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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 zhao

速看,本文短命 - 0 views

shared by shi zhao on 24 Oct 08 - Cached
  •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歌颂共产党,有人可以反对共产党。
  •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赞美自由民主,有人可以诋毁自由民主。
  •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宣扬气功迷信,有人可以嘲笑气功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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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为反对而反对,有人可以为赞美而赞美。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追求大一统,有人可以同意分裂。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痴迷色情,有人可以反感色情。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崇拜专制,有人可以厌恶专制。所谓言论自由是有人可以主张颠覆政府,有人可以极力维护政府。
Qien Kuen

让孩子多问几个"为什么" - 左岸读书_blog - 0 views

  • 美国老报人斯通说,“也许(自由言论)这个概念是人类在抵制从他们那里夺走言论自由的企图时或在争取恢复言论自由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若真如此,自由言论便确实是政治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所说的一种“自然正义”。
  • 考虑到他人的“为什么”,人在讲话时连语调也会变得谦和有礼。一个人与他人平等对话,自然不会像作指示、作报告那样居高临下。公民平等的意识改变人 的说话方式,不仅涉及个人的平等权利,而且涉及每个人的人格平等和社会正派。公共言语中的平等和正派是同一回事,都是自由、平等、理性地用自己的嘴巴说 话。当然,必定也都要让别人能这么说话。
isaac Mao

网络大战,已经由中华网和凯迪网点燃? - 0 views

  • 中华网是一家在境外上市的网络传媒;内容以“健康,阳光,和主旋律”为核心 ,在中国网民中,深受喜爱。凯迪网是一家以言论自由为传播理念,逐渐以“事实和真相”为追求动力,在中国网民和中国政府高层那里,大受好评。因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必然会招致同行的嫉恨。这是市场竞争的一个结果。但由于国内的市场竞争并不规范;一些明明是言论自由的行为,很可能会被理解成别有用心;一些明明是诽谤和造谣的文章,也会被理解成言论自由加放行。
Xinge Yong

北京日报社数字报刊平台 - 0 views

  • 此人的“言论自由”恐怕不只是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而且是到了“恐怖”的程度
  • 言论自由天然包括说错话的自由,尤其是质疑权力的自由,比谣言更可怕的是对言论自由的剥夺。
  • 南方报系中以《××周末》为代表的报纸,一直以来标榜自己是中国最“西化”的报纸,最“大胆”、最有“见地”、最“深刻”,而且对推销西式“普世价值”、“新闻自由”不遗余力。
isaac Mao

全球网络倡议-- 保护和促进信息与通讯技术的言论自由和隐私 - 0 views

  • 全世界各地 - 从美洲到欧洲、中东、非洲和亚洲 - 信息与通讯技术(ICT)业的公司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来自于当地政府的压力,要遵从可能会与国际公认的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相冲突的其国内法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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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设想,中国不会有网络公司参加
shi zhao

答盼盼:香港咨询"淫管条例"引起互联网制度讨论 - 魏永征的博客巴士 - 博客大巴 - 0 views

  • 言论自由乃是民众把自己部分权利让渡给政府以后保留的主要权利,政府不能任意限制,或者按照人权公约的提法,政府的限制必须限制在民主社会所必须(necessary)的范围之内。所以对政府提出任何规管言论的措施,都本能地会“提高警惕”:会不会压缩言论空间?
  • 还有人质疑互联网供应商删去或禁止用户浏览某些网页的权力,并且指出有事先审查的意味。而按照西方言论自由原则,任何对言论的事先审查(censorship)都是不允许的。
  • 网络监管问题影响深远而且敏感,具争议性和容易极化立场,政府不应该太多管,管也帮不上忙,这才是先进自由国家的经验。期望法例适应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发展速度,只会徒令法例显得过时而且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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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传和教育始终是对付问题的最根本的甚至唯一长远有效方法,但文件只把这方面的讨论放在最后的部份。
  • 人们指出如要采取过滤措施,关键中的关键是,什么网页必须过滤?谁定出过滤名单?简言之,谁来决定互联网上我们可以看什么不可以看什么?
arden dzx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怎样看待互联网的"低俗之风"? - 0 views

  • 徐景安:现在在多元与一元问题上思想十分混乱。一个社会,信仰可以多元,思想可以多元,习俗可以多元,生活方式可以多元,但必须有普世价值、道德底线,这就是一元,才能保持和谐、稳定。讲一元,是规范人的行为,不是规范人的思想。规范人的行为是指遵守必要的制度、法律、道德。我们过去错在哪里?思想、信仰、习俗、生活方式都要一律。这是错误的。现在,从国家制度层面上还缺乏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保障,但在社会认识层面上,则强调多元、强调宽容,而否定一元、否定道德底线、否定共同价值观。
shi zhao

起诉书_wmr的网络日志中国大陆版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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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29日,本人数次试图访 问网址,zh.wikipedia.org,blogspot.com,发现不能访问。设置好代理服务器,这些网址又能 够访问,据此,本人认为该网站正常工作,本人不能访问是宽带服务的缺陷。据此本人向10060公司进行了电话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宽带服务没有缺陷,同 时它没有提供真实合理的解释。我认为这种缺陷损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该公司对这种缺陷的态度更是对我的权利的极大漠视,是对我人格的侮 辱。鉴于该公司使用中国网通的商标提供宽带服务,本人认为商标的拥有者应该承担宽带服务质量的责任。 本人现委托律师,向被告中国网通提起了质量投诉,仍然没有获得让人满意的答复。现决定参加集体诉讼,委托上述律师继续处理我和被告之间的纠纷。希望法院在开庭审理前通知代理人,以便出庭。
isaac Mao

河蟹节:凌沧洲等14位中国学者联署呼吁把中秋节过成言论自由节的声明 - 0 views

  •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将近,今年的中秋节在9月14日,这是在中国大陆第一个中秋节为法定公休日,来自各界的十四位新闻工作者,法律界人士及学者等于近日联署一份呼吁把中秋节过成言论自由节的声明,并授权本台独家首发。
isaac Mao

博客批评触怒马拉维人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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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论自由在哪里都危险
Qien Kuen

中国人易犯的几个错误-赵牧博客-搜狐博客 - 0 views

  • 言论自由是指你自己有自由说话的权利,政府管不着,而不是你有在别人的地方说话的自由。
Clement Chen

20100105韩网络实名制护航青少年安全 - 法制日报 - 1 views

  • 2006年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修正案,规定在平均每天点击量超过10万次的门户网站和公共机关网站的留言栏上登载文章、照片、视频等内容时,必须先以本人真实姓名加入会员。如果违反,将处以3000万韩元(约3万美元)以下罚款。从2008年1月28日起,韩国35家主要网站按照韩国信息通信部的规定,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登录这些网站的用户在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才能发布信息。
  • 网络实名制实施后,在博得一片赞许的同时,也出现一些疑虑的声音。民众的担心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网上登录的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怎么办;二是是否会影响到网民的言论自由。
    • Clement Chen
       
      后面的报道只回应了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心,却对侵犯言论自由的担心闭口不言
  • 为了防止发生在网上盗用他人身份进行犯罪活动的可能,几乎在网络实名制诞生的同时,韩国政府就推出了“网络身份确认号码”制度,即网民登录政府指定的5家信用评价机构网站通过身份验证后,就可以得到一个电子认证号码,以后可以利用这个号码替代真实身份在网上发布信息。根据韩国行政安全部2010年的业务计划,政府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在网络中用电子认证号码来代替居民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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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2009年4月开始,韩国广播通讯审议委员会联手教育科学技术部以及地方教育厅,推出“绿色网络计划”,免费提供能够屏蔽对青少年有害信息的软件,这一软件可通过广播通讯审议委员会的网络主页下载。据统计,到2009年10月,软件下载次数已达到100万次
  • 用技术屏蔽网络不良信息,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这在韩国企业看来不仅是一项社会义务,也为他们提供了新的商机。2009年底,韩国三大通讯商之一的KTF与网络信息安全企业“安哲洙研究所”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推出手机电脑安全管理服务,这一业务的特点是兼容了有线、无线的联合安全服务,用户通过手机可以屏蔽电脑的有害信息,管理子女的电脑,实现信息安全与电脑配置的最佳化。
Clement Chen

20100417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_杂志频道_财新网 - 1 views

  • 诬告陷害罪可能是中国的特产,在其他国家法律中少见。美国法律中的诬告陷害(malicious prosecution)的概念,主要存在于侵权法中,且适用条件严格不涉及刑罚。   至于诽谤罪,虽然大多数国家有之,但已日渐没落。诽谤罪在历史上的起源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故事。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打击政治异议者而设立诽谤罪。时过五个世纪,2010年1月,英国终于废止了诽谤罪。在美国,虽然1962年《标准刑法典》保留了诽谤罪,但是,适用极少。目前,多数州已经废除了诽谤罪。
  • 参照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对这两类案件的裁决应当严格遵循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规则和相当因由(Probable Cause)规则,以保障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法律环境。   在美国,为防止政府官员滥用诽谤罪名,继The 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民事判例后,最高法院在1964年Garrison v. Lousiana刑事判例中,确立了实际恶意规则,即:在诽谤官员的案件中,除非可以证明诽谤人具有实际恶意,否则诽谤罪不成立
  • 中国《刑法》第243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中,也鲜明地存在着“实际恶意原则”。第3款但书曰:“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在福建网友案中,判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是否犯诬告陷害罪时,三人行为是否“有意”或“故意”是定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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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诉人认为,“三人代写帖子和制作视频,有主观故意,使聂某等受到刑事处罚”。但需注意的是,此“故意”非彼“故意”,仅证明“故意控告”远远不够,必须证明是“故意诬告”。   公诉人认为:三人在警方发布真相说明后,仍在网上传布不实信控告,可证明三人“明知控告的事实虚假,仍然有意诬陷”。这种推理非常粗陋
  • 参照美国侵权法上“诬告陷害”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即要证明举报人有诬陷恶意,需经过相当因由规则的检测:即使举报不真实,但如果存在相当的原由与事实,使得举报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合理地相信被举报人存在犯罪嫌疑,诬告陷害则不构成
  • 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政府的调查结论造假现象频出,培育了民众对政府调查报告的普遍不信任心理。游精佑等人对政府的调查结论质疑并反驳,既是法律权利,也是常人的反应。   再者,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
  • 随着民众权利意识日盛,在维稳的借口下, NGO不断被打压,律师介入敏感案件也被严控,制度化的法律援助供应因此减少。由此,中国社会出现一批职业或半职业的“维权个体户”,他们利用“一呼百应”的网络环境,以维护公民权利为事业,虽然时有极端言行,但在道义和人格上令人尊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即属此列
  •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一旦
isaac Mao

保护法天下,我们只想要个交流的平台 - 0 views

shared by isaac Mao on 16 Dec 08 - Cached
  •        看了网站即将无法登陆的紧急通知,真的很郁闷,言论自由永远都只是一个口号。虽然法天下也有些极端的言论,但更多的是冷静和理智,法律人太善于分析事实,也太善于把事实说透,这是执政者所不喜欢的,毕竟是在中国。今天刚刚看到有人指责天涯、西祠等网站删帖太厉害,设定的敏感词太多,现在看来也不无道理。每天成千上万的帖子、博文,不可能一一审核的,设定敏感词、再审核涉及到这些词的帖子恐怕是目前唯一的办法。法天下是否也考虑采取此种方式呢?我曾经写过一篇博文“生存是第一要务”,法天下先要存在下去,才可以谈发展,该删的帖子还是要删,我相信所有法天下的居民都会理解的。要保住法天下,就得爱护她,我们想要的是一个交流的平台,不是反政府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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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哪里管你理性不理性
isaac Mao

08.08.05 再说_艾未未 Ai Weiwei_新浪博客 - 0 views

  • 我不会参加开幕式,我对庆典本身没有兴趣,我也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邀请。
  • 我说过"虚假的微笑"。我是在发问,一个没有民主的社会是否可能真正激起全民的快乐和欢庆,当一个社会希望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希望能够成为人类的共同认同的价值一部分,在缺少民主和缺少言论自由的体制下是否可能。
  • 奥林匹克使国际社会有可能深入了解中国,了解他的文化和特征,了解一个陌生的国家在新的时期和结构下的新的可能。
arden dzx

China Journal : China Internet Research Conference: Two Views of Chinese Internet Users - 0 views

  • The result was a challenge to the prevalent thinking that the Internet in China is all about entertainment, and that Chinese users will stay complacent under Internet control and management, since greater freedom of expression was allowed right after the quake. But now it remains to be seen whether these changes will have a lasting impact on Internet use in China. With the state returning to its tight pre-quake controls over the Internet, users may resist giving up their recent freedo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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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地震突如其来的灾难,言论自由表达本身未必是公众焦点,更重要的是有效的组织和迅速行动能力。
isaac Mao

如果真有言论自由 - ▒网友感想杂谈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Anti-CNN求实交流论坛 自强不息 - Powered b...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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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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