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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ac Mao

一个维吾尔人写给政府的一封信:关于乌鲁木齐的报道真让人恶心!!! - 0 views

  • 你们还说这是境外反华势力组织,境内操纵的,参加这次暴乱的很多人员还有接受境外恐怖组织的训练的。既然你们有证据那你们去告发她和那些参加恐怖组织训练的暴徒吗?热比娅在美国,如果她真的组织这次暴动并导致那么多人伤亡的话那你们随便可以要求美国的中央情报局或者联邦调查局去调查吗,害怕什么呢?也可以找国际警察组织跟她算账吗?美国还是个跟中国有司法协议的国家,就算王乐泉是个初中生,他不懂这小小的常识也是可以理解的,至于努尔白克力啊,他的王乐泉大爷说什么他就做什么。难道秦刚那个自认为是有5000历史的这位高人也不知道这点常识吗?他们以为欺骗国际社会就这麽简单哦。太可惜啦,那只能欺骗像王乐泉那样的初中生拉。你们继续吧,还好,你们的领导们这麽无知,智商低的要命,掩耳盗铃,自生自灭,否则我们怎么也脱不开你们。呵呵,总有一天你们在你们的尿屎中哭泣,那时候才能明白什么是民主,什么是宪法,什么是正义!!!但是呢,那时候太晚了,因为你们对我们残酷的镇压和压迫,对民主和人权的践踏会让你们死得很难看很难看!!!
isaac Mao

为什么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强于哈佛大学? - 0 views

  • 1。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是我党领导下的射会主义国家公立大学,哈佛大学是没落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私立大学。两种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地位必然高于哈佛大学,这是历史的进步,是谁也无法抹杀的。
isaac Mao

毛泽东"感谢日本"问题言论集--相关文章 - 0 views

  • ......."有的人认为我们应该多抗日,才爱国,但那爱的是蒋介石的国,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祖国是全世界共产党人共同的祖国即苏维埃(苏联),我们共产党人的方针是:要让日本军队多占地,形成蒋、日、我,三国志,这样的形势对我们才有利,最糟糕的情况不过是日本人占领了全中国,到时候我也还可以借助苏联的力量打回来嘛!他们说,很对不起,日本皇军侵略了中国。日本军国主义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利益,使中国人民夺取了政权。
isaac Mao

毛孩们,小心精神分裂 - 0 views

  •      毛孩们是赞同砖制的,现在我不谈砖制的无人监督,带来的贪污腐败等问题。我就说一说被高层吹捧,让底层骄傲的“集中力量办大事”。毛孩们一定会津津乐道地举出一堆例子。从两千年前的秦始皇一直到天朝的神仙爷爷秦始皇。好吧,用举世瞩目的航天工程作例子。
  •      毛孩们,继续渴盼“开明砖制”吗?还在意淫举国体制吗?还要一边诉苦,一式边维护压迫你的人吗?但毛孩们此举是有历史渊源的。中国首任皇帝秦始皇就办了许多大事。被称为人民智慧结晶的长城有一个响亮的招牌,“防御外敌保卫祖国”。倘若果然如此,这个强盛的王朝现在在哪里?说白了,防御外敌是为了更残暴统治百姓,保卫祖国其实就是捍卫政权。这个智慧的结晶更是堆砌了累累白骨。
  •     另一种娇柔和谐的传话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依照觉中央最高指示,领悟中央伟大精神,取得又快又好发展......钦此”。前者是民主乱象,后者是和谐社会。这个问题仍放在后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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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有毛孩憋红了脸:“我们都是高素质的人。”嘿嘿,不当自己是屁民也是觉醒啊。表扬一个。但是伟大领袖说“愚民好管理”“知识越多越反动”啊,高素质岂不更乱了吗?天朝作过实验的,五七年反油就是一例。
isaac Mao

一座县城的毁灭 - 0 views

  • 地震前美丽的北川 1952年9月,北川县城由治城迁往东南20多公里处的曲山。关于此次搬迁的具体原因,尚不得而知。一种说法是与此前北川的匪患有关,搬到交通相对便利的曲山以后,情况危急时可以更快地得到支援。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县城选址曲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曲山镇坐落在崇山峻岭之间的狭窄地带,周围密布滑坡体,即使没有地震,也不是一个安全的居住地。
Clement Chen

20100417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_杂志频道_财新网 - 1 views

  • 诬告陷害罪可能是中国的特产,在其他国家法律中少见。美国法律中的诬告陷害(malicious prosecution)的概念,主要存在于侵权法中,且适用条件严格不涉及刑罚。   至于诽谤罪,虽然大多数国家有之,但已日渐没落。诽谤罪在历史上的起源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故事。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打击政治异议者而设立诽谤罪。时过五个世纪,2010年1月,英国终于废止了诽谤罪。在美国,虽然1962年《标准刑法典》保留了诽谤罪,但是,适用极少。目前,多数州已经废除了诽谤罪。
  • 参照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对这两类案件的裁决应当严格遵循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规则和相当因由(Probable Cause)规则,以保障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法律环境。   在美国,为防止政府官员滥用诽谤罪名,继The 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民事判例后,最高法院在1964年Garrison v. Lousiana刑事判例中,确立了实际恶意规则,即:在诽谤官员的案件中,除非可以证明诽谤人具有实际恶意,否则诽谤罪不成立
  • 中国《刑法》第243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中,也鲜明地存在着“实际恶意原则”。第3款但书曰:“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在福建网友案中,判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是否犯诬告陷害罪时,三人行为是否“有意”或“故意”是定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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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诉人认为,“三人代写帖子和制作视频,有主观故意,使聂某等受到刑事处罚”。但需注意的是,此“故意”非彼“故意”,仅证明“故意控告”远远不够,必须证明是“故意诬告”。   公诉人认为:三人在警方发布真相说明后,仍在网上传布不实信控告,可证明三人“明知控告的事实虚假,仍然有意诬陷”。这种推理非常粗陋
  • 参照美国侵权法上“诬告陷害”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即要证明举报人有诬陷恶意,需经过相当因由规则的检测:即使举报不真实,但如果存在相当的原由与事实,使得举报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合理地相信被举报人存在犯罪嫌疑,诬告陷害则不构成
  • 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政府的调查结论造假现象频出,培育了民众对政府调查报告的普遍不信任心理。游精佑等人对政府的调查结论质疑并反驳,既是法律权利,也是常人的反应。   再者,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
  • 随着民众权利意识日盛,在维稳的借口下, NGO不断被打压,律师介入敏感案件也被严控,制度化的法律援助供应因此减少。由此,中国社会出现一批职业或半职业的“维权个体户”,他们利用“一呼百应”的网络环境,以维护公民权利为事业,虽然时有极端言行,但在道义和人格上令人尊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即属此列
  •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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