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公开强调的是:现在有某种机构的人通知说,要“适当允许愤怒的网友把那些支持长平的人,支持民主自由和普世价值观的人的私人资料公布在网上”,这种卑劣的行径是多么卑鄙无耻,多么目无法纪!这已经严重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我听说长平和很多人已经不断受到威胁恐吓电话骚扰,并且不堪其扰时,我倒几乎对这种卑劣的做法没有了任何生气,因为我以前经历过电话恐吓与骚扰,也早就知道他们会来这一手,他们躲在阴暗处,用手中掌握的权力,有意地,却装着无意地放纵违法事件的发生。还有山东籍的一个女留学生,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被人认为是“不爱国”,有网友则粗暴地赤裸裸地把她的家长身份和住址都公布了,请问,谁给了你这样的超越法律的权力?谁说了爱国可以超越宪法?为什么在我们伟大的祖国有这样的怪事?该保护的得不到保护?而该公开的却无法公开?各级公务员的收入和领导的财产本该公开,为什么就无法实现?各级党政行政接待的费用应该公开,为什么对人大代表和审计部门都不敢公开?各种正常的新闻事实应该公开报道,为什么总被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