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橙果/養一年金魚 陳玥呈創作「出目金」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 0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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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蕭斌志認為陳玥呈畢業作品有創作概念,且確實未發現和陳玥呈類似創作的出目金作品,認定違反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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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尹曼受雇橙果公司負責平面設計,明知金魚圖案是他人的美術著作,卻擅自重製後提供給丹比,由丹比在「設計師系」喜餅「琉金一捻紅」外盒、紙袋及宣傳手冊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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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檢察官要她找一張最像她創作的「琉金」(另種金魚名稱),她無法提出;陳玥呈則出示創作總序資料、校內會審流程資料、校內外展覽資料證實創作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