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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件之反面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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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雅山崖:闻杨佳之死
高雅山崖:闻杨佳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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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
杨佳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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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on 08 Feb 09
#1
dafeng qixi
on 08 Feb 09
当今的中国,不知道是进步了还是落后了,一个沾满鲜血十恶不赦的罪犯--杨佳,今日终于是领到了人民法院的死刑判决并被立即执行,也就是在我敲击这些文字的时候,震撼中华神州的上海闸北公安局6警员被杀案随了杨佳的命赴黄泉而宣告结束。
这案子虽然是结束了,但留给我的思索和困惑却屡屡缠绕着我几近变形的神经,很多事情莫衷一是莫名其妙不的其解,禁不住拿过去经历的事情相比,比来比去,我更是烦闷和无奈。
按说,像杨佳这样的杀人犯,罪恶滔天,罪行确凿,铁板钉钉,不用拖延这么久的,30个工作日内不马上枪决,简直就是有关部门的严重失职,用不作为的时尚说法显然是对社会的不尊重,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严重忽视。2008年7月1日犯案,时至今日,快半年了,才对残酷的犯罪行为痛下杀手,怎么能对得起被无辜杀害的人的冤魂和家属们那颗痛苦和愤怒的心?对这样的人,有必要走完踢踢踏踏的法律程序吗,揪起来毙了就是,必定大快人心,震慑犯罪。还要请啥律师为他辩护减轻罪责,这完全就是多余的圈圈。6条人命在手,凭他啥狗屁律师也是白搭,法律是保护老百姓的。是保护我们安全有序的社会大环境的,对罪犯的软弱和仁慈,就是对千千万万无辜百姓的犯罪,杀了6个民警的人都还拖延接近半年,如果是6个老百姓呢?那就不知道要拖延多久,也许拖来拖去,判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是有的,当真是要六月飞雪,怨气直冲九霄重了。
记得过去每年都是要枪毙人的,特别是逢年过节,都要杀一批犯罪分子震慑犯罪,死得最多的就是强奸杀人犯,被杀之前要游街示众,十几辆卡车上,站满一排排的罪犯,其身后背着死刑的背条的都是要枪毙的,胸前挂上犯罪名称,被枪毙的人名字上都用红墨打了叉,其余的啥抢劫罪、流氓罪、打架罪的人一律陪杀,消息一经传出,成千上万的人纷纷围观,可谓人山人海,气氛热烈。那时的我也是好奇的,跟着车就追,一直到刑场,威风凛凛的执行的军警押着死囚来的时候,罪犯个个脸色苍白,腿脚都发软,几乎就是被拖上来的,一排排跪着,一人身后站着一个戴着墨镜的执行军警,那时他们穿着蓝色的警裤,白色的公安服,白色的大盖帽,手拿一支上了刺刀的半自动步枪,那形象真够威严。接着就是法官模样的人上前验明正身,有法官拍照。随着一声命令,后面的军警扣动扳机,"砰砰砰"的枪声不绝于耳,中午十分,那血溅起几米高,白色的警服上被溅满零零散散的血痕,围得近的脸上身上也有被溅血迹的。然后就是家属可以上前去收尸,交子弹钱,一颗是三毛。有个小我一届的叫尹海军,为人仗义,替人打架,杀死两人被枪决,他身体好,中7弹才死,应该是交2块1毛,有几个朋友七手八脚就抱了他的尸体远去了。这杀人的场景给我的心灵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那是读鲁迅的人血馒头那段描写永远体会不倒的。
也是这样,才有了83年后相对平静和谐的社会大环境,改革开放也有了保障。以后,这样的场景就没有了,也许是犯罪少了,也许是被教化了,总之,枪毙人的场面再没发生过,所以现在的黑社会也猖獗起来,犯罪的人可以不死,花钱的有,通门路的有,找那种有背景的大律师的有,和家属谈私了的有,卖淫嫖娼的的出现,让强奸这个罪名几乎绝迹了。
现在,30年过去了,在走向完善和文明的时候,在有钱人慢慢主宰这个社会的时候,法律也难免越来越软弱,谁上去都可以揉几揉,捏几捏,惦惦轻重厚薄,然后再伺机而动,大钻法律的空子,为罪犯牟利。殊不知这样的情形恰恰伤害的是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不管啥法律,对坏人宽容纵容就是对善良人民大众的残酷和无情,法律应该是为人民服务,这样走下去才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至于像狗屁专家和被西方化了的所谓精英和国际接轨放弃死刑宽容犯罪的理论和观念,则是万万要不得的,也是行不通的死路。数十亿的中国,难道个个是好人?那些伤天害理罪不容诛的人难道不该杀?那些把国家和人民财产据为己有甚至是携款而逃卖国叛国的罪人难道不该杀么?那些专门欺行霸市横行霸道欺善怕恶的黑社会难道不该覆灭么?
今天上午,杨佳伏刑,正义伸张,大快人心,冤死的人可以雪耻,受害人可以仰天长笑,社会公理好法律得到了有力维护,然而,善良的人民决不能掉以轻心,要随睁张开双眼,保护好法律这只抑制犯罪的利剑,让她永远高悬于世,让犯罪闻风而遁,让她永远坚强!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当今的中国,不知道是进步了还是落后了,一个沾满鲜血十恶不赦的罪犯--杨佳,今日终于是领到了人民法院的死刑判决并被立即执行,也就是在我敲击这些文字的时候,震撼中华神州的上海闸北公安局6警员被杀案随了杨佳的命赴黄泉而宣告结束。
这案子虽然是结束了,但留给我的思索和困惑却屡屡缠绕着我几近变形的神经,很多事情莫衷一是莫名其妙不的其解,禁不住拿过去经历的事情相比,比来比去,我更是烦闷和无奈。
按说,像杨佳这样的杀人犯,罪恶滔天,罪行确凿,铁板钉钉,不用拖延这么久的,30个工作日内不马上枪决,简直就是有关部门的严重失职,用不作为的时尚说法显然是对社会的不尊重,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严重忽视。2008年7月1日犯案,时至今日,快半年了,才对残酷的犯罪行为痛下杀手,怎么能对得起被无辜杀害的人的冤魂和家属们那颗痛苦和愤怒的心?对这样的人,有必要走完踢踢踏踏的法律程序吗,揪起来毙了就是,必定大快人心,震慑犯罪。还要请啥律师为他辩护减轻罪责,这完全就是多余的圈圈。6条人命在手,凭他啥狗屁律师也是白搭,法律是保护老百姓的。是保护我们安全有序的社会大环境的,对罪犯的软弱和仁慈,就是对千千万万无辜百姓的犯罪,杀了6个民警的人都还拖延接近半年,如果是6个老百姓呢?那就不知道要拖延多久,也许拖来拖去,判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是有的,当真是要六月飞雪,怨气直冲九霄重了。
记得过去每年都是要枪毙人的,特别是逢年过节,都要杀一批犯罪分子震慑犯罪,死得最多的就是强奸杀人犯,被杀之前要游街示众,十几辆卡车上,站满一排排的罪犯,其身后背着死刑的背条的都是要枪毙的,胸前挂上犯罪名称,被枪毙的人名字上都用红墨打了叉,其余的啥抢劫罪、流氓罪、打架罪的人一律陪杀,消息一经传出,成千上万的人纷纷围观,可谓人山人海,气氛热烈。那时的我也是好奇的,跟着车就追,一直到刑场,威风凛凛的执行的军警押着死囚来的时候,罪犯个个脸色苍白,腿脚都发软,几乎就是被拖上来的,一排排跪着,一人身后站着一个戴着墨镜的执行军警,那时他们穿着蓝色的警裤,白色的公安服,白色的大盖帽,手拿一支上了刺刀的半自动步枪,那形象真够威严。接着就是法官模样的人上前验明正身,有法官拍照。随着一声命令,后面的军警扣动扳机,"砰砰砰"的枪声不绝于耳,中午十分,那血溅起几米高,白色的警服上被溅满零零散散的血痕,围得近的脸上身上也有被溅血迹的。然后就是家属可以上前去收尸,交子弹钱,一颗是三毛。有个小我一届的叫尹海军,为人仗义,替人打架,杀死两人被枪决,他身体好,中7弹才死,应该是交2块1毛,有几个朋友七手八脚就抱了他的尸体远去了。这杀人的场景给我的心灵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那是读鲁迅的人血馒头那段描写永远体会不倒的。
也是这样,才有了83年后相对平静和谐的社会大环境,改革开放也有了保障。以后,这样的场景就没有了,也许是犯罪少了,也许是被教化了,总之,枪毙人的场面再没发生过,所以现在的黑社会也猖獗起来,犯罪的人可以不死,花钱的有,通门路的有,找那种有背景的大律师的有,和家属谈私了的有,卖淫嫖娼的的出现,让强奸这个罪名几乎绝迹了。
现在,30年过去了,在走向完善和文明的时候,在有钱人慢慢主宰这个社会的时候,法律也难免越来越软弱,谁上去都可以揉几揉,捏几捏,惦惦轻重厚薄,然后再伺机而动,大钻法律的空子,为罪犯牟利。殊不知这样的情形恰恰伤害的是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不管啥法律,对坏人宽容纵容就是对善良人民大众的残酷和无情,法律应该是为人民服务,这样走下去才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至于像狗屁专家和被西方化了的所谓精英和国际接轨放弃死刑宽容犯罪的理论和观念,则是万万要不得的,也是行不通的死路。数十亿的中国,难道个个是好人?那些伤天害理罪不容诛的人难道不该杀?那些把国家和人民财产据为己有甚至是携款而逃卖国叛国的罪人难道不该杀么?那些专门欺行霸市横行霸道欺善怕恶的黑社会难道不该覆灭么?
今天上午,杨佳伏刑,正义伸张,大快人心,冤死的人可以雪耻,受害人可以仰天长笑,社会公理好法律得到了有力维护,然而,善良的人民决不能掉以轻心,要随睁张开双眼,保护好法律这只抑制犯罪的利剑,让她永远高悬于世,让犯罪闻风而遁,让她永远坚强!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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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像杨佳这样的杀人犯,罪恶滔天,罪行确凿,铁板钉钉,不用拖延这么久的,30个工作日内不马上枪决,简直就是有关部门的严重失职,用不作为的时尚说法显然是对社会的不尊重,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严重忽视。2008年7月1日犯案,时至今日,快半年了,才对残酷的犯罪行为痛下杀手,怎么能对得起被无辜杀害的人的冤魂和家属们那颗痛苦和愤怒的心?对这样的人,有必要走完踢踢踏踏的法律程序吗,揪起来毙了就是,必定大快人心,震慑犯罪。还要请啥律师为他辩护减轻罪责,这完全就是多余的圈圈。6条人命在手,凭他啥狗屁律师也是白搭,法律是保护老百姓的。是保护我们安全有序的社会大环境的,对罪犯的软弱和仁慈,就是对千千万万无辜百姓的犯罪,杀了6个民警的人都还拖延接近半年,如果是6个老百姓呢?那就不知道要拖延多久,也许拖来拖去,判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是有的,当真是要六月飞雪,怨气直冲九霄重了。
记得过去每年都是要枪毙人的,特别是逢年过节,都要杀一批犯罪分子震慑犯罪,死得最多的就是强奸杀人犯,被杀之前要游街示众,十几辆卡车上,站满一排排的罪犯,其身后背着死刑的背条的都是要枪毙的,胸前挂上犯罪名称,被枪毙的人名字上都用红墨打了叉,其余的啥抢劫罪、流氓罪、打架罪的人一律陪杀,消息一经传出,成千上万的人纷纷围观,可谓人山人海,气氛热烈。那时的我也是好奇的,跟着车就追,一直到刑场,威风凛凛的执行的军警押着死囚来的时候,罪犯个个脸色苍白,腿脚都发软,几乎就是被拖上来的,一排排跪着,一人身后站着一个戴着墨镜的执行军警,那时他们穿着蓝色的警裤,白色的公安服,白色的大盖帽,手拿一支上了刺刀的半自动步枪,那形象真够威严。接着就是法官模样的人上前验明正身,有法官拍照。随着一声命令,后面的军警扣动扳机,"砰砰砰"的枪声不绝于耳,中午十分,那血溅起几米高,白色的警服上被溅满零零散散的血痕,围得近的脸上身上也有被溅血迹的。然后就是家属可以上前去收尸,交子弹钱,一颗是三毛。有个小我一届的叫尹海军,为人仗义,替人打架,杀死两人被枪决,他身体好,中7弹才死,应该是交2块1毛,有几个朋友七手八脚就抱了他的尸体远去了。这杀人的场景给我的心灵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那是读鲁迅的人血馒头那段描写永远体会不倒的。
也是这样,才有了83年后相对平静和谐的社会大环境,改革开放也有了保障。以后,这样的场景就没有了,也许是犯罪少了,也许是被教化了,总之,枪毙人的场面再没发生过,所以现在的黑社会也猖獗起来,犯罪的人可以不死,花钱的有,通门路的有,找那种有背景的大律师的有,和家属谈私了的有,卖淫嫖娼的的出现,让强奸这个罪名几乎绝迹了。
现在,30年过去了,在走向完善和文明的时候,在有钱人慢慢主宰这个社会的时候,法律也难免越来越软弱,谁上去都可以揉几揉,捏几捏,惦惦轻重厚薄,然后再伺机而动,大钻法律的空子,为罪犯牟利。殊不知这样的情形恰恰伤害的是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不管啥法律,对坏人宽容纵容就是对善良人民大众的残酷和无情,法律应该是为人民服务,这样走下去才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至于像狗屁专家和被西方化了的所谓精英和国际接轨放弃死刑宽容犯罪的理论和观念,则是万万要不得的,也是行不通的死路。数十亿的中国,难道个个是好人?那些伤天害理罪不容诛的人难道不该杀?那些把国家和人民财产据为己有甚至是携款而逃卖国叛国的罪人难道不该杀么?那些专门欺行霸市横行霸道欺善怕恶的黑社会难道不该覆灭么?
今天上午,杨佳伏刑,正义伸张,大快人心,冤死的人可以雪耻,受害人可以仰天长笑,社会公理好法律得到了有力维护,然而,善良的人民决不能掉以轻心,要随睁张开双眼,保护好法律这只抑制犯罪的利剑,让她永远高悬于世,让犯罪闻风而遁,让她永远坚强!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