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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eng qixi

郑连根:上海袭警案的疑问和遗憾 - 1 views

上海 袭警 案件 疑问 遗憾

started by dafeng qixi on 18 Mar 09
  • dafeng qixi
     
    7月14日,杨佳袭警案中的造谣者郏啸寅被上海市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据7月14日新华社)。按照常理,案件至此就算告一段落,等待袭警者杨佳和造谣者郏啸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可我觉得此案还留下了诸多的疑问和遗憾,正视这些并加以反思,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好地进步。

    其一,上海市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批捕郏啸寅不合法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诽谤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特定的自然人,而不是职能部门。郏啸寅在网上撰文,称杨佳因被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打伤生殖器,丧失生育能力而萌生报复念头,进而袭警。这些虚构的内容,损毁的对象主要是上海闸北公安分局,而不是"特定的自然人",所以,不应以"涉嫌诽谤罪"批捕郏啸寅。

    其二,面对造谣,上海警方最好的做法应该是充分、彻底地澄清谣言,而不是仅仅严惩造谣者了事。为了彻底击败谣言,警方为何不请中立的医疗机构对杨佳进行检查、鉴定?如中立的医疗机构在检查后对外宣布:杨佳并未丧失生育能力,那么,不仅谣言不攻自破,而且公众也会更加信服。

    其三,只有将全部的真相公之于众,才能取信于民。上海市公安局曾向媒体公布约4分钟的录音片段,而杨佳与民警在外争执持续了40分钟之久,为什么不把这些资料全部公布?上海警方称,杨佳被带到派出所后,不仅不配合,还辱骂警察,警察对其进行了教育。杨佳是怎么"辱骂"的?警察是怎么"教育"的?

    其四,在整个上海袭警案中,迄今仍缺乏中立方的介入,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就案情而言,杨佳袭警、故意杀人,无论如何都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这点毫无疑问。但是,在恶性案件爆发之后,出于避嫌的考虑,上海警方将案件的调查权移交给其他地方的警方 (或请求公安部组成专案组前来调查)岂不更好?杨佳袭警杀人固然罪不可赦,但上海警方就一点值得反思的地方都没有吗?

    上海袭警案之所以备受关注,并不仅仅因为杨佳的犯罪事实触目惊心,还在于它拨动了警民关系这根敏感的社会之弦。发生了这样的恶性案件,警方除了要在法律的层面上打击犯罪分子外,还应该在更高的层面上学会"危机公关"--用最诚实的心态把真相公之于众,用最大限度的信息公开来澄清谣言,用最公正的方式取信于民,用最文明的执法修复警民关系。只有这样,类似的恶性案件才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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