有到西方国家去享受民主的自由,更有说中國不适合搞民主的自由。   有不少海龟或者海不龟的“爱国者”都有这样的想法吧,这样的“爱国者”比例好像也不少吧。大概是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中國人只能到别处去享受现成的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国家争取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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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国与黨、政府是不一样,这是应然状态。但从目下中國的实然状态以及被置换、偷换、绑架的实际效果来看,目前中國这样的国其心脏是政府,其灵魂是黨。所以在中國目前这种现实环境及语境中,爱国难免更多时候是在爱黨,不管你承不承认,这便是你不理智爱国的吊诡。不承认这样的吊诡,而不分清红皂白地爱,反而可能被这个"国"把你卖了。下面我们就来说点爱国青年们也许没有意识到充满吊诡意味的事吧。政府才开到十七大,所以就来个十七大自由吧。官方才开十七大,你来个十八大,不是太僭妄了吗?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   国当然可以爱,但应该清醒而理智地爱。对当下爱国的处境有清醒的认识,才不至于像安替说的那样盲目地"爱国爱到夏商周",更不至于"爱国一定要爱到变态"。换言之,"爱国者"的确应该理智,不应该成为自己控制不住的"飞毛腿",也就是"爱国者"最终拦不住你骨子里的"飞毛腿",那惨祸就搞得太大了。当然,即便你像如下发高烧者的"爱国"自由,我也是尊重,我只是遗憾,因为在我看来有更好的爱国方式和途径,所以不惮说出来,请大家批评。   一:你有在异国游行的自由,你更有回国不能游行的自由。   在别国你可以随意游行,在我们这里你结伙散步就有麻烦,爱国的权利没有配发给你,你咋能不经同意随便爱呢?你有异地爱国的自由,但你更有回国不能随便爱国的自由。在美、法、英等国你可以上大街去爱你的国,当然回国了,你还可以到网上爱国。   二:你有当众指斥别国政府及该国领导人的自由,你更有不能当众指斥自己政府和领导人的自由。   将八十年代的政治笑话延伸一下吧(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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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人不倦 » 博客存档 » 沉默的少数人 - 0 views

  • 《网络评论员工作指南》(出处不明,未经核实) 为了培养网络评论员的工作技能和合作技巧,特编写本工作指南,供全国各省市的网络评论员培训班使用。 总则:网络舆论战争关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的生死存亡。为了祖国母亲的繁荣富强,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每一个网络评论员必须时刻准备着用自己的智慧和艰苦劳动保卫共和国的网络防线。 基本工作方法: 1、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每小时至少查看一次工作邮箱,时刻注意领会上级指示的最新精神。 2、网络评论员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合作,根据工作需要,将由跨地区、跨专业的网络评论员组成工作小组,执行特定的任务。在有必要增加人员时,上级将从其他小组抽调人员加以充实。 3、基本工作方法:日常工作按照网站分小组,每个重要网站的有关论坛由一个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是按照总体方针,维护正确的网络舆论导向。遇到突发事件,则按照上级部门的专门工作组的指令行事,暂时停止日常工作,把有关人员资源投入到突发事件的舆论导向工作。 4、网络评论员要善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必需有多个不同的网名,而且不同的网名要发表不同风格的文章。必要的时候,可以由不同小组成员制造网友辩论的假象,然后由第三方推出强有力的证据, 把公众舆论引导到第三方。 5、某些网络谣言出来的时候,必须尽快搜索到谣言的首发地点和首发人,然后勒令网站管理员删除原贴,网络评论员则拷贝内容,以不同的IP地址发表自己就是事发所在地的当地人的申明,然后由版主或以其他网友身份指出:他的IP地址不在事发所在地,该消息纯属谣传。 6、必要时可以制造更加耸人听闻的假新闻,吸引网民视线,然后很快澄清该消息纯属谣言。 7、某些论坛人气不错,网友信用度比较高,这时首先要做的是制造一种混乱,通过似是而非的文章进行干涉,跟贴作非理性的故意曲解、制造误会和争辩,转移网民注意力。 8、海外网站较难控制,当不能主导论坛舆论的时候,可以采用大量短贴、无实质内容贴、非理性贴进行刷屏,令版面充斥无意义的混乱,使读者失去兴趣,这样达到避免反动思想流通传播的目的。 9、不断学习,提高文字水平,学会使用不同的文笔风格写作,善于模仿他人文笔,这是网络评论员的基本功。 10、学会与网友交流的技巧,与网友私下打成一片,获取网友的信任,尤其是那些文章有影响力的网友。如果有可能,争取一些重要论坛的版主位置。 11、培养高超的判断力,能够在诸多贴子中迅速找到真正有影响力的帖子和写手,作为重点工作对象。 12、注意培养政策法规意识,不可误解当前的工作精神。注意吃透上级指示的近期发贴类型实例,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13、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一定要制造真假难辨的形象,成为一个不容易被鉴别身份的人。不仅要熟悉我们的观点,更要熟悉对方的思路,知己知彼。 14、网络评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光荣任务,不被困难和误解阻挡,不在乎表面上的面子,做到任何情况下不会真正被对方激怒,永远保持理性、冷静的心理。 15、网络评论员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在各种富有迷惑力的思潮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珍惜自己的政治前途。 16、网络评论员实行小组监督和纠察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其工作成绩由上级有关部门评定。 以上16条,是网络评论员的工作指南。希望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落实贯彻,在”保先”运动中争做先锋。 网络舆论导向工作指导委员会
Kenyth Zeng

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内幕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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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是世界上为网络封锁投入资金最多, 监控最严厉的国家。中国政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封锁,监控网上关于人权、自由、民主的言论以及信仰自由的信息,对互联网实施严密监控。 中国的网络监控制度目前是世界上最严厉的网络控制制度。 但是网民们已经开始使用宪法和法律中关于保障人权与公民基本自由的条款为武器,奋起维权,一点一点地扩展网民的言论表达和信息自由空间。比如像贺卫方、浦志强、萧翰、许志永致书新浪博客,要求新浪博客公开解释删贴的理由。 也有网民尝试通过法律手段突破禁制。中国政府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的控制,先后出台了等行政法规,对网络媒体尤其是民办网络媒体严加限制,动辄给予处罚、查禁甚至取缔。但民办网络媒体和广大网民决不会听之任之、任其宰割,他们已经要求有关部门审查这些法规的违宪性。许多网民投入揭露网络控制的真实面目,呼吁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收敛明目张胆的封网行径。如“世纪中国”、“爱琴海网”被关闭或查封后,中国知识界与广大网民曾共同发出强大的抗议声浪,使得其在国际上的形象受到很大挫伤。
    • Kenyth Zeng
       
      看这段话简直百感交集。。。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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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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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开中国网络监控机制内幕
Clement Chen

20100417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_杂志频道_财新网 - 1 views

  • 诬告陷害罪可能是中国的特产,在其他国家法律中少见。美国法律中的诬告陷害(malicious prosecution)的概念,主要存在于侵权法中,且适用条件严格不涉及刑罚。   至于诽谤罪,虽然大多数国家有之,但已日渐没落。诽谤罪在历史上的起源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故事。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打击政治异议者而设立诽谤罪。时过五个世纪,2010年1月,英国终于废止了诽谤罪。在美国,虽然1962年《标准刑法典》保留了诽谤罪,但是,适用极少。目前,多数州已经废除了诽谤罪。
  • 参照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对这两类案件的裁决应当严格遵循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规则和相当因由(Probable Cause)规则,以保障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法律环境。   在美国,为防止政府官员滥用诽谤罪名,继The 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民事判例后,最高法院在1964年Garrison v. Lousiana刑事判例中,确立了实际恶意规则,即:在诽谤官员的案件中,除非可以证明诽谤人具有实际恶意,否则诽谤罪不成立
  • 中国《刑法》第243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中,也鲜明地存在着“实际恶意原则”。第3款但书曰:“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在福建网友案中,判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是否犯诬告陷害罪时,三人行为是否“有意”或“故意”是定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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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诉人认为,“三人代写帖子和制作视频,有主观故意,使聂某等受到刑事处罚”。但需注意的是,此“故意”非彼“故意”,仅证明“故意控告”远远不够,必须证明是“故意诬告”。   公诉人认为:三人在警方发布真相说明后,仍在网上传布不实信控告,可证明三人“明知控告的事实虚假,仍然有意诬陷”。这种推理非常粗陋
  • 参照美国侵权法上“诬告陷害”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即要证明举报人有诬陷恶意,需经过相当因由规则的检测:即使举报不真实,但如果存在相当的原由与事实,使得举报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合理地相信被举报人存在犯罪嫌疑,诬告陷害则不构成
  • 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政府的调查结论造假现象频出,培育了民众对政府调查报告的普遍不信任心理。游精佑等人对政府的调查结论质疑并反驳,既是法律权利,也是常人的反应。   再者,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
  • 随着民众权利意识日盛,在维稳的借口下, NGO不断被打压,律师介入敏感案件也被严控,制度化的法律援助供应因此减少。由此,中国社会出现一批职业或半职业的“维权个体户”,他们利用“一呼百应”的网络环境,以维护公民权利为事业,虽然时有极端言行,但在道义和人格上令人尊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即属此列
  •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一旦
shi zhao

它与全部自由权利有关 - 阮一峰的网络日志 - 0 views

  • 中国的维持就是以集体牺牲一大部分人的某些人权或者随时保持能牺牲一大部分人权利来换取继续维持下去的动力 这就象中国不能成立任何组织一样,即使不涉及政治,一样不允许。美国就可以成立个什么自由软件协会,某某linux协会,定期招开大会,某些可以集体对某些事做反应威权,中国就不行。这样的组织越多,ccp的权利就会受到制约 如果都来维权,中国迟早自动崩溃,这是中国无法避免的。国家都崩溃了,人权也就没了。那比现在还不如。维权就要涉及到归属,这是社会主义的死穴。社会主义的理念太先进,是架空的,如果涉及到现实问题就无法开展下去,维权最后就会涉及到社会主义的正义性和存在性问题了。谁能否定自己?
arden dzx

Google 阅读器 (312) - 0 views

  • CNNIC发布了第二十一次互联网调查报告,这个报告里除了宣称中国有2亿网民外,还有两个数据引起了我的注意。 其一,中国网民的即时通信(IM软件,比如QQ)使用率达到81.4%,是仅次于网络音乐的第二大网络应用,超越了搜索引擎和电子邮件; 其二,询问网民上网做的第一件事,有39.7%的人选择了IM,是互联网第一落脚点中网民人数最多的一项。(均引自p.41) 参照国美国,即时通信使用率的情况是? 39%!
  • The Worst Case Scenario, in which all the following happens:1) Tibetan monks or the FLG self-immolate during the opening ceremonies.2) Foreign tourists complain about secondhand smoke, "massage" phone calls to their hotel rooms, spitting, lack of queues and price gouging.3) Domestic tourists complain about even worse price gouging. Indignant domestic visitors get mad when their tickets are revealed to be fakes.4) Wiseacre tourists pose in front of the Olympics logo re-enacting this picture. Hilarity ensues when Chinese citizens/officials get wind of it.5) Athletes complain of racial profiling and repressive security measures at the Olympic Village, though in fairness its the Chinese security apparatus trying to do their best.6) A phalanx of visitors with protest t-shirts are detained.7) Japanese athletes get harassed.8) Triathletes succumb to pollution, or controversy erupts over the US and other teams sporting breathing masks.9) Nasty poor sportsmanship rears its head when Liu Xiang doesn't win the gold.10) Afghanistan's only competing athlete misses his event due to traffic.11) African athletes get harassed in Sanlitun.12) Al Qaeda or some other nutjobs pull a Munich.
  • 然 而,从更严肃的层面上说,我们看“艳照门”,不是要做意淫的看客,而是应该努力透过这个事件讨论一些对网络社会的发展起到重大作用的东西,比如言论自由, 比如隐私权,比如互联网的监管,这些东西全部都是极为复杂的,其解决之道应该通过一个充分的沟通过程来达成。关于如何监管,我的观点很鲜明:第一,应该尽 可能使用现有的法律,而不是匆忙通过新法律,因为法律面对新技术的发展存在一个致命的滞后期;第二,政 府如果犯错误的话,也应该犯规范过少的错误,相信互联网会逐渐更清晰地成形。在互联网提出了那么多难以解答的问题的情况下,政府未见得有最好的解决办法, 即使有,也不见得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最终,互联网也许会催生出一种新的规范方式,不那么具有强制性,而更多地相信市场的力量。
    • arden dzx
       
      从业者对于影视作品分级的制度吆喝多年,始终未能产生一点作用,因为政府相信以官方意志严格控制文化产品出口,有利于维护稳定,在Web1.0传播渠道的模式下,也许是可以维持的,只不过其后果就是产业萎靡,生命力给扼杀。 而今,网络上P2P的信息和创作传播,令官方防不胜防了,他们可曾反思,如何让业者鞠躬反省,首先还是要给公众的自由讨论空间松绑,唯有平等、公开、透明的社会互动,才可能达成最大的共识,从而真正在各个层面贯彻落实。 很遗憾,至今为主,对于网络色情泛滥的状况,网络媒体的反省--如果大家还认同存在这么一个选项的话,我觉得还是远远做得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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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實昨晚,小女子一直在惦記一個人:就是去年八月從三亞奔跑三千多公里進北京支持奧運的海南“小神鹿”張慧敏。我想,今天有二百多位火炬手參加圣火傳遞,可能誰也比不上小慧敏對奧運圣火的感情強烈。然而,因為她的奔跑有爭議,我們在這個對的日子里,沒有見到最對的人。 一個孩子,不論她的行為是否得到廣泛認同,她的支持奧運夢想應該被尊重。全然的漠視,集體的失言,
isaac Mao

萨哈洛夫奖致谢辞 - 0 views

  • 我认为,这个奖项是颁发给中国所有的维权者以及他们遭受磨难的家人的。不管政治环境多么恶劣,在中国,始终有一批良心之士,孜孜不倦地追求司法公正、社会正义。在漫长和艰难的维权道路上,这些维权者和他们的家人,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被压制、被孤立、被解雇、子女被迫失学或失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殴打、被构陷入狱、甚至被驱逐出境……他们当中,有记者、有作家、有律师、有自由职业者、有教师、有普通企业职工、有许许多多的农民和小商贩。中国庞大的上访者群体,便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为此,我遵从胡佳以前对我表述的意愿,他曾经多次希望成立维权者家属支持网络,在目前无法做更多工作的情况下,我决定将胡佳的5万欧元奖金捐出作为启动资金,成立支持维权者家属的基金会,致力于缓解维权者家属们所承受的苦难。相互支持,共度难关。
isaac Mao

袁伟时:批判普世价值是没文化的表现 - 0 views

  • 有些人肆意批判普世价值;那是愚蠢,是知识不足的愚蠢!刚才说的体现普世价值的联合国三个人权文件,中国政府是签了字的。如果官员发表批判普世价值的言论,对中国形象的伤害太大了。
  • 在全球化的过程中,中国怎样适应这个世界潮流,为中国人谋取最大的利益,这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谋取最大利益,不是说耀武扬威高喊什么爱国主义,不是靠人多势众,而是看你愿不愿不断改革落后的制度,你能不能促进生产力最好发展,你能不能令公民的权利得到最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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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世纪中国,比较成熟的知识分子群体是胡适及其追随者。要是说老一辈的思想家因脱离中国专制文化的母体未久而有种种缺陷,理应获得人们的同情和惋惜的话,时下反自由主义的那帮人,则实在不敢恭维。广东人称西学、中学两头都不通的人为“竹篂(竹筒)仔”,准确生动刻画了此辈的形象。
  • 知识阶层中仍然有一些人尚未懂得,西方非主流文化中的极端思潮在其诞生地有挑剔、净化主流文化之功,传入东方蜕变为主流,会引发巨大祸害。任何国家要摆脱不发达状态,提高人民福祉,必须融入世界一体化的洪流。有些吃过几天洋面包的学人没有受到足够的通识教育,应该补习世界和中国近代史。
  • 为什么我总是那么乐观?我深信人性;或者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独立宣言》说的“不言而喻”的真理:“人人生而平等”;“ 不可转让的权利……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其实都是人性。自由、平等带来快乐;没有人生来就爱当奴隶,当奴才。三纲和计划经济制度培育出奴性,靠的是在暴力支撑下的闭关锁国。一旦接触外部世界,享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某些自由,生命的威胁减少,生活开始改善,人性的复苏便势不可挡。一股巨大的要求自由和幸福的潜流已在中国形成,它会在各个领域逐步冲决一切网罗。为此必须逐步建立保障公民自由权和其他公民权利的制度——法治、民主、宪政,这是谁也阻挡不了的。过程是长期和曲折的,但要回到官长控制一切的时代肯定不可能了。
isaac Mao

Digg,维基百科以及Web 2.0民主的迷思 - 译言翻译 - 0 views

  • 这并不是Digg和维基百科所想倡导的那种“人们一起工作”的场景。当然,维基百科需要一定程度的管理,否则网站仅应付对乔治·W·布什页面内容的添加、删除就不堪重负了。但这解释不了网站页面上的这种现象,即1%的贡献者主导了创作。难道运作一个开放的网站必然产生这种现象吗?或者是否可能在不给予精英用户和“神秘酱汁”太多权力的情况下建立一个高质量的、用户产生内容的场所呢?
arden dzx

真正的爱国者是坦坦荡荡_蓝维维的博客 - 0 views

  • 我要公开强调的是:现在有某种机构的人通知说,要“适当允许愤怒的网友把那些支持长平的人,支持民主自由和普世价值观的人的私人资料公布在网上”,这种卑劣的行径是多么卑鄙无耻,多么目无法纪!这已经严重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我听说长平和很多人已经不断受到威胁恐吓电话骚扰,并且不堪其扰时,我倒几乎对这种卑劣的做法没有了任何生气,因为我以前经历过电话恐吓与骚扰,也早就知道他们会来这一手,他们躲在阴暗处,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有意地,却装着无意地放纵违法事件的发生。还有山东籍的一个女留学生,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被人认为是“不爱国”,有网友则粗暴地赤裸裸地把她的家长身份和住址都公布了,请问,谁给了你这样的超越法律的权力?谁说了爱国可以超越宪法?为什么在我们伟大的祖国有这样的怪事?该保护的得不到保护?而该公开的却无法公开?各级公务员的收入和领导的财产本该公开,为什么就无法实现?各级党政行政接待的费用应该公开,为什么对人大代表和审计部门都不敢公开?各种正常的新闻事实应该公开报道,为什么总被禁掉? 
shi zhao

科学家必须帮助实现人权 - 科学与发展网络(SciDev.Net) - 0 views

  • 科学技能对于维护人权必不可少。例如,对大规模坟墓的法医学发掘可以揭示反人类罪的证据,卫星成像技术可以显示在边远地区的社区破坏,DNA证据可以帮助那些被错误定罪的犯人。
  • 科学家们必须认识到人权不是含糊不清的渴望,而是具体的政府的义务。他们必须利用其作为受尊重的社会成员的影响力来确保政府坚持人权。 作者们说,许多科学家相信参与人权太“政治化”了。但是他们也指出,公正、严格的分析以及同行评议这些科学传统都与人权兼容。
Clement Chen

20081125政府信息公开受阻"第33条"-民主与法制日报 - 0 views

  • 《条例》出台前,也曾有法官问周汉华,能不能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错开时间搞,“实际上他们也是想先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往后拖拖,这样可以多一些准备时间。”周汉华说。
    • Clement Chen
       
      法官立场
  • 许志永认为,一种理解方式是:“政府不公开信息,或者你去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不搭理你,你可以投诉,不能起诉;不过,一旦政府选择信息公开,而这些公开的信息又侵犯到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才可起诉。” “按照这种理解,最匪夷所思的地方还在于,在政府决定信息公开的情况下,申请者不能去起诉,只有相对方,那个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信息公开’遭受到侵犯的人,才可以去起诉。”许志永说。 “这种理解,包括现实生活中按照这种理解的实践,将绝大部分‘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告诉记者。 “这样下去,几乎所有申请‘信息公开’的行为,都不可诉。”许志永告诉记者,之前的大部分法院,对于“信息公开”案不予以立案,几乎都是援引该款,并且以上述理解为由,告知申请人,“只能投诉,不能起诉”。
    • Clement Chen
       
      法律解释上的分歧--保守解释
  • 早在2007年5月20日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上,时任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就有提及:“ 在信息公开的救济上,通常是先行政救济……并力求把冲突和矛盾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尽量避免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簿公堂,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法院的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
    • Clement Chen
       
      监督者立场
  • ...19 more annotations...
  • “我们自己就能有感受,比方说,你电脑用了三五年,我问你,你电脑里都存了什么东西,你可能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你从网上下载东西,下载一遍,下载两遍,下载三遍,你存的过程中就可能不知道存哪儿去了?”周汉华认为,有的时候,政府可能真的不知道信息“应该到哪儿去找”,当然也不想信息“不存在”的事情闹到法院。 “当然,有些情况下,也不排除政府就是为了掩盖,为了拖延,故意不给你。”周汉华说。
    • Clement Chen
       
      起草者立场
  • “从广义上解释,33条第一款并没有说不能起诉,第二款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自然也可以起诉。”许志永说。
    • Clement Chen
       
      解释上的分歧--立法者原意解释
  • 8月25日,公盟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对《条例》第33条作出司法解释。
    • Clement Chen
       
      ngo推动
  • “据我所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拟定司法解释。”许志永告诉记者。而另据媒体报道,《条例》施行两个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过一次研讨会。该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透露:“最高法院已经委托上海高院在作调研,《条例》司法解释第一稿已经出炉。”
    • Clement Chen
       
      最高院立场
  • 《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湖南省汝城县5位市民,向县政府申请公开“原县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的信息,遭当场拒绝,理由是:“政府调查报告不属信息公开的范围。”
  • 几个月前,四季青镇居民朱福祥也曾就拆迁之事申请过信息公开,未果。之后,朱满怀信心地向海淀法院起诉,得到的结果却是“不予受理”。
  • “为什么不受理?”朱福祥一脸疑惑,他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其中第33条第二款写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发生这种结果,是因为在理解上存在偏差。许多法院对第33条的理解,还局限在字面上。仅仅从字面上理解,很容易产生歧义。”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公盟研究员许志永告诉记者。
  • 区别只在于,数个月后,类似的诉讼,海淀法院已经开始受理。 “该案是一个极好的开端。”许志永表示,过去海淀法院驳回过多起类似案件,在他所在的研究机构公盟,记录在案的就有好几起,都是“不予受理”。“不过现在开始受理了”,尽管诉讼结果还得等待,“这已经是一个进步”。
  • 民权团体公盟认为《条例》第33条存在“非常关键的歧义”,理解上的偏差将绝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
  •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的调查,截至8月底,某直辖市两级政府收到的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为1080 条,其中,得到满意答复的占到50.8%;有17%的申请被告知信息不存在;21.3%的申请被告知为“非本行政机关掌握的信息”;另外5.7%的申请被要求“补正手续”;明确告知申请人信息不予公开的占到4.5%。
    • Clement Chen
       
      统计数据
  • 根据马怀德提供的数据,自《条例》施行后5个月内,该市因申请政府信息引发的复议案件只有7起,而因为对复议不服,或者直接对政府的处理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只有3起。
    • Clement Chen
       
      统计数据
  • 崔凤燕足够幸运,该案一经提交,法院即予以受理。
  • 兰靖远、朱福祥、崔凤燕等人已经能将这部只有38条的《条例》许多条款倒背如流。在7月份由公盟举办的一次研讨会上,许志永介绍朱福祥时,称他“自学法律成才”。
  • 兴奋地发现,《条例》出台后,似乎为征地、拆迁纠纷找到了一个进入法院解决的突破口。按照相关规定,之前这两种纠纷只能在政府解决,法院一律不管,“现在依据《条例》,也能进法院了”。
  • 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认为遇到这样的境况“并不奇怪”。在7月份那次研讨会上,周汉华将美国与英国的信息自由法拿来与中国作对比,“美国1966年就制定了信息自由法,但是,直到1974年,这个法基本上没多大用处,带来的冲击太大,官员观念、制度的准备跟不上。而英国2000年信息自由法刚通过时,也暂时只局限在‘主动公开’这一块,‘依申请公开’是在5年之后才实施,他们觉得,一开始就搞依申请公开,困难太大。”
    • Clement Chen
       
      起草者立场
  • 四季青镇政府给他的不公开信息理由,“涉及第三方利益”,一度令兰靖远哭笑不得:“我的土地,怎么就牵涉到了第三方利益?”
  • 原本绝大部分应当受理的“信息公开”案,实践中情形却是多数“诉讼不立案”。这些,在许志永看来,是因为有《条例》第33条的存在,才使得是否受理变得模糊不清。
  • 其实,暂不论该种理解正确与否,仅是存在的现状,就从侧面反应出“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对“信息公开”诉诸法院的审慎态度。
    • Clement Chen
       
      法官立场
  • 对此,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郭玉闪则表示不太认可,他认为政府完全具有“信息公开”的能力,不仅有这个能力,“有些政府还有能力将信息卖给商家,我们经常收到的垃圾短信,可能就是相关部门泄露用户资料牟利”。 通过政府卖信息给商家这件事,郭玉闪觉得政府的信息收集工作“并非无章可循”。而在这种思维下,对第33条的理解,则会与之前的理解截然相反。
    • Clement Chen
       
      知识分子立场
shi zhao

2008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社会蓝皮书)-文章-【中国电子政务资讯网】 电子政务 电子公务 CIO在线 CIO资讯 资源中心 政府CIO-中国电子政... - 0 views

  • 比如西方的网络新闻反馈主要通过电子邮件,跟帖很少,形不成网民对新闻的意见聚焦。而在中国,由于传统媒体受到严格管理,被赋予“舆论导向”的责任,因此民意往往借助互联网来表达。要了解真实的民意,上网是比浏览传统媒体更为明智的选择。
  • 以北京奥运为契机,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的外国记者、港澳记者、台湾记者采访规定,废止了过去境外媒体采访需要有境内单位接待并陪同的限制;开放BBC、美国之音、中文维基百科等境外网站。这些政策宣示和法律法规体现了中国政府和执政党对人民权利的尊重,体现了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政府”、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胆识和诚意。
shi zhao

"科学权"值得给予更多支持 - 科学与发展网络(SciDev.Net) - 0 views

  • 塞在《世界人权宣言》(于60年前的12月签署)文本最底下的是一个少有人知道的条款,它宣称“人人有权自由……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 维护人们分享现代科学利益的权利可以强化让政府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环境的要求。这些需求包括改善各国的基本能力,生产科学,解释其潜在利益,并用一种容易获取的方式加以传播。 与国际对酷刑的谴责不会让酷刑消失一样,要求各国政府实践它们的契约义务并不会自动地保证人们获得“科学权”。
arden dzx

印度斯坦时报 奥运危机是印度的机遇_星岛环球网 - 0 views

  • 奥运危机将让中国领导人逐渐意识到第四维(fourth dimension)的存在,中国迄今为止很少注意到它。第四维存在于国际媒体与非政府组织所产生的国际公众舆论精神空间。在理论上,媒体与非政府组织没有实权。在实际上,它们有实力,因为它们塑造了国际舆论。全球反对中国奥运的示威者在数量上可能微不足道,但他们的全球影响力惊人。这种扩大效应来源于第四维。   中国人对第四维缺乏认识,这也表现在他们组织博鳌论坛的方式上。博鳌论坛是达沃斯论坛的中国竞争者。出于中国政府巨大的双边影响力,很多政府和商界高层会出席每一次博鳌论坛。但它缺少达沃斯的火花,因为它没能邀请独立知识分子、媒体和小说家及剧作家等文化人士——他们驱动第四维的国际生活。
isaac Mao

BBC 中文网 | 胡佳案判决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应 - 0 views

  • 胡佳一直在中国法律体系内从事保护公民权益的活动,而这些活动是对中国加强法治的支持,这些活动应当得到称赞,而不应受到压制和惩罚。
  • 贝克兰说,现在是国际奥运会采取干预行动,保护中国人权的时候了。
  • 贝克兰表示,胡佳被判刑既是向中国国内其他的维权活动人士发出一个信息,也是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信息,也就是北京当局对其国际声誉并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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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年34岁的胡佳否认自己有颠覆国家行为,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四(4月1日)作出裁决,认为从胡佳在网络发表的五篇文章以及他在两次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足以证明他有罪。
  • "从胡佳及其他人因表达独立意见而被判入狱,或中国政府驱赶记者记者进入西藏采访的事件中,证明中国政府准予海外传媒有自由采访的承诺,根本空谈。"
fd cn

如此捐赠是否合法? - "维权网" | Google 网上论坛 - 0 views

  • 首先,工商管理是个体工商户的直接管理机构,让这些人直接上门募捐必然使个体户具有一种"不得不"的感觉,这无疑是一种感情的逼迫。这显然违背捐款自愿原则。 其次,工商部门本身并没有募捐的义务,他们的工作是为个体工商提供服务。当然在民族一些重大事件需要配合的时候,他们是可以出面帮助做些事的,但这必须明确的是不是工作本身。他们只是协助有捐款组织责任的部门工作,而不能因此影响到他们自身的工作,更不能将此视为自己的工作。其实在我国个体工商户有着互相联系的协会,通过他们召开一定的会议,自然就可以让自愿者捐款。 再次,这种捐款也是不利于监督的,万一有人将捐款私自分了,最后也难以查究,同时这种捐款也不安全,两个人抱个箱子,路上随便可能被人抢走,也不利于保护捐献者的钱款。
isaac Mao

鸟巢下的人性奥运 - 体坛 -《财经》网 - 0 views

  • 我倒不是说要给六名在修建奥运工程中遇难的工人也追认烈士,但在官方的公告中,起码应该有他们的名字和遇难时间。   奥运当前,不要怕放大,越怕越会被放大得可怕,奥运会势必越来越习惯新闻的公开和透明。既然不给外国新闻媒体任何限制,那就别想限制他们不断会报出或问出不少在我们的官员看来属于“负面”的新闻。又比如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北京市民方寿威状告奥组委侵权一事——有关“ONE WORLD ONE DREAM”口号——就令奥组委不得不马上公开回应。方寿威声称,有证据表明自己通过电子邮件应征,而奥组委则宣称应征邮件查无此人亦无此口号。官司的症结看来在互联网,而官司的意义在于维护个人权益和知识产权,方寿威不可能打赢,但他挑起了一起有意义的官司。
isaac Mao

梁京:温家宝演累了 - 0 views

  • 胡温执政六年,时间虽然不长,但中国和世界却经历了一场空前的信息革命,这场信息革命彻底改造了人类获取资讯和知识的传统渠道,颠覆着以上智下愚时代的各种政治游戏。事实上,中国正在出现一种前所未有的上愚下智格局∶民间社会的敏感人士,汲取资讯和知识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当权者和当权精英。一年来,胡锦涛和温家宝都象征性地与网民进行了第一次网上交流,说明他们已经感受到了这种变局的压力。此次人大会议前,温家宝在和网民交流时,一定听到不少尖锐的问题,他知道今天的百姓已经不大容易被"忽悠"了。
  • 在常人的意义上,胡锦涛和温家宝都不是坏人,他们对弱者存有几分真正的同情心,但是,作为国家的领导,他们信奉的奴才哲学,给这个国家带来的是一场巨大的道德和文化灾难。胡温时代,正是中国社会矛盾与危机快速发展的时期,他们以维持稳定为名,系统打压各种支持正义和公正的社会力量,把郭飞雄,陈光诚,胡佳这类社会良心当作社会公敌,而让贪官和各种黑势力如鱼得水,大行其道。正是在胡温治下,官僚贪腐和黑恶势力勾结一体,成了气候,为中国未来的改革制造了极大障碍。
shi zhao

【转载】温家宝专访谈中国未来_两座山写字 天上在人间_新浪博客 - 0 views

  • 扎卡里亚:当我到了中国,住在宾馆,往电脑里键入一些敏感字词时,节能看到防火墙的启动,人们称为防火长城。当人们没有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这个社会如何能称为一个文明社会呢?               温:中国现在有2亿多因特网用户,并且中国的网络自由已经被许多人、甚至是西方国家的人们所认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中国象世 界上的许多国家那样,也对它做了一些适当的限制。在中国的网络上,您能够获取许多对政府进行相当尖锐评论的记录。正是通过浏览网络上这些尖锐的观点,我们 设法查找问题,并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我认为一个制度或政府不应当害怕尖锐的意见或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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