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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件之民众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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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涛阎:大难题
润涛阎: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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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
案件
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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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on 22 Feb 09
#1
dafeng qixi
on 22 Feb 09
不论中国出了什么天灾人祸,股市崩盘,甚至经济危机,国人都会原谅胡。因为他毕竟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新三民主义。
杨佳案的出现,着实给胡温出了个大难题:杀了杨佳,百姓们认为胡的三民主义又是骗人的"伟光正"、"三个代表",不同的只是花样。果真如此,胡温几年来的亲民形象工程就泡汤了。
那么,作为有司法机构尤其是还没有免除死刑的国家,杨佳杀了六人,判他死刑为何会导致胡温的威望受损?
首先,从文化背景上讲,我们这个民族对敢于对恶势力搏斗的汉子历来都被称为英雄。当年梁山好汉都是双手沾满了鲜血在朝廷法律上的犯人,至今都被国人崇尚为英雄。在没有改变这种文化之前,杨佳一旦被处死,他的英雄形象立刻取代了银幕上的梁山好汉和打进匪窟的杨子荣。
其次,中国毕竟不是法治国家,别拿那个法律忽悠百姓。老百姓心知肚明中国的法律是怎么回事。在中国,法院别说还没有独立,事实上,法语根本还没有对案件的审理权。因为法院院长要听政法委书记的命令,政法委书记让他下台他就得下台。每级法院都有专门管着他的政法委书记。所以,杨佳到底被不被处死,胡温要参与的。不论是哪个法官宣判杨佳死刑的,历史上都会说杨佳是胡处死的。因为地方政法委书记做不了主。杨佳的案子被全国的媒体互联网炒作的热火朝天,这直接影响到百姓对胡温二人对三民主义的真诚度的认知。
在没有司法独立的国家,法院只是制裁百姓的,对政府没有制裁的权力。在法治的西方国家,法官是终身制,总统不能享受终身制。法院可以判决政府败诉。我刚到美国的那年,北卡州一位混子在一个没有"不许游泳"的警告牌子的河里游泳而被扎伤,其实那个牌子被人拿走了,政府警察没发现。结果,法院判决州政府败诉,赔偿那个混子100万美元。州长不得不辞职。
在没有司法独立的国家,百姓不相信司法公正。杨佳是北京人,他不在北京杀人却到上海杀人,那明摆着上海警察惹怒了他。他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在讨不到说法的情况下只好给他们个说法。
设想:如果上海警方事后得知杨佳的爸爸是江泽x或胡锦x,别说3万赔偿,就是300万,警方还会担心太少呢!
这个设想绝非空谈!老百姓对此心知肚明,就跟明镜似的。如果杨佳是江的儿子或者胡的儿子,上海警方得知后仍然不赔偿,不给个说法。如果有这么一个先例,人们对处死杨佳毫无怨言。问题是:中国政府能找出这样的先例吗?
如果事后得知杨佳是江的儿子,别说上海市委立刻给出个说法,整个上海公安系统都会被上海市委书记处理个底朝天。
所以,别跟百姓讲什么依法办案,老百姓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了。
那么,胡将面临哪些难题呢?
第一个难题就是:处死了杨佳,等于让百姓给杨佳的英雄形象在心里定了位子。对他的崇拜远远超过对胡温的尊敬了。这个时候处死杨佳,一旦有经济危机、天灾人祸、失业率上升等等风吹草动,人民配合胡温的热情立刻降了下来。一点火星就可能引发燎原之势。
第二个难题就是:不处死杨佳,等于承认了警察是邪恶势力。得罪公检法系统,而公检法是国家机器的直接维护者,胡恐怕没有这个胆子。
两难之中,胡只剩下了两个选择:
1.处死杨佳,同时将山西、上海对杨佳施暴过的警方人员依法惩处,至少10年徒刑。这样,人民能够认同胡新三民主义不是忽悠百姓的谎言。
2.杨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按照四人帮的待遇处理。按照这个办法处理,要有辅助措施,就是:法院调查清楚是警察对杨佳非法施暴,杨佳属于报复杀人。
以上两种处理方式都不违反法律的条文,也给人民一个满意的解释。
如果胡温不走如上所述之路,而是处决杨佳后,不给人民一个说法。那么,当天灾人祸再次来临的时候,人民不会配合胡温而度过难关了。
不论中国出了什么天灾人祸,股市崩盘,甚至经济危机,国人都会原谅胡。因为他毕竟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新三民主义。
杨佳案的出现,着实给胡温出了个大难题:杀了杨佳,百姓们认为胡的三民主义又是骗人的"伟光正"、"三个代表",不同的只是花样。果真如此,胡温几年来的亲民形象工程就泡汤了。
那么,作为有司法机构尤其是还没有免除死刑的国家,杨佳杀了六人,判他死刑为何会导致胡温的威望受损?
首先,从文化背景上讲,我们这个民族对敢于对恶势力搏斗的汉子历来都被称为英雄。当年梁山好汉都是双手沾满了鲜血在朝廷法律上的犯人,至今都被国人崇尚为英雄。在没有改变这种文化之前,杨佳一旦被处死,他的英雄形象立刻取代了银幕上的梁山好汉和打进匪窟的杨子荣。
其次,中国毕竟不是法治国家,别拿那个法律忽悠百姓。老百姓心知肚明中国的法律是怎么回事。在中国,法院别说还没有独立,事实上,法语根本还没有对案件的审理权。因为法院院长要听政法委书记的命令,政法委书记让他下台他就得下台。每级法院都有专门管着他的政法委书记。所以,杨佳到底被不被处死,胡温要参与的。不论是哪个法官宣判杨佳死刑的,历史上都会说杨佳是胡处死的。因为地方政法委书记做不了主。杨佳的案子被全国的媒体互联网炒作的热火朝天,这直接影响到百姓对胡温二人对三民主义的真诚度的认知。
在没有司法独立的国家,法院只是制裁百姓的,对政府没有制裁的权力。在法治的西方国家,法官是终身制,总统不能享受终身制。法院可以判决政府败诉。我刚到美国的那年,北卡州一位混子在一个没有"不许游泳"的警告牌子的河里游泳而被扎伤,其实那个牌子被人拿走了,政府警察没发现。结果,法院判决州政府败诉,赔偿那个混子100万美元。州长不得不辞职。
在没有司法独立的国家,百姓不相信司法公正。杨佳是北京人,他不在北京杀人却到上海杀人,那明摆着上海警察惹怒了他。他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在讨不到说法的情况下只好给他们个说法。
设想:如果上海警方事后得知杨佳的爸爸是江泽x或胡锦x,别说3万赔偿,就是300万,警方还会担心太少呢!
这个设想绝非空谈!老百姓对此心知肚明,就跟明镜似的。如果杨佳是江的儿子或者胡的儿子,上海警方得知后仍然不赔偿,不给个说法。如果有这么一个先例,人们对处死杨佳毫无怨言。问题是:中国政府能找出这样的先例吗?
如果事后得知杨佳是江的儿子,别说上海市委立刻给出个说法,整个上海公安系统都会被上海市委书记处理个底朝天。
所以,别跟百姓讲什么依法办案,老百姓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了。
那么,胡将面临哪些难题呢?
第一个难题就是:处死了杨佳,等于让百姓给杨佳的英雄形象在心里定了位子。对他的崇拜远远超过对胡温的尊敬了。这个时候处死杨佳,一旦有经济危机、天灾人祸、失业率上升等等风吹草动,人民配合胡温的热情立刻降了下来。一点火星就可能引发燎原之势。
第二个难题就是:不处死杨佳,等于承认了警察是邪恶势力。得罪公检法系统,而公检法是国家机器的直接维护者,胡恐怕没有这个胆子。
两难之中,胡只剩下了两个选择:
1.处死杨佳,同时将山西、上海对杨佳施暴过的警方人员依法惩处,至少10年徒刑。这样,人民能够认同胡新三民主义不是忽悠百姓的谎言。
2.杨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按照四人帮的待遇处理。按照这个办法处理,要有辅助措施,就是:法院调查清楚是警察对杨佳非法施暴,杨佳属于报复杀人。
以上两种处理方式都不违反法律的条文,也给人民一个满意的解释。
如果胡温不走如上所述之路,而是处决杨佳后,不给人民一个说法。那么,当天灾人祸再次来临的时候,人民不会配合胡温而度过难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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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的出现,着实给胡温出了个大难题:杀了杨佳,百姓们认为胡的三民主义又是骗人的"伟光正"、"三个代表",不同的只是花样。果真如此,胡温几年来的亲民形象工程就泡汤了。
那么,作为有司法机构尤其是还没有免除死刑的国家,杨佳杀了六人,判他死刑为何会导致胡温的威望受损?
首先,从文化背景上讲,我们这个民族对敢于对恶势力搏斗的汉子历来都被称为英雄。当年梁山好汉都是双手沾满了鲜血在朝廷法律上的犯人,至今都被国人崇尚为英雄。在没有改变这种文化之前,杨佳一旦被处死,他的英雄形象立刻取代了银幕上的梁山好汉和打进匪窟的杨子荣。
其次,中国毕竟不是法治国家,别拿那个法律忽悠百姓。老百姓心知肚明中国的法律是怎么回事。在中国,法院别说还没有独立,事实上,法语根本还没有对案件的审理权。因为法院院长要听政法委书记的命令,政法委书记让他下台他就得下台。每级法院都有专门管着他的政法委书记。所以,杨佳到底被不被处死,胡温要参与的。不论是哪个法官宣判杨佳死刑的,历史上都会说杨佳是胡处死的。因为地方政法委书记做不了主。杨佳的案子被全国的媒体互联网炒作的热火朝天,这直接影响到百姓对胡温二人对三民主义的真诚度的认知。
在没有司法独立的国家,法院只是制裁百姓的,对政府没有制裁的权力。在法治的西方国家,法官是终身制,总统不能享受终身制。法院可以判决政府败诉。我刚到美国的那年,北卡州一位混子在一个没有"不许游泳"的警告牌子的河里游泳而被扎伤,其实那个牌子被人拿走了,政府警察没发现。结果,法院判决州政府败诉,赔偿那个混子100万美元。州长不得不辞职。
在没有司法独立的国家,百姓不相信司法公正。杨佳是北京人,他不在北京杀人却到上海杀人,那明摆着上海警察惹怒了他。他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在讨不到说法的情况下只好给他们个说法。
设想:如果上海警方事后得知杨佳的爸爸是江泽x或胡锦x,别说3万赔偿,就是300万,警方还会担心太少呢!
这个设想绝非空谈!老百姓对此心知肚明,就跟明镜似的。如果杨佳是江的儿子或者胡的儿子,上海警方得知后仍然不赔偿,不给个说法。如果有这么一个先例,人们对处死杨佳毫无怨言。问题是:中国政府能找出这样的先例吗?
如果事后得知杨佳是江的儿子,别说上海市委立刻给出个说法,整个上海公安系统都会被上海市委书记处理个底朝天。
所以,别跟百姓讲什么依法办案,老百姓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了。
那么,胡将面临哪些难题呢?
第一个难题就是:处死了杨佳,等于让百姓给杨佳的英雄形象在心里定了位子。对他的崇拜远远超过对胡温的尊敬了。这个时候处死杨佳,一旦有经济危机、天灾人祸、失业率上升等等风吹草动,人民配合胡温的热情立刻降了下来。一点火星就可能引发燎原之势。
第二个难题就是:不处死杨佳,等于承认了警察是邪恶势力。得罪公检法系统,而公检法是国家机器的直接维护者,胡恐怕没有这个胆子。
两难之中,胡只剩下了两个选择:
1.处死杨佳,同时将山西、上海对杨佳施暴过的警方人员依法惩处,至少10年徒刑。这样,人民能够认同胡新三民主义不是忽悠百姓的谎言。
2.杨佳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按照四人帮的待遇处理。按照这个办法处理,要有辅助措施,就是:法院调查清楚是警察对杨佳非法施暴,杨佳属于报复杀人。
以上两种处理方式都不违反法律的条文,也给人民一个满意的解释。
如果胡温不走如上所述之路,而是处决杨佳后,不给人民一个说法。那么,当天灾人祸再次来临的时候,人民不会配合胡温而度过难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