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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en Kuen

微博--发展中国家"必备"的沟通工具 - Nothing but a tree - 博客大巴 - 0 views

  • 像Twitter一样的微博服务,在发达国家,如美国,是锦上添花的沟通工具,但是在发展中国家,如印度,中国和埃及,则是“必备”的沟通工具。
  • 按照作者的逻辑,中国的微博应该十分流行,但事实上在中国短信(SMS)比微博更加流行,尽管原因也是中国的手机普及率非常高。微博平台比短信更开放,功能更先进,为什么在国内却远没有流行起来呢?看看博客和RSS这些互联网应用在国内也是刚刚有点起色,就不难理解国内互联网的发展程度了。短信和手机是类似的应用,都是封闭的点对点的交流,而微博是开放的,基于互联网的发布平台,微博的真正流行,还要等到国内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了。
  • 微博能够充当拯救语言和文化的工具---这真是值得好好研究一下!
isaac Mao

上有禁令不能推荐谈杨佳案的博文_刘晓原的BLOG_新浪博客 - 0 views

  •     中午,我给博客网一位熟悉的编辑发短信,希望能推荐一下博文《上海二中法院为何不在网上公布杨佳案开庭消息》。他回复短信称,有禁令。我又发短信询问,是以前的禁令,还是现在的禁令?他回复我说,以前的还在,现在的也有。
shi zhao

湖南农民投诉垃圾短信反被判刑-杂烩-山寨机 - 0 views

  •   “审讯的时候,警察问我:‘你第一次投诉后,你知道是欺诈短信,为什么第二次还要投诉呢?’”    “我回答说:正如一个女孩第一次被强奸了,她报案。但是随后她又被一次次地强奸,她只能一次又一次地报案。”    陈曙光以这样的比喻向《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表示了自己内心的不平。“我因‘报案’太多也获刑,而那些一次又一次‘强奸’我的人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6月13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南江村村民陈曙光接到了法院的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这场以投诉、打击电信增值业务商(简称SP)恶意欺诈短信启幕的行动,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敲诈勒索”。
shi zhao

最龌龊的权力机构:相关部门 » wiLdGoose - 0 views

  • 行,我不和你计较。加上那人的 QQ 号码,有意思的是,那人的 QQ 签名很有意思:“有事直奔主题,忙!”。于是我留言说明来意,对方效率还不错,一会就发来一个表格,然后抛下一句话:“处理好了留言给我。”
  • 下午 17 点 56 分,易先生告诉我服务器上网通 IP 依然不通。于是我再一次接通机房电话,值班人员说这次清理未备案网站工作本身就是“相关部门”下达的“旨意”,我服务器的网通 IP 要等“相关部门”统一解封了。好吧,我继续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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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天快到中午的时候收到一个短信,服务器监控系统自从使用几个月以来破天荒地第一次发短信提醒我线路可能出现问题。马上试图打开自己的博客,失败;ping 到服务器,超时。
  • 一个搞技术的、一个从事博客系统开发的技术团队的网站,居然可以在没有任何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被冠以未备案的帽子而直接拔掉服务器网线。这,就是发生在和谐天朝的活生生的事情。
Kenyth Zeng

四一二,加油!! - 0 views

  • 堆着那么多尸体,到处都是血
  • 政府所谓的供应食物就是一人一碗白粥,那些惊魂未定的小孩,连一点有营养的东西都吃不上。
  • 镇子几乎不是移平就是陷落,政府部门的楼却好好的,最先倒的都是中小学教学楼,这些基本是因贪污而产生的豆腐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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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可怕的是,过些日子,人们就会把注意力转向别的事物,最后只剩下我们自己去面对。
shi zhao

关键词过滤方案受质疑 短信治理面临技术门槛-搜狐IT - 0 views

  •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过滤技术有两种,一种是“关键词”过滤,即通过定义个别的词达到“过滤”效果,一种是“语义”过滤技术。两者技术区别在于,后者除了关键词之外,还添加了语境的分析,也就是褒贬义分析和立场判断,分析一句话到底是批评还是赞扬,肯定还是否定,从而达到准确过滤的目的,避免“错杀无辜“的现象出现。
  • 对待上述情况,专家认为,必须借助内容的“过滤”技术才能有效遏制其传播。具体来讲,一方面,“过滤”技术往往建有强大的已知“知识库”,可以依靠以往经验准确定义“垃圾短信”的特征。只要符合定义特征,立刻“拦截”;另一方面,过滤的同时,本身还包含“舆情”捕捉功能,当某个信息反复出现,程短时爆发状态上升时,“过滤”技术便能准确识别出来,将其排在首位,然后再通过人工迅速判断信息真伪。一旦发现有误,立刻阻止其进一步传播和蔓延。这样“已知”和“未知”垃圾都可得到有效遏制。
shi zhao

科学网-抗议歧视宣言? - 0 views

  • 凭什么要终结垃圾短信,断了我们的财路?难道只有我们在制造垃圾吗?你看,各式各样的垃圾商品,五颜六色的垃圾官员,以精英面目耀眼的垃圾垃圾学者,被受吹捧的垃圾娱乐明星等不都是举目皆是吗?除了垃圾食品有人提出要终结外,其它那么多垃圾有人说过要清理?只清理我们的垃圾短信和垃圾食品,这不是歧视吗?你们有什么资格歧视我们?仅仅因为我们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吗?
isaac Mao

某些媒体登陆脑残群体 … - 0 views

  • 如今,某些媒体上“导演过的新闻”、“和谐过的真相”、“全民幼稚类短信竞猜”、“全民KTV”、“全民性能力下降”等类似信息越来越多。
  • 今天,北京晚报刚刚搞出来一个狗屁不通的评论,还被瞎眼新浪给报道。一位名叫“解青”的“专家”,跳出来定义:“登陆网站”还是“登录网站”?,他说:“无论从词意还是从词性上讲,登入、进入网站,正确的用法应该是“登陆”,若使用“登录”则是说不通的。所以,不能将“登陆”与“登录”混为一谈。”
shi zhao

此条信息违反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的规定?? - 0 views

shared by shi zhao on 22 Dec 08 - Cached
  • 打到10086语言咨询,那位小姐说:“因你违反了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你的手机已做出限止发送短信24小时的限定,将于今天的11点半以后恢复。”   “违反了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
  •  
    此条信息违反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的规定??
Clement Chen

20081125政府信息公开受阻"第33条"-民主与法制日报 - 0 views

  • 《条例》出台前,也曾有法官问周汉华,能不能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错开时间搞,“实际上他们也是想先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往后拖拖,这样可以多一些准备时间。”周汉华说。
    • Clement Chen
       
      法官立场
  • 许志永认为,一种理解方式是:“政府不公开信息,或者你去申请信息公开,政府不搭理你,你可以投诉,不能起诉;不过,一旦政府选择信息公开,而这些公开的信息又侵犯到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才可起诉。” “按照这种理解,最匪夷所思的地方还在于,在政府决定信息公开的情况下,申请者不能去起诉,只有相对方,那个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信息公开’遭受到侵犯的人,才可以去起诉。”许志永说。 “这种理解,包括现实生活中按照这种理解的实践,将绝大部分‘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告诉记者。 “这样下去,几乎所有申请‘信息公开’的行为,都不可诉。”许志永告诉记者,之前的大部分法院,对于“信息公开”案不予以立案,几乎都是援引该款,并且以上述理解为由,告知申请人,“只能投诉,不能起诉”。
    • Clement Chen
       
      法律解释上的分歧--保守解释
  • 早在2007年5月20日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上,时任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就有提及:“ 在信息公开的救济上,通常是先行政救济……并力求把冲突和矛盾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尽量避免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簿公堂,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法院的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政府的形象。”
    • Clement Chen
       
      监督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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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自己就能有感受,比方说,你电脑用了三五年,我问你,你电脑里都存了什么东西,你可能自己都搞不明白,为什么?你从网上下载东西,下载一遍,下载两遍,下载三遍,你存的过程中就可能不知道存哪儿去了?”周汉华认为,有的时候,政府可能真的不知道信息“应该到哪儿去找”,当然也不想信息“不存在”的事情闹到法院。 “当然,有些情况下,也不排除政府就是为了掩盖,为了拖延,故意不给你。”周汉华说。
    • Clement Chen
       
      起草者立场
  • “从广义上解释,33条第一款并没有说不能起诉,第二款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也包括不作为,自然也可以起诉。”许志永说。
    • Clement Chen
       
      解释上的分歧--立法者原意解释
  • 8月25日,公盟致信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对《条例》第33条作出司法解释。
    • Clement Chen
       
      ngo推动
  • “据我所知,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拟定司法解释。”许志永告诉记者。而另据媒体报道,《条例》施行两个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过一次研讨会。该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透露:“最高法院已经委托上海高院在作调研,《条例》司法解释第一稿已经出炉。”
    • Clement Chen
       
      最高院立场
  • 民权团体公盟认为《条例》第33条存在“非常关键的歧义”,理解上的偏差将绝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案挡在了法院大门之外。
  • 几个月前,四季青镇居民朱福祥也曾就拆迁之事申请过信息公开,未果。之后,朱满怀信心地向海淀法院起诉,得到的结果却是“不予受理”。
  • “为什么不受理?”朱福祥一脸疑惑,他找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其中第33条第二款写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发生这种结果,是因为在理解上存在偏差。许多法院对第33条的理解,还局限在字面上。仅仅从字面上理解,很容易产生歧义。”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公盟研究员许志永告诉记者。
  • 区别只在于,数个月后,类似的诉讼,海淀法院已经开始受理。 “该案是一个极好的开端。”许志永表示,过去海淀法院驳回过多起类似案件,在他所在的研究机构公盟,记录在案的就有好几起,都是“不予受理”。“不过现在开始受理了”,尽管诉讼结果还得等待,“这已经是一个进步”。
  • 《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湖南省汝城县5位市民,向县政府申请公开“原县自来水公司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的信息,遭当场拒绝,理由是:“政府调查报告不属信息公开的范围。”
  •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的调查,截至8月底,某直辖市两级政府收到的申请信息公开的数量为1080 条,其中,得到满意答复的占到50.8%;有17%的申请被告知信息不存在;21.3%的申请被告知为“非本行政机关掌握的信息”;另外5.7%的申请被要求“补正手续”;明确告知申请人信息不予公开的占到4.5%。
    • Clement Chen
       
      统计数据
  • 根据马怀德提供的数据,自《条例》施行后5个月内,该市因申请政府信息引发的复议案件只有7起,而因为对复议不服,或者直接对政府的处理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只有3起。
    • Clement Chen
       
      统计数据
  • 崔凤燕足够幸运,该案一经提交,法院即予以受理。
  • 兰靖远、朱福祥、崔凤燕等人已经能将这部只有38条的《条例》许多条款倒背如流。在7月份由公盟举办的一次研讨会上,许志永介绍朱福祥时,称他“自学法律成才”。
  • 兴奋地发现,《条例》出台后,似乎为征地、拆迁纠纷找到了一个进入法院解决的突破口。按照相关规定,之前这两种纠纷只能在政府解决,法院一律不管,“现在依据《条例》,也能进法院了”。
  • 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认为遇到这样的境况“并不奇怪”。在7月份那次研讨会上,周汉华将美国与英国的信息自由法拿来与中国作对比,“美国1966年就制定了信息自由法,但是,直到1974年,这个法基本上没多大用处,带来的冲击太大,官员观念、制度的准备跟不上。而英国2000年信息自由法刚通过时,也暂时只局限在‘主动公开’这一块,‘依申请公开’是在5年之后才实施,他们觉得,一开始就搞依申请公开,困难太大。”
    • Clement Chen
       
      起草者立场
  • 四季青镇政府给他的不公开信息理由,“涉及第三方利益”,一度令兰靖远哭笑不得:“我的土地,怎么就牵涉到了第三方利益?”
  • 原本绝大部分应当受理的“信息公开”案,实践中情形却是多数“诉讼不立案”。这些,在许志永看来,是因为有《条例》第33条的存在,才使得是否受理变得模糊不清。
  • 其实,暂不论该种理解正确与否,仅是存在的现状,就从侧面反应出“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对“信息公开”诉诸法院的审慎态度。
    • Clement Chen
       
      法官立场
  • 对此,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所长郭玉闪则表示不太认可,他认为政府完全具有“信息公开”的能力,不仅有这个能力,“有些政府还有能力将信息卖给商家,我们经常收到的垃圾短信,可能就是相关部门泄露用户资料牟利”。 通过政府卖信息给商家这件事,郭玉闪觉得政府的信息收集工作“并非无章可循”。而在这种思维下,对第33条的理解,则会与之前的理解截然相反。
    • Clement Chen
       
      知识分子立场
isaac Mao

"和" | keso - 0 views

shared by isaac Mao on 09 Aug 08 - Cached
  • 我一边看电视,一边打开iPhone,准备在5Gme上发表一点简短的观感。可是,这个平时访问速度很快的网站,却几次尝试都无法访问。我给刘韧发了个短信,刘韧回复道:“机房因奥运视频被封。”
  • 我盼着这场打肿脸充胖子的运动,早点结束。
shi zhao

科学网-21世纪网:崔真实之死与网络实名制 - 0 views

  • 讲一个真实故事:韩国实施 “网络实名制”之后,当时我国相关部门有几批领导、专家特别去考察了。据他们其中一些人回来后介绍,韩国官员私下说,这一系统对控制网上信息的效果并不尽人意。崔真实自杀正是韩国网络实名制欠完善典型案例。     而从中国网络内容处于层层有序管理下的现实情况看,中国网络事实上处于全球最严格的管理之下。如果谁想在中国网络内容上捣蛋,不管是网页上、QQ群上、短信上,都不太容易成功。
Qien Kuen

移动 - 0 views

arden dzx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部署奥运通信保障工作 - 0 views

  • 三是确保手机短信息有效管控。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管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手机(含小灵通)传播有害信息的技术监测工作,按照现有工作机制和要求,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影响北京奥运会顺利进行的非法、有害信息及时采取技术措施。
Andre Li Pan

抵制家乐福行动高调启动 - 0 views

  • 在 中国, 一场突如其来的民间抵制行动,又以人们已经熟悉的渠道和方式──MSN、QQ或手机短信──高调启动,此番,是法国超市品牌“家乐福”成为选中的敌人。因为有传言称,家乐福的主要股东,有资助藏独的行为。
fd cn

贺延光:不抵制法货,只抵制蠢货-浦志强律师的第六个搜狐博客-搜狐博客 - 0 views

  •   1978年,邓小平访问新加坡。当时,中国要东南亚国家同它联手孤立"北极熊"(苏联),而新加坡的邻国要的却是团结东南亚各国以孤立"中国龙"。李光耀告诉邓小平说,新加坡的邻国把中国视为威胁的来源,这是因为这个区域并没有海外俄罗斯人,不过却有海外华人,而且他和他代表的党还不断向东南亚人作政治广播,鼓励人们进行武装起义,为游击队提供武器和其他支援。后来,李光耀在回忆录中描述了邓小平在听了上述议论之后的反映:      邓小平的表情和身势都显出他的错愕。他知道我所说句句属实。他突然问道:"你要我怎么做?"我吃了一惊。我从未遇见任何一位党领袖,在现实面前会愿意放弃一己之见,甚至还问我要他怎么做。我本来以为邓小平的态度多半跟我1976年华国锋在北京同我会谈时没两样,不会理会我的看法。当时我追问华国锋,中国怎么如此自相矛盾,支持马共在新加坡而非马来西亚搞革命。华国锋气势汹汹地回答说:"详情我不清楚,但是党无论在什么地方进行斗争,都必胜无疑。"      邓小平却不是这样……告诉这位身经百战,久经风霜的革命老将他应该怎么做吗?我不免心存犹豫。不过他既然问了,我也就直说:"停止那些电台广播,停止发出号召。中国要是能不强调同亚细安华人的血缘关系,不诉诸种族情怀,对亚细安华人来说反而更好。其实无论中国是不是强调血缘关系,亚细安各国原住民对华人的猜疑都难以消除。只是中国越是这么毫无顾忌地诉诸中华民族的血缘情结,就益发加深了原住民的疑虑。中国必须停止马来亚党和印尼党在华南所进行的电台广播。"
  • 在西藏问题上,能反省我们自己的失策吗?在奥运问题上,能检讨我们自己的失误吗?连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都宣布不参加开幕式了,尽管他的说辞给足了我们面子,我们真的不明其里吗?      那些鼓动国人不去法国旅游的留学生,你何不做个样子,干脆中断学业回国算了,再说文革中,咱们北京曾有过百十万人热烈欢迎在印尼雅加达、在香港、在莫斯科红场大显身手的中国人光荣回国的场景。      对那些群发短信号召市民拒绝家乐福的朋友,我只想告诉你们,我昨天刚巧去了那个超市,买回来的竟全是国货,那个超市养活着数百位中国职员,在那货架上数万种货物的背后,恐怕不会少于数百万的中国工人。
fd cn

失聲集: 从大牛无形捞回的被网监阉割的文字 - 0 views

  • 真的要想抵制,靠一小撮爱国青年呼吁民众肯定没什么用处,民众能买多少法国货呀?政府和国企才是法国货最大的买家,一小撮爱国青年应该到政府和国企 门口,举牌呼吁,要求政府和国企停买法国货,已经买的要求退货,这样才能显示一小撮爱国青年的爱国热情。比如,到民航总局和各大航空公司门口举牌,要求他 们别买空中客车。到铁道部门口举牌,要求他们别买法国高铁的技术和设备。到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门口举牌,要求他们别买阿尔卡特的设备,否则一小撮爱 国青年抵制发送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短信。到各个机关事业单位门口举牌,劝说各个单位领导拒坐雪铁龙、标志等法国车。到东风公司门口举牌,要求停止 生产东风雪铁龙。
fd cn

古巴首次允许普通民众使用手机(组图)_网易新闻中心 - 0 views

  • 古巴商店销售的手机设备也不便宜。一款只有通话和短信功能的诺基亚手机售价75美元,带摄像功能的手机售价280美元,这是美国地区同类商品售价的两倍。 古巴官方《格拉玛报》4月11日报道说,古巴前最高领导人菲德尔•卡斯特罗一直就主张取消普通古巴人的手机使用禁令,最近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民生改革就是源自他的主张。这些改革的直接推手则是古巴现领导人劳尔•卡斯特罗。
    • fd cn
       
      总觉得这逻辑怪怪的,就像说一个屠夫一直主张不要杀害生灵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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