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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应学俊:汶川地震--奥运圣火传递--"杨佳符号" - 1 views

汶川地震 奥运 圣火 传递 杨佳 符号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28 Feb 09
  • dafeng qixi
     
    杨佳袭警案以及一些警民冲突事件,本文在这里概括称之为"杨佳符号"。笔者以为,杨佳袭警案必将成为一个与警民冲突始终相关的历史符号(或曰"标本")--正如"马加爵"也已成为与教育、大学生心理教育、大学思想教育相关的一个符号一样。  
       
    那么,笔者是从什么层面上把文题中的三个事件联想起来的呢?--那就是民心、民意所向。  
       
    一、百姓心中公正、正义之秤是永恒存在的  
       
    曾几何时,汶川发生8级地震,中国的百姓、海外华人是那样慷慨解囊--连乞丐都倾其所有捐助灾区,使人无法不为之动容。尽管有某些地震机构、官员在汶川地震中或许因某些因素有不作为的表现或嫌疑,但中国的百姓并没多少人关注于此,而是从救灾、救人的大局出发,万众一心,抗震救灾。这就是中国百姓的善良、正义与宽容,现在被中央誉为"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这就是当时百姓的民心、民意所向。  
       
    曾几何时,有一个姓范的人发表了为自己在地震灾害中逃却行为辩护的文章,似有谬论,引来网络、电视上一篇谴责声,几乎可以将其淹没。这就是中国百姓心中善良、公平和正义这杆秤的体现。  
       
    曾几何时,国外反华小丑阻挠、捣乱奥运圣火的传递,中国百姓、海外华侨表现出空前的团结和义愤,以致一夜间MSN、QQ上一片飘红--都贴上了五星红旗;以致在全国各地产生了自觉抵制"家乐福"的似乎有些过激的一类行动--更值得称道的是:须知,这些都不是政府号召的结果,而是民间发自内心的自觉行动。连海外媒体都对中国民众这种自发强烈的民族主义或曰爱国主义而惊呼、佩服不已。这就是中国百姓心中公平、正义这杆秤的体现。  
       
    曾几何时,藏独分子闹事,国外反华势力应和。中国百姓义愤填膺,纷纷撰文谴责国外反华事件和人物,乃至对国内稍有不同意见者(仅仅是对新闻报道的限制提出不同意见)网络上出现众多挞伐。这些都是民众自觉行为,是善良、淳朴、爱国之民心民意的体现。  
       
    二、杨佳案中的民心所向:追求法律和程序的公正、正义  
       
    可是,不论从网络还是现实中的反映来看,在杨佳袭警案中,老百姓异乎寻常地没有表现出对残忍屠戮之行为的义愤,倒反而多了一些同情和理解(当然不是说那些丧命的警察该杀)。在国外,前一阵还为汶川捐款为奥运加油的华侨,却在中国驻外某些领馆前为杨佳案的公审程序正义而请愿示威……当然,网络上也有微乎其微的声音义正词严地谴责杨佳,赞扬上海的警察"很文明,很克制;还有人说,"如果无辜丧命的警察中有你的家人,你不认为杨佳该杀?"但谴责杨佳的声音又确实很少很少。中国的百姓怎么了?  
       
    这是怎么了?乍看起来,似乎公平、正义的天平在百姓乃至海外华侨心中奇怪地丢失了。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自古以来不会有人认为任意剥夺他人生命是可以存在的事情(当然不包括正当防卫和对该杀者的依法执行),更不用说在彰显人性、人权的当今,而人权的核心首先就是生存权。如此胡乱行凶者还值得同情吗?  
    但是,当我们细细看来,就会发现百姓并没有认为杨佳杀人是值得肯定的事情(尽管也有人扯出"刀客杨佳不朽"的旗子,但这只能视为某种情绪的宣泄而已),更不会认为那些在这次袭警案中丧命的警察该杀;百姓的这些看似反常的反应,均来自于对于司法程序不公正的义愤,它再次说明,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同等重要,二者没有主次之分;相反,却似乎存在着因果上的逻辑联系。不公正的、缺乏正义的法律程序带来的往往就是不公正的缺乏正义的结果--这是显而易见的。  
       
    百姓中即使文化水平再低,只要是稍稍了解杨佳案情、稍稍知道一点法律常识的,都会想到下面一些问题:  

    杨佳袭警的动因究竟是什么?是故意杀人还是疯狂地"讨要说法"所致?并不害怕死亡的杨佳为什么在二审中居然对事件经过"不记得"了?  

    如果仅仅对警察"正常、文明执法"不满,如何会产生这样大的仇恨?如果仅仅对警察"正常、文明执法"不满,而产生这样大的仇恨,且在七八个月后还施以如此疯狂的报复行为,这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否则又该作何解释?(这几乎已成悖论,笔者在《杨佳袭警案之悖论与疑问》一文中已阐述)  

    如果翟建律师所引用法律条文并不是已经废止的,那么一审中对杨佳的精神鉴定合法性何在?二审中,法官并未指出翟建律师引用相关法律的适用错误,却当庭驳回律师要求重新为杨佳做精神鉴定的法律要求,此举合法、合情、合理吗?作为法官如此使用裁定权,这是公正执法吗?这能彰显公平、公正吗?(参阅本文末相关链接)  

    如此重大的举国、举世皆知的案件,不传犯罪嫌疑人所要求的当事人(其实不该叫做"证人")出庭质证,这合法、合情、合理吗?杨佳的母亲曾经在"自行车事件"中与身陷派出所的杨佳多次长时间通话,通话费用去200元之多,但她至今未能到庭作证,未能与杨佳见面,甚至几乎是"失踪"了,是何缘故?法庭为什么只字不提?

    这些程序上的违法,导致杨佳是否曾经遭到警察殴打或侮辱这一关键事实不清,于是对杨佳犯罪动因都无法判定。如何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杨佳被架到另一间屋里以后没有录音、录像,法官依据什么判定他一定没有遭到殴打或侮辱?仅仅就是凭着当事人(当事警察)的所谓"证词"吗?为何连与当事警察当庭质证这一点都做不到?这合法吗?假设甲方与乙方发生冲突,当事的双方能自己证明自己没有打、骂对方吗?--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恰恰是判案之大忌!这一点,法官应当比百姓了解更多、更深。

    央视法制频道有"庭审现场"这档节目,为什么举国、举世关注的杨佳袭警案一审、二审不能通过电视向全国现场直播,"以正视听"?我们如何理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问题很多,而这些问题都源自程序上公正和正义的缺失。这是百姓异乎寻常地没有表现出对残忍屠戮之行为的义愤,倒反而多了一些同情和理解的根本原因所在,而并非百姓头脑发烧、邪恶充盈,是非不分。  
       
    从"汶川地震"到"奥运圣火传递"到"杨佳符号",民众在这些事件上的反应,最终只能说明一点:百姓心中公正、正义之秤是永恒存在的。杨佳案的二审乃至死刑复核中不可忽视民心所向,不可对百姓心中乃至法律工作者心中的疑问、质问置之不理,我们呼吁中央高层领导对此应予关注。切勿以为我们仅仅是关注杨佳袭警案,我们关注的是我国的司法公正、公开、透明,关注正义能否在司法程序和实质中体现。

    民意不可违,民心不可欺。鲁迅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倘若公平和正义彻底丧失,倘若百姓对公平和正义彻底绝望,还想追求社会稳定与和谐,那只能是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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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 杨佳袭警案之悖论与疑问
    ● 刘晓原律师:当庭驳回重新鉴定申请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 10月16日:杨佳案二审后 杨佳父亲杨福生起诉上海市司法局 
    ● 执业律师刘子龙:对侦查、起诉、一审杨佳案件程序中违法行为的控告(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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