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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 - 0 views

  • 通过行政途径认定有三种类型:    一是在商标使用环节,当事人认为他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但相关商品上使用与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可经设区市以上工商局立案调查,将案件材料逐级报送商标局案件指导处请求制止侵权,并推荐认定为驰名商标;    二是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侵权的,可直接向商标局异议处提出异议并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三是当事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有恶意侵犯当事人权益的,可直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裁定并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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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是一个驰名商标是怎么炼成的 - 0 views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认定“再林”商标为驰名商标。   二、驳回原告要求第一被告赔偿10万元的诉讼请求。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第一被告停止使用“再林”商标;依法收缴、销毁“再林”保鲜膜的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第二、第三、第四被告不得销售第一被告生产的“再林”保鲜膜。   案件诉讼费351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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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 0 views

  •   (1)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 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 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 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 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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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制 - 0 views

  •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制在入世前后发生了根本性的改革。首先,改变了原有的由行政机关单一认定驰名商标的做法,实行法院认定与商标主管行政机关认定相结合的双轨制。
  • 实行了“事后认定、被动保护”制度
  • 再者,明确确认驰名商标的认定效力仅在个案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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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在实行法院认定与行政认定的双轨认定机制的同时,就不得不面对两者之间可能发生的认定冲突。事实上由于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排他性的表达方式,以及我国行政机构一贯比较强势,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权显得很不清晰,在实践中更未实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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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00最具价值驰名商标排行榜 - 0 views

  • “中国驰名商标”品牌价值排在前10名的分别是红塔山(46.866亿元)、五粮液(44.337亿元)、联想(43.531亿元)、海尔(39.523亿元)、东风(39.116亿元)、长虹(37.284亿元)、万科(36.225亿元)、娃哈哈(36.011亿元)、张裕(34.339亿元)、格兰仕(32.117亿元),这10个商标同时当选“中国驰名商标10大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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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 0 views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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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自主知识产权武器积极应对美国"337调查" - 0 views

  • 拿起自主知识产权武器积极应对美国"337调查"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7月12日 07:56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对与进口产品相关的某些投诉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被称为“337调查”,大都涉及知识产权问题。“337调查”与出口美国的企业关系紧密。一家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如果能拿起自主知识产权的武器,就能积极应对“337调查”。     应对“337调查”,有赢有输     美国爱普生公司前不久起诉了24家公司(其中中国16家),称这些公司出口到美国的打印机墨盒侵犯其11项专利。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此案作出了“337调查”初审,认定所有被告均侵犯了原告专利,并建议禁止这些墨盒进入美国市场。到今年的7月30日,被告如不应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作出裁决,永久终止这些墨盒进入美国市场。     无独有偶,今年1月23日,美国CooperLighting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337调查”申请,指控由美国2家公司进口、原产于中国的灯具侵犯其专利权,要求禁止进口。相关人士指出:一旦美国方面作出终审裁决,所有中国涉嫌灯具都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近年来,中国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有赢有输,成败之间,颇多令人思考之处。     2003年5月,美国劲量电池公司提出“337调查”申请,称中国内地、香港等25个国家和地区生产的无汞碱性电池侵犯其专利。面对诉讼,由于中国的南孚、双鹿、长虹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最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审裁决,撤销美方公司提出的中国企业侵权指控。     2005年7月,美国Unilin等3家企业,要求启动“337调查”,指控中国18家地板企业侵犯其专利,要求禁止这些地板进入美国。深圳燕加隆公司由于掌握自主专利,在这场历时一年半的诉讼中胜诉。     2004年4月,美国“337调查”认为中国DVD及光碟存储设备涉嫌侵犯2家美国公司专利。美方要求中国、新加坡等8家公司解释回应,一时沸沸扬扬。     2006年5月,美国芝宝公司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中国7家公司假冒其商标专利,生产销售打火机,要求对这些产品“颁布停止和终止令”。     从1986年我国皮毛大衣第一次遭遇美国“337调查”以来,诉讼有逐年递增之势,到2002年17起;2003年18起;2004年26起;2005年29起。目前,美国“337调查”针对中国的比例相当高,且居高不下。     自主知识产权才是生存所依     今年3月31日,美国启动爱普生公司提出的“337调查”建议禁止侵权墨盒进入美国后,国内有关专家指出:中国目前已是全球打印机墨盒生产基地,2005年出口6亿美元。其中广东有墨盒企业两三百家,年产墨盒2亿个,占全国产量一半以上,其中七至八成出口。如果7月30日终审裁决,今后这些中国墨盒将永远失去美国市场,损失难以计算。     有专家认为,此事源于国内墨盒企业大部分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而爱普生公司则拥有墨盒产品多项国际专利,一般企业为了与爱普生打印机兼容,又不得不用爱普生专利技术,如此一来自然进退两难,最终酿成苦果。     “337调查”是美国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经常使用的大棒。实施知识产权调查,可以间接起到贸易壁垒与封锁作用。此次“337调查”,国内16家通用墨盒企业卷入其中,值得反思。     近年来,国内一些通用墨盒生产企业,没有很好地引进消化吸收,不注重知识产权工作,而是一窝蜂投入价格战,令国内通用墨盒业一片繁荣中暗藏危机。例如,几年前一个兼容墨盒与原装墨盒,价格相差只有四五十元,而在价格战愈演愈烈的今天,这个价差被拉大到近百元。国内企业迷恋价格战,忽视技术研发与知识创新,以致再次陷入“337调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教训。     “专利之路一定要走”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打印耗材委员会会长贺良梅认为,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刚开始创业的企业一般都没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也不会遇到相应的问题。但当企业有了较大发展,就会感到知识产权方面的压力。     2000年,爱普生公司曾与中国通用耗材龙头企业的天威公司有过专利纠纷,诉讼历时5年,耗资上亿元,最终以双方庭外和解告终。而天威公司正是凭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才化险为夷。据介绍,天威公司一方面对技术研发、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极为重视,牢牢把握这个战略性方向;另一方面也采用国际先进生产技术及产品开发管理经验,同时充分依靠公司拥有的数百名中高级科技人员。目前,天威公司拥有的专利达600多项。2006年,天威墨盒获得国家专利最高奖的中国专利金奖,并被联合国专利组织认可。     专家指出,面对此次“337调查”,国内墨盒企业要总结经验:一是要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对“337调查”只能迎难而上;二是要运用辩证思维,与对手博弈;三是要从战略上重视知识产权,并且具体落实;四是要有国际市场意识,对国际贸易规则逐步适应。     如何面对国内通用耗材未来之路?贺良梅说:“专利之路是漫长的,不是三五年就能完成的,但是一定要走,不走只有死路一条。发明是中国人的强项,但是我们却不懂得如何保护专利。专利研发一部分是靠自己的创新意识,一部分是靠技术,这都是中国人的擅长。”     目前,对此次“337调查”一审败诉,国内16家墨盒企业中只有纳思达公司仍在准备应诉。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打印显像应用分会秘书长郭淳学表示:“兼容厂商在拓展海外市场遭遇的困难,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缺乏核心技术,兼容厂商的长远健康发展,还需要从增强自身研发实力、创造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入手,简单地依靠价格优势占领市场的策略绝非长久之计。”     据统计,1980年至2004年,中国台湾地区曾是受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地区,占到全部案件的28%。日本也曾占到过21%,直到1990年后才有所下降,原因是日本越来越重视发展专利。据报道,2004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跨国公司。2005年,我国专利申请和商标申请总和位居世界第一,但这其中量的突破较多,自主创新仍需发力。     目前,我们仍有9成以上企业没有申请专利。面对“337调查”,我们理应警钟长鸣!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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