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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南行客:杨佳不死--关于"杨佳案"的断想 - 1 views

杨佳 不死 案件 断想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8 Mar 09
  • dafeng qixi
     


    他是一个不幸家庭的孩子。父母离异后,他由多少有些"剽悍"的母亲带大,他显得沉默寡言。

    他曾是个好孩子。乘公交的时候,他主动给老人们让过座;租住小旅馆,他从不拖欠房费;有时间的时候,他喜欢出去走走--他热爱生活。

    在事发之前,他是一个尊重法律的公民。他熟悉各种法律法规,他认"死理";他曾以为,只要按这些法规办事就可以保障自已的权益。

    没有人会想到,他会以这样的惨烈方式为自已的生命划上一个重重地注脚。



    如果一个社会的孩子,因为社会的原因而选择了犯罪;那么最应该反省的不是这个孩子,而是这个社会。

    面对杨佳,我们都必须冷静到最大程度,抛开各种情绪化思维。

    是的,警察也是人。

    现在我们知道了,原来警察也是有血有肉的生命。

    但在警察的眼中,这些与杨佳一样的芸芸众生呢?当你穿着警服上班的时候,你或者会给自已的太太微笑着、会心的说上一句"再见",会亲亲自已女儿的额头;然而,当你一旦面对社会公众时,这些温存会不会一样跃上你的脸颊?

    如果,代表社会公平与公义指向的警察能够象面对自已的亲人一样来面对群众;如果在自已出了错后,能向自已侮辱和损害的对象真诚地说声:"对不起",那么,杨佳的疯狂举动则根本不可能发生。

    我认为,杨佳的举动其实质是--他没有选择在沉默中屈辱的活着,而选择了在血腥与暴力中抚慰自已内心的伤痛。这是一种小人物无奈和最为原始的反抗方式。



    我们必须认真反省。

    我们现在看到,以保护人民群众为天职的警察,其实也是弱者。一个80后青年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仅持一短匕杀死、杀伤数名警察。而杀手,也曾经是弱者。

    是谁让他走上了这条路?回过头来想想,是冷漠,是推诿,是以大欺小,是以弱凌强,让羊变成了狼。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国警察必须明白这个我们祖先在几千前就提出的这个忠告!

    本来可以不死一个人的,然而已经死了六个,还将死一个,杨佳。



    现在我是如此强烈的想让他活着,因为,一、他是弱者,他的合法权益曾遭到对方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他的动机,是出于无奈,是小人物在无路可走后选择的跟自杀几乎性质一样的最后一条路;二、他所侵害的对方,他们本身有失职,因为根据警察《内务条令》等相关法规,对于内部安全保卫、值班备勤有着非常明确且严肃的规定,如果他们自身得到严格遵守,则可能一人不死;且他们可以抓到一个袭警未遂的犯罪嫌疑人;三、他所侵害的对方,其职责是肩负着保护人民这一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官方阐述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特殊主体,对于加入这个群体,有着比普通公务员更高的条件;而且在日常工作中,也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方式,训练和培训几乎是经常化的;但这些警察,显然体力和反应力与一般群众毫无二致;这些死去的警察,其训练真得有素吗?在刑事诉讼中,我们将警察与群众都视为同一类,这是对的;但在量刑上,则不能不考虑警察自身存在的与其职业要求不相符合的缺陷,老百姓将这一点简单的总结为:"你自身都保护不了,何谈保护我们?";同时,相对杨佳,他是弱势群体,而警察,则是比他强大得多的武装性质的无产阶段专政的暴力工具,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一特定职业,强势就是必须有的符号;四、从社会危害性来看,死伤了这么多警察,搞得举国皆恸,这是一个悲剧;但并不表明,杨佳就不值得同情,抑或他就是死有余辜;相反,他从另一个侧面,提醒了我们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他从另一个侧面,要求我们每一个位警察都必须以人为本,在执法过程中体现出社会和谐的总体方向;在执法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将关爱人、尊重人、服务人的理念潜移默化的传播给每一个社会公民。基于此,在警察不文明执法引发血案与尊重警察的生命权的价值考量中,杨佳的尊严与生命必须得到相应的尊重;五、多少感觉到,杨佳的精神状态可能是存在问题的,是否可请中立的第三方对其精神情况进行鉴定,这对杨佳来说是公平的,也可避免公众对警方"自侦自鉴"的相关担忧。



    给杨佳一次真正体现我们法治精神和程序原则的体面审判吧--让发生这一事件的2008年7月1日成为我们全国警察的反省日和耻辱日吧,乃至全国人民的反省日和耻辱日吧!我们不能再用这些无妄之血来书写我们这个民族的痛苦和蒙昧了。

    死了六个警察,就到此为止吧。

    相反,我们可以在这样一个全民的伤痛中得到启发,让我们深刻地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

    如果用复仇的快意来遮掩内心深处的丑陋,用血来泼走血;那么,这样冤冤相报的同态复仇,可以预见,还将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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