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匿名人士发表于2008-04-18 17:14:11的评论:
引用匿名人士发表于2008-04-18 12:56:39的评论:
引用匿名人士发表于2008-04-18 10:31:50的评论:
引用Ĥ发表于2008-04-18 10:26:07的评论:
引用匿名人士发表于2008-04-18 09:49:57的评论:
这就是电信的问题!
呼叫转移而产生的花费应该由设置呼叫转移的电话机主承担,而不应该由打这个电话的人承担。比如我打电话A,电话A设置了向B号码转移的业务,那么我只应该付打电话A的钱,拨通电话B而产生超额部分话费应由电话A的机主负担。这样电话吸费就完全不可能存在了。
其实我倒觉得完全可以从二次转移确认机制上进行保障。
当我原本拨打A电话时,如设置转移至B,只需要在转移之前系统告知“您拨打A的电话已设置转移B号码,如果需要转移拨号至B号码,请按*键确认”,这样应该问题可以减少很多,就如短信包月二次确认一样。虽然手续麻烦些,但安全度更高。
电信当然不愿意这么多,那样他们的收入会少很多。
关键是监管不力。
从呼叫转移的功能上讲,信产部是对的。比如A 呼叫B,再转移C。从规范上讲,A付A到B 的通话费,B 付呼叫转移费和B到C的费用。这点大家不必疑问,没有问题。
那为什么还有吸费的问题呢?原因是,信产部的规范,只有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等大运营商认真遵守,其他小SP 才不管呢。
举例:A呼叫B,B转移C,C 再次转移到一个吸费的号码上。关键在C 的转移上,如果这部分流程在电信的交换机处理,就没有问题了,它可以按照规范做。但是,吸费的SP 在呼叫转移时,如果将信令格式转化一下,主叫为A,被叫为C,没有第三方号码(关键在这里),那么到达任何一个交换机下,都不是呼叫转移了,是普通的A 呼叫C.所以产生吸费。
解决...
嗯,有道理,有次接了个电话,用公司电话往回拨,提示我无权拨叫,显然是拨叫的声讯,公司屏蔽了声讯电话了。
很抱歉,我认为你的解释错了....我理解警方的意思是:响一声电话在机主上显示的直接是声讯号码,一旦回拨就是直接拨打声讯电话,楼上说的公司电话无权拨打是因为拨的是声讯电话,呼叫转移是不能扣到拨出方声讯费的。至少我碰到过显示声讯号码的未接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