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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aganda | Berkeley Institute of Design - 27 views

  • It acknowledges that design in the era of ubiquitous technologies means not only technical innovation, but deep understanding of behavior
  • This compels a new approach to design that is partly technical, but also deeply social and humanist.
  • Understanding activity means understanding values, needs, lifestyle, mythologies, aesthetics, social and cultural norms, and individu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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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ntext-aware and ambient systems.
  • Location-based services (LBSes) and LB collaborative systems.
  • The Master’s degree will comprise a core program of six courses and two or more optional courses.
  • Design grapples with the impossible complexity of everyday human action, and shines light on a path that can lead to better quality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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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 With China, Don't Contain It - NYTimes.com - 12 views

    • isaac Mao
       
      fake processor
  • After the 2008-9 financial crisis, some Chinese mistakenly believed that America was in permanent decline and that this presented new opportunities. A result was that China worsened its relations with Japan, India, South Korea, Vietnam and the Philippines — a misstep that confirmed that “only China can contain China.”
  • cyberterrorism
    • isaac Mao
       
      funnily China is one major source of state-supported cyber-atta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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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5韩网络实名制护航青少年安全 - 法制日报 - 1 views

  • 2006年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修正案,规定在平均每天点击量超过10万次的门户网站和公共机关网站的留言栏上登载文章、照片、视频等内容时,必须先以本人真实姓名加入会员。如果违反,将处以3000万韩元(约3万美元)以下罚款。从2008年1月28日起,韩国35家主要网站按照韩国信息通信部的规定,陆续实施网络实名制,登录这些网站的用户在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得到验证后,才能发布信息。
  • 网络实名制实施后,在博得一片赞许的同时,也出现一些疑虑的声音。民众的担心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网上登录的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怎么办;二是是否会影响到网民的言论自由。
    • Clement Chen
       
      后面的报道只回应了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心,却对侵犯言论自由的担心闭口不言
  • 为了防止发生在网上盗用他人身份进行犯罪活动的可能,几乎在网络实名制诞生的同时,韩国政府就推出了“网络身份确认号码”制度,即网民登录政府指定的5家信用评价机构网站通过身份验证后,就可以得到一个电子认证号码,以后可以利用这个号码替代真实身份在网上发布信息。根据韩国行政安全部2010年的业务计划,政府今后将进一步扩大在网络中用电子认证号码来代替居民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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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2009年4月开始,韩国广播通讯审议委员会联手教育科学技术部以及地方教育厅,推出“绿色网络计划”,免费提供能够屏蔽对青少年有害信息的软件,这一软件可通过广播通讯审议委员会的网络主页下载。据统计,到2009年10月,软件下载次数已达到100万次
  • 用技术屏蔽网络不良信息,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这在韩国企业看来不仅是一项社会义务,也为他们提供了新的商机。2009年底,韩国三大通讯商之一的KTF与网络信息安全企业“安哲洙研究所”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推出手机电脑安全管理服务,这一业务的特点是兼容了有线、无线的联合安全服务,用户通过手机可以屏蔽电脑的有害信息,管理子女的电脑,实现信息安全与电脑配置的最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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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6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一审3网民以"诽谤罪"获刑_新华法治_新华网 - 1 views

    • Clement Chen
       
      法院将罪名由指控的"诬告陷害罪"变更为"诽谤罪",显得相当可疑。如果是由公诉机关主张改变罪名,那它必须解释为什么要把作为自诉案件的"诽谤罪"列为公诉案件;如果是法院主动改变罪名(尽管这极不合理,但《刑诉法司法解释》是允许的),那么根据控审分离和辩论原则,法院仍需通知公诉人重新举证,并给予被告人充分的抗辩机会。
  • 2009年6月22日晚,被告人范燕琼即将该文章发布到境外互联网站,被国内外多家网站转载,引发大量网民攻击、谩骂、诋毁网文中所涉及的被害人,给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 福州市有关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发现被告人范燕琼所写的网文虚构事实,纯属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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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意识地广泛传播,进一步对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损害,后由网友将该视频发送到境外互联网站。之后,被告人范燕琼又杜撰了一篇闽清公安局领导干部恐吓严晓玲亲属的文章,发送到国内外互联网上
  •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燕琼故意捏造事实,先后两次杜撰文章在互联网上散布虚构的事实;被告人游精佑、吴华英在明知福州市有关部门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严晓玲死亡真相的情况下,仍然制作违背事实的视频,在互联网上传播;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引发大量网民网上跟帖,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严重损害了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
    • Clement Chen
       
      法院必须说明,此案是如何从自诉转为公诉的,否则就是违反法定程序,应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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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7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_杂志频道_财新网 - 1 views

  • 诬告陷害罪可能是中国的特产,在其他国家法律中少见。美国法律中的诬告陷害(malicious prosecution)的概念,主要存在于侵权法中,且适用条件严格不涉及刑罚。   至于诽谤罪,虽然大多数国家有之,但已日渐没落。诽谤罪在历史上的起源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故事。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打击政治异议者而设立诽谤罪。时过五个世纪,2010年1月,英国终于废止了诽谤罪。在美国,虽然1962年《标准刑法典》保留了诽谤罪,但是,适用极少。目前,多数州已经废除了诽谤罪。
  • 参照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对这两类案件的裁决应当严格遵循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规则和相当因由(Probable Cause)规则,以保障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法律环境。   在美国,为防止政府官员滥用诽谤罪名,继The 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民事判例后,最高法院在1964年Garrison v. Lousiana刑事判例中,确立了实际恶意规则,即:在诽谤官员的案件中,除非可以证明诽谤人具有实际恶意,否则诽谤罪不成立
  • 中国《刑法》第243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中,也鲜明地存在着“实际恶意原则”。第3款但书曰:“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在福建网友案中,判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是否犯诬告陷害罪时,三人行为是否“有意”或“故意”是定性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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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诉人认为,“三人代写帖子和制作视频,有主观故意,使聂某等受到刑事处罚”。但需注意的是,此“故意”非彼“故意”,仅证明“故意控告”远远不够,必须证明是“故意诬告”。   公诉人认为:三人在警方发布真相说明后,仍在网上传布不实信控告,可证明三人“明知控告的事实虚假,仍然有意诬陷”。这种推理非常粗陋
  • 参照美国侵权法上“诬告陷害”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即要证明举报人有诬陷恶意,需经过相当因由规则的检测:即使举报不真实,但如果存在相当的原由与事实,使得举报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合理地相信被举报人存在犯罪嫌疑,诬告陷害则不构成
  • 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政府的调查结论造假现象频出,培育了民众对政府调查报告的普遍不信任心理。游精佑等人对政府的调查结论质疑并反驳,既是法律权利,也是常人的反应。   再者,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
  • 随着民众权利意识日盛,在维稳的借口下, NGO不断被打压,律师介入敏感案件也被严控,制度化的法律援助供应因此减少。由此,中国社会出现一批职业或半职业的“维权个体户”,他们利用“一呼百应”的网络环境,以维护公民权利为事业,虽然时有极端言行,但在道义和人格上令人尊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即属此列
  •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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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全日制私塾被叫停 教育部门称涉嫌违规办学_常非常_新浪博客 - 1 views

  •     语文教材就是四书五经,英语教材是《圣经》和《莎士比亚文集》。日前,成都出现了一家全日制 的私塾,受到不少家长关注,目前已有5个孩子在那里进行全日制的学习和生活。私塾主人夏先生称,自己的女儿也是私塾最好的受益者。这种家庭式的教育模式正 挑战着传统的教育体制。对此,成都市教育局表示,此私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涉嫌违规办学。但叫停声却在家长中引发巨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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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w (6938) 的 日志 - 1 views

shared by shi zhao on 14 Sep 09 - Cached
  • 减少户外活动量,喜欢宅的请尽情的宅吧。少带孩子去人多的地方,自己出门购物也尽量从速。用ATM时别左顾右盼的,好像你是个土老冒。不要带着单反到处走,那与一次性相机没有区别。出门带好身份证和各种证件,你没结婚的话,两个人出门住店要小心。别信什么所谓的最牛B网络安全,把防火墙,SSL、VPN什么的统统当成摆设吧。物理:淘汰的硬盘不要做成镜子,把盘片砸成粉抹状的碎片,然后冲进马桶。清理手机中的不雅内容,做人要厚道。无聊时请多看些向上题材的大片,尽量在正规网站找黑白的看。
  • 看到特,安,钞车辆请绕行,间距保持20米以上。不和外国人说话,包括外教。平时只看主要媒体网站,时事、社会新闻都够你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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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南阳市民王清向181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被当间谍 - 中新网河南新闻 - 0 views

  • 王清,男,1982年生人,现为南阳市一公司计算机技术人员,自2003年起,开始介入公益诉讼,常为某一件侵害公民权利之事,四处奔波。
  • 王清的信息公开申请规模之大、数量之巨,在河南史无前例,全国也可称得上第一个。而他要各部门公开的最主要一项内容——“三公”消费:公款吃喝招待、公车消费和公费出国
  • 评论者认为,“三公”消费公示,是成本最小的反腐措施之一。各政府部门对“三公”消费信息公示的回避心态,官民双方在这个问题反复对峙,恰恰将中国改革此时该从何入手这一问题的答案,清晰地呈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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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书是在2008年12月30日全部寄出,到1月4日,就不正常了。一些收到申请书的单位问我是不是间谍,把我当成了间谍,认为我在收集情报。家门口也突然出现一些陌生人,晃来晃去,打听我的情况。我告诉邻居,再有人打听,让他直接去我家。还有把我当成要账的,什么反应都有。
  • 不是避重就轻,就是“没有公开依据”,没有实质回复内容,让我很不爽。
  • 要多少“间谍”推动,才可将国家的一项法律法规深入“官”心?
  • “刺头”王清勇尝螃蟹,舍身普法,宁负“间谍”之名,也要将官场暗箱看清,这股不依不侥的劲,正是时下最稀缺但却蓬勃兴起的公民意识。针对那种间谍之天方夜谭般的指斥,让我们以公民的名义,狠啐一口——“呸”!
  • 王清的信息公开申请规模之大、数量之巨,在河南史无前例,全国也可称得上第一个。但是,王清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三公”消费不能再“潜伏”下去。“三公”吞食着公共财政,滋生着腐败,抬高着行政成本……唯有公开,才能监督;唯有透明,才能遏止。
  • 辽宁有一个区的“公仆”,他一年的“车补”就达七、八万,相当于普通老百姓天天加班加点苦干加巧干一年甚至二年的工资。这 “车补”就是给媒体“三公”出来的消息,难道教训还不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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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e (8808) 的 日志 - 0 views

shared by shi zhao on 05 Sep 09 - Cach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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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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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的器官移植的新闻链接 - 0 views

  • “中国捐器官者六成以上为死囚” 中国希望鼓励更多公民捐献器官 中国官方媒体《中国日报》引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中国目前捐器官者中65%为死囚。 黄洁夫是在中国于境内10个省和城市试点推行人体器官捐献体系之际作出这一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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