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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m99999:两难困局---杨佳案终局后的冷思考 - 9 views

两难 困局 杨佳 案件 终局 冷思考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9 Jan 09
  • dafeng qixi
     
    二审下了,因为精神病鉴定申请的否决早已不是什么新闻,所以这也是相当没有悬念的一则消息.杨佳在经历过那一段风里来雨里去久经沉浮之后,终于可以安安定定走上断头台,也别动什么歪脑筋了.剧烈地折腾过最后一阵,这个曾经处于舆论风暴中心的人物早已淡出了视线的焦点,除了引起几声似乎多余的叹息和几篇没话找话式的文章,他的人生总算可以迎来一个平静的落幕了.

    杨佳案本身并没有太新鲜的内容可以谈,一审引起的焦点集中在程序公正问题上---事实上,这还不是主要的原因.程序公正问题在我天朝大国不是最近才探头的新芽,它之所以会引起舆论那么大的反响,其实不在程序那两个字,在的是后边一半,是杨佳在法庭上歇斯底里式的,引起普通百姓心中对公平之渴望无限共鸣的怒吼.讲白了这种心理雷同农民造反,老子被你压到今天好不爽哉,现在你也有小辫子纂老子手上,不揍白不揍,扛起锄头打你个小鸭梨儿的.程序和司法在这阵群众怒涛之中更多只是充当了一个小辫子式的尴尬符号,至于早已对中国司法问题见怪不怪意气消沉的法学家们抛出的那一些评论文章,也更多是随意就一下民情应景地强调一下程序公正的重要性并抨击我国政治权力的过度膨胀.当半个中国都在为政府权力干预司法而咆哮的时候,却鲜少有声音从反面冷思考这个案件就司法独立和民主问题的另一层意义.

    其实案件在反面的矛盾点很清楚.程序正义是法学家的胜利,而不是民众的胜利.民众的胜利不在程序,只在正义;因此当民众的正义和程序发生了矛盾的时候,法学家的胜利会变成民众口水相向的另一次耻辱.关于杨佳,网民绝对多数的统一意见是,他必须死,但是应该死得公正.死的公正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让我们把视线转到另一个值得玩味的问题上:他为什么必须死?理论上当然是没有答案的,如果有,二审大可以放心让杨佳做精神鉴定,最后潇洒地宣判一个(可能的)精神病人生命剩余的期限.

    但是对于所有人,杨佳不死都未必是一个让人服帖的结果.我们单单看看这样一个假设:某年某月某风和日丽的下午,某持刀歹徒凶神恶刹面目狰狞地手持并随身凶器若干,大喝突入某市人民干警总部狂妄撒野,奋勇无双杀至七楼白刀红刃如入无人之境,后体力不支为人民干警生擒移交衙门法办.堂上胸怀正义头顶青天大呼老子冤枉精神失常,后经巡抚批准鉴定其颅腔水分发现明显高于正常人标准,遂送入康复机构浓缩脑髓免于斩首游街.这样的结果在现代法治国家可能发生,而且似乎应当发生,而在中国,如此凶神恶煞之辈免于极刑,却可能造成及其不安定的社会后果:光天化日歹徒如此猖狂袭警都不判极刑,那社会安全何在,社会公正何在,警察家属到哪里去讨说法?我们的社会安全到哪里去找保障?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对百姓意见觉得难以想象或没有根据的读者老爷请自行GOOGLE,关于杨佳结果的意见,绝大多数观点觉得该死,但党国和社会体制更该死,还有的觉得不该死,因为是党国之弊导致杨佳之过,即咬定人民警察欺压善良杨佳在先.从程序角度谈杨佳问题的少也,多还有是法学学生的嫌疑.)

    是啊,王法,天理.也许在这个大步迈向现代化埋头闷走的新中国,百姓想要的法不是法治的法,而是王法的法.在这个政治观念向来朴素的国家,诚如人博老师对宪政在中国的论述一般,法治,民主,这一系列泊来的概念没有其文化背景的基础,而仅仅是靠她那诱人的姿色在吸引你.就像一名17世纪漂流到中国大陆的金发洋妞,她的大胸跷臀让她一举跃升成男人心中泄欲工具的不二选择,但却不会因为和她做爱很爽而普遍对她萌发真挚的爱意.当工具不能满足你的需要,或者实在是用不顺手的时候,就有可能被收进仓库里,找回自己用了一辈子的旧锄头.民主和法治,这一系列的现代性秩序要素在中国也面临着相应的尴尬,不光是政府那帮满脑肥肠的局子,还有庸庸碌碌的小老百姓,以及风华正贸前途无量青春无限好的知识分子们.杨佳案从另一个角度给我们提供了反思司法独立受制因素的机会:因为舆论改变审判模式给群众一个交代,这是不是意味着如新官上任的高院院长所言一般,刑事司法应该以民意作为判决的一个要素?即便杨佳案二审采取了基本公正的审判程序,也并不能说明审判形式因民意改变就是合理的,一如许霆案由无期到5年的巨大改判.

    也许有人会觉得上面这样牵强附会有些乱扯,那我举一个生活里切实的例子供诸君参考.隔壁宿舍某甘姓同学暑假期间在当地县级法院实习,遭遇了这样一件案例:某日男B因前日争执,被控谋杀男A之子男C,证人仅有男C之友人D,然D之证词不仅就现场状况描述有含糊不清之处,也并未目击男C死亡决定性之瞬间.在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当地法院判决男B无罪.然而自判决下达第二日开始,A日日举着横幅盘踞法院前庭一有利地理位置为儿申冤,声威震天泪眼婆娑动人肺腑,相关部门驱赶说理多次无效,已成当地县城蔚为壮观之风景线.结果当地市委书记头顶青天胸怀子民闻讯致电该院院长张口虎头闸大有一刀两断那草菅人命的昏头法官之架势,法官偷奸耍滑欲借法律程序之故辩解,(诉讼程序及司法程序)人民的好书记刚正不阿不为所动依旧句句入肉字字见血,弄得该院长里外非人,好生狼狈.这个案例很清楚地反映了民意也会对父母官的权利施压造成影响,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让我们考察我国公权力过度膨胀的原因:中国的政府能够拥有如此广阔的权力范围不是一个政党单方面作用的结果,而源自广大有知或无知人民和政府的合谋."宪政"100年的中国从未缺乏过沉默的大多数,我们有过追求民主这种工具的轰轰烈烈,也有过要求政治开明市场自由的学生思潮,但却缺乏真正有文化背景支撑的民主革命:要不是为了吃饭,谁愿意多事整那倒霉玩意儿.就像06年嘎纳那部低调却精彩的历史讽刺剧一般,中国这个东方的大国是否真的有过对于民主自由的迫切需求?有过对于宪政文明的热切渴望?也许农民朋友们确实争取过自由解放,因为解放以后他们以为,自己能得到自己的那一份土地.

    现代观念的工具性质一直是全体中国人头上盘踞的幽灵.它一方面让制度无法真正地扎下根:没有土壤也不被允许;一方面也让制度的实体难以得到承认,即便以后真的可以自由选举自己的意向代表,监督意识和权利意识的确立也都还茫然无期.不谈社会制度方面的一系列问题,具体到中国的法学领域,它触及了一个司法独立得以成立的根本性问题:法律的权威性质.中国也许曾经有过王法的差别权威,可那和法治的权威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两马事.法的应然和是然之争必需以法具有独立性的权威为基础,否则压根就不会出现如此这般的论辩---实质是法的效力来源问题.而具体到中国却迟迟没有法理学者参与框架设计的余地,原因恰恰是来自于中国法的权威依附于公权力的绝对性,是法跟着公权力在走.任何法的制定都是需求利益者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竞合,如此立法当然可以搞出北大毕业的官员受贿立法的笑话,只是在创造一些评价工具,而非真正制造具有普适性的规范权威.立法不法,司法不立,这些恰恰是中国法律权力结构本身的缺陷.我们连权威都没开始创造,你让民众去信仰什么?去崇拜什么?也许有人会嘲笑高院院长的民意死刑论,会嘲笑卫方老师的奶奶都能当法官,会嘲笑检查官和法官曾经同级而坐,殊不查这些荒谬正是中国法学最无奈也最贴切的实状.我们至今为止为了这个国家迈进现代化所做的一切制度努力都依然在面临一个一贯的两难困局:民众崇拜法律需要法律具有权威,法律具有权威则需要助力推进改革,遗憾的是在中国,法律没有权威民众也就无从拥护其权威的动力,法律权威无从确定,任何形式的独立实质都只能是空中楼阁,民主亦如是.

    固然,先行的知识分子颇有自慰性质地下过一个比喻:学会游泳的最好方法就是下水.但游泳是需要池的,也需要水.当百姓不愿意挖池不愿意游泳,上头不愿意批地,纵然游泳教练们比起五四时期的混乱更多了一些培训技巧的专业素养,还是只能尴尬地等待,同时不断在空气中模拟划水动作,期望用姿势的优美来感染百姓参与游泳来证明自己存在的正当性.中国的正义是富强,百姓的需要是资产.当知识分子必须通过不断改良现代制度的工具性质来期冀它能萌生存在的正当前提,这种面对两方压力的改革,其成果必然是难以触及实质的.因为优美而游泳毕竟只是依赖其优美,对于习惯了陆上生活的人,很难因为这种新兴的生活模式而离开自己居以成长的土地.

    芳树老师早借杨威利之口阐述了民主政治之于民众的责任:民主政治要以全体民众的责任意识为基石,选举及代表制是保障责任意识的手段而已.就目前的形势而言,民众可以很痛快地在网上和私人空间抨击现行制度的不公平:因为现行的专制政府下,民众对于政治昏庸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他们即便反对也不会有效果,这为他们的不斗争之恶进行了开脱:一切恶果都是共党惹的祸.骂政府的人哪里都有,懂得现代政治精要的人也不像塔克拉马干沙漠中的水分,然而胡佳只有一个,大多数人在生活的大多数场合,选择了作沉默的大多数.他们有各自沉默的理由,或者私下会对这种独裁深恶痛觉,这些行为在心理深层为自己的惰性提供了开罪证明.一如阿伦特所提出的"平庸的恶",民主在中国举步唯艰最为根本的原因,是国人面对自己命运时延绵千年的深深惰性.农耕文明的壮大给这个民族身上刻上了太多懒惰懦弱的刻印.也许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次数实在是不可胜数,但是没有一次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因为不管是反抗还是顺从,他们都不过是听从领导者的安排,只不过有时一个主子太严苟,逼着他们选择另一个主子罢了.被逼急的知识分子无可奈何,只能乱按罪魁,因为最为根本的原因---民族性,他们没有也不可能会有办法加以扭转.这个意义上讲严复是值得同情的,虽然我们后来的知识分子也并不好过.

    在中国,民主的困境在于一个没有广泛基础的概念要通过实践的效果扩展自己的基础,而没有基础又很难获得实践的良效.这种空中楼阁式的建筑不仅要同时面对风力的威胁和地基的缺失,更是只由知识分子集团在圣意的大风向下努力借机构建,一边往高建一边打地基.在这样的中国精英政治或许是一个出路,但没有基本的制度保障政府也很难向一个能者居之的样态转型.法治之危亦然,我们要在没有树根的情况下让树干茁壮,只能搞皮毛式的修枝剪叶减少养分消耗,希望树干在勉强扛受风雨之余还有力向地下蔓延几根触须.诚然,这一切的困境都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它早已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经过了几代人的分析和研究,却因为其悖论式的两难迫使我们硬着头皮等下去.从杨佳案牵扯到这一系列纸上谈兵式的论断也许确实有点远,但笔者意欲借此个案中民众反应与态度这一通常被忽视的批评视角,反思中国现代性进程当中,批评视点单向度集中于政府部门的现象.毕竟民主之于一种制度,更首先是一种文化,一种意识,是为改革长远久安之本.民众的政治惰性与沉默习惯不仅是集权体制最有力的帮凶,更是悬在自己头上的一把达克摩利斯之剑.当既得利益者面临着受到重创的严重风险,机会才可能真正在改革者面前出现,绝境处方能逢生.而民众之盲目怠惰若无醒觉,届时或者迎来的不会是权利的号角,而是奏起凯歌的新一位皇帝.革命若为米饭则必失败,也许在西方这句话并非明言,但中国,私以为不吝有其道理.在没有信念的土壤上,不因信念而生的革命,是树立不了任何信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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