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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案件之民众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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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言:杨佳案谁说了什么。(2)
网言:杨佳案谁说了什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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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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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on 18 Mar 09
#1
dafeng qixi
on 18 Mar 09
其它人说
如果被害人有过错,致使杨佳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在激愤中不能控制自己。忽视这个环节而只考虑后果,这个案子就非常荒谬了。
刑法专家刘仁文表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在美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精神病鉴定,专家证人会被法官难倒,它在我们国家很少出事。我们的法官一来没有这个意识,二个没有专业知识,三是缺少质证专家的方法。
在我们国家走两个极端,一旦鉴定没有精神病立即执行死刑,一旦有精神病就无罪释放。没有一个特殊机构去让他们坐牢。但在美国,刺杀里根总统的精神病患者至今还在医院里关着。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用一天时间得出结论:杨佳无精神病。 2008 年9月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一审认定,辩护人提出,不能排除公安人员在盘查杨佳时,对杨实施殴打的意见,没有证据支持"被鉴定人杨佳无精神病,在本案中应评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法庭上,控辩双方花了长达两三个小时就"杨佳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以及"一审判决中所采信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是否有效"进行质证答辩。法院认为辩护人申请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的理由不充分,将请求当庭驳回。辩护律师翟建认为这个结果"有些仓促和草率"。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这也从另一方面凸显了中国的法律困境。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书面证据的随意性非常大,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失去了法庭上质证的机会。证人不出庭,是司法公正中最大问题之一。这个说轻一点,不利于保障人权,说重一点,这是导致中国许多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源。
尽管刑诉法规定了证人出庭的必要性,但因其人身安全和经济补偿得不到保障,证人不出庭几乎是普遍现象。中国社科院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杨佳案是一起有预谋的袭警杀人案件,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社会原因,但从刑法学角度看,法院根据杨佳犯罪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作出死刑判决,于法于理都是正当的。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对杨佳案的审理发表其看法。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_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在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的背景下,公众对杨佳袭警杀人案从不同角度发出不同声音,是正常现象。但在不同声音中,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认为杨佳袭警致六死四伤,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总之,从该案审判确认的事实和证据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并无事实和法律障碍。
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表示,这种手段凶残、后果严重的暴力犯罪案件,在有死刑的国家都会判处死刑。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行凶致无辜者死伤,都为道义和法律所不容。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 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杨佳袭警杀人案,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主要在诉讼程序方面,包括委托辩护人、精神病鉴定、公开审判等。关注诉讼程序实质上就是关注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判,关注被告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合法保护,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
案件不仅要实现正义,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
总体看,杨佳案的一、二审诉讼程序符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到了程序公正。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针对杨佳案的审理阐述观点。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 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董明亮:我们7月2号介入的,我和陈宏看了四五遍才看清楚录像,杨佳杀人没有一个浪费动作呀。很敏捷的。他身体非常结实。杀4个人只用了八秒多钟的时间。多快。杨佳为什么带入望远镜?还有防毒面具催泪瓦斯?抓他的时候他拿在手里的,说他计划周密有效?好象有矛盾,他带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干什么?他不说话,到底他为什么要这样,我们没有办法判断,但杨佳案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我们的公安有什么要反思的呢?公安局太不严肃。我去过瑞典?人家的公安局就很严肃,我们这还有人领着两个小狗进出。我们的民警让人失望,以为燃烧的汽油瓶,杨佳带的防毒面具是搞演习。
找律师的问题,我今天也正好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一下,我和陈宏因为办这个案子被北京的律师投诉了,因为我们不让他们见杨佳,我们给杨佳指定律师。今天真是个好机会,我们要给自己辩护一下。杨佳很有法律意识,头脑真是很清楚。抓住他他就说了,够本了,说律师来之前自己一句话也不回答。检察官说满足他,给他找个律师。他们很有法律意识,请的有法律顾问,巧的是,正好,谢有明那天值班,当然就叫他来了。当时杨佳的血衣被扒了做证据了,谢有明花400多元给杨佳买了衣服。温暖呀。杨佳就拖着他了。你想,在里面的人最希望有个人去看他了,那怕检察官法官去,他们都高兴,为什么?解闷呀。他们在里面多无聊。随便什么人进去看他们,他们都高兴。
那头,北京的律师免费找上门去要求给辩护,我和陈宏拒绝了北京的律师,所以被投诉。人家杨佳就不要父亲请的律师,杨佳说除了父亲,谁请的律师都行。杨佳成年以后就与父亲没什么来往了,对父亲非常反感,他明确说了不要父亲请的律师,杨佳最佩服的是他的母亲。1000元养活了两个人呀。认为自己的母亲非常了不起。
你北京律师的权利的渊源是什么?必须要犯嫌人认可呀。杨佳是重罪,我们应该尊重他的意志,比如死行犯执行死行,我们都要监督执行的。从尊重杨佳的角度,我们尊重杨佳的意志,杨佳说了在里面挺好的,伙食不错,跟吃单位食堂一样。二审杨佳拒绝了谢有明,换口味了,请了翟建。我们还是尊重杨佳。
关于鉴定的问题,网上炒的很热。鉴定仅是一个参考意见。现在都把鉴定权给了鉴定人,鉴定是不是有证明能力还要分析判断的,杨佳计划周密,自我保护能力很强,你看他律师不来不说话的,问他问题,也是想一想才一句一句往外蹦的。不乱说的,鉴定是对主观方面判断的参考,主观方面也可以根据很多他的表现来判断的。
一审法庭上杨佳要求5个民警出庭,我们考虑有录音,录像。我们要法庭驳回,结果杨佳就说那我不开口。我们认为杨佳想宣染警察有错,想达到让别人都同情他的目的,根据这些说明杨佳头脑很清楚的。辩护人质疑鉴定用的时间短。每个专家手里都有很多案子的。一般用一个月时间是常态。但不是说鉴定就需要一个月。其实最多就两个小时,我们都看到的。就这样,因为特事特办,我尽管是好心。以后知道要慢了。杨佳看起来很正常,问他话,先琢磨了,才蹦出一句话,当时做鉴定,公安上是不接受的,最后,我们好心还做了坏事,说我们的鉴定这么快出来了,我们以后要吸取这个教训了。要想到咋让公众理解。
陈和华:杨佳到底有精神病吗?
1.让我们看看杨佳杀人与一般杀人有什么不同。
A.杀人对象不同--警察。
B.杀人原因不同--无仇。
C.杀人地点不同--公安局。这不是找死嘛。8秒多杀死了4个警察。8个滴达呀。力气多大,象个武疯子。
2.带的东西也不对。很多东西,简直琳琅满目。防毒面具,催泪瓦斯,登山杖。以为去登山呀。还有榔头。一瓶矿泉水,难道杀人中间还需要喝口水?
3.不在乎的态度。说自己在看守所还很舒服,吃的不错,象吃单位食堂。很奇怪吧。精神障碍分两大种,一种是精神病性人格障碍,一种是非精神病性人格障碍,后一种,比如白痴就是后一种。前一种就是CCMD3中的那10种。他说你们杀死我吧,我够本了。对保安,他不杀,敲了保安一榔头。没杀女警。为何杀男性的警察?就是报复。他很结实,当天早上还吃了5个包子,是在应激状态。多带的东西可能想用没用上。当然也可能那就是他的一种风格。--杨佳喜欢登山,所以可能习惯了,喜欢带很多东西,因为登山出去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就算二审律师要求根据这些认定他有精神病,上面的表现说明不了什么,没有什么影响。讨论他有没有精神病意义不大,可以看得出来的。那么杨佳是不是被公安打坏了生殖器呢?象传说的那样?我当时就不相信。你说他的牙重要还是老二重要?(第一次爆发出掌声。)陈宏也说了看不出他被打。有人说可以有没有原因的犯罪--白岩松的节目中,有人认为杨是没有原因的犯罪,说,有无缘的爱--以人为本。说有无缘的恨,说10万里有1个人是这样的,无原因的杀人,那中国就有1万3这样的人了,这么说是不可以的。杨佳杀人的原因是。杨佳就认为自己的事情是天大的事情,杨佳杀人一定是有原因的,他在警局6个小时,当然很长时间是他不愿意离开,他有偏执倾向。是缺陷,不是精神病。你看他,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哪有那么多说法给你?我们生活中谁不遇到很多没有说法的事情?不很多只好自己躲被子里掉掉眼泪就完了吗?(第二次爆发出掌声。)生活里哪里有那么多说法给你。他却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有人说他是反面的许三多。他哪里是找说法去的,是给说法去的。生活中,应该该抛弃的就抛弃,该放弃的就放弃嘛。
杨佳的母亲是那种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中年妇女,杨佳的成长经历:1、母亲是老上访户。2、山西警察给赔了钱的经历。3、上海警察上门解释。这些都是诱因。这些结合起来就是诱因。
张筱薇:先谈谈我们国家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一直是我们国家比较弱的一个领域。
1、给杨佳做了精神疾病的鉴定,这个说明了法律的进步。马家爵,邱兴华,杨佳,这三了惊世骇俗的案子,马的没有做,邱的也没有做,只有杨佳的做了,这是进步。马家爵是因为自己认为同学看不起他,就在宿舍里,进来一个杀一,一连杀了好几个,邱兴华因为道士调戏他老婆,杀了10个。路上还杀了一个,拿出内脏,炒着吃掉了。杨佳,就一点小事情,杀死6个,3个重伤,1个轻伤。马的没有做,邱的也没有做。遗憾。杨佳的我以为不可能做的。董处长提出来了,一定要做。他提出,公安还不同意。董处长说一定要做,你不做社会不服气,这就是维护了程序的正义,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我要为中国的司法进步喝彩。
2、处理杨佳案中执法中间有没有过错。我们要反思。只讲杨佳案,有问题吗?
A.公安机关有欠妥的地方。芷江西路比较乱,靠近火车站。在这查车,这个是很正常的,完全合法的。杨佳问警察:为什么查我?警察说:我们有这个权利。我认为警察水平太差了。如果有政策水平应该说:你的自行车,根据我们的经验可能是被盗的,所以查一下。在山西,杨佳得到了26000元的赔偿,陈宏说30000,说错了,不过瑕不遮玉,瑕不遮玉。你公安偏说:我们有这个权利,杨佳偏不配合只好请他到派出所去。杨佳更得呈了。到派出所杨佳不依不饶,上次听陈宏检察官说:警察说话唾沫到了杨佳的脸上,杨佳指着警察说警察打人了。闹起来了。公安很被动。(这个时候她转向董明亮,问董;车查下来是租的还是买的?董说租的。)结果杨佳就赖着不走了。无理取闹,或者就是想赖一天旅馆费。第二天悄悄走了。公安有不当的地方。第二天,公安应该上报呀,应该把杨佳了解清楚。--杨佳哪是一般人呀,妈妈那样的。公安就应该制定个措施。公安我是公权,我有枪,我是正当的没有错。但这样有效果吗?结果惹来杀身之祸。所以执法应该有技巧。不应该粗暴。这是第一点。是查自行车的时候。
B.赔偿问题。19天了.对人家的投诉,横加漠视。我们公安消极被动。公安先是给赔300,后是给1500。这是咋回事?你这样赔是什么意思??1500人家也不认可.人家要10000。他在山西要了26000。我们怎么做的?两次到北京去。说我们执法没有错,赔你的是电话费。你既然要赔,为什么嘴上还那么硬?要不然就不要赔,你吊起他的胃口了呀。做法欠考虑。完全可以说我们执法有不当的地方,考虑你的特殊情况才赔的。这样杨佳可能也不会有想法了。我感觉执法,赔偿中有问题。
3.第三个要反思的。---是不是有紧急预案的问题。杨佳把追杀的人追到地下室,他是去公安局找死,结果他却杀死了人,这不是对公安机关的嘲弄嘛。就象丁老师讲的,杨佳不是赶死队的。结果8秒多杀了4个。现在闸北公安局做了三道门。这不是也是对公安机关的嘲弄吗?就象动物园以前关老虎让大家看。现在把大家关起来去看老虎一样。都是怕人家嘛。所以,这对公安是嘲弄。应该有紧急预案。有的话,不至于到21楼才把人抓住。大家想想,如果有人放火,火烧到警察,警察发生踩踏,往外逃,那多狼狈。
4.信息公开问题。应该及时公开。比如非典,就公开的不及时。还有矿难事故.再比如毒奶粉。奥运前就发现了。结果现在很被动。看看其他国家,其他国家的刑事统计数据公开后并没有什么后果,刑事犯罪不是就增加了。我们的不公开,却一样有严重的后果。小案可以控制,大案控制不住,其实杨佳挑第一个警察的脖子的时候,他就知道多杀一个多赚一个。横下心了。像马家爵,进来一个杀一个。邱兴华,在山上杀了10个。杨佳进了警察局就杀。第一,他们都是盲杀。第二,社会上始终有一批这样的人。我们的刑事政策应该研究这样的情况。
最后,如何认识我们的刑事政策?我们现在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司法是什么?分3块。定罪,执法,量刑。比如北京贪污30万可能判3年。深圳50万5年。而苏北,山东,30万就是无期。法官裁量权太大。山西26000咋赔下来的?上海1500有依据吗?杨佳案,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当之处,这些都需要细化。
当然杨佳犯罪有他心理的,家庭的,社会的因素。
陈和华:1、警察查杨佳。你不能见人不爽就查。在这个过程中,选择性的执法对吗?2、我们能不能派专家,比如张教授(指前面的张老师)去?你那样给1500,你花了这个钱,不是还侮辱人了吗?(第三次爆发出掌声,应该是陈的语言比较幽默,可惜我记不太完整了。)张教授说的不对,不能说给1500我们没有错误,只是有不妥。错就是错。没错就没错。警察最后给人家说:我们没有错,再来,我们抓你。结果你不用抓,我自己来了。杨佳戴的防毒面具,院子里点着汽油瓶,警察却以为是演练。(第四次爆发出掌声,陈现场的语言学生应该是感觉到很幽默。)有人还问:你什么人?干什么的?白痴嘛。保安也是白痴到往地下室跑。还在那打110。应该跑出去大喊大叫呀。结果他在那查地图的时候,杨佳已经在21楼被制服了。
要解释一下,规定很清楚,无证无牌的自行车不能上路,所以拦杨佳是可以的,应该的。有录音的。今天时间紧,没有带来。要带来大家可能产生这个想法:警察是文明的,而且是软弱的。另外,很多事情不协调。无证的车可以出租。无证的车又规定不能上路。管理不协调。300,1500也没有依据,政府应该做有效的事情。就像狼来了的故事。真的狼来的。燃汽油瓶还以为是演习。陈教授说的话提醒了我。管理不要搞花招。
董明亮:杨佳母亲失踪与杨佳杀人案没有关系。杨佳妈妈为什么失踪,我不知道。公开审判的问题。其实这里面有个度的问题,到什么程度算公开,什么程度不算公开呢?我当时一直在巡视。我们看到法庭是满的。还有几个我熟悉的记者的面孔。如果你说要几百号人才算公开,那没有那么多人。
上海刑侦大队是独立的。上海公民,北京公民不应该互相敌视。杨佳杀死了6个人。如果上海警察不管,到了北京,还是民警管。
2008年11月5日晚上18:30 ,松江校区明镜楼800人报告厅 。讲座题目《从杀人案的审理看中国司法精神鉴定--惨剧发生后的反思 "韬奋论坛热点三人行"第十讲》。讲座人:
1.张筱薇 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顾问委员会委员
2.陈 宏 杨佳案一审公诉人,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检察官
3.董明亮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公诉处处长,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4.陈和华 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5.丁绍宽 科研处副处长
杨福生说
这案子不是律师说了算,也不是法官说了算,凭的是法律。判处他死刑我没意见,但我需要真相。
听到杨佳袭警消息是在7月1日晚上,当晚杨福生与《法制晚报》记者和一并前来的北京律师熊烈锁对话。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_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
应该受得起这个官司。
你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负得起这个责任。
杨福生说翟建。
2008年11月17日。南都周刊《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好几家媒体在那里蹲点儿,她总不能飞出来!
7月13、14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到北京市大屯派出所反复打听王静梅的下落,对方的回答是:调查结束后,她已于 7 月 4 日自行离开。杨佳的父亲杨福生不信这个解释。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王静梅说
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静梅大怒。
2008年11月27日。北方网《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成长档案犯罪动机及全过程》
我自己单独住一间。他们给我一些治精神病的药吃。
王静梅称,杨佳出事后,她就被带到大屯派出所做笔录。第二天深夜,她被派出所工作人员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杨佳母亲收到最高法死刑复核》
当时是为了孩子好。我在这里帮不上忙,总得让孩子有个律师。
7月16日,王静梅在医院给上海来的律师谢有明签了委托书,使其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她解释说。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最高法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
他(杨佳)精神状态还好,不怎么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我一直叮嘱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不过,不管怎样,见到我,对杨佳的情绪也是一种安慰。
他们说,7天之内执行,可以要求见最后一面。
我想再见儿子一面,但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
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王静梅见到儿子杨佳。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最高法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
艾未未说
公平和正义不是神话,它跟水和空气一样,每个人都需要,它涉及到每一个人生存的可能性。
当问及艾未未为何关心杨佳案时,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聪明过人的翟律师闭口不谈最让杨佳恼火的,提出二审上诉的最重要理由,既在一审中,法院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七个警察出庭作证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法院与翟律师成功的取得了上海式的默契,成功的避免了正面交锋,彻底葬送了杨佳案取得突破的可能,走完了一个人性缺失的过场。
翟建的选择遭到艾未未的诟骂。
2008年12月2日 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12-11 发课设计 整理
http://www.bullog.cn/blogs/aiww/archives/241343.aspx
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本刊记者 陈统奎 发自上海
10月20日,在上海高院举行的杨佳袭警案二审宣告"维持原判",杨佳表情平静地接受了死刑判决。然而51岁的翟建却随之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质疑声不断向这位二审辩护律师袭来,特别是北京的律师同行,"他们在骂我,而且骂得很难听"。
翌日,记者来到翟建的律师事务所,就坐会客室。窗沿上放着几个相框,那是2007年翟建当选上海首届"东方大律师"后受时任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接见的照片。10年前,翟建就已当选过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
翟建快言快语:"你想聊什么呢?"他说自己是一个桥牌手,因给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做辩护,他永远拿不到好牌,所以"拿到坏牌少输就是赢"。为杨佳辩护,牌可不是一般的坏。
"搞不好,怨气出到我头上"
时间回溯到7月1日中午,正在网上打桥牌的翟建发现屏幕右下角跳出一条滚动新闻,北京青年杨佳闯入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机关大楼袭警,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及1名保安受伤。"为什么袭警,怎么会一个人单枪匹马的上去杀了那么多个警察?"翟建产生了疑问。
第二天,翟建从新闻里读到一条信息,拘留中的杨佳说没有律师在场他不回答问题,杨的公民权利意识给翟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时,警方找来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谢有明律师,谢的"政府顾问"身份马上招致合法性质疑,更糟糕的是他对媒体发表的一番对当事人不利的讲话,舆论为之哗然。
沸沸扬扬中,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袭警案爆发事由,不过对杨佳袭警动机却三缄其口。要求撤换谢有明律师,转由北京律师为杨佳辩护的声浪四起,但被上海方面拒绝了。
8月26日,杨佳袭警案一审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院高度紧张,拒绝杨佳家属和普通公众旁听,记者们也被集体挡在法院外面,舆论再次哗然,公众对司法公正、程序正义的强烈诉求集中爆发,质疑的焦点也由谢有明律师转向上海司法公正问题。知情者透露,上海市委高层严厉批评了法院的做法。
杨佳上诉后,上海方面终于决定撤换辩护律师。9月22日上午,翟建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打来的电话: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请上海市律师协会介绍新辩护律师,律协推荐了翟建。
"我们关心的是9月22号晚上,你有没有思想斗争,会不会觉得可能像谢有明一样背上骂名?"翟建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会,我觉得做这个案子,风险是很大的。"然而考虑到"一个结果几乎没有悬念的案子,一审竟然引起了那么大不满的声音",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去有所作为,"为程序正义的进步出点力",尽管他也知道"搞不好的话,可能人们的怨气会出到我头上"。
9月23日上午,翟建在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上海市看守所。杨佳带着手铐、脚镣,他蹦蹦跳跳从三楼走下来,脚镣"哗啦啦"地响,杨佳神情放松,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对死亡的恐惧,完全不像一个一审被判死刑者的精神状态,这一切颇让从业24年办刑案千余宗的翟建意外。
翟建跟杨佳开玩笑说:我是来接受你面试的。杨佳也答应得很爽快。
实际上,此举令翟建聪明地规避了"被指定"这个责难,由杨佳自己来请他,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谢有明。
四见杨佳,选定战术
"你给我做辩护,能做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面试"时,杨佳当面抛给翟建一个实质性问题。翟建答,还没看过材料就展望结果是不负责任的,可以等他看过材料后再探讨。翟建说,这个答复让他与杨佳之间建立了基本信任,而这次面见不过短短30分钟。
那天,同去的还有另一名接受"面试"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吉剑青。9月25日上午,翟建和吉剑青再次去见杨佳,这次是"求解之旅"。
杨佳写上诉状不提上诉结果,他的诉求让翟建很吃惊--"我对判决结果看得不重要,我只讨个说法:警察到底打过我没有?"
按照杨佳的说法,2007年10月5日,他在芷江西路因骑无牌自行车,受到巡警盘查,翟建说:"警察确实没有什么毛病,而杨佳恰恰是非常的激动,警察把他拦下来查他,他非常反感。"
不过,据杨佳描述,到了派出所以后,"上来几个警察,就把我抬手抬脚架到里边一间房间,拳打脚踢,打了两三分钟"。后来二审法庭有录像显示,杨确实被数名警察强行拉扯到另一个房间,部分证实了杨佳的证言,但"另一个房间"里的景象,警方没有出示录像资料。
"杨佳始终说警察打了他,从未改变过这个说法,从他的投诉当中,从到案以后一直到开庭都说警察打他。警察方面一直都说没有打。"于是,翟建做了一个推理分析:派出所要想证明没有殴打杨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拿出杨佳被抬入另一处地点的监控录像资料,如果其画面也确如几名警察所言杨佳并没有被打,那么足以证明警察是清白的。现在警方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有后面的录像资料而不拿出来,二是后面根本就没有录像资料。假如是第一个原因,那就意味着杨佳的说法是真实的;假如是第二个原因,法庭也应该依法认定警方举证不能,进而推定杨佳的说法是正确的。
"谁说我不是旗帜鲜明,(杨佳被)打了没有?打了!"这是那天两个多小时的采访中,翟建最激动的时刻,声音高了许多分贝。
后来杨佳离开派出所后没有去验伤,因为他觉得,伤得不重,两个胳膊上有瘀青,回去之后才发现背上也有。翟建问了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你的生殖器有没有问题?杨佳回答说"没有,绝对没有",还反问道"你怎么这么说?"后来二审庭审时,当辩护人、检察员问及其当时伤势时,杨佳说到"生殖器没有受伤",自己还笑了。
也就是说,杨佳在派出所挨打,伤得并不重,几个月过去了,他还来上海玩,旅游结束后返回北京仅住了一晚,在没有任何其它外界情形催化的情况下,他又返回上海,购买了如他自称的一大堆"装备",并上演了一场疯狂的杀戮!而据杨佳的说法,来旅游时他根本都没有去闸北公安分局"侦察"过。
就事论事,以辩护律师身份思考,翟建做了一个推论,"假如说警方说没有打杨佳,他既然把事情闹到这个份上,那除了用精神病来解释,还可以用什么来解释呢?"第二次见完杨佳,翟建想好了以"有精神病"庭辩切入口。事实上,通过观察和分析,翟建认为杨佳的行为几乎完全符合"偏执性人格障碍"等数种人格障碍的表现。
10月6日,翟建正式向上海高院递交了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当天下午,翟建和吉剑青去见杨佳,向他说明了要从精神病的角度辩护。
翟建将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何恬的一篇文章给杨佳看,文中这样描述偏执性精神病病人:"通常有个性缺陷,表现为主观固执、敏感多疑,容易激动、自尊心强、自命不凡,这一性格特征,导致他遇事爱认死理,喜欢抗上,不服从领导、为追求自己认定的真理,哪怕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杨佳同意在法庭上不和律师呛起来,但提醒翟建:"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10月12日上午,翟建第四次会见杨佳。应杨佳父亲的要求,翟建请杨佳答复为什么他不同意父亲请的律师,杨佳的答复只有他父亲懂:"我以为他知道,我想他应该知道。"
坚持"技术型"辩护
四见杨佳后,这个敏感案子仍有两大问题困扰着翟建。
其一,是否申请杨佳母亲出庭作证;其二,是否请杨佳称殴打他的几名警察出庭作证。在一些北京律师看来,杨母是杨佳案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人,但其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之后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在警方播放的派出所录像中,有一个镜头,杨佳从进派出所的大堂开始,手中拿着电话,一直在讲话。杨佳后来告诉翟建:"我给我妈妈打电话,说自己又被带到派出所了。"从这个录像来看,以及上海警方两次在北京见杨佳都是单独接触,翟建认为杨佳母亲所知道的事实都是从杨佳处得知,出庭作证不会有新证据。
翟建很明白,北京同行"希望借我的嘴来将一军",但思前想后翟建决定不将这个军,翟建说,将一军可能迎合了一些人的想法,但他觉得这个做法对当事人的利益没有帮助,他否定了,"假如她能出庭,无非是证明儿子告诉过她警察打过他 ","这个证明有什么意义呢?我敢说他妈妈如果没有失踪大家不会提这个要求。"
至于是否请警察出庭,翟建翻看案卷,发现几名警察接受调查时都否认打人,"即使警察出庭了也是否认,他们可能承认吗?"翟建认为让几个警察出庭对当事人不能起到帮助的作用,"从我的专业角度来说,我是个辩方,拿出来的证人都不能起到帮助我的当事人的作用,我要他出来干什么?"
"你的意思是说害怕起到反作用?"记者追问。翟建答:"不是说害怕起反效用,(如果)起反效用,就会使得我的整个辩护没意义。"
有人曾提出,在辩护律师质问下证人出现冒汗、颤抖等躯体语言,虽然口头上不承认,但这些信息如果通过媒体传递出来,形成强大舆论压力或许会迫使证人翻供。翟建则说:"那种效果,是搞政治,不是搞专业。对,可以将你一军,出你的丑,但我没做这个选择。"
"再退一步说,就算是警察腿在抖,脸在红,每个人知道他们确实打过了,反过来说,你杨佳就能跑到公安局把另外 6个和你无关的警察杀了吗?就能成为改变这种判决的理由吗?尽管你有令人同情的一面,你也没有理由去杀这些无关的警察。"翟建坚持就案论案,就事论事,全部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当事人切身和切实的利益,一切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围绕犯罪构成和证据问题展开。而北京律师同行们则希望他选择的是另外一条道路,即淡化当事人的利益,将法庭作为舞台,表达超乎个案之上的主张和诉求(比如普世价值),期冀通过杨佳案推动法治进程这样一个宏大命题。
翟建的徒弟张培鸿律师撰写博文指出,"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辩护都是由国家设定的与政府对抗的利益平衡机制……一个法治越来越好的国家,应是一个越来越重视技术型辩护的国家。而当技术型辩护可有可无,甚至成为众矢之的的时候,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残存的法治正在沦陷。"张培鸿在说明师傅选择"技术型"辩护的现实性。
翟建说:"我们和北京律师们的理念是一致的,只是在选择的道路上有所不同。"
不过,翟建的选择遭受诟骂了。艺术家艾未未说:"聪明过人的翟律师闭口不谈最让杨佳恼火的,提出二审上诉的最重要理由,即在一审中,法院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7个警察出庭作证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法院与翟律师成功地取得了上海式的默契,成功地避免了正面交锋,彻底葬送了杨佳案取得突破地可能,走完了一个人性缺失的过场。"
程序正义乃一大进步
"起码这个案子没有人跟我发过任何一句话。"翟建说。
10月9日,翟建得知法院不准备再做司法鉴定了,第二天,翟建郑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打了一个申请报告,建议在开庭时,邀请部分精神病诊疗专家参加旁听,庭后听取这些专家的意见,有必要确认这究竟是一种病态表现,还是网上流传的这是一个"英雄行为"?
这是翟建发出的一个暗示信号。翟建知道,公众在等待一个合理解释:杨佳为何如此杀戮?翟建不愿意杨佳的行为被解释为激进的社会情绪,而应该解释为一个有精神病的个案的病态行为,这并不妨碍翟建的另一个愿望--警察机关应从这个个案中吸取教训,追求善治和善政,从人民爱戴中重拾警察威望。
开庭之前,翟建还做了另外一件事,就杨佳的家人旁听事宜亲自跟法院交涉,当杨佳父亲说将有一个朋友陪同时,翟建亦积极向法院沟通,这个过程,非常顺利。
10月13日,二审开庭的日子。翟建开车先接到了杨佳父亲、阿姨王静荣,以及其父的朋友,然后一起上法院。翟建看到高院侧门所在的襄阳南路上,马路两边人头涌涌,他看到了有人举着牌子"刀客不朽",警察和保安如临大敌。据悉,当天上海警方带走了300多名寻衅肇事的场外旁听者,后有40多人被刑事拘留。
法庭内,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人,有一个西装革履的律师,和他握手,自我介绍说是李劲松--杨佳父亲聘请的辩护律师之一。到场的有中央和地方媒体30多家,包括3家香港媒体。值得一提的是,10月20日开庭宣判时,境外媒体也被允许进场了。
"允许家人入场,允许媒体采访,允许北京律师旁听这都是进步。"翟建说,"二审比一审从程序上进步,也许这种进步达不到大家的要求,但进步总比不进步要好,这种进步来源于公众的关注,来源于媒体的广泛关注,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
这是一场艰辛的生死之辩,庭审历时7个半小时,上午是法庭调查阶段,庭审高潮出现在下午的辩论阶段,焦点集中在是否有必要重新对杨佳作精神病鉴定;一审出具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否有合法资格;警察是否打了杨佳。
翟建主要做了两部分辩护。一是关于案件的起因,二是关于杨佳的精神状态。后者是他辩护的重点,翟建列举杨佳种种异于常人的行为,比如他对一审的死刑判决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不在乎,"你们不要为我争取改变一审判决,要不我在里面呆到50多岁才出来也没意思",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法庭上,杨佳也有"异乎寻常"的表现佐证,他甚至称那些受害警察"他们不是无辜的",但当检察员问他此话怎讲时,他略加思索后笑眯眯地问:我可不可以拒绝回答。
杨佳还宣布: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法庭随后驳回重新做精神鉴定的申请。至此,翟建一声叹息:"比较遗憾。"翟建是坚持杨佳有精神病的,即使是二审判决后,这一点他也旗帜鲜明。二审判决下来之前,翟建就知道,不能重新做精神鉴定,推翻原判的可能几乎为零。10月 20日,判决下来,果然不出翟建所料。
当翟建在办公室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有人打来电话进行采访,告诉翟建,40多位全国知名学者、律师和社会人士向中央政府发了一封呼吁信,请求特赦杨佳。翟建说他也支持特赦杨佳,"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种情况下某一个人必须被立即杀掉。"
翟建特别提到,杨佳本就希望一死而痛快,至今并未有忏悔之意,而对他进行终身监禁并不比立即执行死刑来得轻,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杨佳会意识到这种惩罚的长期性和痛苦性,会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忏悔,如是这样,可以抚慰6个逝去的警察在天之灵,更能抚慰社会不满情绪,让杨佳用一生来向社会忏悔。
此外,"我非常希望我们的国家有一天能走上废除死刑的道路。"翟建说。
其它人说
如果被害人有过错,致使杨佳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在激愤中不能控制自己。忽视这个环节而只考虑后果,这个案子就非常荒谬了。
刑法专家刘仁文表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在美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精神病鉴定,专家证人会被法官难倒,它在我们国家很少出事。我们的法官一来没有这个意识,二个没有专业知识,三是缺少质证专家的方法。
在我们国家走两个极端,一旦鉴定没有精神病立即执行死刑,一旦有精神病就无罪释放。没有一个特殊机构去让他们坐牢。但在美国,刺杀里根总统的精神病患者至今还在医院里关着。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用一天时间得出结论:杨佳无精神病。 2008 年9月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一审认定,辩护人提出,不能排除公安人员在盘查杨佳时,对杨实施殴打的意见,没有证据支持"被鉴定人杨佳无精神病,在本案中应评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法庭上,控辩双方花了长达两三个小时就"杨佳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以及"一审判决中所采信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是否有效"进行质证答辩。法院认为辩护人申请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的理由不充分,将请求当庭驳回。辩护律师翟建认为这个结果"有些仓促和草率"。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这也从另一方面凸显了中国的法律困境。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书面证据的随意性非常大,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失去了法庭上质证的机会。证人不出庭,是司法公正中最大问题之一。这个说轻一点,不利于保障人权,说重一点,这是导致中国许多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源。
尽管刑诉法规定了证人出庭的必要性,但因其人身安全和经济补偿得不到保障,证人不出庭几乎是普遍现象。中国社科院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杨佳案是一起有预谋的袭警杀人案件,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社会原因,但从刑法学角度看,法院根据杨佳犯罪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作出死刑判决,于法于理都是正当的。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对杨佳案的审理发表其看法。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_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在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的背景下,公众对杨佳袭警杀人案从不同角度发出不同声音,是正常现象。但在不同声音中,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认为杨佳袭警致六死四伤,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总之,从该案审判确认的事实和证据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并无事实和法律障碍。
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表示,这种手段凶残、后果严重的暴力犯罪案件,在有死刑的国家都会判处死刑。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行凶致无辜者死伤,都为道义和法律所不容。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 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杨佳袭警杀人案,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主要在诉讼程序方面,包括委托辩护人、精神病鉴定、公开审判等。关注诉讼程序实质上就是关注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判,关注被告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合法保护,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
案件不仅要实现正义,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
总体看,杨佳案的一、二审诉讼程序符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到了程序公正。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针对杨佳案的审理阐述观点。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 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董明亮:我们7月2号介入的,我和陈宏看了四五遍才看清楚录像,杨佳杀人没有一个浪费动作呀。很敏捷的。他身体非常结实。杀4个人只用了八秒多钟的时间。多快。杨佳为什么带入望远镜?还有防毒面具催泪瓦斯?抓他的时候他拿在手里的,说他计划周密有效?好象有矛盾,他带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干什么?他不说话,到底他为什么要这样,我们没有办法判断,但杨佳案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我们的公安有什么要反思的呢?公安局太不严肃。我去过瑞典?人家的公安局就很严肃,我们这还有人领着两个小狗进出。我们的民警让人失望,以为燃烧的汽油瓶,杨佳带的防毒面具是搞演习。
找律师的问题,我今天也正好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一下,我和陈宏因为办这个案子被北京的律师投诉了,因为我们不让他们见杨佳,我们给杨佳指定律师。今天真是个好机会,我们要给自己辩护一下。杨佳很有法律意识,头脑真是很清楚。抓住他他就说了,够本了,说律师来之前自己一句话也不回答。检察官说满足他,给他找个律师。他们很有法律意识,请的有法律顾问,巧的是,正好,谢有明那天值班,当然就叫他来了。当时杨佳的血衣被扒了做证据了,谢有明花400多元给杨佳买了衣服。温暖呀。杨佳就拖着他了。你想,在里面的人最希望有个人去看他了,那怕检察官法官去,他们都高兴,为什么?解闷呀。他们在里面多无聊。随便什么人进去看他们,他们都高兴。
那头,北京的律师免费找上门去要求给辩护,我和陈宏拒绝了北京的律师,所以被投诉。人家杨佳就不要父亲请的律师,杨佳说除了父亲,谁请的律师都行。杨佳成年以后就与父亲没什么来往了,对父亲非常反感,他明确说了不要父亲请的律师,杨佳最佩服的是他的母亲。1000元养活了两个人呀。认为自己的母亲非常了不起。
你北京律师的权利的渊源是什么?必须要犯嫌人认可呀。杨佳是重罪,我们应该尊重他的意志,比如死行犯执行死行,我们都要监督执行的。从尊重杨佳的角度,我们尊重杨佳的意志,杨佳说了在里面挺好的,伙食不错,跟吃单位食堂一样。二审杨佳拒绝了谢有明,换口味了,请了翟建。我们还是尊重杨佳。
关于鉴定的问题,网上炒的很热。鉴定仅是一个参考意见。现在都把鉴定权给了鉴定人,鉴定是不是有证明能力还要分析判断的,杨佳计划周密,自我保护能力很强,你看他律师不来不说话的,问他问题,也是想一想才一句一句往外蹦的。不乱说的,鉴定是对主观方面判断的参考,主观方面也可以根据很多他的表现来判断的。
一审法庭上杨佳要求5个民警出庭,我们考虑有录音,录像。我们要法庭驳回,结果杨佳就说那我不开口。我们认为杨佳想宣染警察有错,想达到让别人都同情他的目的,根据这些说明杨佳头脑很清楚的。辩护人质疑鉴定用的时间短。每个专家手里都有很多案子的。一般用一个月时间是常态。但不是说鉴定就需要一个月。其实最多就两个小时,我们都看到的。就这样,因为特事特办,我尽管是好心。以后知道要慢了。杨佳看起来很正常,问他话,先琢磨了,才蹦出一句话,当时做鉴定,公安上是不接受的,最后,我们好心还做了坏事,说我们的鉴定这么快出来了,我们以后要吸取这个教训了。要想到咋让公众理解。
陈和华:杨佳到底有精神病吗?
1.让我们看看杨佳杀人与一般杀人有什么不同。
A.杀人对象不同--警察。
B.杀人原因不同--无仇。
C.杀人地点不同--公安局。这不是找死嘛。8秒多杀死了4个警察。8个滴达呀。力气多大,象个武疯子。
2.带的东西也不对。很多东西,简直琳琅满目。防毒面具,催泪瓦斯,登山杖。以为去登山呀。还有榔头。一瓶矿泉水,难道杀人中间还需要喝口水?
3.不在乎的态度。说自己在看守所还很舒服,吃的不错,象吃单位食堂。很奇怪吧。精神障碍分两大种,一种是精神病性人格障碍,一种是非精神病性人格障碍,后一种,比如白痴就是后一种。前一种就是CCMD3中的那10种。他说你们杀死我吧,我够本了。对保安,他不杀,敲了保安一榔头。没杀女警。为何杀男性的警察?就是报复。他很结实,当天早上还吃了5个包子,是在应激状态。多带的东西可能想用没用上。当然也可能那就是他的一种风格。--杨佳喜欢登山,所以可能习惯了,喜欢带很多东西,因为登山出去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就算二审律师要求根据这些认定他有精神病,上面的表现说明不了什么,没有什么影响。讨论他有没有精神病意义不大,可以看得出来的。那么杨佳是不是被公安打坏了生殖器呢?象传说的那样?我当时就不相信。你说他的牙重要还是老二重要?(第一次爆发出掌声。)陈宏也说了看不出他被打。有人说可以有没有原因的犯罪--白岩松的节目中,有人认为杨是没有原因的犯罪,说,有无缘的爱--以人为本。说有无缘的恨,说10万里有1个人是这样的,无原因的杀人,那中国就有1万3这样的人了,这么说是不可以的。杨佳杀人的原因是。杨佳就认为自己的事情是天大的事情,杨佳杀人一定是有原因的,他在警局6个小时,当然很长时间是他不愿意离开,他有偏执倾向。是缺陷,不是精神病。你看他,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哪有那么多说法给你?我们生活中谁不遇到很多没有说法的事情?不很多只好自己躲被子里掉掉眼泪就完了吗?(第二次爆发出掌声。)生活里哪里有那么多说法给你。他却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有人说他是反面的许三多。他哪里是找说法去的,是给说法去的。生活中,应该该抛弃的就抛弃,该放弃的就放弃嘛。
杨佳的母亲是那种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中年妇女,杨佳的成长经历:1、母亲是老上访户。2、山西警察给赔了钱的经历。3、上海警察上门解释。这些都是诱因。这些结合起来就是诱因。
张筱薇:先谈谈我们国家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一直是我们国家比较弱的一个领域。
1、给杨佳做了精神疾病的鉴定,这个说明了法律的进步。马家爵,邱兴华,杨佳,这三了惊世骇俗的案子,马的没有做,邱的也没有做,只有杨佳的做了,这是进步。马家爵是因为自己认为同学看不起他,就在宿舍里,进来一个杀一,一连杀了好几个,邱兴华因为道士调戏他老婆,杀了10个。路上还杀了一个,拿出内脏,炒着吃掉了。杨佳,就一点小事情,杀死6个,3个重伤,1个轻伤。马的没有做,邱的也没有做。遗憾。杨佳的我以为不可能做的。董处长提出来了,一定要做。他提出,公安还不同意。董处长说一定要做,你不做社会不服气,这就是维护了程序的正义,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我要为中国的司法进步喝彩。
2、处理杨佳案中执法中间有没有过错。我们要反思。只讲杨佳案,有问题吗?
A.公安机关有欠妥的地方。芷江西路比较乱,靠近火车站。在这查车,这个是很正常的,完全合法的。杨佳问警察:为什么查我?警察说:我们有这个权利。我认为警察水平太差了。如果有政策水平应该说:你的自行车,根据我们的经验可能是被盗的,所以查一下。在山西,杨佳得到了26000元的赔偿,陈宏说30000,说错了,不过瑕不遮玉,瑕不遮玉。你公安偏说:我们有这个权利,杨佳偏不配合只好请他到派出所去。杨佳更得呈了。到派出所杨佳不依不饶,上次听陈宏检察官说:警察说话唾沫到了杨佳的脸上,杨佳指着警察说警察打人了。闹起来了。公安很被动。(这个时候她转向董明亮,问董;车查下来是租的还是买的?董说租的。)结果杨佳就赖着不走了。无理取闹,或者就是想赖一天旅馆费。第二天悄悄走了。公安有不当的地方。第二天,公安应该上报呀,应该把杨佳了解清楚。--杨佳哪是一般人呀,妈妈那样的。公安就应该制定个措施。公安我是公权,我有枪,我是正当的没有错。但这样有效果吗?结果惹来杀身之祸。所以执法应该有技巧。不应该粗暴。这是第一点。是查自行车的时候。
B.赔偿问题。19天了.对人家的投诉,横加漠视。我们公安消极被动。公安先是给赔300,后是给1500。这是咋回事?你这样赔是什么意思??1500人家也不认可.人家要10000。他在山西要了26000。我们怎么做的?两次到北京去。说我们执法没有错,赔你的是电话费。你既然要赔,为什么嘴上还那么硬?要不然就不要赔,你吊起他的胃口了呀。做法欠考虑。完全可以说我们执法有不当的地方,考虑你的特殊情况才赔的。这样杨佳可能也不会有想法了。我感觉执法,赔偿中有问题。
3.第三个要反思的。---是不是有紧急预案的问题。杨佳把追杀的人追到地下室,他是去公安局找死,结果他却杀死了人,这不是对公安机关的嘲弄嘛。就象丁老师讲的,杨佳不是赶死队的。结果8秒多杀了4个。现在闸北公安局做了三道门。这不是也是对公安机关的嘲弄吗?就象动物园以前关老虎让大家看。现在把大家关起来去看老虎一样。都是怕人家嘛。所以,这对公安是嘲弄。应该有紧急预案。有的话,不至于到21楼才把人抓住。大家想想,如果有人放火,火烧到警察,警察发生踩踏,往外逃,那多狼狈。
4.信息公开问题。应该及时公开。比如非典,就公开的不及时。还有矿难事故.再比如毒奶粉。奥运前就发现了。结果现在很被动。看看其他国家,其他国家的刑事统计数据公开后并没有什么后果,刑事犯罪不是就增加了。我们的不公开,却一样有严重的后果。小案可以控制,大案控制不住,其实杨佳挑第一个警察的脖子的时候,他就知道多杀一个多赚一个。横下心了。像马家爵,进来一个杀一个。邱兴华,在山上杀了10个。杨佳进了警察局就杀。第一,他们都是盲杀。第二,社会上始终有一批这样的人。我们的刑事政策应该研究这样的情况。
最后,如何认识我们的刑事政策?我们现在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司法是什么?分3块。定罪,执法,量刑。比如北京贪污30万可能判3年。深圳50万5年。而苏北,山东,30万就是无期。法官裁量权太大。山西26000咋赔下来的?上海1500有依据吗?杨佳案,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当之处,这些都需要细化。
当然杨佳犯罪有他心理的,家庭的,社会的因素。
陈和华:1、警察查杨佳。你不能见人不爽就查。在这个过程中,选择性的执法对吗?2、我们能不能派专家,比如张教授(指前面的张老师)去?你那样给1500,你花了这个钱,不是还侮辱人了吗?(第三次爆发出掌声,应该是陈的语言比较幽默,可惜我记不太完整了。)张教授说的不对,不能说给1500我们没有错误,只是有不妥。错就是错。没错就没错。警察最后给人家说:我们没有错,再来,我们抓你。结果你不用抓,我自己来了。杨佳戴的防毒面具,院子里点着汽油瓶,警察却以为是演练。(第四次爆发出掌声,陈现场的语言学生应该是感觉到很幽默。)有人还问:你什么人?干什么的?白痴嘛。保安也是白痴到往地下室跑。还在那打110。应该跑出去大喊大叫呀。结果他在那查地图的时候,杨佳已经在21楼被制服了。
要解释一下,规定很清楚,无证无牌的自行车不能上路,所以拦杨佳是可以的,应该的。有录音的。今天时间紧,没有带来。要带来大家可能产生这个想法:警察是文明的,而且是软弱的。另外,很多事情不协调。无证的车可以出租。无证的车又规定不能上路。管理不协调。300,1500也没有依据,政府应该做有效的事情。就像狼来了的故事。真的狼来的。燃汽油瓶还以为是演习。陈教授说的话提醒了我。管理不要搞花招。
董明亮:杨佳母亲失踪与杨佳杀人案没有关系。杨佳妈妈为什么失踪,我不知道。公开审判的问题。其实这里面有个度的问题,到什么程度算公开,什么程度不算公开呢?我当时一直在巡视。我们看到法庭是满的。还有几个我熟悉的记者的面孔。如果你说要几百号人才算公开,那没有那么多人。
上海刑侦大队是独立的。上海公民,北京公民不应该互相敌视。杨佳杀死了6个人。如果上海警察不管,到了北京,还是民警管。
2008年11月5日晚上18:30 ,松江校区明镜楼800人报告厅 。讲座题目《从杀人案的审理看中国司法精神鉴定--惨剧发生后的反思 "韬奋论坛热点三人行"第十讲》。讲座人:
1.张筱薇 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顾问委员会委员
2.陈 宏 杨佳案一审公诉人,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检察官
3.董明亮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公诉处处长,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4.陈和华 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5.丁绍宽 科研处副处长
杨福生说
这案子不是律师说了算,也不是法官说了算,凭的是法律。判处他死刑我没意见,但我需要真相。
听到杨佳袭警消息是在7月1日晚上,当晚杨福生与《法制晚报》记者和一并前来的北京律师熊烈锁对话。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_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
应该受得起这个官司。
你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负得起这个责任。
杨福生说翟建。
2008年11月17日。南都周刊《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好几家媒体在那里蹲点儿,她总不能飞出来!
7月13、14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到北京市大屯派出所反复打听王静梅的下落,对方的回答是:调查结束后,她已于 7 月 4 日自行离开。杨佳的父亲杨福生不信这个解释。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王静梅说
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静梅大怒。
2008年11月27日。北方网《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成长档案犯罪动机及全过程》
我自己单独住一间。他们给我一些治精神病的药吃。
王静梅称,杨佳出事后,她就被带到大屯派出所做笔录。第二天深夜,她被派出所工作人员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杨佳母亲收到最高法死刑复核》
当时是为了孩子好。我在这里帮不上忙,总得让孩子有个律师。
7月16日,王静梅在医院给上海来的律师谢有明签了委托书,使其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她解释说。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最高法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
他(杨佳)精神状态还好,不怎么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我一直叮嘱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不过,不管怎样,见到我,对杨佳的情绪也是一种安慰。
他们说,7天之内执行,可以要求见最后一面。
我想再见儿子一面,但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
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王静梅见到儿子杨佳。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最高法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
艾未未说
公平和正义不是神话,它跟水和空气一样,每个人都需要,它涉及到每一个人生存的可能性。
当问及艾未未为何关心杨佳案时,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聪明过人的翟律师闭口不谈最让杨佳恼火的,提出二审上诉的最重要理由,既在一审中,法院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七个警察出庭作证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法院与翟律师成功的取得了上海式的默契,成功的避免了正面交锋,彻底葬送了杨佳案取得突破的可能,走完了一个人性缺失的过场。
翟建的选择遭到艾未未的诟骂。
2008年12月2日 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12-11 发课设计 整理
http://www.bullog.cn/blogs/aiww/archives/241343.aspx
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本刊记者 陈统奎 发自上海
10月20日,在上海高院举行的杨佳袭警案二审宣告"维持原判",杨佳表情平静地接受了死刑判决。然而51岁的翟建却随之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质疑声不断向这位二审辩护律师袭来,特别是北京的律师同行,"他们在骂我,而且骂得很难听"。
翌日,记者来到翟建的律师事务所,就坐会客室。窗沿上放着几个相框,那是2007年翟建当选上海首届"东方大律师"后受时任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接见的照片。10年前,翟建就已当选过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
翟建快言快语:"你想聊什么呢?"他说自己是一个桥牌手,因给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做辩护,他永远拿不到好牌,所以"拿到坏牌少输就是赢"。为杨佳辩护,牌可不是一般的坏。
"搞不好,怨气出到我头上"
时间回溯到7月1日中午,正在网上打桥牌的翟建发现屏幕右下角跳出一条滚动新闻,北京青年杨佳闯入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机关大楼袭警,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及1名保安受伤。"为什么袭警,怎么会一个人单枪匹马的上去杀了那么多个警察?"翟建产生了疑问。
第二天,翟建从新闻里读到一条信息,拘留中的杨佳说没有律师在场他不回答问题,杨的公民权利意识给翟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时,警方找来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谢有明律师,谢的"政府顾问"身份马上招致合法性质疑,更糟糕的是他对媒体发表的一番对当事人不利的讲话,舆论为之哗然。
沸沸扬扬中,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袭警案爆发事由,不过对杨佳袭警动机却三缄其口。要求撤换谢有明律师,转由北京律师为杨佳辩护的声浪四起,但被上海方面拒绝了。
8月26日,杨佳袭警案一审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院高度紧张,拒绝杨佳家属和普通公众旁听,记者们也被集体挡在法院外面,舆论再次哗然,公众对司法公正、程序正义的强烈诉求集中爆发,质疑的焦点也由谢有明律师转向上海司法公正问题。知情者透露,上海市委高层严厉批评了法院的做法。
杨佳上诉后,上海方面终于决定撤换辩护律师。9月22日上午,翟建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打来的电话: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请上海市律师协会介绍新辩护律师,律协推荐了翟建。
"我们关心的是9月22号晚上,你有没有思想斗争,会不会觉得可能像谢有明一样背上骂名?"翟建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会,我觉得做这个案子,风险是很大的。"然而考虑到"一个结果几乎没有悬念的案子,一审竟然引起了那么大不满的声音",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去有所作为,"为程序正义的进步出点力",尽管他也知道"搞不好的话,可能人们的怨气会出到我头上"。
9月23日上午,翟建在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上海市看守所。杨佳带着手铐、脚镣,他蹦蹦跳跳从三楼走下来,脚镣"哗啦啦"地响,杨佳神情放松,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对死亡的恐惧,完全不像一个一审被判死刑者的精神状态,这一切颇让从业24年办刑案千余宗的翟建意外。
翟建跟杨佳开玩笑说:我是来接受你面试的。杨佳也答应得很爽快。
实际上,此举令翟建聪明地规避了"被指定"这个责难,由杨佳自己来请他,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谢有明。
四见杨佳,选定战术
"你给我做辩护,能做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面试"时,杨佳当面抛给翟建一个实质性问题。翟建答,还没看过材料就展望结果是不负责任的,可以等他看过材料后再探讨。翟建说,这个答复让他与杨佳之间建立了基本信任,而这次面见不过短短30分钟。
那天,同去的还有另一名接受"面试"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吉剑青。9月25日上午,翟建和吉剑青再次去见杨佳,这次是"求解之旅"。
杨佳写上诉状不提上诉结果,他的诉求让翟建很吃惊--"我对判决结果看得不重要,我只讨个说法:警察到底打过我没有?"
按照杨佳的说法,2007年10月5日,他在芷江西路因骑无牌自行车,受到巡警盘查,翟建说:"警察确实没有什么毛病,而杨佳恰恰是非常的激动,警察把他拦下来查他,他非常反感。"
不过,据杨佳描述,到了派出所以后,"上来几个警察,就把我抬手抬脚架到里边一间房间,拳打脚踢,打了两三分钟"。后来二审法庭有录像显示,杨确实被数名警察强行拉扯到另一个房间,部分证实了杨佳的证言,但"另一个房间"里的景象,警方没有出示录像资料。
"杨佳始终说警察打了他,从未改变过这个说法,从他的投诉当中,从到案以后一直到开庭都说警察打他。警察方面一直都说没有打。"于是,翟建做了一个推理分析:派出所要想证明没有殴打杨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拿出杨佳被抬入另一处地点的监控录像资料,如果其画面也确如几名警察所言杨佳并没有被打,那么足以证明警察是清白的。现在警方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有后面的录像资料而不拿出来,二是后面根本就没有录像资料。假如是第一个原因,那就意味着杨佳的说法是真实的;假如是第二个原因,法庭也应该依法认定警方举证不能,进而推定杨佳的说法是正确的。
"谁说我不是旗帜鲜明,(杨佳被)打了没有?打了!"这是那天两个多小时的采访中,翟建最激动的时刻,声音高了许多分贝。
后来杨佳离开派出所后没有去验伤,因为他觉得,伤得不重,两个胳膊上有瘀青,回去之后才发现背上也有。翟建问了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你的生殖器有没有问题?杨佳回答说"没有,绝对没有",还反问道"你怎么这么说?"后来二审庭审时,当辩护人、检察员问及其当时伤势时,杨佳说到"生殖器没有受伤",自己还笑了。
也就是说,杨佳在派出所挨打,伤得并不重,几个月过去了,他还来上海玩,旅游结束后返回北京仅住了一晚,在没有任何其它外界情形催化的情况下,他又返回上海,购买了如他自称的一大堆"装备",并上演了一场疯狂的杀戮!而据杨佳的说法,来旅游时他根本都没有去闸北公安分局"侦察"过。
就事论事,以辩护律师身份思考,翟建做了一个推论,"假如说警方说没有打杨佳,他既然把事情闹到这个份上,那除了用精神病来解释,还可以用什么来解释呢?"第二次见完杨佳,翟建想好了以"有精神病"庭辩切入口。事实上,通过观察和分析,翟建认为杨佳的行为几乎完全符合"偏执性人格障碍"等数种人格障碍的表现。
10月6日,翟建正式向上海高院递交了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当天下午,翟建和吉剑青去见杨佳,向他说明了要从精神病的角度辩护。
翟建将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何恬的一篇文章给杨佳看,文中这样描述偏执性精神病病人:"通常有个性缺陷,表现为主观固执、敏感多疑,容易激动、自尊心强、自命不凡,这一性格特征,导致他遇事爱认死理,喜欢抗上,不服从领导、为追求自己认定的真理,哪怕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杨佳同意在法庭上不和律师呛起来,但提醒翟建:"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10月12日上午,翟建第四次会见杨佳。应杨佳父亲的要求,翟建请杨佳答复为什么他不同意父亲请的律师,杨佳的答复只有他父亲懂:"我以为他知道,我想他应该知道。"
坚持"技术型"辩护
四见杨佳后,这个敏感案子仍有两大问题困扰着翟建。
其一,是否申请杨佳母亲出庭作证;其二,是否请杨佳称殴打他的几名警察出庭作证。在一些北京律师看来,杨母是杨佳案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人,但其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之后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在警方播放的派出所录像中,有一个镜头,杨佳从进派出所的大堂开始,手中拿着电话,一直在讲话。杨佳后来告诉翟建:"我给我妈妈打电话,说自己又被带到派出所了。"从这个录像来看,以及上海警方两次在北京见杨佳都是单独接触,翟建认为杨佳母亲所知道的事实都是从杨佳处得知,出庭作证不会有新证据。
翟建很明白,北京同行"希望借我的嘴来将一军",但思前想后翟建决定不将这个军,翟建说,将一军可能迎合了一些人的想法,但他觉得这个做法对当事人的利益没有帮助,他否定了,"假如她能出庭,无非是证明儿子告诉过她警察打过他 ","这个证明有什么意义呢?我敢说他妈妈如果没有失踪大家不会提这个要求。"
至于是否请警察出庭,翟建翻看案卷,发现几名警察接受调查时都否认打人,"即使警察出庭了也是否认,他们可能承认吗?"翟建认为让几个警察出庭对当事人不能起到帮助的作用,"从我的专业角度来说,我是个辩方,拿出来的证人都不能起到帮助我的当事人的作用,我要他出来干什么?"
"你的意思是说害怕起到反作用?"记者追问。翟建答:"不是说害怕起反效用,(如果)起反效用,就会使得我的整个辩护没意义。"
有人曾提出,在辩护律师质问下证人出现冒汗、颤抖等躯体语言,虽然口头上不承认,但这些信息如果通过媒体传递出来,形成强大舆论压力或许会迫使证人翻供。翟建则说:"那种效果,是搞政治,不是搞专业。对,可以将你一军,出你的丑,但我没做这个选择。"
"再退一步说,就算是警察腿在抖,脸在红,每个人知道他们确实打过了,反过来说,你杨佳就能跑到公安局把另外 6个和你无关的警察杀了吗?就能成为改变这种判决的理由吗?尽管你有令人同情的一面,你也没有理由去杀这些无关的警察。"翟建坚持就案论案,就事论事,全部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当事人切身和切实的利益,一切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围绕犯罪构成和证据问题展开。而北京律师同行们则希望他选择的是另外一条道路,即淡化当事人的利益,将法庭作为舞台,表达超乎个案之上的主张和诉求(比如普世价值),期冀通过杨佳案推动法治进程这样一个宏大命题。
翟建的徒弟张培鸿律师撰写博文指出,"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辩护都是由国家设定的与政府对抗的利益平衡机制……一个法治越来越好的国家,应是一个越来越重视技术型辩护的国家。而当技术型辩护可有可无,甚至成为众矢之的的时候,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残存的法治正在沦陷。"张培鸿在说明师傅选择"技术型"辩护的现实性。
翟建说:"我们和北京律师们的理念是一致的,只是在选择的道路上有所不同。"
不过,翟建的选择遭受诟骂了。艺术家艾未未说:"聪明过人的翟律师闭口不谈最让杨佳恼火的,提出二审上诉的最重要理由,即在一审中,法院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7个警察出庭作证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法院与翟律师成功地取得了上海式的默契,成功地避免了正面交锋,彻底葬送了杨佳案取得突破地可能,走完了一个人性缺失的过场。"
程序正义乃一大进步
"起码这个案子没有人跟我发过任何一句话。"翟建说。
10月9日,翟建得知法院不准备再做司法鉴定了,第二天,翟建郑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打了一个申请报告,建议在开庭时,邀请部分精神病诊疗专家参加旁听,庭后听取这些专家的意见,有必要确认这究竟是一种病态表现,还是网上流传的这是一个"英雄行为"?
这是翟建发出的一个暗示信号。翟建知道,公众在等待一个合理解释:杨佳为何如此杀戮?翟建不愿意杨佳的行为被解释为激进的社会情绪,而应该解释为一个有精神病的个案的病态行为,这并不妨碍翟建的另一个愿望--警察机关应从这个个案中吸取教训,追求善治和善政,从人民爱戴中重拾警察威望。
开庭之前,翟建还做了另外一件事,就杨佳的家人旁听事宜亲自跟法院交涉,当杨佳父亲说将有一个朋友陪同时,翟建亦积极向法院沟通,这个过程,非常顺利。
10月13日,二审开庭的日子。翟建开车先接到了杨佳父亲、阿姨王静荣,以及其父的朋友,然后一起上法院。翟建看到高院侧门所在的襄阳南路上,马路两边人头涌涌,他看到了有人举着牌子"刀客不朽",警察和保安如临大敌。据悉,当天上海警方带走了300多名寻衅肇事的场外旁听者,后有40多人被刑事拘留。
法庭内,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人,有一个西装革履的律师,和他握手,自我介绍说是李劲松--杨佳父亲聘请的辩护律师之一。到场的有中央和地方媒体30多家,包括3家香港媒体。值得一提的是,10月20日开庭宣判时,境外媒体也被允许进场了。
"允许家人入场,允许媒体采访,允许北京律师旁听这都是进步。"翟建说,"二审比一审从程序上进步,也许这种进步达不到大家的要求,但进步总比不进步要好,这种进步来源于公众的关注,来源于媒体的广泛关注,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
这是一场艰辛的生死之辩,庭审历时7个半小时,上午是法庭调查阶段,庭审高潮出现在下午的辩论阶段,焦点集中在是否有必要重新对杨佳作精神病鉴定;一审出具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否有合法资格;警察是否打了杨佳。
翟建主要做了两部分辩护。一是关于案件的起因,二是关于杨佳的精神状态。后者是他辩护的重点,翟建列举杨佳种种异于常人的行为,比如他对一审的死刑判决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不在乎,"你们不要为我争取改变一审判决,要不我在里面呆到50多岁才出来也没意思",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法庭上,杨佳也有"异乎寻常"的表现佐证,他甚至称那些受害警察"他们不是无辜的",但当检察员问他此话怎讲时,他略加思索后笑眯眯地问:我可不可以拒绝回答。
杨佳还宣布: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法庭随后驳回重新做精神鉴定的申请。至此,翟建一声叹息:"比较遗憾。"翟建是坚持杨佳有精神病的,即使是二审判决后,这一点他也旗帜鲜明。二审判决下来之前,翟建就知道,不能重新做精神鉴定,推翻原判的可能几乎为零。10月 20日,判决下来,果然不出翟建所料。
当翟建在办公室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有人打来电话进行采访,告诉翟建,40多位全国知名学者、律师和社会人士向中央政府发了一封呼吁信,请求特赦杨佳。翟建说他也支持特赦杨佳,"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种情况下某一个人必须被立即杀掉。"
翟建特别提到,杨佳本就希望一死而痛快,至今并未有忏悔之意,而对他进行终身监禁并不比立即执行死刑来得轻,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杨佳会意识到这种惩罚的长期性和痛苦性,会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忏悔,如是这样,可以抚慰6个逝去的警察在天之灵,更能抚慰社会不满情绪,让杨佳用一生来向社会忏悔。
此外,"我非常希望我们的国家有一天能走上废除死刑的道路。"翟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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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害人有过错,致使杨佳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在激愤中不能控制自己。忽视这个环节而只考虑后果,这个案子就非常荒谬了。
刑法专家刘仁文表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在美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精神病鉴定,专家证人会被法官难倒,它在我们国家很少出事。我们的法官一来没有这个意识,二个没有专业知识,三是缺少质证专家的方法。
在我们国家走两个极端,一旦鉴定没有精神病立即执行死刑,一旦有精神病就无罪释放。没有一个特殊机构去让他们坐牢。但在美国,刺杀里根总统的精神病患者至今还在医院里关着。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用一天时间得出结论:杨佳无精神病。 2008 年9月9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分院一审认定,辩护人提出,不能排除公安人员在盘查杨佳时,对杨实施殴打的意见,没有证据支持"被鉴定人杨佳无精神病,在本案中应评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0月13日,杨佳案二审法庭上,控辩双方花了长达两三个小时就"杨佳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以及"一审判决中所采信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结论是否有效"进行质证答辩。法院认为辩护人申请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的理由不充分,将请求当庭驳回。辩护律师翟建认为这个结果"有些仓促和草率"。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这也从另一方面凸显了中国的法律困境。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书面证据的随意性非常大,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失去了法庭上质证的机会。证人不出庭,是司法公正中最大问题之一。这个说轻一点,不利于保障人权,说重一点,这是导致中国许多冤假错案发生的根源。
尽管刑诉法规定了证人出庭的必要性,但因其人身安全和经济补偿得不到保障,证人不出庭几乎是普遍现象。中国社科院刑法专家刘仁文认为。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杨佳案是一起有预谋的袭警杀人案件,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社会原因,但从刑法学角度看,法院根据杨佳犯罪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及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作出死刑判决,于法于理都是正当的。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对杨佳案的审理发表其看法。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_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在社会转型、价值观念多元的背景下,公众对杨佳袭警杀人案从不同角度发出不同声音,是正常现象。但在不同声音中,有一点是一致的,即认为杨佳袭警致六死四伤,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总之,从该案审判确认的事实和证据看,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佳死刑并无事实和法律障碍。
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表示,这种手段凶残、后果严重的暴力犯罪案件,在有死刑的国家都会判处死刑。无论有什么理由,暴力行凶致无辜者死伤,都为道义和法律所不容。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 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杨佳袭警杀人案,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主要在诉讼程序方面,包括委托辩护人、精神病鉴定、公开审判等。关注诉讼程序实质上就是关注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审判,关注被告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合法保护,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待。
案件不仅要实现正义,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
总体看,杨佳案的一、二审诉讼程序符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做到了程序公正。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针对杨佳案的审理阐述观点。
2008年10月23日。新华网《刑法学权威谈杨佳案审判 审判实体公正程序合法》
董明亮:我们7月2号介入的,我和陈宏看了四五遍才看清楚录像,杨佳杀人没有一个浪费动作呀。很敏捷的。他身体非常结实。杀4个人只用了八秒多钟的时间。多快。杨佳为什么带入望远镜?还有防毒面具催泪瓦斯?抓他的时候他拿在手里的,说他计划周密有效?好象有矛盾,他带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干什么?他不说话,到底他为什么要这样,我们没有办法判断,但杨佳案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我们的公安有什么要反思的呢?公安局太不严肃。我去过瑞典?人家的公安局就很严肃,我们这还有人领着两个小狗进出。我们的民警让人失望,以为燃烧的汽油瓶,杨佳带的防毒面具是搞演习。
找律师的问题,我今天也正好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一下,我和陈宏因为办这个案子被北京的律师投诉了,因为我们不让他们见杨佳,我们给杨佳指定律师。今天真是个好机会,我们要给自己辩护一下。杨佳很有法律意识,头脑真是很清楚。抓住他他就说了,够本了,说律师来之前自己一句话也不回答。检察官说满足他,给他找个律师。他们很有法律意识,请的有法律顾问,巧的是,正好,谢有明那天值班,当然就叫他来了。当时杨佳的血衣被扒了做证据了,谢有明花400多元给杨佳买了衣服。温暖呀。杨佳就拖着他了。你想,在里面的人最希望有个人去看他了,那怕检察官法官去,他们都高兴,为什么?解闷呀。他们在里面多无聊。随便什么人进去看他们,他们都高兴。
那头,北京的律师免费找上门去要求给辩护,我和陈宏拒绝了北京的律师,所以被投诉。人家杨佳就不要父亲请的律师,杨佳说除了父亲,谁请的律师都行。杨佳成年以后就与父亲没什么来往了,对父亲非常反感,他明确说了不要父亲请的律师,杨佳最佩服的是他的母亲。1000元养活了两个人呀。认为自己的母亲非常了不起。
你北京律师的权利的渊源是什么?必须要犯嫌人认可呀。杨佳是重罪,我们应该尊重他的意志,比如死行犯执行死行,我们都要监督执行的。从尊重杨佳的角度,我们尊重杨佳的意志,杨佳说了在里面挺好的,伙食不错,跟吃单位食堂一样。二审杨佳拒绝了谢有明,换口味了,请了翟建。我们还是尊重杨佳。
关于鉴定的问题,网上炒的很热。鉴定仅是一个参考意见。现在都把鉴定权给了鉴定人,鉴定是不是有证明能力还要分析判断的,杨佳计划周密,自我保护能力很强,你看他律师不来不说话的,问他问题,也是想一想才一句一句往外蹦的。不乱说的,鉴定是对主观方面判断的参考,主观方面也可以根据很多他的表现来判断的。
一审法庭上杨佳要求5个民警出庭,我们考虑有录音,录像。我们要法庭驳回,结果杨佳就说那我不开口。我们认为杨佳想宣染警察有错,想达到让别人都同情他的目的,根据这些说明杨佳头脑很清楚的。辩护人质疑鉴定用的时间短。每个专家手里都有很多案子的。一般用一个月时间是常态。但不是说鉴定就需要一个月。其实最多就两个小时,我们都看到的。就这样,因为特事特办,我尽管是好心。以后知道要慢了。杨佳看起来很正常,问他话,先琢磨了,才蹦出一句话,当时做鉴定,公安上是不接受的,最后,我们好心还做了坏事,说我们的鉴定这么快出来了,我们以后要吸取这个教训了。要想到咋让公众理解。
陈和华:杨佳到底有精神病吗?
1.让我们看看杨佳杀人与一般杀人有什么不同。
A.杀人对象不同--警察。
B.杀人原因不同--无仇。
C.杀人地点不同--公安局。这不是找死嘛。8秒多杀死了4个警察。8个滴达呀。力气多大,象个武疯子。
2.带的东西也不对。很多东西,简直琳琅满目。防毒面具,催泪瓦斯,登山杖。以为去登山呀。还有榔头。一瓶矿泉水,难道杀人中间还需要喝口水?
3.不在乎的态度。说自己在看守所还很舒服,吃的不错,象吃单位食堂。很奇怪吧。精神障碍分两大种,一种是精神病性人格障碍,一种是非精神病性人格障碍,后一种,比如白痴就是后一种。前一种就是CCMD3中的那10种。他说你们杀死我吧,我够本了。对保安,他不杀,敲了保安一榔头。没杀女警。为何杀男性的警察?就是报复。他很结实,当天早上还吃了5个包子,是在应激状态。多带的东西可能想用没用上。当然也可能那就是他的一种风格。--杨佳喜欢登山,所以可能习惯了,喜欢带很多东西,因为登山出去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就算二审律师要求根据这些认定他有精神病,上面的表现说明不了什么,没有什么影响。讨论他有没有精神病意义不大,可以看得出来的。那么杨佳是不是被公安打坏了生殖器呢?象传说的那样?我当时就不相信。你说他的牙重要还是老二重要?(第一次爆发出掌声。)陈宏也说了看不出他被打。有人说可以有没有原因的犯罪--白岩松的节目中,有人认为杨是没有原因的犯罪,说,有无缘的爱--以人为本。说有无缘的恨,说10万里有1个人是这样的,无原因的杀人,那中国就有1万3这样的人了,这么说是不可以的。杨佳杀人的原因是。杨佳就认为自己的事情是天大的事情,杨佳杀人一定是有原因的,他在警局6个小时,当然很长时间是他不愿意离开,他有偏执倾向。是缺陷,不是精神病。你看他,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哪有那么多说法给你?我们生活中谁不遇到很多没有说法的事情?不很多只好自己躲被子里掉掉眼泪就完了吗?(第二次爆发出掌声。)生活里哪里有那么多说法给你。他却是,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有人说他是反面的许三多。他哪里是找说法去的,是给说法去的。生活中,应该该抛弃的就抛弃,该放弃的就放弃嘛。
杨佳的母亲是那种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中年妇女,杨佳的成长经历:1、母亲是老上访户。2、山西警察给赔了钱的经历。3、上海警察上门解释。这些都是诱因。这些结合起来就是诱因。
张筱薇:先谈谈我们国家的刑事政策。刑事政策一直是我们国家比较弱的一个领域。
1、给杨佳做了精神疾病的鉴定,这个说明了法律的进步。马家爵,邱兴华,杨佳,这三了惊世骇俗的案子,马的没有做,邱的也没有做,只有杨佳的做了,这是进步。马家爵是因为自己认为同学看不起他,就在宿舍里,进来一个杀一,一连杀了好几个,邱兴华因为道士调戏他老婆,杀了10个。路上还杀了一个,拿出内脏,炒着吃掉了。杨佳,就一点小事情,杀死6个,3个重伤,1个轻伤。马的没有做,邱的也没有做。遗憾。杨佳的我以为不可能做的。董处长提出来了,一定要做。他提出,公安还不同意。董处长说一定要做,你不做社会不服气,这就是维护了程序的正义,这是个了不起的进步。我要为中国的司法进步喝彩。
2、处理杨佳案中执法中间有没有过错。我们要反思。只讲杨佳案,有问题吗?
A.公安机关有欠妥的地方。芷江西路比较乱,靠近火车站。在这查车,这个是很正常的,完全合法的。杨佳问警察:为什么查我?警察说:我们有这个权利。我认为警察水平太差了。如果有政策水平应该说:你的自行车,根据我们的经验可能是被盗的,所以查一下。在山西,杨佳得到了26000元的赔偿,陈宏说30000,说错了,不过瑕不遮玉,瑕不遮玉。你公安偏说:我们有这个权利,杨佳偏不配合只好请他到派出所去。杨佳更得呈了。到派出所杨佳不依不饶,上次听陈宏检察官说:警察说话唾沫到了杨佳的脸上,杨佳指着警察说警察打人了。闹起来了。公安很被动。(这个时候她转向董明亮,问董;车查下来是租的还是买的?董说租的。)结果杨佳就赖着不走了。无理取闹,或者就是想赖一天旅馆费。第二天悄悄走了。公安有不当的地方。第二天,公安应该上报呀,应该把杨佳了解清楚。--杨佳哪是一般人呀,妈妈那样的。公安就应该制定个措施。公安我是公权,我有枪,我是正当的没有错。但这样有效果吗?结果惹来杀身之祸。所以执法应该有技巧。不应该粗暴。这是第一点。是查自行车的时候。
B.赔偿问题。19天了.对人家的投诉,横加漠视。我们公安消极被动。公安先是给赔300,后是给1500。这是咋回事?你这样赔是什么意思??1500人家也不认可.人家要10000。他在山西要了26000。我们怎么做的?两次到北京去。说我们执法没有错,赔你的是电话费。你既然要赔,为什么嘴上还那么硬?要不然就不要赔,你吊起他的胃口了呀。做法欠考虑。完全可以说我们执法有不当的地方,考虑你的特殊情况才赔的。这样杨佳可能也不会有想法了。我感觉执法,赔偿中有问题。
3.第三个要反思的。---是不是有紧急预案的问题。杨佳把追杀的人追到地下室,他是去公安局找死,结果他却杀死了人,这不是对公安机关的嘲弄嘛。就象丁老师讲的,杨佳不是赶死队的。结果8秒多杀了4个。现在闸北公安局做了三道门。这不是也是对公安机关的嘲弄吗?就象动物园以前关老虎让大家看。现在把大家关起来去看老虎一样。都是怕人家嘛。所以,这对公安是嘲弄。应该有紧急预案。有的话,不至于到21楼才把人抓住。大家想想,如果有人放火,火烧到警察,警察发生踩踏,往外逃,那多狼狈。
4.信息公开问题。应该及时公开。比如非典,就公开的不及时。还有矿难事故.再比如毒奶粉。奥运前就发现了。结果现在很被动。看看其他国家,其他国家的刑事统计数据公开后并没有什么后果,刑事犯罪不是就增加了。我们的不公开,却一样有严重的后果。小案可以控制,大案控制不住,其实杨佳挑第一个警察的脖子的时候,他就知道多杀一个多赚一个。横下心了。像马家爵,进来一个杀一个。邱兴华,在山上杀了10个。杨佳进了警察局就杀。第一,他们都是盲杀。第二,社会上始终有一批这样的人。我们的刑事政策应该研究这样的情况。
最后,如何认识我们的刑事政策?我们现在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司法是什么?分3块。定罪,执法,量刑。比如北京贪污30万可能判3年。深圳50万5年。而苏北,山东,30万就是无期。法官裁量权太大。山西26000咋赔下来的?上海1500有依据吗?杨佳案,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当之处,这些都需要细化。
当然杨佳犯罪有他心理的,家庭的,社会的因素。
陈和华:1、警察查杨佳。你不能见人不爽就查。在这个过程中,选择性的执法对吗?2、我们能不能派专家,比如张教授(指前面的张老师)去?你那样给1500,你花了这个钱,不是还侮辱人了吗?(第三次爆发出掌声,应该是陈的语言比较幽默,可惜我记不太完整了。)张教授说的不对,不能说给1500我们没有错误,只是有不妥。错就是错。没错就没错。警察最后给人家说:我们没有错,再来,我们抓你。结果你不用抓,我自己来了。杨佳戴的防毒面具,院子里点着汽油瓶,警察却以为是演练。(第四次爆发出掌声,陈现场的语言学生应该是感觉到很幽默。)有人还问:你什么人?干什么的?白痴嘛。保安也是白痴到往地下室跑。还在那打110。应该跑出去大喊大叫呀。结果他在那查地图的时候,杨佳已经在21楼被制服了。
要解释一下,规定很清楚,无证无牌的自行车不能上路,所以拦杨佳是可以的,应该的。有录音的。今天时间紧,没有带来。要带来大家可能产生这个想法:警察是文明的,而且是软弱的。另外,很多事情不协调。无证的车可以出租。无证的车又规定不能上路。管理不协调。300,1500也没有依据,政府应该做有效的事情。就像狼来了的故事。真的狼来的。燃汽油瓶还以为是演习。陈教授说的话提醒了我。管理不要搞花招。
董明亮:杨佳母亲失踪与杨佳杀人案没有关系。杨佳妈妈为什么失踪,我不知道。公开审判的问题。其实这里面有个度的问题,到什么程度算公开,什么程度不算公开呢?我当时一直在巡视。我们看到法庭是满的。还有几个我熟悉的记者的面孔。如果你说要几百号人才算公开,那没有那么多人。
上海刑侦大队是独立的。上海公民,北京公民不应该互相敌视。杨佳杀死了6个人。如果上海警察不管,到了北京,还是民警管。
2008年11月5日晚上18:30 ,松江校区明镜楼800人报告厅 。讲座题目《从杀人案的审理看中国司法精神鉴定--惨剧发生后的反思 "韬奋论坛热点三人行"第十讲》。讲座人:
1.张筱薇 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联合国国际预防犯罪中心顾问委员会委员
2.陈 宏 杨佳案一审公诉人,上海市检察二分院检察官
3.董明亮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公诉处处长,华东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4.陈和华 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5.丁绍宽 科研处副处长
杨福生说
这案子不是律师说了算,也不是法官说了算,凭的是法律。判处他死刑我没意见,但我需要真相。
听到杨佳袭警消息是在7月1日晚上,当晚杨福生与《法制晚报》记者和一并前来的北京律师熊烈锁对话。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_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
应该受得起这个官司。
你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负得起这个责任。
杨福生说翟建。
2008年11月17日。南都周刊《杨佳案中的律师群像》
好几家媒体在那里蹲点儿,她总不能飞出来!
7月13、14日,杨佳的姨妈王静荣到北京市大屯派出所反复打听王静梅的下落,对方的回答是:调查结束后,她已于 7 月 4 日自行离开。杨佳的父亲杨福生不信这个解释。
中国新闻周刊《杨佳袭警案追踪 杨佳案死刑复核在即三大疑点悬而未决》
王静梅说
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静梅大怒。
2008年11月27日。北方网《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成长档案犯罪动机及全过程》
我自己单独住一间。他们给我一些治精神病的药吃。
王静梅称,杨佳出事后,她就被带到大屯派出所做笔录。第二天深夜,她被派出所工作人员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接受治疗。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杨佳母亲收到最高法死刑复核》
当时是为了孩子好。我在这里帮不上忙,总得让孩子有个律师。
7月16日,王静梅在医院给上海来的律师谢有明签了委托书,使其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她解释说。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最高法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
他(杨佳)精神状态还好,不怎么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我一直叮嘱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不过,不管怎样,见到我,对杨佳的情绪也是一种安慰。
他们说,7天之内执行,可以要求见最后一面。
我想再见儿子一面,但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
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王静梅见到儿子杨佳。
2008年11月26日。京华时报《最高法核准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
艾未未说
公平和正义不是神话,它跟水和空气一样,每个人都需要,它涉及到每一个人生存的可能性。
当问及艾未未为何关心杨佳案时,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聪明过人的翟律师闭口不谈最让杨佳恼火的,提出二审上诉的最重要理由,既在一审中,法院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七个警察出庭作证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法院与翟律师成功的取得了上海式的默契,成功的避免了正面交锋,彻底葬送了杨佳案取得突破的可能,走完了一个人性缺失的过场。
翟建的选择遭到艾未未的诟骂。
2008年12月2日 南风窗《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2008-12-11 发课设计 整理
http://www.bullog.cn/blogs/aiww/archives/241343.aspx
杨佳律师讲述庭审辩论始末:当事人确遭警察殴打
本刊记者 陈统奎 发自上海
10月20日,在上海高院举行的杨佳袭警案二审宣告"维持原判",杨佳表情平静地接受了死刑判决。然而51岁的翟建却随之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质疑声不断向这位二审辩护律师袭来,特别是北京的律师同行,"他们在骂我,而且骂得很难听"。
翌日,记者来到翟建的律师事务所,就坐会客室。窗沿上放着几个相框,那是2007年翟建当选上海首届"东方大律师"后受时任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接见的照片。10年前,翟建就已当选过上海市"十佳刑事辩护律师"。
翟建快言快语:"你想聊什么呢?"他说自己是一个桥牌手,因给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做辩护,他永远拿不到好牌,所以"拿到坏牌少输就是赢"。为杨佳辩护,牌可不是一般的坏。
"搞不好,怨气出到我头上"
时间回溯到7月1日中午,正在网上打桥牌的翟建发现屏幕右下角跳出一条滚动新闻,北京青年杨佳闯入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机关大楼袭警,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及1名保安受伤。"为什么袭警,怎么会一个人单枪匹马的上去杀了那么多个警察?"翟建产生了疑问。
第二天,翟建从新闻里读到一条信息,拘留中的杨佳说没有律师在场他不回答问题,杨的公民权利意识给翟建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时,警方找来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谢有明律师,谢的"政府顾问"身份马上招致合法性质疑,更糟糕的是他对媒体发表的一番对当事人不利的讲话,舆论为之哗然。
沸沸扬扬中,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袭警案爆发事由,不过对杨佳袭警动机却三缄其口。要求撤换谢有明律师,转由北京律师为杨佳辩护的声浪四起,但被上海方面拒绝了。
8月26日,杨佳袭警案一审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院高度紧张,拒绝杨佳家属和普通公众旁听,记者们也被集体挡在法院外面,舆论再次哗然,公众对司法公正、程序正义的强烈诉求集中爆发,质疑的焦点也由谢有明律师转向上海司法公正问题。知情者透露,上海市委高层严厉批评了法院的做法。
杨佳上诉后,上海方面终于决定撤换辩护律师。9月22日上午,翟建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打来的电话: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请上海市律师协会介绍新辩护律师,律协推荐了翟建。
"我们关心的是9月22号晚上,你有没有思想斗争,会不会觉得可能像谢有明一样背上骂名?"翟建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会,我觉得做这个案子,风险是很大的。"然而考虑到"一个结果几乎没有悬念的案子,一审竟然引起了那么大不满的声音",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去有所作为,"为程序正义的进步出点力",尽管他也知道"搞不好的话,可能人们的怨气会出到我头上"。
9月23日上午,翟建在上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来到上海市看守所。杨佳带着手铐、脚镣,他蹦蹦跳跳从三楼走下来,脚镣"哗啦啦"地响,杨佳神情放松,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对死亡的恐惧,完全不像一个一审被判死刑者的精神状态,这一切颇让从业24年办刑案千余宗的翟建意外。
翟建跟杨佳开玩笑说:我是来接受你面试的。杨佳也答应得很爽快。
实际上,此举令翟建聪明地规避了"被指定"这个责难,由杨佳自己来请他,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谢有明。
四见杨佳,选定战术
"你给我做辩护,能做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面试"时,杨佳当面抛给翟建一个实质性问题。翟建答,还没看过材料就展望结果是不负责任的,可以等他看过材料后再探讨。翟建说,这个答复让他与杨佳之间建立了基本信任,而这次面见不过短短30分钟。
那天,同去的还有另一名接受"面试"的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吉剑青。9月25日上午,翟建和吉剑青再次去见杨佳,这次是"求解之旅"。
杨佳写上诉状不提上诉结果,他的诉求让翟建很吃惊--"我对判决结果看得不重要,我只讨个说法:警察到底打过我没有?"
按照杨佳的说法,2007年10月5日,他在芷江西路因骑无牌自行车,受到巡警盘查,翟建说:"警察确实没有什么毛病,而杨佳恰恰是非常的激动,警察把他拦下来查他,他非常反感。"
不过,据杨佳描述,到了派出所以后,"上来几个警察,就把我抬手抬脚架到里边一间房间,拳打脚踢,打了两三分钟"。后来二审法庭有录像显示,杨确实被数名警察强行拉扯到另一个房间,部分证实了杨佳的证言,但"另一个房间"里的景象,警方没有出示录像资料。
"杨佳始终说警察打了他,从未改变过这个说法,从他的投诉当中,从到案以后一直到开庭都说警察打他。警察方面一直都说没有打。"于是,翟建做了一个推理分析:派出所要想证明没有殴打杨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拿出杨佳被抬入另一处地点的监控录像资料,如果其画面也确如几名警察所言杨佳并没有被打,那么足以证明警察是清白的。现在警方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原因无非有二:一是有后面的录像资料而不拿出来,二是后面根本就没有录像资料。假如是第一个原因,那就意味着杨佳的说法是真实的;假如是第二个原因,法庭也应该依法认定警方举证不能,进而推定杨佳的说法是正确的。
"谁说我不是旗帜鲜明,(杨佳被)打了没有?打了!"这是那天两个多小时的采访中,翟建最激动的时刻,声音高了许多分贝。
后来杨佳离开派出所后没有去验伤,因为他觉得,伤得不重,两个胳膊上有瘀青,回去之后才发现背上也有。翟建问了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你的生殖器有没有问题?杨佳回答说"没有,绝对没有",还反问道"你怎么这么说?"后来二审庭审时,当辩护人、检察员问及其当时伤势时,杨佳说到"生殖器没有受伤",自己还笑了。
也就是说,杨佳在派出所挨打,伤得并不重,几个月过去了,他还来上海玩,旅游结束后返回北京仅住了一晚,在没有任何其它外界情形催化的情况下,他又返回上海,购买了如他自称的一大堆"装备",并上演了一场疯狂的杀戮!而据杨佳的说法,来旅游时他根本都没有去闸北公安分局"侦察"过。
就事论事,以辩护律师身份思考,翟建做了一个推论,"假如说警方说没有打杨佳,他既然把事情闹到这个份上,那除了用精神病来解释,还可以用什么来解释呢?"第二次见完杨佳,翟建想好了以"有精神病"庭辩切入口。事实上,通过观察和分析,翟建认为杨佳的行为几乎完全符合"偏执性人格障碍"等数种人格障碍的表现。
10月6日,翟建正式向上海高院递交了对杨佳重新进行精神鉴定的申请。当天下午,翟建和吉剑青去见杨佳,向他说明了要从精神病的角度辩护。
翟建将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何恬的一篇文章给杨佳看,文中这样描述偏执性精神病病人:"通常有个性缺陷,表现为主观固执、敏感多疑,容易激动、自尊心强、自命不凡,这一性格特征,导致他遇事爱认死理,喜欢抗上,不服从领导、为追求自己认定的真理,哪怕是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杨佳同意在法庭上不和律师呛起来,但提醒翟建:"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10月12日上午,翟建第四次会见杨佳。应杨佳父亲的要求,翟建请杨佳答复为什么他不同意父亲请的律师,杨佳的答复只有他父亲懂:"我以为他知道,我想他应该知道。"
坚持"技术型"辩护
四见杨佳后,这个敏感案子仍有两大问题困扰着翟建。
其一,是否申请杨佳母亲出庭作证;其二,是否请杨佳称殴打他的几名警察出庭作证。在一些北京律师看来,杨母是杨佳案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证人,但其被警方请去协助调查之后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在警方播放的派出所录像中,有一个镜头,杨佳从进派出所的大堂开始,手中拿着电话,一直在讲话。杨佳后来告诉翟建:"我给我妈妈打电话,说自己又被带到派出所了。"从这个录像来看,以及上海警方两次在北京见杨佳都是单独接触,翟建认为杨佳母亲所知道的事实都是从杨佳处得知,出庭作证不会有新证据。
翟建很明白,北京同行"希望借我的嘴来将一军",但思前想后翟建决定不将这个军,翟建说,将一军可能迎合了一些人的想法,但他觉得这个做法对当事人的利益没有帮助,他否定了,"假如她能出庭,无非是证明儿子告诉过她警察打过他 ","这个证明有什么意义呢?我敢说他妈妈如果没有失踪大家不会提这个要求。"
至于是否请警察出庭,翟建翻看案卷,发现几名警察接受调查时都否认打人,"即使警察出庭了也是否认,他们可能承认吗?"翟建认为让几个警察出庭对当事人不能起到帮助的作用,"从我的专业角度来说,我是个辩方,拿出来的证人都不能起到帮助我的当事人的作用,我要他出来干什么?"
"你的意思是说害怕起到反作用?"记者追问。翟建答:"不是说害怕起反效用,(如果)起反效用,就会使得我的整个辩护没意义。"
有人曾提出,在辩护律师质问下证人出现冒汗、颤抖等躯体语言,虽然口头上不承认,但这些信息如果通过媒体传递出来,形成强大舆论压力或许会迫使证人翻供。翟建则说:"那种效果,是搞政治,不是搞专业。对,可以将你一军,出你的丑,但我没做这个选择。"
"再退一步说,就算是警察腿在抖,脸在红,每个人知道他们确实打过了,反过来说,你杨佳就能跑到公安局把另外 6个和你无关的警察杀了吗?就能成为改变这种判决的理由吗?尽管你有令人同情的一面,你也没有理由去杀这些无关的警察。"翟建坚持就案论案,就事论事,全部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当事人切身和切实的利益,一切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围绕犯罪构成和证据问题展开。而北京律师同行们则希望他选择的是另外一条道路,即淡化当事人的利益,将法庭作为舞台,表达超乎个案之上的主张和诉求(比如普世价值),期冀通过杨佳案推动法治进程这样一个宏大命题。
翟建的徒弟张培鸿律师撰写博文指出,"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里,辩护都是由国家设定的与政府对抗的利益平衡机制……一个法治越来越好的国家,应是一个越来越重视技术型辩护的国家。而当技术型辩护可有可无,甚至成为众矢之的的时候,透露出来的信息就是,残存的法治正在沦陷。"张培鸿在说明师傅选择"技术型"辩护的现实性。
翟建说:"我们和北京律师们的理念是一致的,只是在选择的道路上有所不同。"
不过,翟建的选择遭受诟骂了。艺术家艾未未说:"聪明过人的翟律师闭口不谈最让杨佳恼火的,提出二审上诉的最重要理由,即在一审中,法院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7个警察出庭作证的要求。在这个问题上,法院与翟律师成功地取得了上海式的默契,成功地避免了正面交锋,彻底葬送了杨佳案取得突破地可能,走完了一个人性缺失的过场。"
程序正义乃一大进步
"起码这个案子没有人跟我发过任何一句话。"翟建说。
10月9日,翟建得知法院不准备再做司法鉴定了,第二天,翟建郑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打了一个申请报告,建议在开庭时,邀请部分精神病诊疗专家参加旁听,庭后听取这些专家的意见,有必要确认这究竟是一种病态表现,还是网上流传的这是一个"英雄行为"?
这是翟建发出的一个暗示信号。翟建知道,公众在等待一个合理解释:杨佳为何如此杀戮?翟建不愿意杨佳的行为被解释为激进的社会情绪,而应该解释为一个有精神病的个案的病态行为,这并不妨碍翟建的另一个愿望--警察机关应从这个个案中吸取教训,追求善治和善政,从人民爱戴中重拾警察威望。
开庭之前,翟建还做了另外一件事,就杨佳的家人旁听事宜亲自跟法院交涉,当杨佳父亲说将有一个朋友陪同时,翟建亦积极向法院沟通,这个过程,非常顺利。
10月13日,二审开庭的日子。翟建开车先接到了杨佳父亲、阿姨王静荣,以及其父的朋友,然后一起上法院。翟建看到高院侧门所在的襄阳南路上,马路两边人头涌涌,他看到了有人举着牌子"刀客不朽",警察和保安如临大敌。据悉,当天上海警方带走了300多名寻衅肇事的场外旁听者,后有40多人被刑事拘留。
法庭内,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人,有一个西装革履的律师,和他握手,自我介绍说是李劲松--杨佳父亲聘请的辩护律师之一。到场的有中央和地方媒体30多家,包括3家香港媒体。值得一提的是,10月20日开庭宣判时,境外媒体也被允许进场了。
"允许家人入场,允许媒体采访,允许北京律师旁听这都是进步。"翟建说,"二审比一审从程序上进步,也许这种进步达不到大家的要求,但进步总比不进步要好,这种进步来源于公众的关注,来源于媒体的广泛关注,起到社会监督的作用。"
这是一场艰辛的生死之辩,庭审历时7个半小时,上午是法庭调查阶段,庭审高潮出现在下午的辩论阶段,焦点集中在是否有必要重新对杨佳作精神病鉴定;一审出具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否有合法资格;警察是否打了杨佳。
翟建主要做了两部分辩护。一是关于案件的起因,二是关于杨佳的精神状态。后者是他辩护的重点,翟建列举杨佳种种异于常人的行为,比如他对一审的死刑判决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不在乎,"你们不要为我争取改变一审判决,要不我在里面呆到50多岁才出来也没意思",认为有必要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法庭上,杨佳也有"异乎寻常"的表现佐证,他甚至称那些受害警察"他们不是无辜的",但当检察员问他此话怎讲时,他略加思索后笑眯眯地问:我可不可以拒绝回答。
杨佳还宣布:我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
法庭随后驳回重新做精神鉴定的申请。至此,翟建一声叹息:"比较遗憾。"翟建是坚持杨佳有精神病的,即使是二审判决后,这一点他也旗帜鲜明。二审判决下来之前,翟建就知道,不能重新做精神鉴定,推翻原判的可能几乎为零。10月 20日,判决下来,果然不出翟建所料。
当翟建在办公室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有人打来电话进行采访,告诉翟建,40多位全国知名学者、律师和社会人士向中央政府发了一封呼吁信,请求特赦杨佳。翟建说他也支持特赦杨佳,"在我看来,没有任何一种情况下某一个人必须被立即杀掉。"
翟建特别提到,杨佳本就希望一死而痛快,至今并未有忏悔之意,而对他进行终身监禁并不比立即执行死刑来得轻,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杨佳会意识到这种惩罚的长期性和痛苦性,会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忏悔,如是这样,可以抚慰6个逝去的警察在天之灵,更能抚慰社会不满情绪,让杨佳用一生来向社会忏悔。
此外,"我非常希望我们的国家有一天能走上废除死刑的道路。"翟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