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3月4日,我确然看见了一匹玛勒戈壁上的草泥马。北京市律协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和朝阳选区选举委员会公然地违反自己制定的“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方案”,肆意践踏“公开、公正、民主”的选举原则,非法、多次侵害独立候选人的被选举权。前几天的第一轮选举中,选票上除了官方指定的候选人外,还有“另选他人”一栏,于是,几个众望所归的“折腾分子”如张立辉律师、程海律师、童朝平律师、唐吉田律师和杨慧文律师赢得了高票数。在此背景下,北京市律协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和朝阳选区选举委员会做出了伟大光荣而正确的决断,在最后的选举中,果断地把选票上的“另选他人”一栏去掉了,并且声明:谁要另选他人,就是废票。同时,在选举现场,警察、城管和不明身份的人趾高气扬,摆出一付决战的面孔和姿态。很好,很强大,我们不得不佩服某些人勇于将无耻进行到底的气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