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於2008年3月18日公開審理,據胡佳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表示,為胡佳做了無罪辯護,控罪是有關胡佳在海外新聞網站上發表六篇有關維權的文章和兩份他接受媒體的採訪,這種指控完全是莫須有、以言入罪,不僅嚴重違反了中國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所列明的各種公民權利,也違反了中國政府在申奧時的承諾,並且是對中國政府強調要建立文明社會、和諧社會的一種諷刺。胡佳的妻子曾金燕作為家屬,被無理地剝奪了到法庭旁聽的權利,只是在庭審之後,曾金燕和胡佳的爸爸才獲准會見胡佳。
Group items matching
in title, tags, annotations or url
1 - 16 of 16
Showing 20▼ items per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